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之惡:交易費用#

巴菲特以一個精妙的寓言,揭示了為何股票投資人的整體報酬必然低於企業的實際經營績效。答案就藏在那些看似無害、實則吞金的摩擦成本之中。

得寶家族的寓言#

假設美國全部企業由一個名為「得寶家族」(Gotrocks)的單一家族擁有。在沒有任何中間人的情況下,家族財富隨企業盈餘逐年增加,人人等比受益,一團和氣。

然而,四群「服務者」依序登場,逐步侵蝕了家族的財富:

服務者手法對家族的影響
經紀商說服家族成員彼此交易股票,收取佣金交易越頻繁,佣金越高,家族整體所得越少
投資經理人承諾以專業服務幫助個別成員打敗其他人實際上只是增加了第二層收費
財務顧問幫助成員挑選投資經理人又多了一層服務費
超級服務者(對沖基金、私募基金)收取昂貴的固定管理費外加獲利分紅自稱能帶來超額報酬
sequenceDiagram
    participant G as 得寶家族
    participant B as 經紀商
    participant M as 投資經理人
    participant A as 財務顧問
    participant S as 超級服務者

    Note over G: 原本安坐搖椅<br/>財富隨企業盈餘增長
    B->>G: 說服成員彼此交易
    G-->>B: 支付佣金
    Note over G: 財富減少第一層
    M->>G: 承諾打敗其他成員
    G-->>M: 支付管理費
    Note over G: 財富減少第二層
    A->>G: 幫忙挑選投資經理人
    G-->>A: 支付顧問費
    Note over G: 財富減少第三層
    S->>G: 自稱帶來超額報酬
    G-->>S: 支付管理費 + 獲利分紅
    Note over G: 財富僅剩企業盈餘的 80%

在這種層層收費的結構下,得寶家族承擔的摩擦成本可能高達美國企業盈餘的 20%。換言之,股票投資人的整體報酬,僅為他們安坐搖椅、不理任何人時所能獲得的 80%

牛頓的第四運動定律#

巴菲特戲稱,如果牛頓沒有在南海泡沫中損失慘重,他大有可能發現第四運動定律:

對整體投資人來說,動作越多,投資報酬越低。

這並非誇張之語。撇開個別的贏家與輸家,股東整體能賺取的收益不可能超過企業的累計盈餘。投資人 A 多賺的部分,必然由投資人 B 埋單。但每一筆交易都有摩擦成本,因此交易越頻繁,從企業盈餘中被抽走的比例越高。

波克夏在紐約證交所上市的考量#

巴菲特在討論波克夏股票從店頭市場轉至紐約證交所上市時,清楚闡明了兩個判斷標準:

  1. 股價與內在價值的關係:希望股價長期維持在貼近公司內在價值的水準,讓每位股東的投資報酬與公司同期經營績效相若
  2. 降低交易費用:在紐約證交所上市可縮窄造市商的買賣價差,降低股東買賣股票的成本

交投熱絡的股票,交易費用可高達上市公司盈餘的 10% 甚至更多。這實際上如同股東承擔的一項重稅,只不過「稅款」是付給金融界而非政府。

巴菲特特別強調,上市的目的絕非推高股價。在經濟狀況相若的情況下,波克夏在紐約證交所的交易價格應與店頭市場差不多。上市的唯一好處,是讓決定買賣的股東能節省交易費用。

小結#

20 世紀的一百年間,道瓊工業指數從 66 點升至 11,497 點,年複合報酬率為 5.3%。美國企業的表現已夠優異,投資人只需搭上順風車即可。但層層疊疊的服務者與頻繁交易所產生的摩擦成本,卻讓投資人的實際所得遠低於企業創造的價值。巴菲特的忠告簡單而有力:少動,就是最好的投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