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被現代世界遺忘的愛#

談到親情之愛或情愛時,作者總能找到準備好的聽眾——它們的重要與美麗已被反覆強調。然而,極少有現代人認為友愛(Friendship)是同等價值的愛,甚至不認為它是「愛」

古今友愛地位的對比

  • 自《悼念集》(In Memoriam)以來,幾乎沒有哪首詩、哪部小說在歌頌友愛。
  • 崔斯坦與伊索德、安東尼與克麗奧佩特拉、羅密歐與茱麗葉在現代文學中有無數對應。
  • 然而大衛與約拿單、皮拉得斯與奧瑞斯特斯、羅蘭與奧利佛、阿米斯與阿米爾——卻沒有。
  • 古人認為友愛是最快樂、最完整的愛,是生命的冠冕、美德的學校
  • 現代世界承認男人除了妻子家人外「需要幾個朋友」——但語氣與所稱的「朋友」內容都顯示:他們所說的,與亞里士多德(Aristotle)所列為德性的 philia、或西塞羅(Cicero)以一書專論的 amicitia,幾乎毫無關係。

對現代人而言,友愛只是邊緣之物——不是人生饗宴的主菜,只是消遣,是填補時間縫隙的東西。為什麼會這樣?

友愛為何被輕忽:從「最不自然的愛」說起#

最直接的原因是:很少人重視它,因為很少人經歷它。 而能否經歷友愛、又能否度過一生而不曾經歷,根植於一個關鍵事實——

友愛是諸種愛中**最「不自然」**的一種——並非貶意。

  • 它是最不本能、最不有機、最不生物性、最不群居性、最不必要的愛。
  • 它最不牽動神經——沒有喉間的哽咽、沒有心跳加速、沒有臉紅或臉白。
  • 它本質上是個體之間的:兩人一旦成為朋友,就在某種程度上從群體中悄悄抽離出來了。
  • 沒有情愛,我們不會被生育;沒有親情,我們不會被養大。但沒有友愛,我們仍可活、可繁衍——從生物學看,物種並不需要友愛。
  • 群體(部落、社群)有時甚至不喜歡、不信任友愛。校長、修院院長、上校、艦長都常對部下之間興起的緊密友誼感到不安。

古今評價反轉的原因#

這份「非自然性」既說明了它在古代與中世紀為何被推崇,也說明了它在現代為何被輕視:

  • 古代與中世紀最深沉持久的思想是禁慾主義與棄世主義,懼怕自然、情感、肉體——它們被視為靈魂的危險,或人性的墮落。在那種氛圍下,最被珍視的愛便是看似最獨立於、甚至最反抗自然的那種愛。親情與情愛太明顯地與我們的神經連結、太明顯地與獸共有;而友愛——「自由選擇之關係的明亮、寧靜、理性的世界」——獨能將人提升到神或天使的層次。
  • 現代世界則在浪漫主義、感傷喜劇、回歸自然、本能崇拜的影響下,反過來將這份「不自然」視為缺陷:友愛沒有足夠的淚水與信物去取悅感傷主義者,也沒有足夠的血肉氣味去吸引原始主義者——看起來薄、像被漂白過、像「素食版的愛」。

其他導致現代輕視友愛的原因

  • 把人類生活只當作動物生活的延伸與複雜化的觀點,懷疑一切無法出示「動物來源」與「生存價值」證書的行為。友愛拿不出像樣的證書。
  • 重集體輕個體的觀點必然貶低友愛——這是個體最高度發揮時的關係,比孤獨更穩當地把人從集體「同在感」中抽離,且更危險,因為它以兩人或三人為單位抽離。
  • 某些民主情緒對它有天然敵意——友愛是選擇性的、是少數人的事。「這些是我的朋友」就暗示「那些不是」。

因此,相信古人對友愛評價才是正確的人(路易斯本人就是),寫一章談友愛幾乎只能寫成「平反」(rehabilitation)。

拆除一道誤解:友愛並非偽裝的同性戀#

開頭就得拆掉一個現代誤解:「每段堅實認真的友誼其實都是同性戀」這套理論

這套理論的修辭詭計

  • 若說「每段友誼都有意識地、明顯地是同性戀」太顯然錯誤——
  • 於是搬出更難捉摸的指控:它「其實——無意識地、隱蔽地、在某種皮克威克式的意義上——是同性戀」。
  • 這種說法既無法被證明,也無法被反駁。沒有任何證據時,他們會說「正是我們所預期的——沒煙正證明火藏得極好」。

「隱形貓」的謬誤

這就像說:「如果那把椅子上有一隻隱形貓,那把椅子看起來會是空的;那把椅子確實看起來是空的;所以椅子上有一隻隱形貓。」

對隱形貓的信仰也許邏輯上無法被反駁,但它告訴我們很多——關於那些信它的人

友愛與情愛的本質差異#

那些「無法把友愛當作獨立之愛、只能把它當作情愛的偽裝或修飾」的人,恰好洩露了一件事——他們從未真正擁有過朋友。其餘的人都明白:可以同時對同一個人有情愛與友愛,但有些方面,兩者完全不像:

