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謙卑、最廣布的一種愛#

希臘人將這份愛稱為 storge(兩個音節,g 發硬音)。本章直接稱它為親情之愛(Affection)。希臘文辭典定義 storge 為「親情之愛,特別是父母對子女的」,但同時也涵蓋子女對父母——這是這個詞的中心意涵,也是這份愛的原型。

想像 storge 的原始畫面

母親餵奶哺嬰;母貓母狗與一籃幼崽窩在一起——擠在一團、互相摩蹭、發出細鳴與呼嚕,舔舐、奶香、溫暖、新生命的氣息。

我們從這幅圖出發,是因為親情之愛最像獸性之愛,但這並不貶低其價值。人身上的東西,不會因與獸共有就變壞或變好——當我們罵人「禽獸」,意思並非他展現了某些動物特性(其實人人都有),而是他在本該展現「人之為人」之處,只表現出禽獸的那一面。

一個必須記住的弔詭#

母獸—幼崽的圖像本身就揭示了一個弔詭:

  • 幼崽的需求與**需求之愛(Need-love)**顯而易見。
  • 母親的**贈予之愛(Gift-love)**也顯而易見:她給予生命、奶水、保護。
  • 但她若不生產便會死,若不哺乳便會痛苦——母親的親情同時也是需求之愛

親情之愛是一個雙面的弔詭:

  • 它是需求之愛,但它所「需要」的是「給予」。
  • 它是贈予之愛,但它「需要被需要」。

親情的對象:最不挑剔的一種愛#

親情之愛在動物身上已超越母與子的關係,在人身上更為廣泛。它是「在一起的暖意」「同在的滿足」,能涵蓋幾乎任何對象——可以說它是最不分辨、最不挑剔的一種愛

  • 幾乎任何人都能成為親情的對象:醜陋的、愚笨的,甚至令人惱怒的。
  • 它不要求被愛者與愛者之間有任何明顯的「相配」。
  • 它越過年齡、性別、階級、教育的藩籬——從大學畢業的青年與年邁奶媽之間、狗與人之間、甚至狗與貓之間。
  • 它的對象必須是熟悉的

觀察親情的方式:用「old」或「vieux」這類字當愛稱

  • 戀愛或友誼有時可確指「就在那一日那一刻開始」。
  • 親情卻幾乎總是已悄悄進行了一段時間才被察覺。
  • 狗對陌生人吠叫,對舊識搖尾——即使後者從未幫牠任何忙。
  • 孩子愛某個從未真正注意他的脾氣怪老園丁,卻在熱情逗他的訪客面前畏縮——只因那位園丁「一直」都在,是童年那種短暫卻彷彿亙古的「一直」。

親情是樸素的、不擺架子的#

親情是最謙卑的愛,從不擺架子:

  • 人可以「以戀愛為榮」「以友誼為榮」——卻很少有人「以親情為榮」。
  • 親情甚至帶著羞怯、藏匿——朋友打趣說:「貓狗之間或許有親情,但我打賭沒有狗會在其他狗面前承認。」
  • 它與舒適、安靜的氣氛相連:軟拖鞋、舊衣、舊笑話、廚房地板上昏睡的狗尾拍打聲、縫紉機聲、被遺忘在草坪上的玩偶。
  • 把它高聲頻繁地表達出來,像把家具搬到陽光下:原來在屋裡很好,搬出來後卻顯得寒磣或荒謬。

親情不是欣賞之愛

欣賞之愛(Appreciative love)並不是親情的基本元素。我們對只以親情相連的人通常「視為理所當然」(taking for granted)——這在情愛中是冒犯,在親情中卻是恰到好處。一旦離別或喪親,我們才開始讚美他們。

親情是其他愛的「混合基底」#

需要立刻補充的是:上述描述的是單獨存在時的親情。實際上,親情既能獨立存在,也能滲入其他愛中、染上每一種愛的底色:

  • 結交朋友不等於對他生出親情;但老朋友之所以可貴,是因那些原本與友誼無關的細節,因熟悉而變得可親。
  • 情愛若沒有親情這層樸素的衣袍,將變得很不舒服——若非太天使、便是太禽獸,或兩者交替——永遠不夠大、也不夠小,無法切合人的尺寸。
  • 友誼與情愛中那些「欣賞之愛蜷縮入眠」的時刻有種獨特魅力:兩人在一起,自由如獨處卻不孤單,無需言語、無需表愛、什麼都不需要——也許只需添一根柴。

親情、情愛、友誼共同的表達:吻

大多數時代和地方,這三種愛都以「吻」為共通的表達。在現代英國友誼已不再使用,但親情與情愛仍然如此——以致無法分辨究竟是誰借自誰。

兩者也都常使用「兒語」(baby talk)——這令許多現代人覺得難為情。但羅倫茲(Konrad Lorenz)告訴我們:寒鴉在求偶時所發的叫聲「主要是成鳥僅在這種場合所用的幼雛聲音」。不同種類的溫柔終究都是溫柔,最早經歷的那種溫柔的語言,便被借來服侍新形式的溫柔。

親情如何擴展我們的胸襟#

親情雖然不挑剔,但它有一個出乎意料的副產品——正因不挑剔,它最終能造就那些原本不會發生的「欣賞」

  • 我們會說自己是因朋友、戀人某些優點才選擇他們的:美貌、坦率、善心、機智、聰明 ⋯⋯ 但其實必定是「我喜歡的那一種」優點。
  • 朋友與戀人會說「我們彷彿是為對方而造」——其實是因我們本就挑了「合自己口味」的人。
  • 親情則相反:它能聯合那些「強烈地、甚至滑稽地不相配」的人。若不是命運把這些人放在同一屋簷下、同一群體中,他們本不會有任何瓜葛。

「貓和狗應該一起被養大,這能擴大牠們的心胸。」

親情正是這樣擴大我們的心胸:在自然之愛中,它最普世、最不挑剔、最寬廣。

  • 由家庭、學院、軍營、船艦、修院聚在一起的同伴,比我們自己挑來的朋友圈更廣。
  • 朋友很多並不證明你對人類優秀有多麼寬廣的鑑賞——就像家中書房的書你都喜歡,並不能證明你的閱讀品味多廣(那些書是你挑的,當然合你口味)。
  • 真正寬廣的閱讀品味,是能在二手書店「六便士特價架」上找到合用之物;對人也同此理。

親情教我們先注意、然後忍受、然後微笑、然後享受、最後欣賞那些「剛好就在身邊」的人。他們不是「為我們而造」——感謝神,他們不是。他們是他們自己,比你以為的更奇特,也比你預想的更值得。

危險的開始:親情類似聖徒之愛#

正當這份愛聽起來如此美好時,我們要走近它的危險地帶。親情有許多特徵與聖經中的「愛」(charity)相似:

  • 親情不擺架子;保羅說「愛是不自誇」。
  • 親情能愛不討喜的人;神與聖徒能愛不可愛的人。
  • 親情「不期望太多」、能輕易在爭吵後復原;聖經之愛「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 不計算人的惡」。
  • 親情能讓我們看見原本看不見、或無法欣賞的善良;謙卑的聖潔也是。

於是有人會問:難道維多利亞時代的小說家是對的嗎?這種「家庭親情」最完整發展時,難道就是基督徒生命?

答案斷然是「否」。

親情之愛若被當成生命的至高主宰,將不再是愛。 神是大競爭者(the great Rival),是人嫉妒的終極對象——那種美麗如蛇髮女妖,隨時可能「奪走」我們妻子、丈夫、女兒的心。許多人偽裝成反教權或反迷信的不信,根源其實就在此。

但本章接下來的重點不在那場屬靈競爭,而是更接地氣的問題:親情自己若沒有外援,會變成什麼樣子?

