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狂潮#
何謂瘋狂,我的同胞! ——盧坎
鬱金香的起源與早期風潮#
鬱金香(tulip)一詞源自土耳其語,意為「包頭巾狀」,於十六世紀中期被引進西歐。植物學家康拉德.格斯納(Conrad Gesner)記載,他於 1559 年首次在知名收藏家康瑟勒.賀沃特(Counsellor Herwart)位於奧格斯堡的花園中見到鬱金香,認為其引人入勝的魅力將掀起巨大的旋風。
- 球莖最初來自君士坦丁堡
- 此後十一年間,鬱金香受到有錢人的大力追捧,尤以荷蘭與德國最為明顯
- 阿姆斯特丹的富人會派人到君士坦丁堡,以高額價格購買球莖
- 1600 年,英國種下第一株來自維也納的鬱金香
- 到了 1634 年,任何有錢人的後院如果沒有種植鬱金香,就會被認為品味低劣
鬱金香熱潮很快蔓延到中產階級,商人和店主開始暗中較量擁有的品種稀有度,以及賺進的金額。一名哈萊姆區的商人甚至花掉一半的財產,求得一株球莖,但他從沒想過轉賣獲利,只是單純種在家中溫室向朋友炫耀。
鬱金香的獨特魅力#
鬱金香沒有玫瑰的豔麗與芬芳,外表僅如麝香、豌豆花的美貌,還伴隨著迅速枯萎的特性。然而正如詩人考利(Cowley)所讚頌,鬱金香以其強韌生命力與多彩姿態獨領風騷。
貝克曼(Beckmann)在《發明的歷史》中指出:
- 未經培植的鬱金香幾乎只有一種顏色,葉片較大,花梗直長
- 經人工培植的鬱金香柔弱卻楚楚動人,花瓣嬌小、顏色皎潔、色調多元
- 培植後的鬱金香極度脆弱,即便在最了不起且謹慎的巧手下,也很難被移植或保存
人們往往對最讓自己頭疼的事物感到牽掛——就像比起健康的孩子,媽媽總是更愛那些體質虛弱的孩子。鬱金香越難照顧,越受珍視。
價格飆升至瘋狂#
1634 年,荷蘭人陷入對鬱金香罕見品種的瘋狂熱愛,甚至為此拋棄國家最重要的產業。整個社會從上到下,全部投進鬱金香交易市場。
狂熱期的價格#
1635 年,許多人用十萬購買四十個球莖,投資者以伯里茲(perits)為單位秤重計價出售球莖。以下為當時主要品種的交易價格:
| 品種 | 價格(佛羅林) |
|---|---|
| 利芙肯上將(Admiral Liefken) | 4,400 |
| 海軍上將艾克(Admiral Van der Eyck) | 1,260 |
| 切爾德(Childer) | 1,615 |
| 總督(Viceroy) | 3,000 |
| 永遠的奧古斯都(Semper Augustus) | 5,500 |
一株「總督」可換得的物品清單#
| 物品 | 價值(佛羅林) |
|---|---|
| 兩拉斯特的小麥 | 448 |
| 四拉斯特的黑麥 | 558 |
| 四頭肥牛 | 480 |
| 八隻肥豬 | 240 |
| 十二隻肥羊 | 120 |
| 兩大桶酒 | 70 |
| 四大桶啤酒 | 32 |
| 兩大桶奶油 | 192 |
| 一千磅起司 | 120 |
| 完整的床 | 100 |
| 一套西服 | 80 |
| 一個銀酒杯 | 60 |
| 共計 | 2,500 |
一株鬱金香球莖的價格,等同於一個中產家庭數年的全部生活所需。
「永遠的奧古斯都」的天價#
1636 年初,同時有兩個「永遠的奧古斯都」球莖出現在荷蘭,品質並不特別良好。其中一個在阿姆斯特丹的商人手中,另一個在哈萊姆區。投資者渴望至極:
- 有人甚至願意用十二畝的土地交換哈萊姆區的鬱金香
- 阿姆斯特丹那株的成交價為 4,600 佛羅林外加一輛新馬車、兩匹灰馬、一套馬具
荒誕的插曲#
水手與「洋蔥」#
一位因擁有罕見鬱金香而洋洋自得的有錢商人,慷慨地給了一名水手一條紅鯡魚作為早餐獎賞。這名水手是位洋蔥愛好者,看到一個像極了洋蔥的球莖躺在商人的櫃檯上,便偷偷將其帶走,當成鯡魚大餐的配菜。商人忙著四處尋找那株值 3,000 佛羅林的「永遠的奧古斯都」時,水手已不回頭地走出去了。水手最終被判有罪,被關了好幾個月。
植物學家與「海軍上將艾克」#
一位英國旅行家(業餘植物學家)在一名荷蘭富豪的溫室裡看到一個鬱金香球莖,不明白其價值,便拿出小刀將外皮剝開進行實驗。主人出現後暴怒:「這可是『海軍上將艾克』!」這名旅行家被帶去見治安官,儘管他盡一切努力彌補,在湊齊那筆錢以前,他還是在監獄待了一段時間。
全民投機與交易市場#
1636 年,眾人對鬱金香罕見品種的追求精神漸趨瘋狂。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所因此成立了常設的鬱金香交易市場,鹿特丹、萊登、阿克馬、荷恩和其他城鎮也紛紛跟進。