  • 情人老在彼此談「我們的愛」;朋友幾乎從不談「我們的友誼」。
  • 情人常面對面,沉浸於彼此;朋友並肩,沉浸於某個共同興趣。
  • 情愛(在它持續期間)必然限於兩人;而友愛——兩人遠不是必要數,甚至不是最佳數。

蘭姆(Lamb)論三人友誼

假設 A、B、C 三人是朋友,A 死了——B 失去的不只是 A,還有「A 在 C 身上引出的那一面」;C 失去的不只是 A,還有「A 在 B 身上引出的那一面」。

我每位朋友身上都有某種特質,只有別位朋友能完全引出。我自己一個人不夠大,喚不出朋友身上整個人;我需要除我之外的光,才能照出他每一個面向。

這正解釋了為何真正的友愛是諸愛中最少嫉妒的

  • 兩位朋友很高興有第三人加入,三位歡迎第四位——只要新加入者夠資格成為真朋友。
  • 他們可以像但丁筆下蒙福的靈魂那樣說:「來了一位將擴大我們之愛的人。」
  • 在這種愛中,「分享不是減少」——朋友越多,每位朋友我獲得的更多而非更少。

友愛在這方面**「相似地接近」天堂**——天堂裡蒙福者眾多到無人能數,每個靈魂以自己的方式見到神,並把這獨特的見見傳達給其餘的所有人。賽拉芬(Seraphim)在以賽亞書六章 3 節中互相呼喊「聖哉,聖哉,聖哉」,正是這個意思。我們越分享天上的餅,我們每個人擁有的就越多。

古人的擁抱與親吻不是同性戀#

說友愛在某些文化某些時期可能與同性戀混雜——這是有的,特別是在尚武社會中成熟的勇士與年輕侍從/挾甲者之間。但親吻、流淚、擁抱本身並不是同性戀的證據

不然其推論將過於滑稽

  • 古英語史詩中赫羅斯加(Hrothgar)擁抱貝奧武夫(Beowulf)。
  • 約翰生(Johnson)擁抱博斯威爾(Boswell)——一對毫無爭議的異性戀。
  • 塔西陀(Tacitus)筆下那些粗獷的老百夫長,在軍團解散時相擁懇求最後一吻。

若你能相信這些都是同性戀——那你什麼都能信。

從寬廣的歷史視野看,需要特別解釋的不是古人友愛的肢體表達,而是現代社會缺乏這種表達——是我們,不是他們,亂了步調。

友愛之前的「同伴情誼」:友愛的母體#

友愛是諸愛中最不生物性的——個體與社群皆可在沒有它的情況下生存。但有一件事常與友愛混淆,社群確實需要它——它不是友愛,卻是友愛的母體(matrix)

從原始狩獵戰鬥的「同伴」談起#

在早期社群裡,男性作為獵人或戰士的合作,與生育養育同樣不可或缺:

  • 我們不僅要做這些事,更要談論這些事——討論狩獵、計畫戰鬥;事後檢討、為將來總結。
  • 我們嘲笑或懲罰膽小者與笨拙者,讚揚明星表演者;沉醉於專業細節(「他應該知道,這風向追不到那畜生」「我的箭頭較輕,這就是關鍵」⋯⋯)。
  • 我們其實就是在「talking shop」——談本行、論本業——對彼此的陪伴極其享受:勇士、獵手、共有技藝、共擔危險、共享內行笑話,遠離婦孺。

有人說:舊石器時代的人肩上未必有「club(棒)」,但他們必有另一種「俱樂部(club)」。這甚至可能是他們宗教的一部分——像梅爾維爾(Melville)小說《泰皮》(Typee)裡那種野人們每天晚上「無比舒適」的神聖吸煙俱樂部。

這份**「同伴情誼」(Companionship 或 Clubbableness)很有生物價值——日常仍在無數軍艦客廳、酒吧、教員休息室、軍官餐廳、高爾夫球俱樂部裡上演。它常被稱作「友誼」,許多人說的「朋友」其實只是同伴。但它還不是友愛**。

區分二者並非貶低同伴情誼——「我們區分銀與金,並未貶低銀。」

友愛如何從同伴情誼中誕生#

友愛的誕生時刻

當兩位(或多位)同伴發現彼此分享某種別人不分享的洞見、興趣或品味——而在那一刻之前,每個人都以為這只屬於自己一人的祕密寶藏(或負擔)——友愛便誕生了。

它最典型的開場白是:「什麼?你也是?我以為只有我這樣!」(“What? You too? I thought I was the only one.")

可以想像在那些早期獵人與戰士中,偶爾——一百年一個?一千年一個?——有人看見別人沒看見的事:發現鹿不只是食物、也是美麗的;狩獵不只是必需、也是樂趣;自己的神不只是有力的、也許還是聖潔的。但只要這樣的人在死前找不到同類,藝術、運動、屬靈的宗教都不會誕生。唯有當兩個這樣的人發現彼此——無論是費盡苦心、半含糊地表達,或以驚人的省略速度——他們分享了視野——友愛便誕生了,而他們立刻一起站在巨大的孤獨中

情人尋求隱私;朋友卻是自然而然被孤獨包圍——不論他們願不願意。他們希望這道與群體之間的牆變得薄一些。前兩位會樂見第三人的出現。

現代友愛的誕生方式相同#

在現代,友愛的誕生方式相同。差別只在於:作為其先決條件的「共同活動」很少再是肉體性的(如狩獵、戰鬥),而可能是共同的信仰、學業、職業、甚至共同的休閒嗜好。所有共享這活動的是「同伴」;其中那一兩、兩三個共享更多的,才是「朋友」。

愛默生(Emerson)說:在友愛中,「你愛我嗎?」的意思是「你看見同樣的真理嗎?

