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釐清:情愛(Eros)與性愛(Venus)#

本章所談的「情愛」(Eros),是我們所稱「墜入愛河、處於戀愛中」的那種狀態。情愛這個主題裡的性,不是泛指人類性行為本身,而是「作為情愛這份複雜狀態之成分的性」。

兩個關鍵詞的區別

  • 情愛(Eros):戀人「身在其中」的那種愛——它包含性,也包含許多別的東西。
  • 性愛(Venus):情愛內的「肉體性/動物性」成分。沿用古老用法,本章稱之為 Venus
  • Venus 並非深度心理學家所探究的那種隱晦或稀釋意義上的「性」,而是任何親身經歷者一眼可辨、最簡單的觀察就能證明為性的那一面。

區分二者僅為限定討論範圍,並無道德含義

  • 路易斯不認同「性行為是否因有無 Eros 而清淨/不潔、合法/非法」這種流行觀念。
  • 大多數時代與地方,婚姻並不依賴 Eros:先祖多在年少時由父母配婚,理由與 Eros 毫無關係——他們僅憑「動物性慾望」這份「燃料」即行其事,但仍是正當盡夫妻本分、敬畏神養育子女的基督徒夫妻。
  • 反之,在燦爛超凡之 Eros 主導下、感官只是次要的舉動,仍可能是赤裸的姦淫——傷妻心、騙夫君、背叛朋友、玷辱待客之道、棄子於不顧。
  • 神並未把「罪與義務的分界」交託給細膩感受。任何行為的對錯仍得用更平實可定的標準衡量:守諾與否、公義與否、仁愛與自私、順服與不順服。

情愛是怎麼來的:意識中的順序#

進化論者會說:人類版的 Eros 是從 Venus 發展、演變而來的「晚近複雜化」。但個人意識中的順序未必如此

Eros 在心裡的典型發生順序

  • 起頭往往是對「她」這個人整體的、欣喜的全神貫注——一種一般性、未加分類的著迷。
  • 此時他根本沒空想到性,他正忙著想一個「人」——「她是個女人」這事,遠不如「她就是她」這件事來得重要。
  • 他充滿渴望,但渴望不一定有性的色彩。問他想要什麼?真實的答案常是:「繼續想著她」——他是「愛之沉思者」(love’s contemplative)。
  • 直到後來,明顯的性元素才甦醒;屆時他不會覺得「這原本就是一切的根源」,而會覺得:Eros 這潮水已淹沒許多沙堡、把許多石頭變成島嶼,現在以「凱旋的第七波」也淹沒了海岸上原本那一小窪「普通性慾」的水池。

Eros 像一位入侵者——一個接一個地接管並重組被征服國家的各項機構。在抵達「性」之前,可能已接管了許多別的地帶;而它最後也將重組性。

Eros 的重組:從「想要那件事」到「想要那個人」#

Eros 對性的「重組」最簡明而精準的描述,反而出自不喜歡 Eros 的歐威爾(George Orwell):

《一九八四》(Nineteen Eighty-Four)裡的小對話

男主角在與女主角同寢前要一個保證:「你喜歡這個嗎?我不是說我;我是說這件事本身。」直到女方答「我愛這事」,他才滿意。

  • 沒有 Eros 的性慾:要的是「那件事」——感官愉悅,事件發生在自己體內。
  • Eros 中的渴望:要的是「那個被愛者」。

說一個慾火攻心的男子在街上「想要一個女人」,這慣用語其實大錯——嚴格說,他正不要一個女人;他要的是某種愉悅,而女人只是這愉悅必需的「器具」。他在意她到什麼程度?看他高潮後五分鐘對她的態度便知(人不會留下空煙盒)。

Eros 讓男人真正想要的,不是女人,而是這一位特定的女人

  • 戀人並非經過「她比別人能給的愉悅更大」這類無意識計算後,去尋求她的擁抱——
  • 若提出這個問題,他無疑會期望「是的」,但**「提出這個問題」本身就已步出 Eros 的世界**。
  • 路易斯所知唯一提出這問題的,是盧克萊修(Lucretius),那時他絕對不在戀愛中。
  • 那位嚴肅的享樂主義者的答覆很有趣:他認為愛反而妨礙性愉悅——情緒讓他冷靜、批判性的「品鑑」失靈。「偉大的詩人;可這些羅馬人真是粗鄙!」

