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是智慧與老年的開端。 ——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
內戰結束後的兩條路#
南北戰爭結束時,**格蘭特(Ulysses S. Grant)與薛曼(William Tecumseh Sherman)**是全美最受敬重、最具份量的兩個人——聯邦勝利的雙重建構者。一個感激的國家彈指之間就告訴他們:只要你想要的,餘生都是你的。
兩人選擇了截然不同的路:
| 人物 | 戰後選擇 | 結局 |
|---|---|---|
| 薛曼 | 厭惡政治;多次拒絕競選總統的邀請(「我已經有我想要的所有官階」),最終退休至紐約市 | 在外人眼中安寧滿足 |
| 格蘭特 | 過去幾乎不問政治、且因不諳政治才能成功將軍——卻選擇追求總統大位 | 兩任總統內政腐敗、紛爭不斷、效率最低之一 |
格蘭特的下坡#
格蘭特以壓倒性勝利當選總統,但他良善而忠誠的個性並不適合華府的骯髒政治;華府很快把他擊垮。八年連任結束時,他帶著毀譽參半的形象黯然下台,幾乎是「自己也驚訝為什麼這麼差」。
退休後他幾乎把一生積蓄投入與爭議性投資人費迪南・沃德(Ferdinand Ward)合夥開設的金融經紀商。沃德是當時的「龐氏騙局」操盤手,最後讓格蘭特公開破產。
薛曼帶著同情寫到他這位老友:
「格蘭特一心想跟富翁們較量——而那些富翁卻寧願以全部財富,換取他打過的任何一場戰役。」
格蘭特已經做了那麼多事,但對他來說,還是不夠。他無法決定真正重要的事是什麼。
為了榮譽,他用無價的戰時紀念品作抵押貸款還債。他在身體、心智、靈魂全面崩潰之下,與痛苦的喉癌賽跑,趕著寫完回憶錄好讓家人有依靠。他做到了——險勝——六十三歲離世。
想到這位英雄被掏空、痛苦、戰敗地離開人世,令人寒慄。一個誠實正直、卻無法克制、無法聚焦的人,最後落在自己豐饒天才的範圍之外。
那些年若用在別處,他能做出多少?美國會是何種模樣?
我們也都在做同樣的事#
這不是格蘭特獨有的問題:
- 我們對既有的不滿足,還想要別人擁有的
- 我們想擁有得比所有人多
- 我們起初知道什麼重要,達成之後卻失去優先順序
- 自我帶我們搖擺,最終可能毀了我們
我們大多會不假思索地說「好」、出於模糊的吸引、出於貪婪或虛榮——因為害怕說「不」會錯過什麼。我們以為「說好」會讓我們達成更多,事實上它阻擋了我們真正想要的。
我們用珍貴的人生去做我們不愛的事,去向我們不尊敬的人證明自己,去得到我們其實不想要的東西。
自我催生嫉妒#
自我催生嫉妒,腐蝕大小人物的骨頭。自我以欺瞞其擁有者的方式,破壞偉大。
多數人起初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早來的或量多的成功,會把我們放到一個陌生的位置——突然之間,我們站在新土地上,找不到方向。
順著成就的路一直走,會遇到越來越多更厲害的人,這些人會讓你覺得自己微不足道——不論你做得多好。而那些被你比較得「微不足道」的人,又會在更高的層級被別人比下去。這個循環無止境地進行,但我們在這世上的時間,或我們可以發揮影響的這個窗口,並非無限。
你跑的真的是同一場比賽嗎#
我們無意識地跟著別人加速跑——但如果不同的人是因為不同的理由在跑呢?如果其實同時有好幾場不同的比賽呢?
這就是薛曼對格蘭特看到的悲劇——「禮物的反諷」(Gift of the Magi):我們苦苦追逐的,並不會真的帶來愉悅,至少不會持久。
競爭是重要的力量;它推動市場,是人類某些最了不起成就的背後驅動。但在個人層級,最關鍵的是:你要清楚自己跟誰在競爭、為什麼競爭,要對自己所處的空間有清楚的感覺。
只有你自己知道你跑的是哪一場比賽——除非你的自我已經決定「唯有比所有人更強、擁有更多,你才有價值」。
euthymia:知道自己的路#
塞內加(Seneca)特別推薦希臘字 euthymia——「對自己道路的感覺,以及如何不被所有橫越這條路的其他人事物分心」。
換句話說,它不是把對手打敗,也不是擁有得比別人多,而是「成為你是的樣子,並把那件事做到盡可能好,不被引離」。
它是朝你原本就要去的地方走,在你選擇的領域裡完成你能完成的最大可能。
(順帶一提,euthymia 在英文中可譯為「tranquillity」——安寧、平靜。)
是時候坐下來想清楚#
是時候坐下來想清楚什麼對你真正重要——然後採取行動,捨棄其他。
沒有這個動作,成功不會令人愉悅,也不會像它本可以的那樣完整——更糟的是,它不會持久。
金錢的特別陷阱#
在金錢上尤其如此:如果你不知道自己需要多少,預設值很容易就變成「更多」——於是無意識地,把關鍵的精力從你的召喚轉走、用來填補銀行帳戶。
抄襲與名譽掃地的記者喬納・萊勒(Jonah Lehrer)回顧自己的墜落時說:
「當你把不安全感與野心結合在一起,就會得到『無法對任何事說不』。」
自我拒絕「取捨」#
自我拒絕取捨——「為什麼要妥協?我全都要。」
- 自我會叫你出軌——即便你愛你的伴侶——因為你既想要你已有的,也想要你還沒有的
- 自我會說:你才剛掌握一件事,何不立刻投身另一件事?
- 最後,你對太多事情說「好」,包括早就該說「不」的
我們像亞哈船長(Captain Ahab)追白鯨(Moby Dick)一樣——追著一個自己早已記不得理由的目標。
為什麼你要做這件事#
也許你的優先順序真的就是金錢。或者是家庭、影響力、變革;或許是建立一個能持久或有目的的組織。所有這些都是合理的動機。但你必須知道。
- 你必須知道自己不想要什麼
- 你必須知道自己的選擇排除了什麼
- 策略往往彼此互斥——一個人不可能同時是歌劇演唱家又是青少年流行偶像
人生需要這些取捨,但自我不容許。
問自己:為什麼你做你所做的?
把這個問題盯著看,直到你能答得出來。只有那時,你才會懂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只有那時,你才能說「不」,才能退出那些根本不該存在的愚蠢比賽;只有那時,你才能輕鬆忽視「成功的人」,因為多數時候他們並不真的成功——尤其相對於你而言,甚至相對於他們自己。
只有那時,你才能培養出塞內加說的那種安靜的自信。
越成功,越需要這份忠誠#
你擁有得越多、做得越多,對自己目的的忠誠就越難維持,而你越是迫切需要它。
每個人都買單一個迷思——「只要我擁有那個(通常是別人擁有的東西),我就會快樂」。要被這個幻覺燒傷幾次,才會看穿它的空洞。我們都會偶爾在某個專案或承諾的中途,搞不懂自己為什麼在那裡。要停下來,需要勇氣與信心。
弄清楚你為什麼追求你所追求的;忽略那些干擾你節奏的人;讓他們去嫉妒你擁有的,而不是反過來——
這就是獨立(independ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