或至少:「你關心同樣的真理嗎?」與我們同意「某個別人不甚在意的問題其實非常重要」的人,能成為我們的朋友——他不必對我們的答案表示同意。

請注意:友愛重複了同伴情誼的形式,但移到了更個人、更不為社會所必需的層次

  • 同伴在一起做某件事——狩獵、研讀、繪畫等等。
  • 朋友也仍在一起做某件事——只是更內在、更不被廣泛分享、更難定義;
  • 仍在獵——但獵的是非物質的對象;
  • 仍在合作——但合作的工作世人尚未認可;
  • 仍是同行的旅伴——但走在另一種旅程上。

因此我們把情人想像為面對面,把朋友想像為並肩——他們的眼睛都望向前方

「我只想要朋友」的人為什麼交不到朋友#

那些可憐兮兮「只想要朋友」(want friends)的人永遠交不到朋友——因為擁有朋友的條件本身,就是除了朋友之外還想要別的什麼

若對「你看見同樣的真理嗎?」的誠實回答是:「我什麼也沒看見、不在乎真理;我只想要朋友。」——那麼友愛無法在此誕生,雖然親情或許可以。

  • 友愛必須是關於某個東西的,哪怕只是對骨牌或白老鼠的熱情。
  • 「一無所有的人無從分享;不去往任何地方的人不會有同行的旅伴。」

友愛與情愛的並存#

當在這條祕徑上發現彼此的兩人是異性,所生友愛極易在第一個半小時內就過渡成情愛——除非彼此在生理上厭惡對方,或一方/雙方已另有所愛。反之,情愛也可能引出戀人之間的友愛。但這非但不模糊兩者的區分,反而把區別映照得更清楚:

  • 若一個人原先是你深刻完整的朋友,後來逐漸或突然顯露為你的戀人——你絕對不會願意把與愛人的情愛分享給第三人。
  • 但你毫無嫉妒地與人分享你們的友愛。

沒有什麼比下面這件事更能豐富情愛——

發現你的愛人,能深刻、真切、自發地與你既有的朋友圈成為朋友——感覺不只是兩人因情愛而結合,而是三人、四人、五人在同一個追尋上同行,共有一個視野。

若你「墜入愛河」並娶了你的朋友,現在給你選擇兩個未來:

「要麼你倆不再是情人,但永遠是同尋同一位神、同一份美、同一個真理的伙伴;要麼你失去這一切,但終生保有 Eros 的狂喜、熱情、奇蹟與野性渴望。你選哪個?」

你選哪個?選了以後不會後悔的是哪個?

這個思想實驗能幫助某些現代人意識到:友愛的確是一種愛,而且和情愛同樣偉大

友愛的「不必要」性質#

對社群有用嗎?#

論者或許會說:友愛對社群有實用價值——

  • 每一個有文明意義的宗教都始於一小群朋友。
  • 數學在幾位希臘朋友聚在一起談論數、線、角時才真正開始。
  • 今日的英國皇家學會(Royal Society)原是幾位紳士業餘聚會的小團體。
  • 浪漫主義運動的源頭是華茲華斯(Wordsworth)與柯勒律治(Coleridge)關於某種祕密視野的不停談話(至少柯勒律治不停)。
  • 共產主義、牛津運動、循道宗、廢奴運動、宗教改革、文藝復興——大致都可說起源於同樣的方式。

但讀者大概認為其中有些對社會有益,有些有害——

結論最多只能是:友愛既可能造福社群,也可能危害社群

  • 即使作為造福者,它不是「生存價值」,而是亞里士多德所謂的「文明價值(civilisation-value)」——它幫社群「活得好」,而不是幫它「活下去」。
  • 當友愛結出社群可用的果實時,那是偶然的副產品。 為社會目的而設計的宗教(如羅馬皇帝崇拜、現代把基督教當作「拯救文明的手段」推銷的嘗試)成不了大事。真正轉化世界的,恰恰是那些「轉身背對世界」的小群朋友。
  • 埃及人與巴比倫人的數學是實用的、社會的,服務於農業與巫術;而自由的希臘數學——朋友們作為閒暇活動所追求的——對我們意義更大。

對個人有用嗎?#

或說友愛對個人生存非常有用,乃至必需。引用雖多——「背後無兄弟便寸步不安」「有朋友比兄弟更親密」——但這是把「朋友」當「同盟」用。

朋友當然會在需要時成為同盟——危急中借錢、生病時看護、在敵人面前為我們挺身、照顧我們的遺孀孤兒。

這些善行不是友愛的本質——它們幾乎是友愛的「中斷」:

  • 一方面相關(你不做就是假朋友),
  • 另一方面又無關(恩人這個角色對朋友始終是偶然、甚至有些格格不入的)。

友愛幾乎厭惡這種角色——因為友愛完全擺脫了親情那種「需要被需要」

我們很遺憾真有「贈禮、借款、徹夜守候」這類事的必要——天哪,現在快讓我們忘掉這事,回到我們真正想一起做、想一起談的事吧。

在友愛中,感激並不豐富這份愛——「別在意」「不算什麼」(Don’t mention it)這個老套表達,恰好說出了真正感受。

完美友愛的標誌不是「危急時會出手」(當然會),而是出手之後,它毫無改變。那是分心、是異常、是相聚的時光(永遠太短)的可怕浪費。也許我們只有兩小時可以談話,而其中二十分鐘竟得用來處理「事務」!

