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古老的珠飾遊戲#
早在十萬年前,智人(homo sapiens)的祖先就已用彩色珠飾裝扮自己。學者認為,某個人類群體是透過刻意的「美化」(beadify)方式,來把自己和其他群體區隔開來。我們無法確知這種裝飾是否純為標記群體,也無法確知當時是否已有語言;但可以確定的是——用標記把群體彼此區分,是人類根深柢固且持久的特質。
人類學家與考古學家從多角度研究群體歸屬:
- 面具、圖騰柱、盾牌等器物都帶有獨特符號。
- 親屬型態常是外婚制:男性從鄰近部落選擇伴侶。
- 群體間交換禮物來標記儀式性場合。
- 但這些標記絕不限於和平或慶典。部落常進行「儀式性戰爭」,直到一方陣亡指定人數為止。
到了近代,衝突的儀式性成分萎縮了——這正是「總體戰」「世界大戰」「全球衝突」「相互保證毀滅」這些令人膽寒詞彙的含意。
人類有一種深層傾向:組成群體、為群體賦予獨特標記,並對鄰近或遙遠的群體採取明確的友善或敵對態度。想想足球隊之間的對抗,想想網路服務供應商之間的競爭。人類學家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認為,把社會關係二分化,正是人類的一大特徵:社會生活由文化群體間交換三種東西構成——言語、貨物與女性。
群體關係的兩種解釋#
面對上述現象,你偏好的解釋框架其實會洩漏你的立場:
- 文化解釋:五十年前,在納粹偽科學種族理論的陰影下,人們不願採用生物學解釋,把「分群」視為可自願改變的文化遺產。
- 生物學解釋:如今解釋的天平倒向生物學。學者強調靈長類之間的類比,尋找與群體差異辨識相關的腦區甚至基因。
社會生物學與演化心理學的洞見是真實的:人類確實深植著劃分群體、認同並珍視自己人、對其他群體採取警戒甚至敵意的傾向。但這類生物學解釋有其侷限:
- 它無法解釋「內群體—外群體」區分的輪廓、廣度與彈性(想想英法關係數十年、數百年間的變化)。
- 人類同時具有攻擊/敵對與利他/親和兩種傾向,因此幾乎任何立場都能事後合理化。
- 即使能找到生物學基礎,每一代人仍必須設法處理、乃至克服這些傾向。近年北愛爾蘭與南非趨於和平,若群體間的敵意(天主教徒對新教徒、有色人種對白人)真是無可改變的,這就無從解釋了。
當前時代的不同之處#
隨著大規模武器、尤其是核武的問世,人類群體間的關係已跨過盧比孔河(Rubicon)——回不去了。
- 過去,當規範儀式性戰爭的內建約束失效時,最壞的結果是「消滅一個敵對群體」。種族滅絕(genocide)這個概念,古如《聖經》、新如蘇丹、盧安達與前南斯拉夫。
- 如今戰爭已無限度。不到一個世紀就發生兩場席捲全球的衝突;我們擁有能輕易跨越邊界、極端情況下能讓世界不宜居的核生化武器。
這類武器迄今只用於有限脈絡,已屬萬幸;要相信足以威脅世界的戰火不會在讀者有生之年爆發,需要毫無保留的樂觀。取締戰爭與武器是崇高的理想,卻不太可能實現——群體並不信任彼此會遵守承諾。商業或運動競爭或許能為某些人替代戰鬥,但「有競爭足球隊或一排麥當勞的國家就不會開戰」的想法太天真了。
在作者看來,除非發明「和平藥丸」或大規模切除支持攻擊行為的腦核與基因,否則唯一可能的進步途徑,就在於廣義的教育。
一個合理的目標:尊重他人#
在一個由數百個國家、數千個說著數千種語言的群體、六十多億居民組成的世界裡,什麼才是合理的目標?我們已無法再拉起簾幕或築牆把群體無限期隔離。人類必須學會比鄰而居、共享同一顆星球,而不彼此仇恨、不圖傷害殘殺、不順從仇外傾向行事。
- 常被提出的目標是「容忍」(tolerance),這或許已是我們所能企求的極限。
- 較樂觀者選擇浪漫的語言:二戰前夕,詩人奧登(W. H. Auden)宣稱「我們必須彼此相愛,否則就得死」。
作者偏好的概念是尊重(respect)。與其忽視差異、被差異激怒,或想透過愛或恨去消滅差異,作者呼籲人類:接受差異、學會與之共處,並珍視那些屬於其他群體的人。
