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讀完本章後,讀者應能:

  • 全面理解基督神性及其對基督教信仰的重要性
  • 認識聖經對基督神性的教導
  • 認識並描述伊便尼派(Ebionism)與亞流主義(Arianism)兩種偏離正統的看法
  • 認識「功能基督論(functional Christology)」的局限
  • 推導基督神性的含義以建構平衡的基督論

議題的中心地位#

基督的神性是基督教信仰最核心且最具爭議的議題之一。

如果基督不是真神:

  • 他的死無法為人類償罪——一個受造物的死無此價值
  • 對他的敬拜是偶像崇拜
  • 三一論崩潰
  • 基督教成為許多宗教之一,而非神向人類的最終啟示

聖經對基督神性的見證#

耶穌的自我意識#

雖然耶穌沒有直接公開宣告「我是神」,他的言行充分顯示神聖自我意識:

  • 赦免人的罪(馬可福音 2:5–10)——只有神能赦罪
  • 接受敬拜(馬太福音 14:33、約翰福音 20:28)
  • 宣告與父合一(約翰福音 10:30)
  • 使用神的「我是」自稱(約翰福音 8:58;參出埃及記 3:14)
  • 宣告自己是末日的審判者(馬太福音 25:31–46)

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對基督神性的見證最為明確:

  • 約翰福音 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 約翰福音 1:14:「道成了肉身」
  • 約翰福音 20:28:多馬稱耶穌「我的主,我的神」
  • 約翰福音 1:18:「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希伯來書#

  • 1:3:「神本體的真像」
  • 1:8:對子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引自詩篇 45:6)
  • 將子置於萬有之上

保羅書信#

  • 腓立比書 2:6:「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 歌羅西書 1:15–20:基督是「不能看見之神的像」,創造的中保
  • 歌羅西書 2:9:「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
  • 羅馬書 9:5、提多書 2:13:直接稱基督為神

「主(Kyrios)」一詞#

  • 七十士譯本以 Kyrios 翻譯希伯來文神聖名 YHWH
  • 新約多次以此稱呼基督——隱含對基督神性的肯定
  • 哥林多前書 8:6 將《申命記》6:4 的「主」拆分指向父與基督

復活的見證#

  • 復活印證了基督對神性的宣告
  • 「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 1:4)
  • 若耶穌只是凡人,無人能從死裡復活

歷史上對基督神性的否認#

伊便尼派(Ebionism)#

  • 第一、二世紀的猶太基督教派
  • 認為耶穌是純粹的人,僅是先知、彌賽亞
  • 通常否認童女懷孕
  • 拒絕保羅書信
  • 被早期教會視為異端

亞流主義(Arianism)#

第四世紀的亞流(Arius) 引發了基督教歷史上最大的爭議之一。

  • 主張子是父在時間之前所造的最高受造物
  • 「有一時候子不存在」
  • 子雖崇高,但不與父同質(homoousios)
  • 在尼西亞大會(325 CE)被定為異端
  • 但其立場以各種形式延續至今——當代如耶和華見證人會承襲此思路

功能基督論(Functional Christology)#

  • 二十世紀後期出現的進路
  • 主張聖經只關心耶穌「做了什麼」,不關心「他是誰」
  • 因此可保留耶穌的救贖功能而不訴諸於本體性的神性
  • 問題
    • 聖經實際上既關心耶穌的功能,也關心他的本體
    • 若耶穌不是真神,他不可能做祂所做的事
    • 功能與本體不能完全分割

平衡基督論的建構#

對基督神性的肯定必須與對其人性的肯定同等堅固——任一邊的缺失都會扭曲整個基督論。

基督神性的實踐含義#

  • 認識神:在基督裡我們看見神是怎樣的神
  • 新生命:唯有神能賦予新生命,而基督做到了
  • 個人關係:與基督建立的關係即是與神的關係
  • 敬拜:基督值得我們的敬拜——這不是偶像崇拜
  • 救恩確據:救主既是神,救恩便不可動搖
  • 禱告:可以奉基督的名禱告
  • 生命的意義:我們所事奉的是宇宙的主,而不只是一位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