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之惡:交易費用#
巴菲特以一個精妙的寓言,揭示了為何股票投資人的整體報酬必然低於企業的實際經營績效。答案就藏在那些看似無害、實則吞金的摩擦成本之中。
得寶家族的寓言#
假設美國全部企業由一個名為「得寶家族」(Gotrocks)的單一家族擁有。在沒有任何中間人的情況下,家族財富隨企業盈餘逐年增加,人人等比受益,一團和氣。
然而,四群「服務者」依序登場,逐步侵蝕了家族的財富:
| 服務者 | 手法 | 對家族的影響 |
|---|---|---|
| 經紀商 | 說服家族成員彼此交易股票,收取佣金 | 交易越頻繁,佣金越高,家族整體所得越少 |
| 投資經理人 | 承諾以專業服務幫助個別成員打敗其他人 | 實際上只是增加了第二層收費 |
| 財務顧問 | 幫助成員挑選投資經理人 | 又多了一層服務費 |
| 超級服務者(對沖基金、私募基金) | 收取昂貴的固定管理費外加獲利分紅 | 自稱能帶來超額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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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icipant G as 得寶家族
participant B as 經紀商
participant M as 投資經理人
participant A as 財務顧問
participant S as 超級服務者
Note over G: 原本安坐搖椅<br/>財富隨企業盈餘增長
B->>G: 說服成員彼此交易
G-->>B: 支付佣金
Note over G: 財富減少第一層
M->>G: 承諾打敗其他成員
G-->>M: 支付管理費
Note over G: 財富減少第二層
A->>G: 幫忙挑選投資經理人
G-->>A: 支付顧問費
Note over G: 財富減少第三層
S->>G: 自稱帶來超額報酬
G-->>S: 支付管理費 + 獲利分紅
Note over G: 財富僅剩企業盈餘的 80%在這種層層收費的結構下,得寶家族承擔的摩擦成本可能高達美國企業盈餘的 20%。換言之,股票投資人的整體報酬,僅為他們安坐搖椅、不理任何人時所能獲得的 80%。
牛頓的第四運動定律#
巴菲特戲稱,如果牛頓沒有在南海泡沫中損失慘重,他大有可能發現第四運動定律:
對整體投資人來說,動作越多,投資報酬越低。
這並非誇張之語。撇開個別的贏家與輸家,股東整體能賺取的收益不可能超過企業的累計盈餘。投資人 A 多賺的部分,必然由投資人 B 埋單。但每一筆交易都有摩擦成本,因此交易越頻繁,從企業盈餘中被抽走的比例越高。
波克夏在紐約證交所上市的考量#
巴菲特在討論波克夏股票從店頭市場轉至紐約證交所上市時,清楚闡明了兩個判斷標準:
- 股價與內在價值的關係:希望股價長期維持在貼近公司內在價值的水準,讓每位股東的投資報酬與公司同期經營績效相若
- 降低交易費用:在紐約證交所上市可縮窄造市商的買賣價差,降低股東買賣股票的成本
交投熱絡的股票,交易費用可高達上市公司盈餘的 10% 甚至更多。這實際上如同股東承擔的一項重稅,只不過「稅款」是付給金融界而非政府。
巴菲特特別強調,上市的目的絕非推高股價。在經濟狀況相若的情況下,波克夏在紐約證交所的交易價格應與店頭市場差不多。上市的唯一好處,是讓決定買賣的股東能節省交易費用。
小結#
20 世紀的一百年間,道瓊工業指數從 66 點升至 11,497 點,年複合報酬率為 5.3%。美國企業的表現已夠優異,投資人只需搭上順風車即可。但層層疊疊的服務者與頻繁交易所產生的摩擦成本,卻讓投資人的實際所得遠低於企業創造的價值。巴菲特的忠告簡單而有力:少動,就是最好的投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