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我們的深層情感需要#

愛不是我們唯一的情感需要。心理學家觀察到,人的基本需要當中還包括:

  • 安全感(security)
  • 自我價值感(self-worth)
  • 意義感(significance)

而愛與這三者全都緊密相連、彼此交織。

愛帶來安全感#

當我感受到配偶的愛,我就能放鬆下來,知道所愛的人不會傷害我。

  • 在她面前,我感到安全。
  • 在職場上我或許面對許多不確定,在生活其他層面或許有敵人,但與配偶在一起時,我是安穩的。

愛餵養自我價值#

配偶愛我這個事實,餵養著我的自我價值感。

  • 畢竟,如果她愛我,那我必定是值得被愛的。
  • 父母或許曾給我關於自我價值的負面或矛盾訊息,但我的配偶以一個成年人的身分認識我、並且愛我。
  • 她的愛,建造了我的自尊。

愛強化意義感#

對意義感的需要,是我們許多行為背後的情感驅力。

  • 生命被「渴望成功」所推動,我們希望自己的人生有所價值。
  • 每個人對「何謂有意義」都有自己的想法,並為達成目標而努力。
  • 感受到配偶的愛,會強化我們的意義感——我們會推論:若有人愛我,我必定是有意義的。

人之所以有意義,在於站在受造秩序的頂端:能抽象思考、以語言溝通思想、做出決定。藉著文字與紀錄,我們能承接前人的智慧,從不同時代與文化的人身上得益。我們經歷家人朋友的死亡,感到在物質之外仍有存在;在各種文化中,人都相信有一個屬靈世界。

沒有愛,與得著愛的差別#

「我是有意義的,生命是有意義的,有一個更高的目的。」我想要相信這一點——但在有人向我表達愛之前,我可能感受不到自己的意義。

  • 當配偶以愛投注時間、精力與心力在我身上時,我才真正相信:我是有意義的。
  • 沒有愛,我可能窮盡一生尋找意義感、自我價值與安全感。
  • 一旦我經歷了愛,它就正面影響這三項需要。

得著愛之後會發生的轉變:

  • 我被釋放,得以發展自己的潛能。
  • 我在自我價值上更有安全感,能把心力轉向外面,而不再執著於自己的需要。

真愛總是帶來釋放(True love always liberates)。

相反地,在婚姻裡若感受不到愛,差異就會被放大:

  • 我們會把彼此看成自己幸福的威脅。
  • 我們為自我價值與意義感而爭鬥,婚姻於是成了戰場,而非避風港。

愛營造安全的氛圍#

愛不是一切問題的答案,但它營造出一種安全的氛圍,讓我們能在其中尋找困擾我們之事的答案。

在愛的安全感裡:

  • 夫妻能討論彼此的差異,而不帶定罪。
  • 衝突得以化解。
  • 兩個截然不同的人,能學會和諧共處。
  • 我們會發現如何激發出彼此最好的一面。

這些,正是愛的回報。

案例:「我們像室友」#

約翰(John)與蘇珊(Susan)結婚已超過三十年,這是他們第一次接受婚姻諮商。蘇珊一開口便先釐清兩件事:

  • 他們沒有金錢問題——兩人都工作,房子車子都已付清。
  • 他們不吵架——兩人都認為爭吵毫無益處。

問題出在別處。蘇珊說:

  • 「我就是感受不到丈夫的愛。」生活只是例行公事:上班、各做各的事、晚餐時他看電視、飯後他在地下室東摸西摸,然後在電視機前睡著。
  • 「我們像是住在同一屋簷下的兩個室友。彼此之間什麼都沒有,沒有溫暖、沒有情感,空洞而死寂。」

輪到約翰時,他一臉挫折與困惑:

  • 「我不懂她。這兩三年她不斷抱怨後,我已經想盡辦法表達我愛她,可是不管做什麼,她還是說感受不到愛。」
  • 他列舉自己所做的:每天比她早下班、先把晚餐弄好;因為她背不好,由他吸地;因為她對花粉過敏,院子的活都他做;衣服烘乾後他來摺。

蘇珊的回應卻是:

  • 「這些都很好,但我要的是他能坐下來跟我說話。我們從不交談。我要他陪著我、給我一些時間、看著我、跟我聊聊我們、聊聊我們的生活。」

兩種不同的愛之語#

巧門(Gary Chapman)一聽便明白:

  • 蘇珊的主要愛之語是精心的時刻(quality time)。她渴望被當作一個「人」對待,而非一個「物品」;約翰的忙碌滿足不了她的情感需要。
  • 進一步談下去,巧門發現約翰其實也感受不到愛,只是他不說。

當巧門問約翰「理想中的完美妻子是什麼樣子」時,約翰描述的是:妻子下班回家做晚餐、叫他進屋吃飯、飯後洗碗、為他縫上掉落的鈕扣。由此,約翰的主要愛之語昭然若揭——服務的行動(acts of service)。

在約翰心中,「為別人做事」就是表達愛的方式。問題在於:「做事」並不是蘇珊的主要愛之語,所以約翰所做的一切,對蘇珊在情感上的意義,遠不及他自己會有的感受。

改變的開始#

真相浮現時,約翰恍然大悟:

  • 「為什麼沒有人早幾年告訴我?我大可以每晚坐著跟她聊十五分鐘,而不是忙這些事。」
  • 他對蘇珊承諾:從今晚開始,每天給她十五分鐘,直到一生的盡頭。

蘇珊也回應:

  • 「我願意為你做晚餐——只是會比較晚,因為我下班晚;我也樂意為你縫鈕扣、洗碗,只要這能讓你感受到愛。」

兩人回家後,開始用對方正確的愛之語去愛彼此。不到兩個月,他們便像在度第二次蜜月。

情感之愛能在婚姻裡重生嗎?絕對可以。關鍵在於:學會配偶的主要愛之語,並選擇去說它。

換你試試#

  • 你的配偶做了什麼,讓你覺得自己更「有意義」?
  • 而你又為對方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