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讀完本章後,讀者應能:

  • 描述構成神道德純全、誠信、愛的各項屬性
  • 理解這些道德屬性之間的和諧關係
  • 評估神的愛與公義的關係,並說明兩者如何不衝突
  • 培養對良善慈愛之神的信靠與委身
  • 認識用以理解神屬性的不同方法
  • 將對神本性的理解轉化為基督徒生活的根基

道德屬性的分類#

神良善的屬性主要分為三大類:

  • 道德純全(moral purity):聖潔、公義、公正
  • 誠信(integrity):真實性、信實、真誠
  • 愛(love):仁愛、恩慈、忍耐、憐憫

道德純全#

聖潔(Holiness)#

聖潔(holiness)是神最根本的道德屬性——「分別出來」「全然他者」「無瑕疵」。

  • 神的聖潔指祂與一切罪惡和有限性「分別」(separation)
  • 以賽亞書 6:3:「聖哉、聖哉、聖哉」——三疊強調最高級的聖潔
  • 神的聖潔使罪人在祂面前無所遁形
  • 聖潔不是冷漠的「無瑕」,而是與愛同行的烈火

公義(Righteousness)#

  • 神所行的都符合祂的本性與標準
  • 神的律法反映祂的公義本性
  • 神不會強迫祂自己接受不合祂本性的事

公正(Justice)#

  • 公義在處理人事時的具體表現
  • 神不偏待人(羅馬書 2:11)
  • 善有善報、罪有罪報——但這在恩典中被超越(罪人因基督義得算為義)

誠信#

真誠(Genuineness)#

「真誠是真實性最根本的層面」——神是真實的神,並非偽神或想像中的神。

  • 是祂所宣稱的:祂的存在與祂的自我啟示一致
  • 與假神(如巴力)的虛偽存在形成對比
  • 「真實性」首先指本體上的真實,然後才是言語上的真實

真實性(Veracity)#

  • 神所說的都是真的
  • 神不能說謊(提多書 1:2;希伯來書 6:18)
  • 因此聖經的話可信、神的應許可靠

信實(Faithfulness)#

  • 神持守祂的應許
  • 「神不是人,必不致說謊」(民數記 23:19)
  • 神的信實是立約關係的根基——舊約「慈愛(hesed)」一詞即此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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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就是愛」(約翰一書 4:8)——但這不是說「愛就是神」。神是這位特定的神,然後祂以的方式作為。

仁愛(Benevolence)#

  • 神對所有受造物存好意
  • 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馬太福音 5:45)

恩慈(Grace)#

  • 對配不上的人施恩
  • 在救贖中最為明顯——「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以弗所書 2:8)

憐憫(Mercy)#

  • 對處於困境中的人不施應得之罰
  • 「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詩篇 103:10)

忍耐(Patience / Longsuffering)#

  • 神延緩審判,給人悔改的機會(彼得後書 3:9)

愛與公義的張力?#

有人主張神的愛與公義彼此衝突——若神有愛便不應懲罰,若神公義便不應赦免。

這是錯誤的二分。在十字架上兩者完美合一:

  • 神的公義要求罪必須被處理
  • 神的承擔了這個處理——基督代替罪人受罰
  • 因此「神在這事上顯明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6)
  • 公義與愛不是兩個彼此競爭的力量,而是同一位神的兩個維度

認識神屬性的方法#

歷史上有幾種進路:

否定法(Via negativa)#

  • 由「神不是什麼」入手——不有限、不可變、不被動
  • 限制:只能說明神不是什麼,無法說明神是什麼

因果法(Via causalitatis)#

  • 由受造物推論造物主必具備的屬性
  • 受造物的美 → 神是美的源頭

顯越法(Via eminentiae)#

  • 把受造物的美善屬性提升到極致歸於神
  • 神是「最高級的善」

由聖經陳述推論#

艾利克森認為最令人滿意的方法是:從聖經對神的陳述中歸納推論

  • 不是純粹哲學推測
  • 不是從受造物拾級而上
  • 而是從神自己的啟示——尤其是耶穌基督——汲取對神本性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