朋友之間並不打聽彼此的事#

不像情愛,友愛是不愛打聽的

  • 你成為某人的朋友,不必知道也不必在意他結婚了沒、靠什麼謀生。
  • 在真正朋友的圈中,每個人就是他自己,不代表別的什麼。沒人在乎別人的家世、職業、階級、收入、種族、過往。
  • 當然你最終會略知一二,但是隨意間、片段地——當作說明、類比,或軼事的掛鉤,而不是因為它本身重要。

友愛的「王者氣度」

我們像獨立國家的元首級王子相聚,在外國中立的土地上,從各自的脈絡中釋放出來

  • 這份愛本質上忽視我們的肉體,也忽視「家庭、工作、過去、人脈」這些更廣義的「身體」。
  • 在家中,我們不只是 Peter 或 Jane,還承擔某種一般角色:丈夫或妻子、兄或姐、上司、同事或下屬。
  • 在朋友面前,這些都退場——這是**「卸下糾纏的、赤裸的心智」之間的事**。
  • 情愛要的是赤裸的身體;友愛要的是赤裸的人格

友愛是任意的、不必要的#

友愛精緻地任意、毫無責任

  • 我沒有義務要做誰的朋友,也沒人對我有此義務。
  • 沒有索求、沒有任何必要性的影子。
  • 友愛是不必要的——像哲學、像藝術、像宇宙本身(神並不需要創造)。
  • 它沒有「生存價值」;倒是賦予「活下去」價值的東西之一。

友愛中的相互認識與「黃金時刻」#

說朋友是「並肩而立」,是要對比情人的「面對面」——但這意象不應被推得太遠。共同的追尋並不會讓朋友彼此忽視——相反,那正是他們之間相互認識與愛的媒介:

  • 沒有誰比與你同行的人更了解你的真實成色。
  • 共同旅程的每一步都在試煉同伴;而試煉是我們完全理解的,因為我們自己也正在被同樣試煉。
  • 因此,當他一次次響出真音,我們的信賴、敬重與欣賞便綻放成一種罕見地堅實、訊息完備的「欣賞之愛」

若一開始就把目光放在「他這個人」而非友愛「關於什麼」,反而不會這麼了解、這麼愛他。

  • 你不會靠盯著戰士的眼睛找到戰士;要找詩人、哲學家、基督徒,請與他並肩戰鬥、共讀、辯論、禱告。

在朋友面前自感卑微#

在完美的友愛中,這種欣賞之愛常常如此巨大穩固,以致圈中每位成員都在心底對其他所有人感到謙卑。他偶爾會驚奇自己怎麼配在這群比自己更優秀的人之中——這是命運不該得的厚待。

黃金時刻

  • 整群朋友聚在一起,每位都引出其他人最佳、最智慧、最有趣的一面。
  • 我們四五個人辛苦行走一天後抵達客棧;拖鞋換上,腳伸向爐火,飲料就在手邊;談話間整個世界、乃至超越世界的某物對我們敞開;
  • 沒有人對另一個人有任何索求或責任,所有人都像剛在一小時前才認識的自由人與平等者;
  • 同時又被一份多年醇釀的親情包裹。

自然之生命再無更好的禮物可給。誰配得這樣的禮?

性別與友愛:為何同性朋友更常見#

從以上所述可推:在大多數社會、大多數時期,友愛多半發生在男與男之間或女與女之間

兩性在親情與情愛中相遇,但很少在這種愛中相遇——因為他們很少擁有孕育友愛的母體:共同活動的同伴情誼。

  • 男受教育、女不受;一性工作、另一性閒置;或男女做完全不同的工作——他們便沒有共可結友的內容。
  • 但這是「缺乏共同活動」造成的,不是兩性本性使然——只要他們能成為同伴,也就能成為朋友。
  • 因此在男女並肩工作的職業(如路易斯自己的學界)、宣教工場、作家畫家圈中,跨性別友愛相當常見。
  • 也可能一方所提的友愛被另一方誤解為情愛、引發痛苦尷尬;或友愛在雙方逐漸轉成情愛——但這恰恰證實兩者有別。

我們這時代的尷尬處境#

我們社會落在兩張椅子之間:

  • 兩性間的「共同地基」(matrix)只在某些群體存在,在許多住宅郊區則明顯缺乏。
  • 在富裕街區,男人一生忙於賺錢,女人有閒暇發展智識——男性走進其中如野蠻人走進文明人。
  • 在另一種街區,男人接受嚴肅教育成為醫生、律師、牧師、建築師、工程師、文人;女人婚後不久便放棄學校給的「文化薄涂」,靠看《婦女雜誌》與敘述性閒談度日——女人在他們眼中如同孩子之於成人。