Eros 的奇妙轉化#

Eros 把最典型的「需求性愉悅」變成最徹底的「欣賞性愉悅」

  • 需求性愉悅的本質,是把對象僅僅關聯於我們的需要看待。
  • 但在 Eros 中,最強烈的需求反而把對象看作一個「就她自身而值得讚嘆」的存在,重要性遠遠超出她與戀人需要的關係。

要表達「想要一個人本身、而不僅是她能給的愉悅」這事,戀人們有他們的笨拙嘗試:

  • 戀人說想「吃掉」彼此——只勉強表達了一點點。
  • 米爾頓(Milton)想像光體做成的天使可以完全互滲,而不只是擁抱——這多了一些。
  • 查爾斯·威廉斯(Charles Williams)寫的最透:「愛你?我即是你。」(Love you? I am you.)

沒有 Eros 時,性慾是「關於我自己」的事實;

有 Eros 時,性慾幾乎成為一種知覺方式、一種表達方式——它感覺是客觀的,是外於我們、在真實世界中的。

因此 Eros 雖是諸愉悅之王,巔峰時卻常把愉悅看作副產品——若去想「我感受到愉悅」,會把人拋回自己的神經系統,就像把整片山景塞進自己的視網膜與視神經而「殺死」它。何況——這是誰的愉悅? Eros 做的第一件事之一,就是抹除「給予」與「領受」的區別

道德層面:別錯把「肉體」當主要敵人#

下面進入道德問題。歷來流行的看法是:Eros 中肉體那一面(Venus)就是它最主要的屬靈危險——Eros 越「貴」越「純」,Venus 比例越低。但這不是聖經的進路。

保羅勸教友不結婚時的真正擔憂

保羅勸人不婚(《哥林多前書》7 章),對 Venus 那一面只略提一句、且勸不要過長禁絕(提前 5 節)。他真正擔心的是:操心、不停討好(亦即考量)配偶、家事的眾多分心。 是「婚姻本身」,而非「婚床」,最容易妨礙我們不間斷地等候神。

路易斯依己經驗證實這點:

  • 婚姻內外,最大的分心並非感官激情,而是世界的實際與審慎的事務——下一個小時行程的、像蚊群一樣的細微焦慮與決定。
  • 婚姻最大、最持久的試探不是淫慾,而是貪財(avarice)——錢財牽扯。

中世紀那些靈修指導者都是獨身,多半不知道 Eros 對性所做的事——Eros 遠非加重感官嘮叨成癮的那一面,反而減弱它。Eros 不靠單純滿足慾望,而是在慾望仍在的同時讓節制更容易。它確實讓人對被愛者過度全神貫注,這對屬靈生活是阻礙——但主要不是感官的全神貫注

Venus 的真正敵人:把性過度神聖化#

路易斯與許多嚴肅發言人意見不同:

我們正被鼓勵對 Venus 太認真——至少,是用一種錯的方式認真

  • 一位作者說 Venus 應在婚姻生活中以「莊嚴的、聖禮般的節律」反覆出現。
  • 路易斯說某本長篇是「色情」(pornographic),有位年輕人迷惑地反問:「色情?怎麼可能?這書把這事處理得這麼嚴肅!」彷彿一張長臉就是道德消毒劑。
  • 「黑暗諸神/血柱派」嘗試認真重建陽具崇拜(Phallic religion)。
  • 廣告中性感的部分,繪以陶醉、強烈、近乎虔信的姿態,少有歡快的暗示。
  • 心理學家把「完美性適應」說成既無限重要、又幾乎不可能達成,乃至有人懷疑現在的年輕夫妻會把佛洛伊德、克拉夫特—埃賓、靄理士、斯托普斯醫生(Freud, Kraft-Ebbing, Havelock Ellis, Dr Stopes)的全集攤在床頭兩側才上場。

沒有什麼比一場老派的爆笑更被需要。

當然性是嚴肅的——四重的嚴肅:

  1. 神學上——這是身體在婚姻中的份,而婚姻在神的揀選下是神與人結合的奧祕圖像。
  2. 次基督教或異教的「自然聖禮」上——是我們參與並展演自然的生命與生育之力,「天父—地母」的婚配。
  3. 道德上——責任重大,為人父、為人之祖先的份量無從衡量。
  4. 情感上(並非總是)——對當事人有重大情感分量。