發展的里程碑#
尊重他人的基礎,在生命的第一年就能看見,但敵意的種子也同樣早發:
- 嬰兒:聽到另一名嬰兒的哭聲會跟著啜泣,心理學家視之為「自我—他者」意識與同理反應的萌芽。
- 幼兒:會主動安撫看似難過的同伴(給玩具、邀請一起玩);但也會搶玩具、嘲弄、排擠(「你是小寶寶」「這角落只給男生」),病態情況下甚至主動想傷害他人。
- 三、四歲:早在正式入學前,就能依膚色、性別、語言、衣著、居住地甚至族裔做出區分。出生頭幾個月的嬰兒甚至會偏好注視自己種族的臉——但在多膚色文化中長大的嬰兒則不會。
偵測差異是人類認知的原料,無法遏止;但差異如何被標記與詮釋,則是文化現象。孩子會認同並想模仿更高大、年長、有力的角色榜樣,而這些榜樣如何看待不同群體至關重要:
- 若黑白成人自在相處,膚色差異的顯著性就會降低。
- 若成人流利地在多種語言間切換,就凸顯了語言群體間的連結。
- 幼教名師佩利(Vivian Paley)訓誡孩子「你不可以說『你不能玩』」,正是在擴大歸屬感、對搞分裂者施以懲罰。
一個關鍵問題是:年輕人是否賦予群體歸屬道德意義——A 群體只是「不同於」B,還是「優於/劣於」B?
- 連五歲孩子都能區分道德領域(偷竊、傷人本質上就是錯的)與慣例領域(有些國家靠左行駛)。
- 但他們是否會把群體差異本身賦予道德力量(「我這膚色的人比別的膚色更好」),無法預先斷定。
- 一九五四年「布朗訴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中,心理學家證明許多黑人兒童在有選擇時偏好玩白人娃娃——這說明周遭社群的態度才是關鍵。
延伸:外顯容忍與內隱偏見的分離
理想上,培養並公開展示群體間尊重的責任,應由整個社會分攤——父母、鄰居、政治與宗教領袖、大眾媒體、社群組織都該展現尊重,並獎勵尊重者、孤立或懲罰那些「羞辱他人」(dis others)的人。但我們無法指望理想榜樣普遍存在;成長中的人更可能遇到混雜甚至充滿敵意的榜樣——只要轉轉電視有線頻道或掃過談話電台就知道。
心理學家鄧納姆(Yarrow Dunham)與同事發現:到了童年中期,孩子會否認自己有偏見;但在以反應時間偵測潛在偏見的實驗中,這些孩子卻明顯偏袒自己人與高地位群體,貶抑其他、尤其是低聲望的群體。這種「外顯容忍、內隱偏見」的分離,在美國與日本孩子身上都可見到。到了青少年或成年早期,對他群的態度大致定型,除非極不尋常的情況,否則很難根本改變。認清偏見的頑固本質並不愉快,但唯有承認它,才可能加以克服。
尊重的環境與它的假冒品#
教育者的任務因此清楚了:要培養尊重差異的人,就得提供榜樣與課程。當個人或群體間的權力關係不對等時,這種示範尤其關鍵。
- 教師的示範是關鍵起點:學生會敏銳留意老師如何對待彼此、其他成人,以及學生——特別是來自非主流群體者(如宗教少數或新移民)。
- 課程的選擇與遺漏都有力量:一個白人為主的班級若以同理閱讀討論黑人作者的書,與一個對黑人作品嗤之以鼻或根本不接觸的班級,差別巨大。(名作家貝婁(Saul Bellow)譏諷「圖圖族的托爾斯泰是誰?祖魯族的左拉是誰?」,就無助於跨文化尊重。)
至於各學科:
- 科學與數學:作為普世語言,不應被扭曲來彰顯群體差異,全球應以類似方式教授。
- 歷史、藝術與人文:則需明確抉擇。一國歷史依政治、經濟、社會或文化取向會截然不同;西班牙內戰可中立敘述,也可偏袒某方。這類「人性著色」的題材應以多元視角教授——但這不代表爭議各方都值得尊重。一九三 ○ 年代大蕭條下的德國人支持納粹或許情有可原;到了那個十年結束時為納粹的好戰辯護、乃至希特勒消滅猶太人的決定,則毫無正當理由。
什麼是真正的尊重#
真正的尊重,往往在「沒人在看」時的日常裡才可辨識:
- 政治人物說「我愛所有人」、把少數族群安排在顯眼位置、與之合影,都太容易了。
- 真正的線索是:誰是他的常任顧問?誰被派去高風險(而非儀式性)的會議?他和誰共度優質時光、開玩笑、打高爾夫、分享心事?