親情之愛的腐化(一):對被愛的飢渴#

親情之愛同時包含「需求之愛」與「贈予之愛」。我們先談需求面:渴望被愛。

親情的飢渴最容易變得無理

既然「幾乎任何人都可以成為親情的對象」,於是「幾乎人人都期待自己是」。

  • 巴特勒(Butler)筆下的龐提費克斯先生(Mr Pontifex)對兒子不愛他大為惱火——「兒子怎麼可能不愛父親!這太不自然了!」他從沒問過自己:自有兒子有記憶以來,他可曾做過、說過任何能引起愛的事?
  • 莎士比亞《李爾王》(King Lear)開場的李爾王,正是這樣令人難以親近的老人,卻被狼吞虎嚥的「對親情的渴求」啃食著。

人人都知道「情愛要追求才能得,友誼要結交才能成」,但親情常被誤以為是「自然附帶的、現成的、免費的」——「我有權獲得」。若別人不給,便是「他們不正常」。

這是把一個真理扭曲了。親情確實有「內建」的成分:

  • 因為人是哺乳動物,本能會提供至少某種程度的母愛,往往程度很高。
  • 因為人是社會性動物,熟悉的相處能孕育並滋養親情,並不要求對象有多麼出眾的品質。
  • 因此親情若被給予,未必是因為我們配得;可能毫不費力就獲得。

但龐提費克斯先生從這朦朧的真理裡推出荒謬結論:「因此我即使無功,也有權獲得它。」這如同說:「既然沒人能憑功勞得神的恩典,那我這個無功者就有資格獲得。」這不是「權利」,這只是「合理的期待」——前提是我和對方都還算普通人。可若我變得難以忍受呢?那麼「自然」就會反過來對付我:

同樣是親密相處,能孕育親情,也能孕育出一種「特別難治癒、亙古而沉默、有時甚至無意識」的厭惡——與親情同形相反。

「old」這個字既是愛稱也是厭惡之詞:「他又在搞他那一套老花樣」「老樣子」「他那老調」——和「老朋友」「老地方」共用一個字。

索愛者的悲劇:堵死了自己想喝的泉#

李爾王不是缺乏親情——以親情之為需求之愛而言,他幾乎被親情之愛逼瘋。最不討喜的父母(或子女)也可能滿是這種狼吞虎嚥之愛——但這只會把自己與所有人折磨得透不過氣。

索愛者堵死了自己想喝的泉

不討喜者若把「被愛」當成權利而不斷索討——擺出受傷的姿態,言語或眼神都是責備與自憐——便在我們心中製造對「無從避免、也無法停止的過錯」的罪疚感(這正是他們想要的效果)。

一旦親情的種子在我們心中萌動,他們又索取更多更多——把它再次凍結。

這類人通常還要求一種特定的「愛的證明」:要你站到他這一邊、聽並分擔他對某人的怨懟。

「我兒子若真愛我,會看出他爸有多自私 ⋯⋯」

「我哥哥若愛我,會跟我聯手對付姊姊 ⋯⋯」

「你若愛我,怎麼會讓我被這樣對待 ⋯⋯」

奧維德(Ovid)說:「若想被愛,就讓自己可愛。」(“If you would be loved, be lovable.")

這位老風流原意只是「想吸引女孩,就要先有吸引力」,但這句話遠遠不止於此。在這件事上,這位風流情聖比龐提費克斯先生和李爾王還聰明。

更令人意外的是:這些不可愛者的索愛居然常常被滿足——多少女子的少女、青春乃至成熟期,全花在伺候、順從、照料一個永遠無法被照料夠的「母親吸血鬼」身上。這種犧牲是否「美麗」見仁見智,但那位索取的老人並不美麗。

親情之愛的腐化(二):在家裡的粗魯#

親情那「非掙來」「非正式」的特質,也容易招致另一種扭曲:

與其抱怨「年輕一代的粗魯」,路易斯反而更常被「父母對子女的粗魯」震驚——

  • 在家庭餐桌上,父母以那種對任何外人都會立刻被絕交的失禮對待已成年的子女。
  • 在子女懂、長輩不懂的事情上斷然下定論。
  • 無情打斷、平白反駁、嘲笑年輕人認真的事——有時甚至他們的信仰。
  • 對他們朋友的羞辱性評論。

