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喜歡」開始:兩種愉悅#
我們從小被糾正:不能說自己「愛」草莓,只能說「喜歡」。有人甚至以英文擁有 love 與 like 兩個動詞為傲,覺得勝過法文只用一個 aimer。但其實絕大多數英文使用者每天都在說自己「愛」某種食物、某項運動或某種興趣。喜歡與愛之間,本來就有連續性——既然「最高者離不開最低者」,討論愛之前,最好從最底層的「喜歡」談起,而喜歡的本質就是「享受某種愉悅」。
愉悅可分成兩類:
- 需求性愉悅(Need-pleasure):必須先有欲望或匱乏,才會產生的愉悅。
- 欣賞性愉悅(Pleasure of Appreciation):本身就是愉悅,不需事前的渴求。
兩種愉悅的對照範例
- 需求性:口渴時喝下一杯水。沒人會在不渴時純粹「為了好玩」倒一杯白開水來喝。
- 欣賞性:清晨散步時,蠶豆田或排排香豌豆突然送來的花香。你並不缺什麼,這份愉悅是不請自來、額外加贈的。
當然兩類常會交錯。期待喝水時被招待咖啡或啤酒,需求性愉悅(解渴)和欣賞性愉悅(好滋味)便同時出現。長期成癮也會讓欣賞性愉悅退化為需求性愉悅——對節制的人來說,偶爾一杯酒像花香般是禮物;但對酒精成癮者而言,已嘗不出滋味,僅靠酒精緩解難以忍受的渴求,「不喝更慘」而已。
兩種愉悅的差異:自我陳述 vs. 對象陳述#
觀察自己的話語:
- 解渴後說:「天哪,我剛才真需要這個。」(過去式,講自己)
- 聞到香豌豆說:「這香氣真美。」(現在式,講對象)
需求性愉悅得到滿足後,會以驚人的速度與徹底「死掉」:
- 割完草進屋灌下一杯水,水龍頭與水杯瞬間極具吸引力——六秒鐘後,全無興致。
- 早餐前與早餐後聞到的煎蛋油香,是兩件事。
- 在陌生城市裡看到「GENTLEMEN」標示時湧上的喜悅,幾乎堪比一首讚美詩。
欣賞性愉悅則大不相同:
- 它讓人覺得對象「應當」被欣賞,是一種義務、甚至是某種敬意。
- 葡萄酒鑑賞家不只是享受紅酒,他覺得這款酒值得他的全副注意——值得釀酒傳統、釀酒師技藝,與自己多年訓練的味蕾。
- 他會希望這酒被妥善保存,即使自己將死、再喝不到,仍會為這酒被糟蹋或被外行人喝掉而痛心。
- 散步者也是如此:經過花園若毫不在意、毫無感動地走過,他會自責——這算粗鈍、不敏感,是辜負了好東西。
需求性愉悅完全相對於我們此刻的身體狀態,不渴時走過井邊不喝水,沒人會自責。但欣賞性愉悅的對象彷彿在向我們索取「品味與讚嘆」這份債——「這酒實在不該倒給路易斯這種人喝。」
三種愛的初型:需求、贈予、欣賞#
愉悅的兩種形式預示了愛的不同面向。前一章只區分了「需求之愛」與「贈予之愛」,但欣賞性愉悅揭示出第三種、同樣重要的元素:
- 欣賞之愛(Appreciative love):判斷對象「甚是好」的判斷,向它致以幾近敬意的關注,希望它繼續是它,即使我從中再也得不到什麼。
