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章導讀#

巴菲特對普通股的看法,建立在一個根本性的數學事實之上:股東整體的投資報酬,長期而言必然低於其所投資企業的營運績效。差距來自何處?來自那層層疊疊、無所不在的摩擦成本——經紀商佣金、基金管理費、投資顧問費、對沖基金的分紅方案,這些「服務者」的收費如同一項隱形重稅,可能吞噬美國企業盈餘的 20% 之多。

巴菲特的對策不是去對抗這個體系,而是從根本上改變遊戲規則。他刻意讓波克夏的股價維持在高檔以吸引長期導向的理性投資人,拒絕分割股票以過濾短線投機客,並以極低的股票周轉率自豪。在股息政策上,他堅持一個清晰的原則:只有當每保留一元盈餘能為股東創造至少一元市值時,盈餘才應該保留。至於股票回購,巴菲特視之為資本配置的工具而非股價管理的手段,唯有股價顯著低於內在價值時才值得執行。

本篇四個章節從交易成本的危害出發,經由股東結構的經營、股息與回購的哲學,最終歸結於股票分割的反思——貫穿其中的是巴菲特一以貫之的信念:優質的股東群體,是企業長期價值的守護者。

對整體投資人來說,動作越多,投資報酬越低。巴菲特稱之為牛頓的「第四運動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