那為什麼孩子總往外跑、覺得別人家都比自己家好?答案再明顯不過。

「在自己家裡為什麼還要客氣?」這話的陷阱#

這些人通常會說:「拜託,回家就是要放鬆,總不能一直裝模作樣吧?人在自己家不能做自己,那還能在哪?我們是一家人,沒誰會介意。」

「太接近真理了,卻又錯得致命。」

親情確實是「舊衣、自在、卸防、那些對外人就無禮的小自由」。但舊衣穿到發臭的同一件襯衫是兩回事。家裡的服裝雖不同於園遊會的服裝,仍然要恰當

公共禮儀與居家禮儀的根本原則一致:「不偏袒自己」(no one give any kind of preference to himself)。差別只在形式化程度:

  • 場合越公開,這原則越被「規矩化」——有「禮儀規則」可循。
  • 場合越私密,形式越少;但對禮貌的需要絲毫不減

親情至善時所實踐的禮貌,遠比公共禮儀更細微、敏感、深刻

  • 在公共場合靠儀式就能應付;在家裡你必須擁有那儀式所代表的實質——否則就只剩「在場最大自我中心者的喧囂凱旋」。
  • 公共場合只需「掩飾」對自己的偏袒;家裡你必須真的不偏袒自己。
  • 諺語「一起住才看得清一個人」(come live with me and you’ll know me)正是此意。

「在家裡可以說任何話」——這話的真實意思#

親情至善時的確可以說任何話——但這建立在一個前提上:親情至善時並不想傷害、羞辱、或支配任何人

  • 你可以叫不小心喝掉你雞尾酒的妻子「豬!」
  • 你可以打斷父親第三次講同一個故事。
  • 你可以開玩笑、捉弄、戲謔。
  • 你可以說「閉嘴,我要看書。」

關鍵在於:對的語氣、對的時機——那是不會傷人也不會被解讀為傷人的語氣與時機。親情越深,越不會搞錯這兩件事(每種愛都有自己的「愛之藝」)。

但家裡的「粗魯漢」(domestic Rudesby)誤用了這條真理:

  • 自己只有極不完美的親情、甚或那一刻全無親情,卻自封了只有最豐沛親情才有資格使用的那些自由。
  • 他用這些自由為自己的怨憤洩忿、為自己的自我中心服務、或最不過是因笨拙而失誤。
  • 而他良心毫無不安——他知道親情會「不講禮節」,他正不講禮節,因此(他斷定)他正在表現親情。
  • 你若有任何反感,他便說是你的愛不夠、是他「被誤解了、受傷了」。

這類人有時還倒打一耙:高高在上地端出一副「煞有其事的客氣」,意思是「噢,我們不再親近了?看來只能像點頭之交一樣對待彼此了?我本希望——算了,隨你。」這恰恰示範了親密禮儀正式禮儀的差異——某一種場合的得體,正是另一種場合的失禮。

親情之愛的腐化(三):嫉妒——對改變的敵意#

幾乎沒有人現在還相信嫉妒只與情愛有關——孩子、員工、家中寵物的行為早就證實了這點。每一種愛、幾乎每一種人際結合,都會嫉妒。

親情之嫉妒的根源

親情依賴「舊」與「熟悉」,又對「欣賞之愛」可有可無——因此親情厭惡改變。我們不希望「老面孔」變得更亮更美、不希望老習慣即使變更好了也被改變、不希望老笑話與舊興趣被新奇刺激取代。

兄弟之間的「拋棄感」#

有兩個哥哥(或一兄一妹,因這裡無關性別),共讀漫畫、爬同一棵樹、同時當海盜或太空人、同時開始集郵又同時放棄。然後可怕的事發生:

  • 其中一人「向前跳」——發現詩、科學、嚴肅音樂,或經歷信仰皈依。
  • 他的生活被新興趣淹沒,另一人卻分享不了——他被拋下了。

這種被遺棄感所引起的嫉妒,有時比配偶不忠所致的還更慘烈。

  • 起初不是針對「拋棄者將結交的新朋友」,而是針對那件事本身——這個科學、這部音樂、這位神(在這種情境下總被稱作「宗教」「這一堆宗教」)。
  • 嫉妒會以嘲諷現身:新興趣是「全是廢話」「幼稚到可恥」,或者「他根本沒興趣,只是在裝」。
  • 接著書本被藏起、標本被砸毀、收音機被強制轉台離開古典音樂頻道。