**假尊重(pseudorespect)**則處處可見:
- 拍上踩下(kiss up, kick down):許多掌權者靠奉承服侍上位者取得地位,卻忽視、欺凌影響力較小的人。作者稱這種人比「對所有階層一視同仁地無禮」的人更可鄙——因為他證明了自己有能力尊重,只是看有無利益可圖。
- 看場合的尊重:有些人在公開場合懂得尊重,鎂光燈一撤就故態復萌,說起刻板笑話。這種尊重是時空限定的,而非支配一切人際關係的假設。
延伸:政治正確、假尊重與作者的判準
「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如今成了貶義詞,指僅因某群體過去受過不公,就一味正面對待、並斥責任何批評者;「政治不正確」則刻意批評該群體或保護它的人。
作者的判準是:若只因群體身分就對所有成員一視同仁、不加區辨,那不算尊重;若行為反映出理解與幫助每一個個人的真誠努力,才算尊重。 政治不正確則同時不尊重「政治正確者」與其欲改善處境的群體。
真正尊重的人,會給所有人善意推定,盡量避免以群體來思考,只譴責真正該譴責者,並保持自己可能判斷錯誤的開放性。但尊重不等於完全懸置判斷:持續無禮者應被究責,惡化為反社會行為者應被社會排斥(極少數情況下,整個群體也可能喪失被尊重的權利)。甘地曾一再向希特勒伸手,去信稱其「親愛的朋友」、勸他改變並允諾寬恕;希特勒的回應卻是「槍斃甘地,若不足以令他們屈服,就再槍斃十幾個國大黨領袖」。當無條件的尊重反而助長反人性的回應,它就適得其反了。
尊重的價值#
在極度不寬容的環境中,一樣能有優秀的科學、數學與技術教育——宗教基本教義派或政治極權政體正是如此。因此,若要培養尊重群體差異的人,特別的重擔便落在社會科學、人文科學、藝術與文學上:這類教育不能以「純學科研究」為由迴避尊重的議題,而必須正面面對尊重的價值、成本,以及不尊重在長遠上更巨大的代價。
- 學校早期:讓不同群體的成員共同進行專案、第一手認識彼此、友善處理差異,發現「不同的觀點未必是有缺陷的觀點」;並透過書籍、電影、遊戲與模擬來示範尊重的關係。
- 童年中期到青春期:應花可觀時間明確處理群體歸屬與衝突,適合開設如「面對歷史與我們自己」(Facing History and Ourselves)這類課程——通常從二戰大屠殺講起,延伸到全球各地的種族與族群衝突。
作者提到一則環境的力量:他在一間一九一二年德國教室的博物館重建中,看到牆上大海報寫著(德文)「人必須仇恨鄰居」。兩年後爆發世界大戰,德國與數個鄰國分屬敵對陣營——這豈是巧合?
作者回應兩個可能的反對意見:
- 公開討論未必帶來更多容忍:初期甚至可能相反,學生會說出對他群的深層保留。但把這些看法攤開、公開檢視其真偽,是學習中必要卻常令人不適的一環——否則誤解只會潛伏發酵,任由煽動者利用。
- 不是要犧牲學科去研究群體關係:歷史、文學、經濟學中有些面向確如數學般「中性」;但同樣重要的是,教育者要在學科教學中納入「群體關係曾是關鍵甚至決定性因素」的清楚案例。
職場與公民社會中的尊重#
尊重在職場與公民社會同樣重要。當成員設法理解彼此、互助、為共同目標協作時,組織運作得更好;正面領導的示範與對不尊重的明確懲罰(排斥、開除)都很重要。
一個較少被理解的道理:當組織把外部人視為敵人時,內部的尊重就難以維持——畢竟競爭對手也是人,你本可能任職於對手那邊,下次併購後甚至可能被對方吸收。(相傳哈佛教練為激勵球隊,曾勒死耶魯吉祥物鬥牛犬——作者希望這只是杜撰。)
延伸:團隊研究與 PARC 的教訓
- 心臟外科團隊:艾德蒙森(Amy Edmondson)等人發現,成功的團隊合作,靠的是領導者的管理技巧更甚於技術專長;當成員的建議被認真對待、對流程的反思以同僚的方式進行時,成員反應更佳。
- 決策是過程而非事件:賈文(David Garvin)與羅伯茲(Michael Roberts)建議領導者鼓勵成員互相提問、權衡各方案利弊、甚至替異於己見的立場辯護;這能對抗階層、促進決策後的認同。