但飲食也是嚴肅的:神學上是聖餐的載體;倫理上有「給飢餓者飯吃」的責任;社會上桌邊自古是談話之地;醫學上每位消化不良者皆知。然而我們不會帶藍皮書上桌、也不在飯桌前像在教堂裡一樣行止——只有美食家而非聖徒接近這樣。動物吃東西總是嚴肅的。

Venus 不可全然被嚴肅地對待。完全嚴肅,反而對人性施暴

  • 全世界每一種語言與文學都充滿關於性的笑話,這不是無意義的——多無聊或低俗、多老掉牙都不重要。
  • 我們必須堅持:它們所體現的態度,長期看遠不像「敬畏的莊嚴」那麼威脅基督徒生活
  • 我們不應在肉體裡尋找絕對。把遊戲與笑聲從愛之床上趕走,便會放進一位比希臘 Aphrodite 還假的偽神——希臘人即使敬拜阿芙羅黛蒂時,也知道她「愛笑」。
  • 群眾說「Venus 是部分的喜劇精神」是完全正確的。我們沒有義務把所有情歌都唱成《崔斯坦與伊索德》(Tristan and Isolde)那種顫慄的、永無止境的、心碎式的;不妨也唱唱《魔笛》中的帕帕基諾與帕帕基娜(Papageno and Papagena)。

Venus 的兩種報復#

若把 Venus 偶爾的莊嚴認真當真,她會以兩種方式報復:

第一種——湯瑪斯·布朗爵士(Sir Thomas Browne)滑稽地(雖然他無意如此)描述過:他說 Venus 之事是「智者一生所做最愚蠢的事」,而沒有什麼比這事在事後讓他冷靜的想像更沮喪——當他想到自己做了「多怪、多不值的蠢事」。

但若他一開始就不那麼莊嚴,便不會有事後這份「沮喪」——若想像未被誤導,冷卻便不會帶來如此反胃。

第二種,更糟——

Venus 本身是一個嬉戲、戲謔的精靈——更近於精靈而非神祇——她跟我們玩耍:

  • 外在情境最適合服侍她時,她偏讓一方或雙方完全無此意願。
  • 一切公開行為皆不可能、連眼神都無法交換時——火車、商店、無止境的派對中——她以全力突襲他們。
  • 一小時後時間地點都對了,她又神祕地撤走,可能只從一方撤走。

把她奉若神明者會因此鬧出何等糾紛——憤恨、自憐、猜疑、被傷的虛榮、所有關於「挫折」的時下嘮叨——而理智的戀人會大笑。這都是遊戲的一部分;一場「能抓就抓」(catch-as-catch-can)的戲,逃跑、跌倒、迎頭撞上都是嬉鬧。

神聖的玩笑:身體就是「驢兄」#

路易斯不能不把這視為神的玩笑之一:像 Eros 這般高揚、看似超越的激情,被栓在一個與天氣、健康、飲食、循環、消化等世俗因素掛鉤的「身體胃口」上——而那胃口不識相地總在洩露這些聯繫。Eros 帶我們飛升,Venus 突然一抽繩,提醒我們其實是『繫繩的氣球』

人類對自己身體的看法有三種:

三種身體觀

  1. 禁慾派(如某些異教苦修者及如費雪 Fisher 般的某些基督徒):身體是靈魂的監牢、墳墓,是「糞袋」、蟲食、卑污可恥,對壞人是試探的源頭、對好人是羞辱的源頭。
  2. 新異教派(裸體主義者、黑暗諸神派):身體是榮耀的。
  3. 聖方濟各派:稱自己的身體為「驢兄」(Brother Ass)。

三者也許都各有可辯護處——但路易斯選聖方濟各

「驢」這個比喻精準到絕妙——

沒有一個正常人會去敬拜或痛恨一頭驢。它有用、結實、懶惰、固執、有耐性、可愛又惱人;該打就打、該餵紅蘿蔔就餵——既悲憫又荒誕地美。我們的身體就是這樣。接受身體的諸多功能之一是「演丑角」,否則無法與它共處。

「我們有身體」這事實,是世上最古老的笑話。Eros(如同死亡、人體素描、醫學研究)有時會讓我們完全嚴肅地對待它——錯誤在於斷定 Eros 必須永遠如此並從此廢除這笑話。觀察任何幸福的戀人臉龐就知道:除非他們的愛非常短命,戀人們一次又一次會在身體對 Eros 的表達中感到不只喜劇、不只嬉戲,甚至有丑趣。如果不是這樣,身體會挫敗我們:身體是太笨拙的器具,無法承載愛的音樂——除非它的笨拙本身能被當作整體經驗的一部分、添上自己古怪的魅力——一齣與主旋律呼應的「副情節/反假面劇」,以粗放打鬧的形式,模仿靈魂以更莊重姿態演出之事。(猶如老喜劇中,主角男女的抒情之愛總同時被一場更粗野的副情戀情戲擬與證實。)