真正的跨性別友愛在這兩種處境下都很難建立。這雖是貧瘠,但若被承認與接受,仍可忍受

我們這時代特別的麻煩在於:

  • 處於這種境況的男女,被「某些更幸運的群體不存在這種裂縫」的傳聞所困擾,被「對某些人可能、就應當(也因此即是)對所有人可能」的平等主義教條所迷,拒絕承認、拒絕接受這現實
  • 結果一邊出現「老師太型」的妻子——「有文化的」女人不停想把丈夫「拉到她的水準」;
  • 另一邊出現的更痛苦:是男人有教養、女人沒有,而所有女人——以及許多男人——都拒絕承認此事實。

「禮貌的假裝」如何摧毀真正的對話#

當這種情況發生,會出現一種善意、客氣、辛苦、可悲的「假裝」:

  • 女人被「視為」(如法律人所說)男性圈的正式成員;
  • 「她們現在和男人一樣抽菸喝酒」這種無關緊要的事,被頭腦簡單者視為「她們確實是」的證明;
  • 不准辦純男性聚會(stag-parties),男人聚會處女人必須在場。

結果:

  • 男人習慣於思想生活,懂討論、論證與舉例。
  • 但一個只有學校課程經驗、婚後便放棄殘存「文化」、看的是《婦女雜誌》、談的幾乎全是敘事的女人——無法真正進入這種對話
  • 她可以在同一個房間,與他們同處——但僅此而已。
    • 男人若無情,她無聊地沉默坐著聽她不解的對話;
    • 男人若有教養,便為她解釋、把她不相關、笨拙的觀察「昇華」成有點意義的內容——但這努力很快失敗,原可成為真實討論的場合便被刻意稀釋,墜入閒聊、軼事與笑話。
  • 她的在場,正好摧毀了她被帶來分享的那件東西——她永遠無法真正進圈,因為圈一旦因她進入而不再是它自己,就像地平線在你抵達後便不再是地平線。
  • 透過學會喝酒抽菸甚至說黃色笑話,她並未在這目的上比她外婆更靠近男人一吋——而她外婆比她更幸福、也更實事求是:在自己的世界裡與其他女人聊真正的女人話題,可能談得既有魅力、有見識、甚至有機智。她自己其實也可能做得到——也許她和那些被她破壞了一個晚上的男人一樣聰明,甚至更聰明,但她對相同的事不真正感興趣,也不熟練於相同的方法

「凡假裝對自己其實毫不在乎之事感興趣的人,看起來都像笨蛋。」

對友愛的「無意識戰爭」與「有意識戰爭」#

這類女性大量存在,幫助解釋了現代對友愛的輕視。她們常徹底取勝——在整個街區放逐了男性同伴情誼,乃至男性友愛。在她們所知的世界裡,永無止境的閒扯式「快活感」(Jolly)取代了心智的交流——她們在場時,男人說話也像女人。

這場勝利常是無意識的;但也存在更激烈的戰士:

路易斯曾聽一位女士說:「絕不能讓兩個男人坐在一起,他們會開始談某個主題,然後就沒得玩了。

  • 她的意思被精準地表達了:話可以多多益善,無止境的人聲瀑布;但拜託,不要主題。談話不可以「關於什麼」。

更深層的對抗,是把友愛視為情愛甚至親情之敵的女性。她們有一百種手段拆散丈夫的友誼:與朋友吵架、或更妙的——與朋友的妻子吵架;冷嘲、阻撓、撒謊。她們不懂:被她成功隔離於同類之外的丈夫,將不再是值得擁有的人——她已將他閹割,最終連她自己也會以他為恥。她也忘了丈夫生活中許多場域是她監視不到的——新的友誼仍會萌生,但這次是祕密的;幸運的話(也比她該得的幸運),不會很快出現其他的祕密。

真正聰慧的女性處事

  • 真正聰慧、若有心便有資格進入思想世界的女性,正是那些若無此資格便不去試圖闖入或破壞它的人。她們有別的事要忙。
  • 在男女混合的派對上她們自然漂向一端,與其他女人聊女人話題。她們不需要我們,正如我們不需要她們。
  • 是兩性中的下三濫才整天纏著對方。各過各的吧。
  • 她們笑我們不少,這是該有的。兩性沒有真正共同活動、只能在親情與情愛中相遇、不能成為朋友時,雙方都應對另一性的荒謬保持鮮活的笑感——其實任何時候都應如此。
  • 正如沒人真正欣賞另一性(也沒人真正欣賞孩子或動物)而從不覺得對方有趣可笑。人性是悲喜劇,性別之分讓每一性都能在另一性身上看到自己常忽略的笑點與悲憫

友愛是不是「就是愛本身」?——警告:屬靈不等於聖潔#

到此可以理解古人為何把友愛視為幾乎將人提升到人之上的東西:

  • 不受本能驅使、
  • 除了它自由承擔的責任以外不受任何義務拘束、
  • 幾乎完全不嫉妒、
  • 完全擺脫「需要被需要」——
  • 這份愛極為屬靈,甚至像天使之間可以擁有的愛。

但「屬靈」(spiritual)一詞有歧義,須警惕:

  • 在新約許多語境裡,「屬靈」意指「屬乎聖靈的」——按定義為善。
  • 但若「屬靈」只是「肉體的、本能的、獸性的」之反義詞,就不必然是善——有屬靈之惡、有不潔之天使。人最壞的罪,往往是屬靈的罪。

因此,發現友愛是屬靈的,並不意味它本身就是聖潔的或不會出錯。

仍有三件事須納入考慮:

  1. 權威者對親密友誼的不信任——可能無理,也可能有所根據。
  2. 多數人對親密朋友圈的看法:他們給這些圈子取的名字幾乎都帶貶意——「小派系」「秘密社團」「小幫派」「小議事會」「互相吹捧協會」。只知道親情、同伴情誼與情愛的人,傾向懷疑朋友是「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傢伙」。這當然是嫉妒之聲——但嫉妒總會挑出最真實、或最接近真實的指控,因為這樣最傷人;故此指控不能不審。
  3. 聖經幾乎從不用友愛作為神人之愛的圖像:尋找最高之愛的象徵時,聖經反而忽略這幾乎像天使的關係,沉入最自然、最本能的深處——以親情為神為父之圖、以情愛為基督作教會新郎之圖。

友愛的特有危險:從「叛離」到「集體驕傲」#

為何權威者不安:友愛的「叛離」性質#

「什麼?你也是?我以為只有我這樣 ⋯⋯」這個誕生時刻所揭露的「共同品味、共同視野、共同觀點」,未必總是好的

  • 從這樣的時刻可能興起藝術、哲學、宗教或道德上的進步——
  • 也可能興起拷問、食人習俗、人祭
  • 我們大多數人在年輕時應都體驗過這些時刻的雙重性——首次遇見另一位喜愛我們最愛詩人的人是美妙的;首次遇見另一位分享我們秘密之惡的人也同樣愉快——不同的是,那「秘密之惡」也由此變得更明確、不再令人羞愧。
  • 即便此刻、無論幾歲,我們都認得「共有的恨或共有的怨」之危險魅力(要把這位「全院唯一也看出副典獄長缺點」的人不視為朋友是難事)。

在不友善的同伴中,我會羞怯地、半信半疑地持守某些觀點與標準;

回到朋友圈裡,半小時內、十分鐘內,這些觀點與標準便恢復為不容置疑的真理——即使朋友不在身旁。

我們都希望被同伴、被「合心意之人」評斷——只有他們真正了解我們的心,並以我們完全認同的標準評斷它。我們真正渴望的稱讚、真正畏懼的責備,都來自他們。

  • 早期基督徒的小群因此而存活——他們只在乎「弟兄」之愛,對外邦社會的意見堵住耳朵。
  • 罪犯、瘋子、變態的小群也以同樣方式存活——對外界輿論充耳不聞,把它打發為「外人」「俗人」「中產階級」「建制派」「假道學者」的閒言。

友愛是一種「分離」乃至「叛離」#

每段真實友愛都是某種分離(secession),甚至是叛離(rebellion)——

  • 可能是嚴肅思想者反抗被接受的陳腔濫調,
  • 可能是怪癖之士反抗被接受的常識;
  • 可能是真正藝術家反抗流行的醜陋,
  • 可能是江湖騙子反抗文明的品味;
  • 可能是好人反抗社會的壞,
  • 可能是壞人反抗社會的好。

不論哪一種,頂層人物都不會喜歡它。每個朋友圈中都有一份「分區的公共意見」鞏固成員,使他們不被社會主流意見輕易左右。每個朋友圈都是潛在的抵抗據點。有真朋友的人較難被操弄、較難被『拉攏』——好的權威較難糾正他,壞的權威較難腐化他。

因此,主政者若靠武力、或靠「同在感」(Togetherness)的宣傳、或靠不知不覺地讓「隱私」與「未經規劃的閒暇」變得不可能,造出一個「人人是同伴、無人是朋友」的世界——他們就移除了某些危險,也奪去了我們抵禦完全奴役的最強保障之一

但危險也是真實的:

古人看見友愛可以是美德的學校;他們未看見的是,它也可以是惡德的學校

友愛具有兩面性:它令好人更好,令壞人更壞。

不必細談壞友誼有多壞;要關注的是好友誼裡可能的危險

「叛離」如何變成「集體驕傲」#

「對外界部分耳聾」是一切友愛的共同元素,無論好壞、無關痛癢;正當而必要。

  • 集郵的人不必理會數百萬覺得這事可笑的人。
  • 氣象學奠基者正確且必然地忽視仍把暴風歸因於巫術的群眾。
  • 我自己對高爾夫球友、數學家、車迷的圈子是局外人;他們對我的圈子也是局外人——這沒什麼冒犯。

危險在於:這份「部分耳聾」被擴展為全面耳聾

  • 最壯觀的例子不在朋友圈,而在神權階級或貴族階級。
  • 我們知道主耶穌時代祭司怎麼看普通百姓;弗瓦薩爾(Froissart)筆下的騎士對「外人」、農夫、農奴既無同情亦無憐憫。
  • 但這可悲的冷漠與一種美德緊密交織——他們之間真有極高的勇敢、慷慨、禮節與榮譽標準;
  • 維持那標準時,他們對謹慎、吝嗇的農奴的看法必須完全不予理會。若那時他們在意了,今日的標準將更粗糙更貧瘠。
  • 但「不予理會」這習慣會在階級內生長:本應不予理會的地方不予理會,會讓人在「他呼求公義或憐憫時」也輕易不予理會。那高貴而必要的部分耳聾,鼓勵了傲慢而非人的全面耳聾。

