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指出,多數企業併購案損害買方股東的利益,根本原因在於經理人的動機偏差與價格失當。經理人追求的往往不是股東的經濟利益最大化,而是擴大自身掌控的事業版圖或美化帳面數字。本章深入剖析併購背後的壞動機,以及為何高溢價收購幾乎注定失敗。
經理人併購的三大壞動機#
巴菲特認為,在絕大多數高溢價收購案中,經理人真正重要的動機通常是以下三項(心照不宣):
| 壞動機 | 說明 |
|---|---|
| 衝勁與刺激 | 企業領袖天生衝勁十足,渴望更多的活動與考驗 |
| 組織規模 | 絕大多數企業自我衡量時,規模是最重要的標準,也是釐訂薪酬的基準 |
| 青蛙王子幻想 | 許多經理人深信自己的管理之吻能將蛤蟆企業化為王子 |
投資人想買蛤蟆的話,以市價買就行了。如果付出雙倍代價讓自詡為公主的經理人去吻蛤蟆,那最好在親吻的一刻引爆炸藥以確保有神奇效果。奇蹟少之又少,但即使後院堆滿毫無反應的蛤蟆,許多經理人仍深信自己未來能吻出王子來。
少數成功的併購類型#
巴菲特承認,部分企業的併購績效確實出色,但只限於兩種類型:
- 抗通膨能力特強的企業:產品可輕易調高售價而不損失市占率,且只需小幅增加投資即可大幅提升營收。符合此雙重條件的公司極為稀有,一旦被發現便身價暴漲,追求者眾
- 管理界的超級巨星:如首都企業通訊的湯姆・墨菲,能從一群蛤蟆中發現王子並剝去蛤蟆外殼。這種經理人的成就難能可貴、非常稀有,他們近年很少出手,往往發現買回自家股票才是最佳出路
換股併購的價值陷阱#
巴菲特特別警告以發行股票方式進行的併購。當買方的股價低於內在價值時,利用被低估的股票支付收購代價極不划算:
- 買方以每股 X 元的股票(市價遠低於內在價值),換取按十足內在價值計價的資產
- 結果可能付出 2 元的真實價值,才換得 1 元的資產
- 這就像你購買的黃金按金價評價,但你支付的黃金卻按鉛價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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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icipant 買方
participant 賣方
participant 買方股東
Note over 買方: 股票被市場低估
買方->>賣方: 發行低估的股票作為收購對價
Note over 賣方: 資產按內在價值計價
賣方-->>買方: 交付企業(按十足價值)
Note over 買方,賣方: 不對稱交易:<br/>買方股票按市價(低估)計價<br/>賣方資產按內在價值計價
買方->>買方股東: 股權被稀釋
Note over 買方股東: 付出 2 元真實價值<br/>僅換得 1 元資產經理人常用的三種藉口#
| 藉口 | 巴菲特的反駁 |
|---|---|
| 「收購的公司未來會更值錢」 | 為收購而付出的股權未來也同樣更值錢,差距不會消失 |
| 「我們必須成長」 | 增發股票後,既有股東在原有優質資產上的權益全被稀釋 |
| 「我們已盡可能縮減發行規模」 | 全額以股票支付會損害股東利益,51% 同樣有害 |
避免損害股東的三個方法#
| 方法 | 說明 |
|---|---|
| 以內在價值為評價基準 | 公平對待買賣雙方股東,但實務上極難執行 |
| 股價 ≧ 內在價值時發行 | 適用情況極為罕見 |
| 發行後買回同量股票 | 將換股併購實質轉變為現金收購 |
併購用語的誤導#
巴菲特指出併購相關用語往往模糊焦點:
- 稀釋作用分析的局限:人們過度關注併購對當期每股盈餘的影響。真正重要的是併購是否稀釋企業的內在價值,而非短期的帳面數字。就像一名 25 歲的 MBA 新生與日薪散工合併經濟利益——近期收入大增,但長遠看來極其愚蠢
- 描述方式的偏差:「A 收購 B」更準確的說法應是「A 出售部分股權以收購 B」。做買賣時,你付出什麼跟將得到什麼同樣重要
經理人若罔顧股東利益發行股票,將遭受雙重打擊:第一重是併購本身造成的內在價值損失;第二重是市場理智地調低對該公司的評價——正如餐廳沙拉裡發現蟑螂,無論侍者如何解釋「僅此一隻」,沙拉的需求與市場價值都將永久受損。
現金收購的優越性#
巴菲特坦言,波克夏過去的純股票併購案,結果往往不如不做。問題不在賣方不誠實或經營不力,而在於波克夏既有的企業組合實在太優秀,拿一部分去交換新資產幾乎不可能划得來。就像一支棒球隊挖到打擊率三成五的球員幾乎一定是好事——除非你必須用一位打擊率三成八的球員去交換。
反觀波克夏歷年的現金收購——國民保險公司、時思糖果、水牛城新聞報、史考特費澤、蓋可——表現遠超預期,為波克夏創造了極大的價值。
巴菲特遵循冰球傳奇乘恩・格雷茨基的忠告:「你要奔向球將到達的地方,而不是它目前所在的位置。」併購決策應以長期內在價值為準繩,而非當期每股盈餘的即時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