「最高離不開最低」

  • 肉體本身在某些時刻有高超的詩意;但也有頑強滑稽、無法刪除的「非詩」成分。
  • 與其裝作沒注意到,還不如把它正大光明放在 Eros 的戲劇裡當作「喜劇插段」

這份解嘲我們是需要的。詩意在那裡,「非詩」也在那裡;Venus 的莊重(gravis ardor,慾望的灼重)與她的輕佻並存。愉悅推到極端會像痛苦一樣把我們震碎;對「肉體所能中介、肉體本身的相互排斥又永使其無法達成」的合一之渴望,可以有形上學追尋的恢弘。

但 Venus 並不總「全副裝備、撲向獵物」——而她有時這樣,正是我們對她始終要保留一絲遊戲態度的理由自然之物最像神時,魔已在轉角等候。

Venus 中的「異教聖禮」:扮演而非實際#

Venus 在最強烈時,會引發**多數情侶(不一定全部)**的一種特定姿態:

  • 男性被引向極端但短暫的主導感——征服者、俘虜者的支配;
  • 女性則對應地被引向極端的卑屈與順從。
  • 因此有些情慾遊戲帶有粗暴甚至凶猛的色彩——「戀人的擰夾,讓人痛而被欲求」。

健全或基督徒夫婦該如何看待此事?

路易斯認為只要記得一個前提,這便無害且健康

我們在此面對的是「性中的異教聖禮」(the Pagan sacrament in sex)。

  • 友愛中每位成員恰好「就是他自己」——是一個偶然存在的個體。
  • 在性愛行為中,我們不只是我們自己,我們也是「代表」
    • 在我們之內,世上所有男性與女性、進攻者與回應者,那一刻被聚焦其中。
    • 男性確實在扮演「天父」(Sky-Father),女性扮演「地母」(Earth-Mother);他扮演形式,她扮演質料。
    • 但「扮演」二字必須給足分量——這不是偽善,而是介於「神祕劇/儀式」與「假面劇/猜謎啞劇」之間的某種角色扮演。

字面化的危險

  • 一個女子若把「極端的自我交付」當作字面屬於自己——就成了偶像崇拜者,把只屬於神的奉獻給人。
  • 一個男人若把 Venus 那一刻所抬高的「主權」當作他這個人本身的所有物——便是最虛榮的虛榮鬼,乃至褻瀆者

不能合法被獻上或被宣稱的,可以合法被「演出」:在這儀式或戲劇之外,他與她是兩個不朽靈魂、兩個自由出生的成人、兩個公民。我們若以為「在 Venus 行為中越承認這主導,丈夫越會在婚姻整體生活中支配」,那是大錯特錯——很可能恰恰相反。但在儀式或戲劇之中,他們暫時成為一位神與一位女神,之間沒有平等——他們的關係是不對稱的

為何「赤裸」也是某種扮演#

也許有人覺得奇怪:我居然在這個被視為最「真實、最卸下面具、最徹底真實」的行動中找到「儀式或假面」的成分。「我們難道不是在赤裸時最真實嗎?」

「裸」這個字的字源

  • naked 原是過去分詞,「赤身的人」是「經過了被脫去(naking)的過程」的人——這個動詞用在堅果或水果上是「剝皮」。
  • 自古以來,「赤身的人」對先祖而言並非自然狀態,而是反常狀態——不是「沒穿衣的人」,而是「不知為何被脫光的人」。
  • 一個簡單事實——任何在男士浴場都能觀察到——裸體會凸顯共有的人性、淡化個人特質。我們穿衣時更「像我們自己」。
  • 戀人們透過裸體,不再僅是 John 與 Mary,而強化了普遍的「他」與「她」。你幾乎可以說,他們把裸體當儀式服或假面戲服穿上

因此,當我們在愛的篇章中如此分有「異教聖禮」時,最不能用錯誤方式認真

  • 「天父」本身不過是異教徒對遠超宙斯(Zeus)、遠比男性更陽剛的那一位的夢。
  • 凡人並非「天父」,戴不起祂的冠——只能戴一頂錫紙做的紙冠。
  • 我這樣說並非鄙視——我喜歡儀式、喜歡私人小劇、甚至喜歡猜謎啞劇。紙冠在合適情境下有其正當且嚴肅的用途,「若想像加以修飾」,紙冠未必比一切人間尊位更脆弱。

