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聽過我有「三不(演)講」的原則:一不為單一企業演講、二不為幫人賺錢而演講、三不為大學生演講。本文就說明原因,以及我對「學生創業」的思考。
退休後,我的生活重心是身體健康、親人相聚、傳承經驗。在傳承經驗上,我採取五種做法:面對面輔導新創團隊、演講、經營社群、寫文章分享、出書。下面三個「不演講原則」,正是從這些經驗中長出來的。
不為單一企業講#
每次公開演講後,總有許多企業來邀約,數量多到無法應付,只能一一婉拒——這就是第一個原則的由來。
不為幫人賺錢而講#
我退休後的傳承都不以營利為目的,輔導新創團隊秉持「不收費、不投資」。但兩岸的私董會、顧問公司、高大上的論壇常邀我擔任主題演講者,這些活動收費往往是天價,卻把演講者當成生財工具、像免洗筷一樣用過就丟。
我曾在上海一場高大上論壇擔任嘉賓。因為人正好在上海,主辦單位省了機票食宿,卻從頭到尾只派一個年輕工作人員接待,中午發一張自助餐券要我自己去吃。從此我不再擔任這種論壇的嘉賓——這是第二個原則的由來。
不為大學生講#
一九八九、九 ○ 年我在矽谷惠普總部上班,晚上到聖塔克拉拉大學(Santa Clara University)修 MBA。這所私立大學學費昂貴、課程只在晚上開,讓矽谷上班族下班後進修;惠普內部甚至流傳「聖塔克拉拉幫」(Santa Clara mafia),因為許多高階主管都是這樣拿到學位的。
我的 MBA 同學除了上班的專業經理人,也有不少來自兩岸三地的華人學生。他們大多沒有工作經驗、大學畢業就直接來念 MBA、學費靠家人資助。當時我年近四十、又在惠普擔任高層,自然成了這些學生的老大哥——課程裡許多理論與案例必須有工作經驗才能理解,這些同學經常私下找我指導。
後來我嘗試去大學演講企業經營管理,發現學生能吸收的程度非常低,「言者諄諄,聽者藐藐」,雙方都毫無成就感。這就是第三個原則的由來。
創業維艱#
退休後我開始義務輔導新創團隊,過去六年輔導了五百多個團隊,大部分來自兩岸。這些創業者大多有豐富的工作經驗、甚至創業失敗的經驗,即使如此,成功機率仍低於五%。台灣經濟部把成立不到六年的都算新創,能存活超過六年的平均也大約只有五%。
二 ○ 一五年一月四日,正在深圳考察的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造訪柴火創客空間,此後大陸燒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雙創熱潮,孵化器、加速器、共同工作空間如雨後春筍。影響所及,兩岸知名大學也紛紛成立孵化器或育成中心,鼓勵學生在學期間創業,有的更提供創業補助、貸款、資金,把門檻一再降低。
創業的條件#
青年導師李開復曾說:
許多大學生錯誤地認為:只要有好點子、能拿到投資,再加上執著、激情、運氣,就能成為下一個比爾.蓋茲(Bill Gates)或祖克伯(Mark Zuckerberg)。但大部分創業失敗不是因為點子不好,而是因為欠缺經驗、沒有團隊、缺乏執行力——歸根到底,累積比點子更重要。
事實上,成功的創業家大多在三十到四十歲之間創業:
三十到四十歲創業的成功案例
- 亞馬遜(Amazon):貝佐斯(Jeff Bezos)三十一歲創辦
- Salesforce.com:貝尼奧夫(Marc Benioff)三十五歲創辦
- HubSpot:霍利根(Brian Halligan)四十歲創辦
- New Relic:瑟恩(Lew Cirne)四十歲創辦
- Nest:法戴爾(Tony Fadell)四十歲創辦
- Gilt Groupe:萊恩(Kevin Ryan)三十七歲創辦
- Knewton:費瑞拉(Jose Ferreira)三十九歲創辦
- 可汗學院(Khan Academy):薩爾曼汗(Salman Khan)三十一歲創辦
- Fitbit:帕克(James Park)三十一歲創辦
當然也有年輕人創業成功,但這些公司成長到一定程度後,幾乎都由資深專業經理人接手——臉書的成長要歸功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Google 的成長要歸功施密特(Eric Schmidt)。
年輕創辦人在創業成功後,因吵架鬧翻被驅逐、或被董事會逼宮的案例層出不窮,推特(Twitter)、Etsy、酷朋(Groupon)、Tinder 都上演過創辦人被投資人逼宮的戲碼。所以我常告誡創業家:天使投資未必是天使,經常變成魔鬼。沒有必要時不要為了滿足帳面市值而融資,後面付出的代價太高了。

圖表 11-1:創業漏斗
如圖表 11-1 的「創業漏斗」所示,這些創業成功、具規模的企業創辦人大多在三十到四十歲之間創業,因為他們有豐富的經驗、完整的團隊與強大的執行力。
學生創業?#
我一向反對學生在校或剛畢業、毫無工作經驗就創業。如今學校和政府用納稅人的錢鼓勵學生創業、大幅降低創業門檻,等於把漏斗上方的入口擴大,但下方出口仍一樣小。用簡單的數學就知道:分子不變、分母擴大許多,創業成功率就遠遠小於原來的五%。

圖表 11-2:學生加入創業後
過去有許多人邀我擔任學生創業比賽評審或致詞,我一概拒絕,因為沒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學生不應該創業,學校與政府更不應該以優惠補貼和資金來吸引學生創業。
那麼學校和政府該做什麼?
- 學校:鼓勵學生培養「動手、創新」的精神,在技術與產品上舉辦各種競賽評比,但不要設立育成中心鼓勵創業。
- 政府:把寶貴資源花在解決「創業漏斗下端出口太小」的問題——責任在於創造一個「創業容易成功」的大環境,而不是鼓勵學生去創業。
結論#
我在二 ○ 一三年開始參與兩岸創客運動,並在當年底北京的「MDCC 移動開發者大會」做了專題演講〈創新來自長尾,創業源於創客〉,傳遞兩個訊息:
- 創客未必要創業:創客是有創新想法、並願意動手實現的人。創客是一種生活方式與文化,必須由政府和學校從教育開始推動,但不能以經濟指數、產值或 GDP 來衡量。
- 創業要成功,需要創新的技術、產品、商業模式:如果創客願意創業,成功機率自然提高。
學校要從教育著手建立「動手、創新」的創客文化,政府則要規劃「具體可行的產業政策」與「生態系統」。這才是解決「創業漏斗出口太小」、同時提高創業成功機率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