先出手還是後出手? #
2010 年的美國南卡羅萊納州民主黨參議院初選,一位毫無知名度的候選人 Alvin Greene——沒有廣告、沒有幕僚、沒有競選資金——以 18 個百分點的差距擊敗了更有資歷的對手。
他唯一的優勢?姓氏首字母排在對手前面,讓他的名字出現在選票第一位。
研究一再顯示:先出場或後出場,往往會左右競賽的結果。這一章探討在競賽與談判中,什麼時候應該搶先,什麼時候應該壓軸,以及如何在談判中做出最有力的第一個出價。
先出場佔優勢的情境 #
選票順序的魔力 #
史丹佛大學 Jon Krosnick 分析俄亥俄州的投票資料發現:排在選票第一位的候選人,幾乎總是佔有優勢。
- 在加州,布希列名第一時比列名最後多獲得 9.4% 的選票
- 在北達科塔州與俄亥俄州,約多獲 1%——換算成票數仍相當可觀
- 2000 年美國總統大選,佛羅里達州全部選票都將布希列在第一位,最終他以 537 票的差距險勝
為什麼選票順序有影響力?人在資訊不足或「搖擺不定」時,會尋找任何捷徑。排名第一隱含著「被推薦」的意味,人們往往下意識地將首位選項視為更可靠的對象。
又累又餓的法官 #
以色列 Shai Danziger 跟蹤 8 位法官,記錄了為期 10 個月、共 1,000 件假釋申請的裁決結果:
- 一天最開始審查的申請:獲准假釋機率高達 65%
- 一天接近尾聲時審查的申請:獲准機率趨近於 0%
- 午飯後,機率又會回升
原因在於:拒絕假釋是法官的預設決策——當面對危險罪犯時,「不確定就說不」是更安全的選擇。法官精力充沛時,能仔細評估案件;一旦疲憊、血糖下降,就會倒退回預設值。
[!IMPORTANT] 又累又餓的法官不會寬大為懷。若預設決定對你不利,越早上場越有利。
後出場佔優勢的情境 #
壓軸者的優勢 #
歌手和花式滑冰選手都深知壓軸的好處。學術界亦然。
Leeds 大學 Wändi Bruine de Bruin 分析近 50 年(1957–2003)的歐洲歌唱大賽,發現出場越晚,得分越高。同樣的效應也出現在花式滑冰世界錦標賽的資料中。
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美國選秀節目 American Idol:
- 在前 111 集中,當集最後一位上場的選手,有高達 91% 的機率晉級下一輪
[!NOTE] 2010 年冬奧男子花式滑冰,Lysacek 比熱門人選 Plushenko 晚出場 13 個順位,最終以僅 1.31 分的差距奪金。出場順序的效應,很可能是決定性因素之一。
為什麼後出場更有利? #
- 評審傾向保留評分空間:擔心後面有更好的表現,因此對早期選手打分保守
- 早期標準過高:評審一開始抱持理想化的期待,往往用更嚴苛的標準評斷先上場者
- 後上場者有準備優勢:看過其他人的表現後,後上場的選手更清楚該如何調整策略
如何判斷先出場還是後出場? #
掌握兩個關鍵因素,就能找到正確策略。
因素一:競賽的性質 #
| 情境 | 建議策略 | 理由 |
|---|---|---|
| 從名單中挑選(如投票) | 先出場 | 排第一會被視為可靠選項 |
| 輪流上場評比(如面試、選秀) | 後出場 | 近因效應,記憶最鮮明 |
| 二擇一(是/否決策) | 看預設值 | 若預設對你不利,則先出場;若預設對你有利,則後出場 |
| 工作面試 | 較複雜 | 通常同「輪流上場」,但若面試官疲憊且預設拒絕,則越早越好 |
因素二:候選人的數量 #
- 只有兩個選項:首先出場的選項約有 2/3 的勝率
- 超過四個選項:後面的選項開始佔有優勢
[!TIP]
速查表——搶得競爭優勢
- 名單挑選(如選票):排第一
- 輪流上場且候選人超過數人:壓軸出場
- 是/否決策:確認預設值——對你不利則先出場,對你有利則後出場
如何制定公平的制度以促進合作 #
除了個人策略,也需要思考如何打造對所有人公平的競爭環境。
[!TIP]
速查表——建立公平制度
- 選票:採取隨機、輪流的排序方式(美國 50 州中目前只有 12 州採用)
- 單回合競賽:隨機決定上場順序,讓每位選手有平等機會
- 雙回合競賽:第一回合隨機排序,第二回合則顛倒順序——可有效平衡優劣勢
談判中該先還是後出價? #
先後出場的邏輯,同樣適用於談判中的第一個出價。
先出價的優勢:錨定效應(Anchoring) #
1996 年,Michael Jordan 與芝加哥公牛隊談合約,開口要求 5,200 萬美元,是當時任何職業球員薪資的兩倍以上。雙方幾番交涉後,最終以 3,000 萬美元成交——這至今仍是 NBA 史上最高年薪紀錄。
先出價,就是在設定錨點(anchor)。錨點是一個數值,會把後續的評估往自己的方向拉。
錨定效應之所以強大,有兩個原因:
- 錨點的力量往往被低估:即使知道對方的出價不合理,我們在調整時幾乎總是調整不足
- 事物具有正負兩面:賣方先出高價,買方的注意力會集中在正面特質(低里程數、真皮座椅);買方先出低價,注意力則轉移至缺點(凹痕、異音)
[!IMPORTANT] 研究一再確認:當賣方先出價,成交價格顯著高於買方先出價的情況。第一個出價者,錨定了整場談判。
例外:這些情況應讓對方先出價 #
先出價並非永遠正確。有兩種情況下,讓對方先開口反而更有利:
不知道對方的底價或心理價值
- 愛迪生向西聯電報公司推銷發明,原本打算開口要 2,000 美元。他忍住,反問對方願意出多少。對方說:40,000 美元。這筆意外之財讓他建造了「發明工廠」,後來發明了留聲機與電燈泡。
涉及多項議題,且其中存在共同利益
- 若你先出價,可能在不知情下暴露出你的偏好,讓對方藉此要求額外讓步
[!TIP]
決定是否先出價的速查表
- 出價前先提問:對方為何談判?他們如何評估這件事的價值?是否有共同偏好的議題?