- PARC 的尊重課題:布朗(John Seely Brown)以自身在全錄帕羅奧圖研究中心(PARC)的經驗指出,PARC 常推出傑出創新,卻屢遭全錄整體文化排斥,反而肥了對手蘋果。原因是 PARC 創新者與全錄工程師、經理彼此既不理解也不尊重,缺乏同理是雙向的。當雙方真誠嘗試理解而非刻板化對方——工程師與行銷冒險進入 PARC 的文化,設計者與發明家也戴上「顧及母公司盈虧」的帽子——結果是互敬提升、全錄整體也更成功。
不尊重的價值? 克拉默(Rodney Kramer)曾刻意挑釁地為「以侮辱恫嚇而非說理安撫來管人」的高管辯護,稱這在需要快速變革的沉睡組織中特別管用,員工甚至會珍視這種霸凌。作者不否認這類手段短期有效、偶能助力扭轉,但若成為常態,就會摧毀組織的肌理;長遠而言,以拳頭、獨斷、恐懼與暴怒治理,注定失敗。而且,身為局外人時遠比困在受壓組織內時更容易高呼此道。
何時尊重該勝過其他價值#
尊重的養成在生命早年最容易,但永不嫌遲。作者以自己為例,近年兩度改變初始的不尊重反應:
- 法國禁面紗:他起初同情該禁令(法國學校世俗化兩百年,就學者理應尊重);但衡量剝奪宗教的代價、且面紗並未侵犯他人自由後,他認為尊重應勝過長久的規範。
- 丹麥報紙刊登諷刺穆斯林的漫畫:他起初認為言論自由應優先;但察覺全球穆斯林受到的傷害之深、以及隨之而來的暴力後,他重新考量。漫畫是特別惡毒的嘲弄形式,對不熟此語彙者尤其侮辱;批評若以文字而非圖像表達,藝術家與新聞自由都不會受損。(基於同理,他仍捍衛魯西迪出版《撒旦詩篇》的權利,並譴責對他發出追殺令者。)
作者強調,舉這些例子並非主張尊重永遠該勝過其他美德,也不是說他的改變一定正確;而是在如今複雜的全球地景中,只要可能,就應優先尊重那些背景與信念不同的人——並期盼對方也以尊重回報。
逆境中的尊重#
尊重可以透過多種方式培育:哲學傾向者從道德、倫理、人權與義務切入(樂觀的結果是把全人類、乃至所有生靈都視為單一共同體);經驗傾向者則渴望與各式各樣的人一起遊戲、工作或志願服務,指望更細膩的觀點在實作中浮現。
- 灌輸慈善傾向的校園方案很有希望,如紐約的「Common Cents」,孩子向社區募集零錢,再以群體共同決定如何分配。
- 有領導潛能者應被引導去促進正向、包容的成員關係;有創業傾向者應被鼓勵去建立服務公益、跨人口光譜招募與晉升的組織。年輕人一起蓋房子、為窮人辦免費音樂會,遠勝過在街頭酗酒或在鄰居地下室吸大麻。
教育年限並非尊重心智的保證。一九四二年一月柏林萬湖會議(Wannsee Conference)決定執行「最終解決方案」,與會的十四名男性中,有八人擁有中歐大學的高等學位。
沒有單一公式能可靠地培養出尊重他人的人。特別珍貴的證據來自對「拯救者」(rescuers)的研究——納粹佔領下的歐洲居民,冒著極大風險藏匿猶太人或其他被追捕者。據奧利納(Samuel Oliner),拯救者表面上與旁觀者、甚至協助蓋世太保者無異,但細究可見蛛絲馬跡:
- 童年時父母避免體罰,改以清晰的解釋說明規則。
- 從父母身上吸收了強烈的價值觀(常是宗教性但非必然)。
- 對生命抱持建設性、樂觀的態度。
- 對他人、包括不同群體者,有連結感。
- 最重要的:直覺乃至本能地反應「對無辜者所做的事是錯的」,且認定自己是有能力、必須採取矯正行動的行動者。
以音樂搭橋#
近年有人努力讓長期疏離的群體和解,其中一些透過共同的音樂活動。這些計畫都以主要非語言的方式促進理解與互敬;就像促成一九七 ○ 年代初中美破冰的「乒乓外交」,藝術上的和解或許終能帶來政治上的和解。
延伸:西東合集工作坊與絲路計畫
