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Dan Bricklin 與好友 Bob Frankston 於 1979 年共同創立了 Software Arts,開發出史上第一款電子試算表軟體 VisiCalc。在此之前,試算表只能在紙上製作。Bricklin 在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就讀時,想到如果能在桌上型電腦上完成試算表工作該有多方便,於是在一個週末用 Basic 寫出了原型,隨後與 Frankston 將其發展為正式產品。

VisiCalc 於 1979 年 10 月首次出貨,點燃了個人電腦軟體革命。它被視為個人電腦的「殺手級應用程式」(killer app),許多企業購買 Apple II 就是為了使用 VisiCalc。

VisiCalc 並非以現代新創公司的方式運作。它由 Software Arts 開發,但透過 Dan Fylstra 的 Personal Software(後改名為 VisiCorp)發行,採用「作者-出版商模式」(author-publisher model)。兩者之間的摩擦最終在 1983 年 9 月演變為訴訟,恰逢 Lotus 1-2-3 上市,這場分心對 Software Arts 造成了致命打擊。

訪談核心主題#

與 Bob Frankston 的深厚友誼與合作#

  • Bricklin 在 MIT 大一時認識 Frankston,兩人在 Multics 專案中一起工作
  • 兩人都來自創業家庭,從小就視自己開公司為正常的事
  • 他們多年來一直在尋找可以一起經營的事業,友誼比商業關係更為重要
  • 兩人性格互補:Bob 較為激進,Dan 較為保守;他們經常爭論但從不記仇
  • 25 年後依然是親密好友,這段關係的基礎是友誼而非純粹的商業利益

Bricklin 指出,因為兩人的合作架構建立在友誼而非僅商業考量上,即使在意見分歧時也能保持合作。「我們只是說『好,50/50,我做這個,你做那個。』」這種信任讓他們避免了許多合夥人之間常見的衝突。

VisiCalc 的構想與誕生#

  • Bricklin 在 DEC 工作過,擔任過第一個文書處理系統的專案領導人,深諳互動式螢幕介面設計
  • 在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就讀時,他將文字處理排版的經驗與 APL、Basic 等計算語言結合,產生了試算表的概念
  • 1978 年秋天,他在一個週末用 Basic 在 Apple II 上寫出了 VisiCalc 的原型
  • 原型包含了 A-B-C / 1-2-3 的欄列結構、公式列、游標移動等核心概念
  • 1978 年冬天開始用組合語言正式開發,Bob 負責大部分程式碼撰寫

與 Personal Software 的合作與合約#

  • 透過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認識了出版商 Dan Fylstra(Personal Software)
  • Fylstra 當時在 Allston 的公寓裡用卡帶銷售軟體,他們都是 MBA,立刻理解 VisiCalc 的價值
  • 1979 年 1 月 2 日正式成立公司
  • 合約在 Ben Rosen 的研討會前夕深夜才簽署完成,採用了出版業的律師而非軟體業的律師,導致合約長期存在問題
  • 這份合約後來成為許多軟體合約的範本

極度有限的資源下開發#

  • 最初在 Bob 位於 Arlington, Mass. 的閣樓開始創業
  • 用貸款和親戚借款買了一台 Prime 迷你電腦
  • 在 Central Square 的地下室工作,靠近地鐵,每次列車經過建築物都會震動
  • 下雨時馬桶會倒灌、水會漫向電腦
  • 整個程式、作業系統、螢幕緩衝區和資料都必須塞進 32K 記憶體(Apple II 最大為 48K)

VisiCalc 的空間限制極為嚴苛。Bricklin 甚至無法放入說明系統,只好印製了一張參考卡片(由他父親的印刷廠排版印製),許多使用者就是靠這張卡片學會使用產品的。

關鍵轉折點#

產品發表與市場反應#

  • 1979 年 5 月在 West Coast Computer Faire 向經銷商展示
  • 1979 年 6 月在 National Computer Conference 公開發表
  • 第一年每月只賣出約一千套,需要時間讓使用者口耳相傳
  • 最早的使用者包括會計師事務所(用於賭場佈局規劃)、醫生(用於心臟手術的麻醉學計算)
  • Hewlett-Packard 看到 Ben Rosen 的評論後,授權了 VisiCalc 並在其個人電腦上推出自己的版本

成為真正的大事#

  • Wall Street Journal 在一篇關於華盛頓預算的社論中提到「黃色帳本和 VisiCalc 試算表散布在整個華盛頓」時,Bricklin 意識到這已經成為文化現象
  • IBM 主動找上門要求在 IBM PC 上推出 VisiCalc,電視廣告中用卓別林造型展示 VisiCalc
  • Apple 的電視廣告請來 Dick Cavett,按下按鈕就出現 VisiCalc 的畫面
  • 大型企業 EDS 的高管告訴 Bricklin,他們用 VisiCalc 來計算數百萬美元的交易

與 VisiCorp 的法律糾紛與公司衰落#

  • VisiCorp 對 Software Arts 提起訴訟,時間恰好是 Lotus 1-2-3 上市之際
  • 訴訟期間無法出售公司或正常經營業務
  • 原本已談妥被 H&R Block(旗下有 CompuServe)以 8,500 萬美元現金加股票收購,但訴訟導致交易在最後一刻破裂
  • 最終 Lotus 以幾百萬美元收購了 Software Arts 的資產,讓 Bricklin 脫身

Bricklin 的教訓:「盡可能避免訴訟。對小企業而言,透過律師解決問題是律師的生意。訴訟極其昂貴、耗時,除非你是非常大的企業,否則面對面解決問題通常更有效。」這場訴訟直接導致了一筆可能改變整個產業的收購案破裂。

產品設計哲學#

以使用者為中心的設計#

  • 從文字處理和排版領域帶來了「最少按鍵」的設計理念
  • 使用 WYSIWYG(所見即所得)的方式呈現計算結果
  • 採用十進位算術而非二進位,讓計算結果像計算機一樣直覺
  • 發明了 A1 座標系統(今天的試算表仍在使用),因為它既讓一般人容易理解,又能巧妙區分變數名稱和數字
  • 設計「/」作為命令前綴,因為它是中綴運算符而非前綴,所以不會與公式混淆

功能取捨#

  • 有鎖定欄列的功能(今天 Excel 的「凍結窗格」)
  • 支援分割視窗同步捲動
  • 但沒有數字逗號分隔、沒有可變欄寬、標籤無法自動延伸到空白儲存格——這些後來成為 Lotus 1-2-3 的賣點

學到的教訓#

教訓說明
友誼是最好的創業基礎比純粹的商業合夥更能承受壓力,但需要互補的性格
避免訴訟法律糾紛不僅耗費資源,更會讓公司無法進行關鍵的商業決策
作者-出版商模式有其風險開發者與發行商的利益不一定一致,合約設計至關重要
專注於產品而非分心的事務Bricklin 提到他們買了一棟大樓來翻修,結果花了太多時間在上面而非產品開發
時機很重要但難以預測VisiCalc 被 1-2-3 取代,新產品 VisiOn 又因為 PC 還不夠強大而未能成功
不要貪心華爾街有句話:「牛能賺錢,熊能賺錢,豬會被宰」——貪婪會讓人做出不理性的決定
名聲與財富是兩回事Bricklin 沒有從 VisiCalc 獲得巨大財富,但名聲帶來了持續的機會

Bricklin 對創業者的建議:仔細閱讀每一份合約的細節,不要假設銀行或合作夥伴會按照口頭承諾行事。他們在第三家銀行才找到不要求個人擔保的貸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