- 當你有充分資訊:先出價,掌握錨定優勢
- 當對方掌握更多資訊:先禮讓對方,避免暴露弱點
晚一點出第一個價:兩全其美的策略 #
與 Marwan Sinaceur 合作的研究發現:在談判初期先聊 15 分鐘,再出第一個價,可以同時獲得錨定優勢,又避免因資訊不足而被對方佔便宜。
提問的目的:
- 了解對方的動機與需求
- 評估對方對談判物的估價
- 確認是否有共同利益的議題
如何出一個有力的第一個價 #
大膽開口,不要客氣 #
Morton Franklin 面臨強制徵收,法院裁定的賠償金只有市場價格的一半。他決定先出價:400 萬美元以上,超過法定金額的九倍。最終雙方以約 300 萬美元達成協議——是法定金額的六倍。
研究顯示:大多數人的第一個出價都太客氣了。
什麼是「合理的大膽出價」?
- 極具野心,但有現實根據
- 可以面不改色地說出口(straight-face test)
- 能夠提供一個說得通的理由
[!WARNING] 女性在談判中面臨雙重束縛:研究發現,女性提出積極出價可能遭到社會懲罰。性別因素會影響「大膽」的邊界在哪裡。
為什麼大膽出價有效? #
- 錨定效應:更極端的錨點,帶來更極端的錨定效果
- 談判的社會規範:雙方都預期要交換讓步、取折衷方案。若一開始就太保守,對方仍會要求讓步,而你已無退路
- 讓步空間即合作空間:大膽的開價,反而讓你有餘地做出讓步,讓對方感覺你很合作
[!NOTE] 歐巴馬在 2011 年的財政懸崖談判中,第一個出價過於溫和。共和黨不但不領情,反而要求更多讓步,最終歐巴馬幾乎失去所有籌碼。兩年後,他改採強硬立場,不再輕易退讓,才守住了底線。
學習談判的座右銘 #
[!IMPORTANT]
不開口,就拿不到想要的東西。(If you don’t ask, you can’t get what you want.)
精確數字:讓錨點更重 #
兩組獨立研究都得出同樣結論:精確的數字是更重的錨點。
- 首飾談判中,精確出價(如 $19.85 或 $21.15)比整數出價($20)帶來更好的結果
- 精確數字傳達出「我對這件事很有把握」的訊號,讓對方更認真對待
但注意:過度精確也可能傳達出「完全不願讓步」的訊號,嚇退潛在對方。
如何讓競爭變成合作:給自己讓步空間 #
策略一:給出範圍而非單一數字 #
Daniel Ames 發現,給出一個範圍(range offer),能在維持競爭優勢的同時顯得更合理、更具合作誠意。
關鍵:以你的理想結果作為範圍的下限,而非中間值。
策略二:同時提供多個方案 #
由 Geoffrey Leonardelli 主導的研究發現,提供兩個以上的方案,結合了積極性與彈性:
- 接受者把「擁有數個可能方案」視為合作的跡象,而非最後通牒
- 可以讓對方選擇對他最有價值的方案,而每個方案對你的整體價值相同
- 低權力的談判者,可以藉此積極出價,而不必承擔被對方直接離桌的風險
[!TIP] 多方案出價是談判中少數能同時帶來「競爭優勢」與「合作氛圍」的策略——你得到更好的結果,對方也不覺得吃虧。
如何對抗對方的定錨效應 #
- 對方出價前,先寫下自己的條件——避免被錨點干擾
- 第一個出價不要太接近折衷方案——對方一定還會要求讓步
- 記住獅子大開口有風險——極端出價有時會讓對方直接離桌
本章總結 #
| 場景 | 建議 |
|---|---|
| 名單挑選(選票等) | 先出場 |
| 輪流競賽(多人) | 壓軸出場 |
| 是/否決策 | 視預設值決定 |
| 談判(資訊充足) | 先出價,錨定談判 |
| 談判(資訊不足) | 先提問,再出價 |
| 出價方式 | 大膽、精確、給範圍或多方案 |
| 制度設計 | 隨機輪流,消除順序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