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信義房屋做過兩年第一線房仲,大約一九九五年的某個秋天週末,一對夫妻帶著讀小學的女兒來看房。我帶他們走進金華國中附近一棟中古公寓的陽台,指著剛建好不久的大安森林公園說:「看到了嗎?這裡是台北最大的市區森林公園,再過幾年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也會通車。」
小女孩趴在欄杆上,對著工地的怪手眨著大眼睛。我蹲下來輕聲問她:「你知道嗎?金華國中就在附近,是台北最好的國中之一,以後你走路五分鐘就到學校了。」先生眼神閃爍著不確定:「但這間房價有點高……」我於是說:「王先生,價格是一時的,孩子的成長是一輩子的。在台北市,同時擁有好學校、便利交通和完善生活機能的地段真的不多。」
幾天後,這對夫妻就簽下了合約。我知道我賣的不只是一間房子,而是一個幸福小家庭的願景。
人們買的不是產品本身,而是產品能為他們帶來的改變與願景。這個邏輯不只適用於單一產業,而是可以應用在任何產業。
賣保險時,賣的不是一張保單,而是一份保障與關心;賣教育課程,賣的不是知識,而是自我成長與實現的機會;甚至一杯咖啡,賣的也不只是飲料,而是讓人勇往直前的提神能量。只要掌握這個底層思維,不管賣什麼,都能找到打動人心的關鍵,因為你不只是推銷產品的功能與特色,而是幫助客戶連結他們內心真正渴望的東西。
銷售思維就像一個可攜式的 USB 隨身碟,隨插即用、世界皆可通,因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需求與願景。
銷售,就是與人溝通#
銷售本質上是一門與生活緊密相連的學問。它不是技巧而是通則:從房地產到科技業、從基層到管理層都通用,也不只有業務需要,而是每個人都應具備的邏輯。
羅伯特.席爾迪尼(Robert B. Cialdini)在《就是要說服你》(Yes! 50 secrets from the science of persuasion)中寫道,所謂銷售,就是希望你買我的商品、付錢給我,而你因為我的服務或商品解決了你的問題。這背後的底層邏輯,就是影響力和說服力。
影響力和說服力不是只有業務需要,而是每個人無時無刻都需要的技巧。把對方的錢放進自己口袋固然很難,但把自己的觀念推銷給對方、讓對方欣然接受,也從來不簡單。前者也許只有業務工作需要,後者卻是你我每天的生活日常。
在賣房子時,最重要的技巧是在推銷前遵循「七分聊天,三分攻堅」的原則。比如一對客人來看房,我會先禮貌地問:「請問這位是?」雖然可能已猜到關係,但這能幫我確認真實狀況:
- 「這是我太太。」——代表是穩定的家庭。
- 「這是我女朋友。」——表示正在規劃未來。
- 「這是我朋友。」——可能還有其他考量。
每個答案都會引導出不同策略:對已婚夫妻強調生活機能,對情侶著重未來發展,對朋友關係則進一步探問真實需求,也許他們更側重投資價值。一個好的銷售人員,不只聽答案,更要聽懂答案背後的意義。
換個場景,領導者管理員工同樣可以用「七分聊天,三分攻堅」。一個好主管某種程度上也在「銷售」願景、價值觀和工作目標。以推動新工作制度為例,「七分聊天」階段先約成員喝咖啡,了解他們的痛點、分享其他團隊的成功經驗,等話題自然帶到工作流程,才進入「三分攻堅」,提出新制度構想、說明能如何解決問題。這種方式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先建立了共鳴與信任,而不是上對下的命令。
職場中每個人都在「銷售」:員工向主管銷售想法與能力,主管向員工銷售公司願景,部門主管向高層銷售團隊的價值。好的銷售不是強迫,而是透過同理心理解對方需求,再展示如何為對方創造價值。
是人都有需求:讓沒需求變有需求,弱需求變強需求#
我當過台達電子的人資、採購,在信義房屋賣過房子,在華信銀行(現永豐銀行)銷售理財商品,也在安捷倫賣過高科技測量設備的維修與保固合約,後來成為講師與知識傳播者。表面上是完全不同的領域,但我發現銷售的核心邏輯完全互通:客戶在信義房屋買的是未來生活,在永豐銀行買的是財務彈性與保障,在安捷倫買的是穩定性、品質保證與後續服務——本質都一樣。
這個領悟讓我系統化整理出一門「銷售思維課」,在企業內部特別受歡迎,因為我教的不是技巧,而是思維方式。任何交易要成立,不管 B2B 還是 B2C,都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 買方有需求。
- 賣方有產品或服務。
聽起來很簡單,但關鍵在於:當你是賣方,要思考買方的真正需求是什麼;當你是買方,要理解賣方到底在賣什麼。
我建議把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放在腦海中,常常思考這個交易買賣的究竟是什麼。馬斯洛的五個層次大致可分為兩部分:
- 必要(Must):包含生理需求與安全需求,我稱為「要什麼」與「怕什麼」。生理需求是吃便當、喝水、維持生計、有棲身之所等生存條件;安全需求則是人身安全與生活各方面的穩定保障。
- 想要(Want):包含社會歸屬、自尊尊重與自我實現需求,我稱為「想什麼」「愛什麼」與「爽什麼」。社會歸屬是希望在社群中擁有一席之地,自尊尊重是渴望被尊重與重視,自我實現則是讓你感到愉悅、獲得成就感的事物。

圖表 2-1:馬斯洛需求層次——必要(要什麼/怕什麼)與想要(想什麼/愛什麼/爽什麼)
以我開辦過的「憲福育創」為例,這些課要價不菲,除了與生理需求較無關之外,其實滿足了學員的安全需求:害怕落後?害怕輸給競爭對手?害怕業績比不上別人?害怕無法帶領團隊?這些「害怕」正是能切入的銷售點。此外,現在大家在社群媒體上看似朋友很多,但會見面的寥寥無幾,而憲福育創除了課程,也提供一個社交平台,滿足社交需求,並從中獲得尊重與自我實現的感受。
這個邏輯可以套用在很多產品上:
- 可食用的爆米花、花生糖是「必要」,精美包裝盒與附贈的金句集則是「想要」。
- 打電話、傳訊息是「必要」,iPhone 的品牌標籤則是「想要」。
- 能裝東西的包包是「必要」,愛馬仕(Hermès)、香奈兒(Chanel)展現的社會地位則是「想要」。
如果你是賣方,就要刺激買方需求,讓沒需求變有需求、弱需求變強需求;如果你是買方,就要做更聰明的消費者,確認賣方是在話術你,還是產品真的符合你的期待。
當你真正搞懂這個底層邏輯,就會發現所有商業活動不過是兩方在做交易,這個道理放在哪個行業都通用。這才是真正終身受用的能力——銷售思維,在全世界都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