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講個故事」#
「給我講個故事」(Tell me a story)幾乎可說是最普世的人類渴望——我們無一日不在訴說或聆聽「發生了什麼」。聖經默默回應這份渴望——敘事(narrative)是整本聖經中最主導的寫作形式。
教導故事的挑戰與必要#
雖然故事具吸引力且在聖經中佔比極高,許多人卻害怕教它。
三大障礙#
- 世界遙遠:戰役、君王、奇怪的名字——這對現代讀者陌生
- 文學工具不熟:必須以情節、角色、場景的語彙互動,但我們慣於把聖經當「附帶經文證據的神學大綱」,談角色與情節衝突反倒覺得「不夠屬靈」
- 從故事到意義有距離:即使能整理史實,從事實走到能應用的意義仍是難關
引用 Amos N. Wilder:
敘事的模式在基督教中獨具重要性……基督徒可以在任何處所宣告其信仰——只要說一個或一連串故事。神是透過基督的故事說話……
也許新約故事的特殊性質在於:它們不是為自己而說的——不只關於別人,而永遠也關於我們。它們把我們置入「最偉大故事與情節」的核心,於是把我們與那位偉大的劇作者、說故事者——神自己——連結起來。
基督教的聖經主要由敘事構成。
為何故事應在教師「曲目單」中佔重要位置#
一、它是主導文體#
- 篇幅上,故事在聖經中比任何其他形式都多
- 任何承諾教導「神全備的旨意」(使徒行傳 20:27)的教師,幾乎無法避免常教故事
- 沒有理由偏重抽象與神學部分(主要是書信)
二、故事有獨特長處#
- 帶我們與人格、性情相遇——人類興趣與可辨識經驗的寶庫
- Henry R. Luce(時代雜誌創辦人)的妙語:「Time 不是這種「以人物為焦點」傾向的開創者——是聖經」
- 比聖經其他部分更容易看見自己與自己的經驗
- 把我們從此時此地帶到另一世界——在查經中能快速把全班的注意力聚焦於文本
- 故事以「結局好奇」激發動能——「發生了什麼?接下來呢?怎麼結束?」
教師教導故事的成功率,和教其他任何文體的成功率一樣高。
本章先談敘事的一般特徵,再探討「描述」與「詮釋」的工具。
描述層次:場景、角色、行動#
為示範方便,全章以《馬可福音》4:35-41耶穌平靜風浪為例:
當那天晚上,耶穌對門徒說:「我們渡到那邊去吧。」門徒離開眾人,耶穌仍在船上,他們就把他一同帶去;也有別的船和他同行。忽然起了暴風,波浪打入船內,甚至船要滿了水。耶穌在船尾上,枕著枕頭睡覺。門徒叫醒了他,說:「夫子!我們喪命,你不顧麼?」耶穌醒了,斥責風,向海說:「住了吧!靜了吧!」風就止住,大大地平靜了。耶穌對他們說:「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嗎?」他們就大大地懼怕,彼此說:「這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故事不是觀念#
故事不是由觀念構成(雖然它具現一個可被表述為觀念的意義)。
故事由三項基本元素構成:
- 場景(setting)
- 角色(characters)
- 行動(action)
三者都應從描述層次開始——逐字逐事實地觀察。
邀請我們參與經驗#
故事的目的首先是邀請我們與角色共享經驗:
- 充滿訴諸想像的元素,使我們能盡可能完整地重建場景與事件
- 讀/教時我們應作為參與者或目擊者
引用 Norman Perrin:
敘事……把讀者作為參與者拉進故事裡。讀者就在那裡……敘事的自然功能是幫讀者聽見聲音、參與行動、捲入情節。我們再次體會到馬可敘事「現實感」(realism)的意義——它使讀者得以作為參與者被捲入敘事。
故事的力量在於它讓我們捲入正在發生之事的能力。
詮釋意義之前,要先重歷它——主動地視覺化、想像場景、進入事件氛圍、與角色認同。
不要害怕凝視故事中的具體細節——作者把它們放在那裡是有原因的。如果馬可認為「耶穌枕著枕頭」這細節重要,對我們也應該重要。
場景#
物質場景可能增添氣氛。場景還有時間面、文化面(風俗、信念、實踐)。
場景的功能有二:
- 行動的一部分——場景與其中的行動、角色相對應,是合適的「容器」
- 承載意義——常帶象徵價值,本身就成為故事意義的一部分
例:平靜風浪#
- 物質場景:人在小船上,湖出名地易起風暴——脆弱感的圖像
- 時間場景:夜晚黑暗——加強危險氛圍
- 場景:波浪打入船——構成救援故事的主要行動
例:場景的象徵#
- 舊約羅得的故事:邪惡的所多瑪城成為道德怪獸——物質主義與性敗壞的象徵
- 馬可 4 章:暴風的海景成為危險與人類無助的代表;這危險又成為門徒信心的試煉
實用建議#
- 場景在故事分析中常被忽略,但回報大:第一個描述性問題是「我們對場景知道什麼?場景如何貢獻於故事?」
- 善用圖片、投影、地圖幫助全班建立物質場景的畫面
- 視覺資源不足時,用言語塑造畫面——註釋書與聖經辭典有許多素材
- 分析場景的功能:如何貢獻於行動?如何成為角色與事件的合適容器?如何貢獻於主題意義?
