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饒恕的生命#
耶穌教導門徒要過一種永不止息的饒恕生活(路加福音 17:3-5)。門徒的回應是:「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因為他們意識到,這種饒恕超越了人類天然的能力。
留意自己的苦毒#
- 耶穌說「你們要小心自己」——我們往往低估了自己內心苦毒的程度
- 希伯來書 12:15 警告那「苦毒的根」——如同隱藏在地下的樹根,表面砍掉了,卻不斷冒出新芽
- 英文中 wrath(暴怒)與 wreath(纏繞)、wraith(幽靈)同源——不饒恕會扭曲我們的人格,像幽靈一樣纏繞我們
不饒恕的後果遠比我們想像的嚴重:它產生自我憐憫、犬儒主義、扭曲的人際關係,最終讓我們被過去所控制。不饒恕不只傷害對方,更深地傷害了自己。
內心饒恕的三個部分#
Keller 將內心的(心靈層面的)饒恕分為三個要素,每一個都需要刻意的操練:
一、認同冒犯者#
- 不是認同他們的行為,而是承認他們和我們一樣是罪人
- 拒絕將對方視為一維的惡棍——人是複雜的,沒有人只由最惡劣的行為所定義
- 米洛斯拉夫.沃弗(Miroslav Volf)指出「雙重排斥」的危險:當我們徹底妖魔化對方時,我們自己也失去了人性
認同冒犯者不代表否認他們的罪行。而是拒絕那種「我是好人、他是壞人」的簡單二分法——因為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需要恩典的罪人。
二、承擔債務#
- 饒恕的希臘文 aphiemi 意為「取消、免除債務」
- 每一次饒恕都必然有代價,而這代價由饒恕者承擔
- 丹.漢密爾頓(Dan Hamilton)的比喻:饒恕就像有人用你的信用卡買了禮物——你要麼讓對方還債,要麼自己吸收這筆費用
- 饒恕不是假裝沒有損失,而是選擇自己承擔那份損失
三、願他們得益#
- 耶穌命令我們「為逼迫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 5:44)
- 學習將邪惡與行惡者區分開來——恨罪但不恨罪人
- 林肯任命自己的政治對手蔡斯(Chase)為首席大法官——不是因為蔡斯配得,而是因為這對國家最有利
- 饒恕最終的表現是:真心盼望對方得到好處
饒恕的三個要素缺一不可:只認同對方卻不承擔債務,是虛假的同理心;承擔了債務卻不願他們得益,是隱忍而非饒恕;願他們得益卻不承認自己也是罪人,則會變成居高臨下的施捨。
饒恕不是什麼#
對饒恕的常見誤解往往讓人更難實踐真正的饒恕:
| 誤解 | 說明 |
|---|---|
| 為對方找藉口 | 藉口消除了饒恕的必要性——如果沒有錯,就不需要饒恕 |
| 否認傷害或粉飾太平 | 饒恕正視傷害的真實性,而非假裝它不存在 |
| 僅僅克制不去主動報復 | 真正的饒恕不只是「不傷害」,更是主動地願對方得益 |
| 暫停對錯的判斷 | 饒恕不是把對方的罪行「記在帳上暫時不追究」 |
| 武器化的居高臨下的憐憫 | 以「我饒恕你」來顯示自己的道德優越感,是另一種報復 |
| 放棄對公義的追求 | 饒恕與追求公義並行不悖,可以饒恕同時堅持法律責任 |
| 立刻恢復信任 | 饒恕是單方面的決定,但信任需要對方持續的行為改變來重建 |
區分饒恕與信任至關重要。饒恕是單方面的決定,可以立刻做出;但信任是雙向的關係,必須透過對方持續的行為改變來逐步重建。饒恕一個人不等於必須立刻讓他回到原來的位置。
饒恕的實踐#
饒恕是一個承諾——承諾不再在三個場合提起此事:
- 不在冒犯者面前提起——不用來攻擊或操控
- 不在他人面前提起——不在背後中傷或報復
- 不在自己心裡反覆提起——不在腦中一再重播
清點「收取欠債」的方式#
- 在與冒犯者的互動中,我們如何微妙地讓對方「償還」?
- 在與他人的交往中,我們如何透過流言或疏遠來「收帳」?
- 在自己的內心中,我們如何透過反覆咀嚼痛苦來維持受害者的身份?
- 針對每個場景,制定具體的停止步驟
饒恕的屬靈資源#
屬靈的謙卑#
- 馬太福音 18 章的比喻:一個僕人被免除了一萬他連得的巨債,卻不肯免除另一個僕人一百銀幣的小債
- 將我們欠上帝的債與別人欠我們的債相比——差距是天文數字的
- 這不是要輕看我們所受的傷害,而是要在更大的框架中看待它
屬靈的富足#
- 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意味著,沒有任何人能夠最終奪走我們最寶貴的東西
- 當我們的安全感建立在上帝的愛而非人的對待上,饒恕就變得可能
乃彭(Corrie ten Boom)在戰後的一次聚會中,認出了一位曾在拉文斯布呂克(Ravensbruck)集中營虐待她和姐姐的守衛。那人伸出手來請求饒恕。她靠著禱告,伸出手去握住了他的手。她後來說,那一刻她感受到的愛和饒恕,不是來自她自己,而是從上帝流過她。這就是屬靈資源在最極端情境中的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