異教聖禮 vs. 基督徒奧祕:婚姻中的「頭」#

我不能不在此岔開一筆,以免「異教聖禮」與一個無可比擬更高的奧祕相混淆。

兩種「加冠」

  • 自然在那一段短暫行為中為男人加冠(紙冠);
  • 基督教律法則在恆久的婚姻關係中為他加冠——授予(或該說「強加」?)他某種「頭領之位」(headship)。這是極不同的加冠。

正如自然的奧祕容易被太認真看待,基督教的奧祕容易被太不認真看待。基督徒作家(特別是米爾頓)有時談丈夫的「頭領之位」談得讓人血涼。我們要回到聖經:

丈夫是妻子的頭」——這句話的真意是,他對她要做基督對教會所做的,要愛她「如基督愛教會、為她捨己」(以弗所書 5:25)。

因此,這份頭領之位最完整的體現,不是我們都嚮往作的那種丈夫,而是「其婚姻最像受難(crucifixion)」的丈夫——

  • 他的妻子受得最多、給得最少;
  • 在自己單純的本性上最不可愛、最不配;
  • 因為教會本身沒有美麗,除非新郎賜予她的——祂不是發現她,而是把她造美

這份恐怖加冠的「聖油」(chrism),不在任何婚姻的喜樂中,而在它的悲傷中:

  • 在好妻子的疾病與受苦中;
  • 在壞妻子的過錯中;
  • 在他不疲倦(且絕不誇示)的關懷中;
  • 在他取之不竭的寬恕中——是寬恕,不是默默接受。

正如基督在地上有瑕、驕傲、狂熱或不冷不熱的教會中,看見那「將來毫無瑕疵與皺紋的新婦」,並為此而勞苦——所以「頭領之位」帶有基督樣式的丈夫永不絕望:他像國王科福圖阿(King Cophetua),二十年後仍盼望那個乞兒少女有一天會學會講真話、洗乾淨耳後。

這不是說締結這種痛苦婚姻有什麼智慧或美德——

  • 並無智慧或美德可言去尋求不必要的殉道、刻意招來逼迫;
  • 然而正是被逼迫、殉道的基督徒身上,主的圖樣最清晰
  • 同樣,這些可怕的婚姻一旦發生,丈夫若能持守那「頭領之位」,便最像基督

即便最強硬的女性主義者也無需嫉妒男性所獲得的這「冠」——

  • 一個是紙做的(異教奧祕中的);
  • 另一個是荊棘做的(基督奧祕中的)。

真正的危險不是丈夫太急切去抓後者,而是他們允許或迫使妻子去僭奪它。

Eros 整體:不追求快樂,反而冒險為對方受苦#

從 Venus 轉到 Eros 整體——同樣的模式重複出現:

正如 Venus 在 Eros 中其實不以愉悅為目的;

Eros 也不以幸福為目的——我們以為它是的,但一經考驗便不然。

人人都知道:拿「你倆若結婚會不幸福」這話去試圖拆散戀人是徒勞的——

  • 不只因為他們不會相信你(他們通常確實不會);
  • 即使相信了,他們也不會被勸退
  • 這正是 Eros 的標記:它在我們裡面時,我們寧可與所愛者共擔不幸,也不要在任何別的條件下幸福

即使這對戀人成熟有經驗、明知心碎終會痊癒、並能清楚預見:若鼓起勇氣熬過此刻分離之痛,十年後幾乎肯定比結婚還快樂——他們仍不會分開

對 Eros,這些算計皆無關——正如盧克萊修冷酷的判斷對 Venus 無關。即使再無迴避餘地,「與所愛者結婚不可能導向幸福」、甚至「只能餵養絕症病人、終生赤貧、流亡或恥辱」——Eros 從不遲疑地說:「寧此勿分。寧與她同苦,勿無她而樂。心碎可以,只要兩顆心一起碎。

若我們心中那聲音不這麼說,那便不是 Eros 的聲音。

但要注意:Eros 的偉大旁邊也有它的嬉戲——Eros 與 Venus 一樣是無數笑話的主題。即使戀人處境悲慘到旁觀者落淚——在窮困中、在病房裡、在獄中探視日——他們自己仍會被一陣歡笑突襲,使旁人不堪其悲(他們自己卻不覺)。