角色#
我們透過多種方式認識角色:
- 敘事者直接告訴我們的
- 其他角色對他們的回應
- 他們的言談與思想
- 他們對自己的陳述
- 最重要的——他們的行動
例:風暴中的角色#
- 門徒的恐懼與耶穌的平靜與大能,主要從行動透露
- 從第 40-41 節的對話也可看見
- 從門徒指責性的提問「你不顧麼?」感受到恐懼
- 全篇唯一處直接陳述:「他們就大大地懼怕」(41 節)
這是聖經敘事的典型風格:
- 說故事的人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但不解釋
- 角色的行動自己說話
實用建議#
- 把聖經故事中的角色當成真實的人,盡可能讓全班與他們相熟——問:「我們從這故事認識這位角色什麼?」
- 聖經故事風格簡樸不修飾——必須善用「所給的少數細節」
- 不要膽怯地對角色推論——這正是詮釋的工作之一
- 聖經人物多是普世類型——我們在自己經驗中遇過他們;創造性地想像現代對應
行動(情節)#
行動比場景與角色更複雜。
起承合#
- 故事建構於「起—中—合」原則
- 這份形貌使故事成為整體性的完整行動
故事與新聞報導不同:
- 新聞:把最重要資訊放最前,再以累積原則加入其他細節
- 故事:依展開順序帶我們走過行動
- 故事的細節不能像新聞那樣重新排序
描述層次必須留心字面上發生了什麼、把行動分成相繼階段展示。
情節衝突#
每個故事都圍繞一個或多個衝突朝結局推進——這就是故事的本質。
衝突類型:
- 身體衝突
- 角色之間的衝突
- 道德/屬靈衝突
例:馬可 4 章的衝突#
- 物理衝突:門徒 vs. 威脅生命的暴風
- 角色衝突:門徒與耶穌之間的衝突(指責與責備)
- 詮釋層次:門徒內心恐懼與信心的衝突
談衝突看似「不夠屬靈」,但忽略「故事是這樣結構的」就是自我設限——這怎麼強調都不為過。
主角與對手#
- 主角(protagonist,字面意為「首位掙扎者」):故事核心人物
- 對手(antagonists):站在主角對立面的力量
- 重要性:我們從主角的視角走過行動,把主角當作我們的代表
- 馬可 4 章——我們從門徒的視角走過事件;他們的回應就是我們的回應
試煉與抉擇#
最常見的故事策略:把角色置於試煉的處境中。
| 試煉類型 | 例 |
|---|---|
| 身體力量/機智 | 大衛迎戰歌利亞 |
| 心理/智識 | 但以理解夢 |
| 道德/屬靈 | 約瑟拒絕主人之妻 |
試煉常與「抉擇」母題相關。識別試煉/抉擇的性質不僅是組織框架,常也是故事意義的鑰匙。
在馬可 4 章中,最終我們意識到:對門徒勇氣與沈穩的試煉,也是對他們對耶穌之信心的試煉。
實用建議#
- 回答顯而易見的問題:故事中發生了什麼?不要假設成員已掌握行動——你會驚訝有多少被遺漏
- 把故事切割為相繼的單元或片段——可視之為一齣戲,分成相繼場景,每場景識別角色與場景
- 找出構成故事的情節衝突——這需要分析思考,但回報極大;也注意衝突如何在故事結尾被解決
- 故事常圍繞試煉與抉擇——識別之
- 把行動連結到對故事意義的最終理解
從故事走到意義#
前述討論主要關於描述性問題——發生了什麼、何時何地、發生於誰。但故事要求詮釋:
故事是對生命的隱含評論。
讀故事時應預設:它對神、人或現實做出了重要的陳述。
引用 Flannery O’Connor:
整個故事就是它的意義——因為它是一個經驗,不是抽象……作家以「選擇」作出陳述——若他真是好作家,每個字、每個細節、每個事件、每個時序排列都有理由……