- 各階層全面參與:貴族、市民、農夫、技師、討海人、男僕、女僕,甚至是掃煙囪的人與洗衣老婦
- 所有人都把自己的財產換成現金,全部投入花市
- 房子與土地被賤價賣出,或成為鬱金香買賣的抵押
- 國外也開始陷入同樣的瘋狂,金錢從世界各地湧進荷蘭
- 生活必需品的價格也等比成長
- 政府不得不立法以作為標準,公證員被指派作為鬱金香公證員與事務員
在沒有交易所的小鎮上,主要的酒館會充當「展示場」,進行各種大小買賣,並在著華的遊戲中確認彼此的出價。這些餐會有時吸引多達兩、三百人。
泡沫破裂#
謹慎的人開始思考,這樣的瘋狂不可能持續一輩子。
崩盤的過程#
- 有錢人不再買花放在園子中,而是將買來的花轉手賣出,倒賺一倍
- 最終總會有人成為倒霉鬼——當這種念頭開始出現時,花價掉了,且再也沒上來過
- 商人開始陷入恐慌氛圍
- 六個禮拜前,A 向 B 購買十個「永遠的奧古斯都」,每個定價 4,000 佛羅林。B 在交貨時準備好花,但現在花價跌到三、四百佛羅林,A 因此拒絕付合約上的價格
- 毀約者出現的次數越來越頻繁
財富蒸發#
- 幾個月前還想著荷蘭是如此富裕的人,發現自己突然間什麼都沒有
- 即便他只以進貨價的四分之一開價,也沒人想買
- 人民瞬時從天堂掉入地獄,每個人都責怪著鄰人
- 少數有見地的人老早將自己的財富藏起來,轉去英格蘭投資或購買基金
- 一夜之間變成富翁的下層社會人士,再度重拾往日生活
- 大批發商幾乎淪為乞丐,門第世家的富紳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家產憑空蒸發
善後與法律糾紛#
城鎮會議#
警鐘敲響後,幾個城鎮召開公開會議,研議如何挽回公眾信心:
- 各地同意派使者前往阿姆斯特丹,與政府商討如何將損失降至最低
- 起初,政府不願介入,但建議鬱金香所有者彼此間進行協議
- 調解會召開,但找不出一個大家都同意的解決辦法,更擬定不了賠償措施
- 每場會議都在吵鬧中無疾而終
阿姆斯特丹方案#
聚集在阿姆斯特丹的代表們一致同意:
- 所有在鬱金香狂熱中,或於 1636 年 11 月前簽訂的契約,全都無效
- 此日期後才訂立的契約,只要買方付賣方十分之一的金額,就可以不用承擔約定責任
然而,這項決議並沒有得到支持。那些手上還有鬱金香的商人自然不樂見這種規定,而那些被迫購買的人更覺得自己被占便宜。一度值 6,000 佛羅林的鬱金香,現在只剩 500。
法院與省議會#
- 荷蘭各地的法院擠滿控告毀約者的商人,但買家情願被告,也不願意進行冒險的交易
- 糾紛最終鬧上了海牙的省議會,眾人都想著議員們的智慧之高遠,必能找出修復民眾信心的方法
- 三個月後,議員們宣布自己在缺乏資訊的情況下,無法做出判定
- 荷蘭法院並沒有強制支付的規定,法官們以賭博合約所涉及的債務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一致拒絕干涉此事
最終結果#
- 政府的權力不足以進行任何補救
- 那些在花價急遽下跌時還經營著鬱金香花店的人,只好盡可能以豁達的態度接受眼前的慘況
- 從中獲利的人則被允許繼續保留其財富
- 全國商業環境嚴重受創,經歷長久的時間後才逐漸復甦
其他國家的後續影響#
- 英國在某些程度上也步上荷蘭鬱金香事件的後塵。1636 年,鬱金香在倫敦的交易市場公開拍賣,炒作者使出渾身解數,將花價抬升到阿姆斯特丹的水平
- 巴黎的投機者也努力製造鬱金香狂熱,但只取得部分成功
- 儘管如此,這場狂熱永久提升了人們對鬱金香的熱愛,在某些社會階級中,鬱金香的評價也總是勝於其他花種
英國的鬱金香市場#
即便在現在,英國的鬱金香花價依舊高於橡木。以下為各時期的價格記錄:
| 時期 | 品種 | 價格 |
|---|---|---|
| 17 世紀末蘇格蘭 | -(最高花價) | 十基尼 |
| 1769 年英格蘭 | 唐克維多(Don Quevedo) | 二基尼 |
| 1769 年英格蘭 | 瓦倫丁尼爾(Valentinier) | 二.五基尼 |
| 1800 年 | - | 十五基尼 |
| 1835 年倫敦拍賣 | 芬尼肯布爾小姐 | 七十五鎊 |
最貴的鬱金香出現在切爾西區英皇大道一位園丁手中,根據他本人的記錄,該花值兩百基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