這份判斷可以投向人,亦可投向神:
- 投向女子,叫做愛慕(admiration)
- 投向男子,叫做英雄崇拜(hero-worship)
- 投向神,那便是敬拜(worship)
三種愛的對照
對象 需求之愛 贈予之愛 欣賞之愛 對神 從匱乏中向神呼求 渴望服事神,甚至為神受苦 「我們因祢的大榮耀感謝祢」 對女子 「沒有她我活不下去」 渴望給她快樂、安慰、保護、富足 屏息凝視、為這奇蹟存在而欣喜,即使不能擁有也不致全然絕望
「我們為了解剖而謀殺。」——分析會切割,現實卻是混合:在實際生活中三種元素時時交織、彼此遞嬗,沒有任何一種會以化學純度單獨存在超過幾秒鐘。或許那是因為,在這一生裡,除了我們的匱乏之外,沒有什麼是恆常不變的。
需求之愛的命運:需要消失,愛也消失#
需求性愉悅的特性,預示了需求之愛的軌跡:所愛之人是被「相對於我自己的需要」來看的,正如口渴的人看待水龍頭。一旦需要消失,這份愛也會跟著「死掉」。
幸而這不代表所有起於需求之愛的感情都註定短暫:
- 需要本身可能是長久或反覆出現的(如肉體飢渴、情感依賴)。
- 在需求之愛上可以嫁接其他類型的愛。
- 道德原則(夫妻忠貞、孝道、感恩)可以延續這份關係終生。
但若需求之愛沒有任何外援,期望它在需要消失後仍能存留,是不切實際的。世間多少母親抱怨成年子女疏忽她們,多少被棄的情婦哀嘆對方的愛純屬需要——而需要已被她滿足。
我們對神的需求之愛是個例外,因為我們對神的需要無論今生來世都不會止息。但對需要的察覺可以止息——一旦察覺消失,需求之愛也死。所以才有諺語:「魔鬼生病時想當修士。」患難一過,虔誠便褪。我們不必說這就是偽善——他們當時或許真心誠意,只是急了在求救而已。
欣賞之愛的延伸:美感、無私、與一份「神聖的判斷」#
欣賞性愉悅是我們整體美感經驗的起點。感官的愉悅與美學的鑑賞之間沒有截然界線:紅酒鑑賞家的體驗已經包含專注、判斷、訓練有素的辨識力,這些並非單純感官;音樂家的體驗中也仍含有感官成分。從花園的氣味到對整片鄉野(甚或對描繪鄉野的詩人畫家)的欣賞,是一道無縫的光譜。
欣賞性愉悅還孕育出某種無私的傾向:
- 我們會不忍見一幅偉大畫作被毀,即使自己是世上最後一人、即將死去。
- 我們會為自己永遠不會踏足的森林尚未被砍伐而欣慰。
- 我們會希望那塊蠶豆田、那座花園能繼續存在。
我們不只是「喜歡」這些事物——我們以一種瞬間像神的口吻宣告它們「甚是好」(very good)。
兩種對非人事物的愛:自然之愛與愛國之心#
對「不是人」的愛,有兩種特別需要處理:自然之愛與愛國之心。
自然之愛:受領「意象的語言」,而非教義#
對某些人——特別是英國人和俄國人——「自然之愛」是恆久而嚴肅的情感。但這裡所談的自然之愛,並非單純對個別美麗事物(樹、花、動物)的喜愛。
何謂真正的自然之愛?