沒有什麼比「揶揄必然帶有敵意」更謬。

戀人在生出可笑的孩子之前,總是在笑彼此。

Eros 偉大的危險:它說話像神#

Eros 的偉大正是它的危險所在——

它說話像個神,全心擺上、不顧幸福、超越自我關注——這聽起來像來自永恆世界的訊息。

然而原汁原味的它不能就是神的聲音,因為帶著同樣偉大、同樣超越自我的聲音,Eros 既能催人為善,也能催人為惡

  • 沒有什麼比「導向罪的愛總是品質較低、較動物性、較瑣碎」更膚淺。
  • 導致殘忍、背誓的結合、乃至殉情或謀殺的愛,未必是流浪的情慾或無聊的多愁善感——它很可能就是 Eros 全副榮光、令人心碎的真誠——準備好為它做任何犧牲,唯獨拒絕一件事——放棄

兩種錯誤的「Eros 超越論」#

歷史上有些學派把 Eros 的聲音當成真正超越的,並嘗試為其絕對命令辯護:

兩種錯誤

柏拉圖式(Platonic):「墜入愛河」是兩個靈魂在地上相認——他們在前世的天上生活中曾被指定為彼此。「我們在出生前就相愛了」——當作戀人感受的神話表達很好;但若字面接受,則必有尷尬結論:天上的事務原來和人間一樣管理糟糕——Eros 常使最不合適的人結成軛,許多事先可預見的不幸婚姻偏是「自由戀愛婚」。

蕭伯納式(Shavian)/「後生物學的」浪漫主義:Eros 之聲是「生命衝力/生命力」(élan vital, Life Force)、「進化的胃口」之聲——它衝擊一對特定的人,是為了給超人尋找父母。它對個人幸福與道德都漠不關心,因為它的目標是物種未來的完美。

但若如此:

  • 並未說明我們是否、為何要服從。
  • 至今所有「超人」的描繪都極不吸引人,光憑這點就足以叫人立刻發誓獨身。
  • 而且「生命力」似乎不太懂自己的事——目前可見的兩人之間 Eros 的存在或強度,並不保證子嗣特別優秀、甚至不保證有子嗣。能做出好孩子的祕方是兩條好「品系」(牲畜術語),不是兩位好戀人。
  • 那麼在無數世代裡——當生育依靠的不是相愛而是包辦婚姻、奴役、強姦的時代——「生命力」都在做什麼?難道牠(她?他?)才剛想到改良物種的這個聰明點子?

基督徒不能採用柏拉圖式或蕭伯納式的 Eros 超越論——

我們不崇拜「生命力」,也對前世一無所知。

我們既不可在 Eros 最像神時無條件地服從祂的聲音,也不可忽視或否認它的「神樣性」

  • 這份愛真實地像愛本身(Love Himself)。
  • 它與神的「相似之近」是真實的——但不必然是「趨近之近」。
  • 在我們對神的愛與對人的仁愛容許範圍內被尊重的 Eros,可以成為我們趨近之路的一個工具:
    • 它的全心擺上,是我們「該如何愛神與人」的範例,原已內建在我們本性中。
    • 正如「自然」對自然愛好者賦予「榮耀」一詞以內容,Eros 賦予「仁愛」一詞以內容——彷彿基督透過 Eros 對我們說:「就是這樣——這般揮霍——不計代價——你要這樣愛我和我這弟兄中最小的一個。

我們對 Eros 的「有條件尊重」會因處境而異:

  • 對某些人,要求完全捨棄(但不是鄙視);
  • 對另一些人,Eros 既是燃料、也是模型,可進入婚姻生活——但 Eros 自己永遠不夠,它只能在不斷被更高原則糾正與印證下存活

把 Eros 神化便是召魔#

Eros 一旦被無條件尊崇、無條件服從,便淪為魔

而它正是這樣要求被尊崇與服從:

  • 神聖地(divinely)漠視我們的自私;
  • 也魔性地(demoniacally)反抗任何來自神或人、與它對立的索求。

詩人說得好:

戀愛中的人不會被善意打動,

反對讓他們覺得自己是殉道者。

「殉道者」這詞用得正是:

路易斯多年前研究中世紀情詩、稱其「半假裝的愛之宗教」時,曾盲目地把它當作幾乎純粹的文學現象——現在他知道更多了

Eros 因其本性招來這現象:諸愛之中,它在巔峰時最像神;因此最易索求我們的崇拜。它本質上總要把「處於戀愛中」變成某種宗教。

真正的偶像崇拜:戀人崇拜的不是彼此,而是 Eros 本身#

神學家常擔心情愛中的偶像崇拜——以為戀人會把彼此當偶像。這在路易斯看來不是真正的危險,至少在婚姻中不是

  • 婚姻生活那種「美味、平實、像辦事一般的親密」會把這種念頭駁倒為荒謬。
  • Eros 幾乎總是穿著「親情」這件外衣,更使如此。
  • 即便在戀愛追求期間:凡曾體會(或至少夢想體會)對「未受造者」的渴望者,會以為「被愛者」能滿足它嗎?
    • 作為朋友——同樣被那渴望刺穿的同行朝聖者——被愛者能光輝有助地相關;
    • 但作為這份渴望的對象——恕我直言——荒謬

真正的危險:戀人們會把 Eros 本身當作偶像,而不是把對方當作偶像。

一個常被誤解的經文#

我說「偶像崇拜」並非指戀人會給 Eros 立祭壇、向它禱告。我指的是這種偶像崇拜,常見於對主一句話的流行誤解:

路加福音 7:47——「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

從上下文(特別是前面兩個欠債人的比喻)可知這句話的真意是:「她對我之愛的偉大,是我赦免她之罪的偉大的證據。」

這裡的「因為」(for)就像「他不可能出去了,因為他的帽子還掛在門廳」——帽子不是他在家的「原因」,而是他在家的「可能證明」。

但成千上萬人卻把這話讀成截然不同的意思:

  • 他們不憑任何證據先假定「她的罪是不貞的罪」(其實也許是放高利貸、做生意不誠實、或虐待兒童);
  • 然後把主的話讀成:「因為她那麼深陷愛中,所以我赦免她的不貞。
  • 暗含的是:偉大的 Eros 減輕、幾乎認可、幾乎神聖化了它所引發的任何行為。

注意當戀人就某個我們可能會責備的行為說「愛使我們做的」時的那個語氣:

  • 一個人說「我做這事是因為害怕/生氣」——他在為某件他覺得需要被原諒的事提供藉口
  • 戀人幾乎從不是這樣——
    • 注意他們以何等顫慄、近乎虔敬的姿態說「愛」這個字;
    • 不是在求「酌情情境」,而是在訴諸一種權威
    • 這份「告白」幾乎是一種誇耀——隱含一絲挑戰意味;
    • 他們「感到自己像殉道者」。
  • 極端情況下,這些字真正表達的是:對「愛之神」一種低調卻不可動搖的效忠

「愛的法律」:Eros 自設的宗教#

米爾頓筆下的大利拉(Dalila)說:「這些理由在愛之法律中已被認可為善。」(These reasons in love’s law have passed for good.)

「在愛之法律中」——這就是關鍵。

「在戀愛中」,我們有自己的「法律」,自己的宗教,自己的神。

  • 真正的 Eros 在場時,違抗它的命令感覺像「叛教」;
  • 而那些(按基督徒標準)真正是試探的東西,會以「義務」之聲對我們說話——準宗教義務、對「愛」虔誠熱心的舉動
  • 它在戀人四周建造自己的宗教。康斯坦(Benjamin Constant)注意到,它在幾週幾個月內為他們造出一個「彷彿亙古」的共同過去——他們不停懷著驚奇與敬意回顧,正如詩篇作者回顧以色列的歷史。
  • 那是這份「愛之宗教」的舊約——記錄這位「愛」對選定的這對戀人之審判與憐憫,直到他們首次自覺戀愛的那一刻。
  • 此後新約展開——他們現在處在新律法之下,相當於這宗教的「恩典」之下;他們是新造的人;Eros 的「靈」凌駕一切律法,他們不可「叫祂憂愁」(grieve)。

Eros 之名所「認可」的不公與不仁#

它似乎核可了他們本來不敢做的各種行為——主要不是違反貞潔的行為,更可能是對外界的不公或無情。這些事在他們眼中像是對 Eros 之忠心熱心的證據:

戀人們可以幾乎以獻祭般的口氣對彼此說:「我為了愛之故才忽略了父母,離棄了孩子,欺騙了配偶,在朋友最需要時棄他不顧。」

「這些理由在愛之法律中已被認可為善。」(These reasons in love’s law have passed for good.)

