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10:30–39
教會年度會員大會#
作者三週前因病錯過教會的會員大會——他坦承這雖然不值得生病,但算是某種補償。他承認自己對會員大會缺乏熱情,這是他自己的問題,他應該樂於參加。
教會會員大會內容:
- 檢視過去一年的事工。
- 討論下一年的優先事項與目標。
- 屬靈面:尋求群體的異象、向社群外展的方式。
- 務實面:通過預算、決定如何為下一年的事工籌錢、教堂屋頂漏水修補。
- 介於兩者間:例如「每月一次款待街友晚餐」——屬於哪一類?
有些議題每年都會改變;有些則是該年度特有的。
猶大群體的承諾也是這樣#
群體所立的具體承諾有同樣的特性——它看似隨機,其實反映當時的具體挑戰:
第一:通婚#
- 通婚的問題是第二聖殿時期特有的。
- 雖然像所羅門那樣的王曾因政治因素通婚,但對一般百姓而言,通婚並不普遍。
- 新處境下出現的新問題——所以群體立下具體的婚姻承諾。
第二:安息日#
- 若你生活在純以色列群體中,沒什麼壓力會讓你忽視安息日。
- 但在多元背景下,誘惑就大了。
- 所以群體立下具體的安息日承諾——
- 包括不在安息日從外族商人那裡買東西。
第三:經濟議題#
從尼希米記 5 章與其他經文可知,群體面臨的經濟壓力。這些壓力使人:
- 想忽略 Torah 禁止收取利息的規定。
- 也想忽略「第七年休耕」(safbatical year for the land)的規定。
- 所以群體立下具體的經濟承諾。
第四:聖殿的支持#
同樣的經濟壓力,使人想少支持聖殿——這是承諾最大篇幅所涵蓋的:
- 被擄前:聖殿由王負責支持(雖然錢最終仍出自百姓——王的官吏徵稅)。
- 被擄後:猶大王朝廢除,但稅收沒消失(這如同班傑明·富蘭克林所說:「世上唯有兩件事必然——死亡與稅」)——百姓改向帝國繳稅。
- 帝國雖出資特別項目,但多數常規聖殿開支由本地群體承擔。
現在群體必須主動承諾奉獻,而不再是被動繳稅——
從與上帝的關係角度看,這反而是一個進步。
承諾的最後一句總結了一切:「我們必不離棄上帝的家」。
這是一個值得認真思考再簽下的承諾——
各類委身(建造工程、人際關係、婚姻、生育、教會、回應呼召)往往比你想像的更花代價。
「按 Torah 所寫」的解經原則#
承諾文字幾次提到「按 Torah 所寫」,但同時示範每一代如何把 Torah 應用於新處境。
安息日買賣的例子#
Torah 沒明說「外邦商人在安息日來叫賣時你該怎麼做」:
- 安息日並不約束外邦人。
- 對猶大人來說,禁的是工作,不是買東西——
- 嚴格說,猶大人在安息日買東西並未違誡。
但稍微反思就會直覺感到——這個結論有問題。
承諾的精神是「超越律法字面,達到神對以色列要求的精意」。
神學原則:聖靈帶領下的閱讀#
從神學角度說:
- 猶大群體知道——讀經必須在聖靈的洞見下進行(聖靈是聖經形成的背後動力)。
- 我們既要按聖經而活,也要反映我們所處的處境。
- 這不意味因為「處境性的命令」就可以擱置——
- 而是要看出「處境性的命令」在我們處境中如何應用。
- 沒有公式可循——這需要直覺與屬靈辨識。
- 這必須群體一起進行,以防個人盲點,也作為個人為信念付代價時的支援。
給今日西方教會的提醒#
西方基督教群體也需要為下一年立下類似的承諾——
在 Torah 與全聖經的光中,問:聖經對我們的具體挑戰在哪裡?
美式英語用「pledge」表達奉獻委身;英式英語用「covenant」。
作者所知的加州一間教會,要求每個會員每年自己擬一份「個人立約書」,簽下下一年要怎樣回應聖經的挑戰、如何在信、望、愛中成長。
為何這些議題又在第 13 章出現?#
值得注意——承諾中許多議題在第 13 章又出現。可能的解讀:
- 一種可能是——百姓根本沒守承諾,或很快又找到了規避之道。
- 但更可能的解讀是:尼希米記 8–10 章整體上總結以斯拉與尼希米時期的事件動能。
- 第 13 章再次處理這些議題,反映這些是長期掙扎、需要反覆面對的。
群體共同對這類承諾的委身,或許正可以對抗尼希米記 5 章所暗示的「建造工程使群體分裂」的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