真正的自然愛好者並不以「景觀」或「風景」為目標。他們的代言人華茲華斯(Wordsworth)強烈反對「比較此景與彼景」、玩味「色彩與比例的小新奇」——當你忙於這種挑剔比較時,反倒失去真正重要的東西:時令的「氛圍」與某地的「精神」。
- 對自然愛好者來說,熱中採集的植物學者是糟糕的同伴——老停下來指認細節。
- 風景畫家在戶外更糟糕。
- 他們既不挑「壯美」,也不嫌「荒蕪」、「單調」、「視覺的陰鬱」——這些不過是自然多說的另一個字。
但華茲華斯作為哲學家(而非詩人)也說過些蠢話——例如以為花朵享受呼吸、以為「來自春日樹林的悸動」能教人道德哲學。
「若你把自然當老師,她只會教你那些你早已決定要學的功課。」這正說明:自然並不教導。把她當老師的傾向,是嫁接到自然之愛上的,並非自然之愛本身。
自然唯一的命令是:「看。聽。注意。」
自然提供給我們的是一套意象的語言(iconography)——恐怖、陰鬱、歡愉、殘酷、慾望、純真,這些「氛圍」本身就是意象。每個人可以用自己的信仰去填充它。
自然不教神學,但能賦予神學詞彙「內容」:
- 自然從未教我「有一位榮耀無限尊嚴的神」——這要從別處學。
- 但自然賦予了「榮耀」這個詞對我而言的意義。
- 若沒見過某些不祥的峽谷與不可攀近的峭壁,「敬畏神」對我而言恐怕只能是最低層次的趨吉避凶。
但自然之愛若要繼續健康存在,必須自我設限:別想直接從自然走到神面前。那條路一下就堵塞了——恐怖、奧祕、神的計謀、宇宙的混亂之網全都會把它堵死。我們要繞道——回到書房、教堂、聖經、跪膝之處。
自然之愛若立為宗教,便是要當神,便要墮為魔。魔從不守諾:自然會在那些想為「自然之愛」而活的人面前枯死——柯勒律治(Coleridge)後來對自然麻木無感,華茲華斯則只能哀嘆榮光已逝。
清晨在花園裡禱告、刻意忽視露水、鳥鳴與花朵,你出來時將被新鮮與喜悅所洋溢;但若是為了被洋溢而去,過了一定年紀,十次有九次什麼也不會發生。
愛國之心:複雜而層次分明的情感#
德盧日蒙(M. de Rougemont)的格言「愛變成神便變成魔」在愛國這件事上尤其無需多言。但全盤否定它的人,便得連基督在耶路撒冷上空的哀嘆——那也是祂對祂祖國的愛——一併丟掉。
愛國心不是單一情感,而是一個有層次的複合體,至少包含五種成分:
第一層:對家鄉與生活方式的愛#
- 我們在那裡長大、生活的地方;附近與之相似的地方;熟悉的舊識、景物、聲音與氣味。
- 對啤酒、茶、壁爐、有包廂的火車、不帶武器的警察、地方方言 ⋯⋯ 這一切日常的愛。
- 切斯特頓(Chesterton)說:人不希望自己的國家被外國人統治,理由就像不希望自己家被燒掉——他根本「沒辦法開始列舉」自己會懷念的東西。
這層愛並不具侵略性,只求「別來干涉我」。它只在保衛所愛時才會起而戰鬥。它也培養出對外國人的善意:既然我這麼愛家,便能理解別人也同樣有理由愛他們的家——「祝他們好運,讓他們繼續吃他們的 café complet」。
第二層:對國家「光榮過去」的特殊態度#
「記住馬拉松,記住滑鐵盧」——這份過去既施予責任,也賦予信心:不能落到先祖之下,而既為其後代,便有理由期望不會。
但每個國家的真實歷史都充滿不堪甚至可恥之事。把英雄事蹟當作典型,會給出失真的印象。基於「光榮過去」的愛國心,正是「揭穿派」的好獵物。
安全的方式是:把這些故事當作故事傳承,重點在能點燃想像、堅定意志的圖像,而非當「歷史課」、更不是「帝國政策的辯護」。
第三層:危險地帶——「我們客觀上比別人優越」的信念#
這已不是情感而是信念:認定我們的國家事實上長久以來、至今仍明顯勝過其他國家。
路易斯曾對一位這樣高談的老牧師說:「先生,書上不是說每個民族都覺得自己的男人最勇、女人最美嗎?」對方一臉嚴肅地回:「是啊,但在英國這是真的。」
這信念可以把人變成可愛的老蠢驢,也可以變出會踢會咬的蠢驢;極端化便滑向種族主義(Racialism),是基督教與科學同樣禁止的。
第四層:「我們既然優越,便有對他人的義務或權利」#
- 以義務出發(如十九世紀英人所謂「白人的負擔」):把所謂「土著」當被監護人。動機並非全是偽善,也確曾做過些好事——但把獲取殖民地說得彷彿主要出於利他,曾使全世界作嘔。
- 以權利出發:認定外人壞到該被消滅,或只配做「樵夫和挑水的」。
兩者並不在同一道德層級,但都是致命的:兩者都要求其勢力範圍「越來越廣」,並且都帶著惡的明確標記——只有靠造成恐怖才能避免淪為滑稽。若沒有破棄條約屠殺紅人、沒有滅絕塔斯馬尼亞人(Tasmanians)、沒有毒氣室與貝爾森(Belsen)、沒有阿姆利則(Amritsar)慘案、沒有種族隔離(Apartheid),這兩種姿態的浮誇都只是吼叫的鬧劇。
第五層:自我否定的愛國——「英國若真如表面那樣,我們早就甩掉她」#
切斯特頓挑出吉卜林(Kipling)兩行詩當作典型(雖對吉卜林本人不太公平):
若英國真如她所看似的樣子,
我們早一溜煙拋下她。可她不是!