朋友圈當然無法像強大社會階級那樣壓迫世界,但在自己的尺度上承受同樣的危險

  • 將原本對特定目的而言正當的「外人」,泛稱為(且帶貶意的)「外人」。
  • 像貴族那樣在自己周圍創造一個聲音傳不過去的真空。
  • 文藝圈可能起初正當地不理會普通人對文學的看法,後來連對方關於「該付帳、該剪指甲、該禮貌待人」的意見也一概不理。
  • 圈內任何缺點因此變得無法治癒

不僅如此——「部分而可辯護的耳聾」原本基於某種優越(哪怕只是更懂郵票)。

這份優越感會把自己連結到「全面耳聾」上,於是這群人不僅忽視外人,更開始鄙視外人。事實上他們已將自己變成類似於一個階級的東西。

小派系(coterie)就是自封的貴族(self-appointed aristocracy)。

從個人謙卑到集體驕傲:易如反掌的轉換#

前面說過:在好的友愛中,每位成員都常對其餘人感到謙卑——「他們真好,我能在他們之中真是僥倖。」但**「他們」從另一角度也是「我們」**——從個人謙卑滑向集體驕傲,毫不費力。

區分朋友圈的驕傲與「勢利」(snobbery)

  • 勢利:附庸權貴。某人因為一個團體已被視為菁英而想加入。
  • 朋友圈的驕傲:朋友圈因為已經彼此相連,遂自視為菁英——「我們不會這樣稱呼自己,但 ⋯⋯」。
  • 我們是出於對「合心意之人」的熱愛而尋求他們,事後卻被一種「我們已成為貴族」的感覺驚(喜或驚嚇)。

路易斯給的三個實例

奧林匹斯型(Olympian)——寬容自信的優越感。

路易斯曾在某個會議中遇到兩位顯然親密的牧師談「神之外被造能量」(uncreated energies)。他問:若信經說神是「一切看得見、看不見之物的創造者」,怎還能有別的非被造者?兩人對望一笑——並不刺人、也不討厭,正如美國人會用「Isn’t he cute?」表達的那種笑:成人看小孩問了「不該問的問題」時的歡笑。那一望、那一笑,就是「我們慣於活在比你們更高的層次」的可見可聞之具現——他們可能真有答案,知道我太無知聽不懂;但若是這樣,他們大可說「這要解釋太久了」。真正的關鍵在那望和那笑——不出惡言、毫無傷害意圖(兩位很好的年輕人)反倒更突顯這份「奧林匹斯式」的姿態:穩到可以寬容、文雅、不強調的優越感

泰坦型(Titanic)——好戰、激越、不安、苦澀的優越感。

路易斯在大學社團演講後與一位年輕人討論。對方表情緊繃如囓齒類動物,五分鐘內兩次幾乎指控路易斯說謊。路易斯不得不說:「先生,您再這樣下去我就離席。」一般人會發更大火、或紅著臉道歉——令人吃驚的是這位都沒做。沒有任何新的不安加在他習慣的不適表情上;他不再說「你撒謊」,但其餘照舊。這人背後幾乎可確定有一個泰坦式的圈子——自封為聖殿騎士團,永遠武裝著捍衛某個批判性的巴弗滅(Baphomet)。對他們而言「我們」(即外人)根本不存在於人格的層級上——我們只是樣本:年齡層樣本、類型樣本、輿論氛圍樣本、興趣樣本,是待消滅的對象。被剝去一個武器,他冷靜地拿起另一個。他不在普通的人類意義上與你會面——他只是在做一份工,「噴灑(他真的用了這個比喻)殺蟲劑」。

粗俗型(vulgar)——刻意展示「你不在圈內」的低端版本。

我們都見過這種:學校老學生在新生面前談話、軍隊老兵在臨時兵面前談話;酒吧或火車上特別大聲低俗的朋友群,故意要讓陌生人聽到他們親密、行話化的對話——讓「不在圈內者」清楚知道自己不在。事實上這份友誼可能除了「排除外人」之外幾乎沒有任何「關於什麼」。對外人說話時,他們愛用名字或暱稱稱呼朋友——不是雖然外人不知道是誰,而是因為外人不知道是誰。

路易斯認識一個更精微的傢伙:總是「以為大家都該認識」的口氣提到他朋友——「就像理查·巴頓(Richard Button)有次對我說的 ⋯⋯」。我們很年輕,沒人敢承認沒聽過理查·巴頓——「不知道他就證明自己不夠格」。多年後才知道別人也都沒聽過——甚至猜想,那些理查·巴頓、希西家·克倫威爾(Hezekiah Cromwell)、艾莉諾·福賽斯(Eleanor Forsyth),其實和小說裡的虛構人物一樣不存在。但有那麼一兩年,我們完全被震懾住了。