西東合集工作坊(West-Eastern Divan):猶太裔鋼琴家兼指揮巴倫波因(Daniel Barenboim)與已故的巴勒斯坦裔美國作家薩依德(Edward Said)合作創辦,樂團由年輕的以色列與阿拉伯樂手組成。他們夏天在相對中立的西歐一起排練古典曲目,晚上則與「另一方」公開討論敏感的政治文化議題——對許多年輕人而言,這是第一次真正與「敵人」交談。白天一起演奏、晚上談難題,把兩群人拉近了。兩位創辦人本身都是有爭議、易兩極化的人物;正如巴倫波因所言,「決心以其一生做建設性之事的人,得接受不是每個人都會愛他。」二 ○○ 五年加薩歸還巴勒斯坦的那週,青年樂團在拉馬拉演出;二 ○○ 六年以色列與真主黨互相砲擊時,樂團在十三座城市演出——「這是對戰爭恐怖的一個很小的回應。」
絲路計畫(Silk Road Project):受此啟發,大提琴家馬友友於一九九八年創辦,旨在讓古絲路沿線諸國(伊朗、哈薩克、烏茲別克、土耳其、中國等)的音樂被更廣泛聽見,使用當地作曲家與演奏者。它想傳達的訊息是:沒有純粹原創的音樂,卻有真實的藝術傳統;所有社會在歷史上與當代都彼此學習;喜悅與理解能從眾多音樂傳統與混融的精湛演出中湧現。生於法國、台灣裔、受過人類學訓練、居美而不斷環遊世界的馬友友,正藉此凸顯全人類間的根本親緣。
真相與和解委員會#
那麼,當掌權群體對弱勢公民犯下滔天罪行時該怎麼辦?關鍵線索來自南非及其他二十多個社會近年設立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s)。它源於雙重體認:
- 一方面,殘暴、不可原諒的罪行常僅因偶然因素(生於誰家、長於何地)而加諸某群體(「族群清洗」是委婉語,「種族滅絕」才是現實)。
- 另一方面,若社會要長久存續,受害者與加害者雙方都必須能夠「往前走」。
效法甘地與曼德拉的聖範,受傷的一方必須放棄「以眼還眼」這種反射性報復——它數百年來只餵養了無盡的暴力循環。取而代之的是,受害者向那些願意承認、道歉、表達悔意並請求原諒的人,獻上和解的禮物。這種寬恕並非總是可能、也極少容易,但有時人們確能放下過去、至少彼此容忍,最好的情況下獲得一份互敬。
延伸:委員會的具體程序
這些委員會發展出從仇恨走向容忍、終至尊重的具體程序,因地而異,但有共通主題:
- 它們不是法律或戰爭法庭,不以伸張正義為目的,而是盡可能具體、完整地為所發生之事作見證。法律學者米諾(Martha Minow)指出,其典範是療癒與慈悲,而非正義與冷靜的超然。
- 先蒐集大量背景資料;接著常在公開聽證會上,邀請受害者盡其所能詳述自己的故事。
- 再請加害者為自己的行為交代。最佳情況下,加害者坦誠回應、悔改、道歉、尋求原諒——一個「承認—悔罪—寬恕」的序列;有時受害方確實給予了寬恕。
- 委員在支持受害者的同時,也在加害者參與看似真誠時給予支持。有時會提出具體建議(如特赦或賠償),但更廣的使命是及時完成工作,並指引社會如何療癒、往前走——永不遺忘過去,卻不被它吞沒。有些情況目標明確是政治性的:鞏固新政權、扶持仍脆弱的新興民主。
要克服仇恨、對抗與歷史包袱,關鍵在於尋找共同點。同住一片土地的人,可能被共同的經驗、所愛或未來的願景所團結:
- 前南斯拉夫交戰各方,或可重新發現對土地的共同熱愛、共同的朋友、甚至共同的老敵人。
- 南北愛爾蘭的居民,或可學會忽略歷史與宗教的差異,轉而珍視共同的文化傳統、語言與親屬。
- 長年的總統對手亞當斯(John Adams)與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晚年因追認殖民地爭取獨立時的共同奮鬥、以及對兩人共同締造的共和國之驕傲而和解。
- 巴倫波因與薩依德,則因對音樂的共同熱愛與對閃族和解的共同期盼而結為好友。
對他人的尊重,應貫穿一個人的生命。我們多數人清醒時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工作——因此在最後一幅肖像中,我們將轉向人們在追求志業、履行公民角色時應展現的那種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