親情是最本能、最動物性的愛——它的嫉妒亦然。它會像被搶走食物的狗那樣咆哮露牙。為什麼不會?我描繪的這個孩子,他的「終生伙食、第二自我」被搶走了——他的世界塌了。

全家對「不一樣那一個」的圍剿#

這不只是孩子的反應。在文明國家平日裡,最近乎妖魔的事情之一,是整個不信主的家族對唯一成為基督徒的成員的怨毒——又或者整個不愛智識的家族對唯一變得有思想的成員的怨毒。

  • 這不是「黑暗對光的本能仇恨」——常上教會的家族中若有一人成了無神論者,反應未必更善。
  • 這是對遺棄、甚至搶劫的反應:有人或有物把「我們的男孩/女孩」偷走了,他原本是「我們」的,現在卻成了「他們」的。
  • 改變一旦開始,誰知道會止於何處?「之前我們不都好好的、舒舒服服的、又沒妨礙誰嗎!」

有時還會出現一種弔詭的雙重嫉妒:「這全是廢話、廢話、廢話!」與「但要是——萬一——真有一點什麼呢?」交替循環。後者太難承受:「為什麼是他?為什麼從不向我們開放?這小毛頭、這黃口小兒怎麼能看見長輩看不見的?」既然這不可信也不可忍,嫉妒便回到「全是廢話」的安全地帶。

父母在這方面比兄弟姐妹好過得多——他們的過去不為孩子所知。不論「拋棄者」進入了什麼新世界,父母都能宣稱「這我們也走過、也走出來過」「這是個階段,會過去的」——當下無法反駁,因說的是未來;雖刺人,但說得寬厚便難記恨;最妙的是,他們可能真的這麼相信——而最終也可能真的應驗。

「孩子啊,你這些胡鬧會讓你母親心碎。」

這句維多利亞式的呼喚常常是真的——當家中一員從家常風氣墮落到賭博、酗酒、養女伶時,親情確實受重傷。可悲的是,從家常風氣「向上超越」也同樣可能讓母親心碎——親情的保守韌性是雙向的。它在家庭中對應的是那種「會把優秀孩子壓回原班、以免懶蟲與笨蛋『受傷』」的自殺式教育思維。

親情之愛的腐化(四):贈予之愛的扭曲——「為家人而活」#

以上是親情作為需求之愛的扭曲。親情作為贈予之愛也有它的扭曲。

費吉特太太(Mrs Fidget)的故事

她幾個月前過世。家人變得真令人驚訝地開朗:

  • 丈夫臉上那副疲憊愁苦的神情消失了,他開始能笑了。
  • 小兒子,原以為是個怨懟、易怒的小傢伙,竟相當開朗。
  • 大兒子原本除了睡覺幾乎不在家,現在常待在家中,還開始整理花園。
  • 一直被當成「體弱」的女兒(路易斯說他從未弄清究竟病在哪),現在開始學騎馬、徹夜跳舞、打不完的網球。
  • 連那隻一向不准外出、只能繫繩的狗,現在已是同條街「燈柱俱樂部」的知名成員。

費吉特太太常說「我為家人而活」(she lives for her family),這是真的。鄰里都這樣說。

  • 她做全家的洗衣——做得很差,家裡明明請得起洗衣店,家人也常拜託她不要做,她仍堅持。
  • 她每天午餐和晚餐都做熱餐,連盛夏也是。家人幾乎含淚說真的喜歡冷餐——她無動於衷。
  • 你晚歸她必坐等「迎接」你,凌晨兩三點也是。回家總迎面是那張蒼白疲倦的面孔,像無聲的控訴——你還能體面地常常出門嗎?
  • 她常自製衣物,自認是手藝極好的業餘裁縫和編織高手。家人除非心硬如石,否則必須穿上她做的。
  • 至於女兒「體弱」這事,醫生(她的老朋友,看的也不是公費)絕不被允許跟病人本人討論——簡短檢查後,醫生立刻被母親拉到另一個房間。女兒不需操心、不需為自己的健康負責——只需被疼愛、被照料、吃特殊飲食、喝可怕的補酒、在床上吃早餐。