友愛沉淪:從圈子到結黨#

友愛的下沉軌跡

  • 必要的排除排他的精神以排他為樂——一旦進入這樂趣,下坡會迅速變陡。
  • 也許不會變成泰坦型或徹底粗鄙型——卻可能變成那種**「靈魂俱樂部」**(the Souls,愛德華七世時代達到高峰的那種派系):圈子為了「身為圈子」而存在,自選的(因此荒謬的)小貴族集團,浸在集體自我滿足的月光中。
  • 最初帶我們相聚的「共同視野」可能完全淡去。

有些圈子會開始涉足實務:擇人擴員(共有興趣的成份微薄、但被認為「靠得住」),於是成為地方上的權力——這權力可能僅是團、學院或大教堂院區的「政治」。操控委員會、為「自己人」搶職位、聯合對抗「弱勢者」便成主要活動。過去聚會談神或詩,如今談講座或聖俸

這份審判極其公正——「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神對亞當所言)。圈子若墮為「弄權者集會」,友愛便沉回為它的母體:純粹實用的同伴情誼。他們已成為原始狩獵小隊那樣的群體——是的,他們現在是獵人——但不是路易斯敬重的那種獵人。

結論:友愛須有更高之愛的護守#

群眾不是完全錯——他們以為「每群朋友都是為了驕傲與優越的快感而存在」是錯的;以為「每段友誼都實際上沉迷於這些快感」也(但願)是錯的;但他們把「驕傲」診斷為友愛天然易感的危險,是對的正因這是諸愛中最屬靈的,威脅它的危險也是屬靈的。

友愛若是天使般的,那麼人若要安全地吃天使之餅,必須有三重的謙卑護守

為何聖經很少用友愛作為神人之愛的圖像#

或許可以推測:友愛已經太屬靈了,反而不適合作屬靈之事的好象徵

  • 「最高離不開最低」——神可以安全地以父、夫之名向我們自喻,因為只有瘋子才會以為神在肉體上是我們的父,或祂與教會的婚姻不是奧祕的。
  • 但若以友愛作此象徵,我們可能錯把象徵當實物——加深友愛固有的危險,更會讓我們把友愛確實展現的「相似之近」誤作「趨近之近」。

友愛要保持甘甜,必須請求神聖護守#

友愛的窄路

它不能變成所謂的「互相吹捧協會」——但若沒有充分的「相互欣賞、欣賞之愛」,就根本不是友愛

班揚(Bunyan)《天路歷程》第二部裡的克利絲蒂安娜(Christiana)一行人在「解經者之家」沐浴、蓋印、換上「白衣」之後,看著彼此這樣說:

「她們彼此感到敬畏,因為各人在自己身上看不見那份榮耀,而這份榮耀她們在彼此身上看得見。於是她們開始覺得彼此勝過自己。『你比我美』,這人說;『你比我俊秀』,那人說。」

長遠而言,只有一條路能安全地嘗到這份輝煌的經驗——班揚已在同一段中指明:那是在沐浴、蓋印、披上白袍之後。我們若記得這「沐浴、蓋印、披袍」,便安全。而友愛的共同地基越高,這份記憶就越關鍵;在公開的宗教性友愛中尤其如此——忘了它便致命

是誰選擇了我們:基督的「席間之主」#

否則我們會以為——我們這四五個人——是「自己」選了彼此:每個人的洞見發現了其餘人的內在之美,英雄惜英雄,自願的高貴;以為我們憑藉自己的天賦超越了人類其他人。

其他種類的愛不會引人這樣想:

  • 親情顯然要求血緣或至少接近,這從非我們的選擇。
  • 情愛——半本世間情詩會告訴你愛人是命中注定,並非你的選擇,「愛或恨非我們所能掌握」;丘比特之箭、基因——什麼都行,就是不是你自己。
  • 唯有友愛擺脫了所有這些,於是我們以為自己選擇了同儕——但其實,幾年生日的差距、幾哩房屋的距離、選擇一所大學或另一所、被派到不同的軍團、第一次見面時談到或沒談到某話題——任何一個機緣都可能讓我們互不相識。

對基督徒而言,嚴格來說「沒有偶然」——

一位祕密的司儀(a secret Master of the Ceremonies)一直在工作。基督對門徒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對每個基督徒朋友圈,祂也可以真實地說:「不是你們彼此揀選,是我為你們彼此揀選了你們。」

  • 友愛不是我們慧眼或好品味的獎賞。
  • 它是神向各人揭露其餘人之美的器皿——他們的美並不大過千千萬萬人,是友愛使我們看見。
  • 一切的美都從祂而來,並在好的友愛中藉友愛本身被祂增添——所以友愛既是揭示也是創造之器。
  • 在這場宴席上,擺席的是祂,選客人的是祂;我們可以盼望——並理當——祂有時、且永遠該主持。別把主人拋在計算之外。

不必總是肅穆地享用這份宴席——「造好笑的神」豈忍如此。

生命中既深沉莊嚴又能輕快遊戲的這份微妙——是難卻可愛的。 用鄧巴(Dunbar)那句平衡得極美的話作結:

Man, please thy Maker, and be merry,

And give not for this world a cherry.

(人哪,悅納你的造物主,且歡然喜樂;不要為這世界出半文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