真愛從不這樣說話。
- 這就像「孩子乖才愛」「妻子美才愛」「丈夫成功才愛」。
- 一位希臘人說過:「沒人愛自己的城邦因為它偉大,而是因為它是我的。」
- 真正愛國的人,會在祖國敗落時仍愛她——「英國啊,縱有萬般缺點,我仍愛妳。」她對他而言「是個可憐的東西,但是我的」。
吉卜林那位士兵卻反過來:他因為認為英國優秀偉大才愛她——愛她於她的「業績」之上。一旦這業績不再,這種愛便動搖。「我們會多快甩了她。」於是這種敲鑼打鼓最大聲的愛國心,反而走上通往維琪政府(Vichy)的路。
自然之愛一旦逾越律法,不只傷害其他愛——它們自己也不再是原來的愛,甚至不再是愛。
把愛國心徹底踢開的危險#
那些主張完全廢除愛國心的人,似乎沒想過什麼會頂上來。在可預見的未來,國家仍將生活在危險中,治理者得設法激勵人民防衛。一旦愛國情感被摧毀,唯一替代方式就是把每一場國際衝突塗成純粹的倫理鬥爭:人民不再為「自己的國家」流汗流血,而是為「正義、文明、人類」流汗流血。
這是退步,不是進步。
- 過去的愛國心並未排除倫理:好人需要被說服,這場戰爭的緣由是公正的。但它畢竟是「我國的緣由」,不是抽象的「正義本身」。
- 我可以理直氣壯地以武力擊退入侵我家的賊;但若我假裝自己揍他純粹出於道德、與「那是我家」毫無關係,我便讓人厭惡。
- 假裝自己是因為「英國這次站對了」才支持英國——彷彿一名中立的唐吉訶德——同樣虛偽。
- 這種糊塗會引來惡:若我國的緣由就是神的緣由,戰爭便成了滅族之戰。屬於這世界的事被冠上虛假的超越性。
老式愛國情感的好處是:它能催人盡死力,卻知道自己不過是「情感」。戰爭可以英勇,卻不假裝是聖戰;英雄之死不被混同為殉道者之死。
真正快樂的愛常能自嘲——古老愛國歌曲必須帶著眼角笑意才唱得出來,後來的卻多得像聖歌。寧聽帶著「tow-row-row-row」的《英國擲彈兵》,也不要正經八百的《希望與榮耀的土地》。
推及其他「比個人更大」的對象#
上述分析也適用於其他比個人更大的群體之愛:學校、團隊、世家、階級 ⋯⋯。乃至那些自宣超越自然忠誠的群體——教會(甚或教會中的派系)、宗教修會。
天上的社群,同時也是地上的社群。
我們對「地上社群」的(純自然的)愛國心,極容易借用「天上社群」的超越性宣稱,去合理化最可惡的行為。基督教世界對人類殘忍與背信的「特別貢獻」,需要一本完整的公開懺悔書。「世界」要聽我們說話之前,我們得先公開拋棄自己過去的許多事——憑什麼要他們聽?我們呼喊基督的名,卻在執行摩洛(Moloch)的祭祀。
至於對動物的愛,留到下一章談更合適。動物在事實上是否次於人格無關緊要,它們從來不是被當作非人格之物來愛的——人格的事實或錯覺始終存在,所以對動物的愛其實是「親情之愛」(Affection)的一種——也就是下一章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