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力:把事情做成的紀律》(Execution: The Discipline of Getting Things Done)由賴瑞·包熙迪(Larry Bossidy)與瑞姆·夏藍(Ram Charan)合著。全書的核心主張是:執行不只是戰術,它是一門紀律,也是一套系統——必須被建進公司的策略、目標與文化裡,並由領導人親身主導。
- 導論:執行力為何是當今企業界最大、卻始終沒被正視的議題。
- 第一部|為什麼需要執行力:界定「領導人想達成的」與「組織能達成的」之間那道沒有人知道的落差,並以四家企業的對照說明執行造成的差別。
- 第二部|執行力的基石:領導人的七項基本行為、文化變革的架構(社會軟體),以及把對的人放在對的位置。
- 第三部|執行力的三大核心流程:人員流程、策略流程(含策略檢討)與營運流程,以及三者如何彼此連結。
- 結語:寫給一位新任領導人的信,把全書收束為一份可執行的優先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