費吉特太太常說,她願「為家人累斷手指」(work her fingers to the bone)。家人攔不住,又——出於正派——不能眼睜睜看著她做。他們只好幫忙——也就是說,做事讓她去替他們做他們其實根本不要的事

牧師說她現在安息了。希望如此。可以肯定的是:她家人現在安息了。

母性本能的陷阱:贈予之愛若不被馴服#

這種扭曲在母性本能裡可以說是「先天易感」的:母性本能是贈予之愛,但它需要給予,因此也需要被需要

給予的正確目標:讓對方不再需要你的給予

  • 我們餵孩子,是為了讓他們能自己進食。
  • 我們教導,是為了讓他們不再需要被教。
  • 因此這份贈予之愛背負一個沉重的任務:它必須朝著自己「退位」的方向工作
  • 我們應以「他們不再需要我了」為獎賞——這時辰應當是我們的酬勞。

但本能本身沒有力量履行這條法則。本能渴望對象的好——但只渴望「我自己能給的那種好」。除非有更高的愛——一種「無論這份好來自何處都樂見其成」的愛——介入幫助、馴服它,本能無法自行退位。

一旦這更高的愛沒能介入,「需要被需要」的飢渴會以下列方式滿足自己:

  • 讓被愛者持續處於需要狀態。
  • 為他們發明虛構的需要。

而它做這件事會更為無情——因為它自認為是贈予之愛,因此覺得自己「無私」。

不只是母親——所有「需要被需要」的關係都可能落入#

  • 提攜者對被提攜者(patron-protégé):珍·奧斯汀(Jane Austen)的愛瑪(Emma)希望哈麗葉(Harriet Smith)有快樂的人生——但只能是「愛瑪為她規劃的那種」快樂。
  • 大學教師(路易斯自承自己的職業):好的老師必須朝著「讓學生有資格成為自己的批評者與對手」的時刻而努力——並應為此感到欣喜,如劍術師看見徒弟能刺中並繳械自己。

但路易斯記得**夸茲博士(Dr Quartz)**的悲劇:

  • 沒有大學擁有比他更投入、更有效的老師。他傾盡自己於學生,幾乎個個被深刻影響,受到應得的英雄崇拜。
  • 學生畢業後仍常去他家暢談——可這從不持久。
  • 遲早會迎來「致命的那個夜晚」:學生敲門被告知「博士今晚有事」——此後永遠如此,他們被永遠地放逐。
  • 因為在最後一次見面時,他們獨立了——對師說了不同的看法,並支持自己的觀點,或許還說服了對方。
  • 面對自己親手培育、且本就有義務培育的「獨立」,夸茲博士無法承受。
  • 沃坦(Wotan)辛勞創造了自由的齊格飛(Siegfried);當自由的齊格飛真的出現,他卻暴怒。

夸茲博士是個不快樂的人。

寵物:「需要被需要」的另一條出路#

「喜歡動物」這句話幾乎沒告訴你什麼——除非知道是哪一種喜歡。

兩種對待動物的方式

  • 健康的方式:高等馴養動物是我們與其他自然之間的「橋樑」——人類因智力而本能萎縮、因自我意識過剩而與當下脫節。我們不能、也無須變成獸;但我們可以獸同在。動物三隻腳在自然界,一隻腳在人類世界——是聯絡員、大使。「人帶著狗」彌合了宇宙的一道裂縫。
  • 不健康的方式:當你「需要被需要」、家人卻很有理智地不再需要你時,寵物便成了替代品——你可以讓牠終生需要你、永遠保持嬰兒狀態、永遠是病人,並用無數小特權來補償,而這些只有你能給。

在不健康的方式裡:

  • 這隻不幸的動物對全家而言成為「下水道」——你忙著毀掉狗的人生,便沒空毀掉家人的。
  • 狗比貓更適合,據說猴子最佳——也最像「真的對象」。
  • 動物無法言說,這正是其「優點」:被欺壓的人最終可能爆出真相,動物說不出口;牠或許大致明白自己被怎麼對待,但你永遠無從知道

那些說「我看的人越多,越喜歡狗」、在動物身上找到「對人類陪伴的需求之解脫」的人,最好仔細檢視自己的真實理由。

並非否定親情,但要看清它需要外援#

路易斯不希望讀者誤解:

  • 他並不否認**「缺乏自然親情」是極端的墮落**。
  • 他也毫不懷疑親情負責了我們自然生活中十分之九的紮實、長存的快樂

那麼有人或許會說:「當然啦,這些事是會發生。自私或神經質的人能把任何東西——包括愛——扭曲成痛苦。但何必強調這些邊緣情況?正派的人靠一點常識、一點互讓便不至於發生。」這句評論本身需要被評論。

第一:別把這些扭曲統統歸為「病態」#

確實有真的病態狀態,使某些人特別難以抵禦這些誘惑——把他們交給醫生。但每個誠實面對自己的人都會承認自己感受過這些誘惑。

它們的出現不是疾病——若它是,這疾病的名字叫「身為墮落的人」(Being a Fallen Man)。

  • 屈從這些誘惑——誰沒屈從過?——不是病,是罪。
  • 屬靈的指引在這裡比醫療有用得多。
  • 醫學是把「自然」結構或「正常」功能恢復;但貪婪、自我中心、自欺、自憐並非像散光或腎下垂那種意義上的「不自然」。
  • 試問:誰能把「完全沒有這些缺陷的人」描述為「自然」或「正常」?我們只見過一位這樣的人,而祂可不是心理學家筆下那種「整合、平衡、適應、婚姻幸福、有業、受歡迎」的市民——你大概沒辦法很「適應」一個說你「附了鬼」、最後把你赤身釘在木頭上的世界。

第二:「常識、互讓、正派」這話本身就承認了問題#

這句評論已經承認了路易斯想說的事:**親情產生快樂——當且僅當——加入了「常識、互讓、正派」。**換言之,只有在親情之外加入更多、不同的東西時,光靠「感覺」是不夠的:

  • 「常識」就是理性
  • 「互讓」就是正義——在親情衰退時不斷激勵它,在它任性時不斷約束它。
  • 「正派」就是善良——耐心、自我犧牲、謙卑,以及那遠遠高於親情自身的另一種愛之介入。

親情若僅靠自己活,親情會「變質」(go bad on us)——這正是本章的關鍵。

費吉特太太真的不知情嗎?#

她真的完全沒察覺自己對家人造成的無數挫折與痛苦嗎?難以置信。她當然知道——她自己很清楚晚歸的家人一進門看到她「無端坐等指控」是何等掃興。但她不停止這些行為,因為一旦停止,她得直面那個她決意不看的事實:她並不被需要。這是第一個動機。

第二,她的辛勞本身讓她噤聲於對自己愛之品質的暗中懷疑——腳越燙、背越痛越好,這痛在耳邊低語:「我若不愛他們,怎可能做這麼多!」

路易斯認為還有更深的一層——

家人那些「太傷人的話」——對費吉特太太這種人來說,任何話都會「太傷人」——對她說「拜託把洗衣送出去」這句話,反而讓她得以感到自己被虧待,因此能享受怨懟的快樂

  • 「若有人說自己不知道怨懟有什麼快樂,他不是說謊就是聖人。」
  • 這種快樂只屬於那些心懷恨意的人。
  • 費吉特太太式的愛裡含有大量的恨。

詩人卡圖魯斯(Catullus)所說「我又愛又恨」(odi et amo)原是針對情愛——但其他種類的愛也容得下同樣的混合。它們本身就帶著恨的種子。

若把親情立為人生的絕對主宰,這些種子就會發芽。愛,一旦變成神,就變成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