這些信徒甚至會覺得這些犧牲特別有功——還有什麼比把自己的良心擺上愛的祭壇更貴的祭品?

Eros 短命的事實:與「永久」的並存#

一個冷酷的玩笑:這位聲音彷彿來自永恆領域的 Eros,自己甚至不必然恆久——

惡名昭彰地是諸愛中最會死的。世上充滿對它善變的怨言。

令人困惑的是這份善變與它的「永久誓言」並存:

  • 「處於戀愛」既意味意圖又意味承諾終生忠貞——
  • 沒人要它發誓,它也要發誓;無從阻止它發誓。
  • 「我永遠真心」幾乎是它說出口的第一句話——並非偽善,而是真誠
  • 任何經驗都治不好它的這份錯覺。
  • 我們都聽過那種每幾年又戀愛一次的人,每次都真心相信「這次是真的」、流浪結束、找到「我的真愛」、自己也將至死不渝。

然而 Eros 在某種意義上有資格作此承諾——

「墜入愛河」這個事件本身的性質,使我們有理由拒絕將其視為過渡的、可被接受地短暫的

  • 它一躍跳過了我們自我的厚牆;
  • 它讓胃口本身利他化
  • 把個人幸福當成瑣事拋開;
  • 把另一個人的利益植入我們存在的中心;
  • 自然且毫不費力地,我們已(對一個人)履行了「愛人如己」的律法。

它是一個圖像、預嚐——是「若愛本身在我們裡面無敵地作王,我們對所有人該成為的樣子」。它甚至(用得好的話)是為此作預備

從這狀態單純滑落、僅僅「不再戀愛」,可以說是某種「未—救贖」(disredemption)。

Eros 被迫承諾它自己無法兌現的事。

我們能在這份「無私的釋放」裡待一輩子嗎?連一星期都很難——

  • 即使最好的戀人,這高調狀態也是斷續的
  • 舊我很快證明自己沒像聲稱的那樣死透——就像信仰皈依後一樣。它可能被一時擊倒,但很快會重新爬起;起不來腳,至少撐起手肘;不再咆哮,但至少回到陰沉的嘟囔或乞憐的呢喃。
  • 而 Venus 也常退回為單純的性。

但這些「滑落」不會摧毀「兩個正派而通情達理的人」之間的婚姻。

婚姻會被這些滑落危及、甚至毀滅的,是那些把 Eros 當成偶像的人——

  • 他們以為 Eros 有神的力量與真誠;
  • 期望「光憑感受」就能恆久地為他們完成一切;
  • 期望落空時,便把責任推給 Eros,或更常推給配偶。

Eros 真正做的事

Eros 已做了它的部分:作出巨大承諾,並讓你瞥見承諾若兌現會是什麼樣子。

  • 它像個教父——發誓的是它,而要守誓的是我們
  • 我們必須日復一日地勞苦使日常生活越來越貼近所瞥見的圖像
  • 當 Eros 不在場時,我們要做 Eros 該做的事

所有好戀人都知道這點,雖然不善反思或表達者只能用幾句俗語表達——「好的壞的一起接受」、「別期望太高」、「用點常識」之類。所有好的基督徒戀人都知道:這個看似平實的計畫,只能藉著謙卑、仁愛和神的恩典才能執行——它其實就是「從某個角度看的整個基督徒生命」。

結論:Eros 必須被治理#

Eros 像其他自然之愛一樣——但因其力量、甜美、恐怖與高貴格外明顯——揭示它的真實地位:

  • 不能憑自己成為「它若要繼續是 Eros 就必須是」的東西。
  • 它需要幫助,因此需要被治理
  • 這位神若不順服那位真神,就會死,或淪為魔

若它能在這種情況下「死掉」,倒還算好——但它可能繼續活著:

  • 殘酷地把兩個互相折磨的人銬在一起,
  • 各自因「愛中之恨」(hate-in-love)的毒而遍體鱗傷,
  • 各自飢渴地渴望接受、卻冷酷地拒絕給予,
  • 嫉妒、猜疑、怨懟,爭奪上風,
  • 既決意要自由,又絕不允許對方自由,
  • 靠「吵架戲碼」(scenes)為生。

讀讀《安娜·卡列尼娜》(Anna Karenina),別以為這事只發生在俄羅斯。戀人那句「我們要把彼此吃掉」的老套誇飾,可以可怕地接近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