當你寫故事時,你用角色與行動「說話」,而不是「論說」角色與行動。
故事間接地進行斷言#
故事透過場景、角色、行動間接告訴我們神與生命的事:
- 給「例」而要我們找「訓」
- 角色承擔比自身更大的意義——他們成為我們的代表
- 在他們身上發生的事,某種意義上是對生命的評論
- 把角色視為「從事生命實驗的人」——實驗結果暗示其選擇的合宜與否
- 故事也可以透過負面例子呈現正面真理
兩階段詮釋#
一、決定故事「關於什麼」#
說故事者用幾種「揭示手法」標示故事關於什麼:
- 重複
- 凸顯
- 比例(rule of proportionate space)——給某角色或事件的篇幅
- 關鍵或決定性的細節——即便篇幅小,仍指向核心
- 最可靠的指引:總結故事中發生了什麼
- 把每個故事視為某種「範例故事」——問:「這是什麼的範例?」
引用 Joyce Cary:
任何作家想寫出任何故事,都必須對世界與「何為對錯」有自己的圖景……讀者絕不能對故事的意義感到困惑。
例:平靜風浪「關於什麼」#
揭示手法指向兩個焦點:
- 耶穌的身份——從頭到尾故事都聚焦於此
- 人的恐懼——因為門徒對危機的回應也佔同等篇幅
「這故事中發生了什麼?」也指向同樣的兩個方向:耶穌彰顯祂對自然的權柄,門徒以恐懼回應危機。
二、視角(point of view)#
詮釋的下一步是判定敘事者希望我們如何看待所呈現的主題:
- 最基本的詮釋形式是「選邊」(choosing sides)
- 讀故事時,我們持續被召作判斷:某角色、某事件是好是壞、令人同情或不令人同情
- 精心講述的故事是一套「控制系統」——作者影響我們的贊同/不贊同模式
揭示視角的手法#
- 作者直接介入陳述詮釋框架——聖經中極為罕見,馬可 4 章沒有
- 角色的話照亮意義:馬可 4:40「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嗎?」——
- 第一句是責備,暗示門徒本不該如此驚恐
- 第二句把恐懼詮釋為信心的失落
- 第 41 節門徒的提問「這到底是誰?」——他們成為我們的代表,把焦點推到「耶穌的身份」上
- 選擇與排列:作者控制我們看見什麼、不看見什麼——加入耶穌的責備、刻意對比暴風的恐怖與耶穌的沈靜,使「耶穌的神性」在故事的剪影中凸顯
- 故事的結尾:是傳達詮釋的關鍵——角色的「生命實驗」結局,是其選擇的隱含評論
從故事走到意義有風險——故事不會明說自己關於什麼或希望我們怎麼看。
但我們應有信心地接受詮釋的挑戰——既知故事是某事物的範例,便可循作者在場景、角色、行動上佈下的線索,判斷它對生命與真理說了什麼。
實用建議#
- 不要因「不是專家」就逃避詮釋——「未經詮釋的敘事」是巨大的浪費。聖經是告訴我們如何生活的書
- 不要把情節摘要當詮釋——情節摘要可以是必要的,但只是詮釋的前奏
- 假設聖經故事中的人物是我們的代表——他們所學的,也是我們要學的
- 確保你找到的主題對應於故事的核心面向——許多細節是「舞台道具」,是行動所需但不在主題之內
- 不要寓意化或屬靈化——在加利利海上,暴風就是暴風,不是撒但或邪惡的寓意
常見陷阱#
教導聖經故事時,該做與不該做的清單同樣重要。
不該做的事#
- 從不進入聖經故事的世界——直接跳到屬靈原則或應用
- 不以「故事的語彙」談論故事——略過場景、角色、行動
- 為填時間而退回各種替代品:
- 寓意化/屬靈化——把細節翻譯成另一套意義
- 僅作情節摘要(老把戲)
- 逐節道德化
- 平行經文之旅——帶學員在聖經各處迂迴遊蕩
反向的問題#
也有相反的弊病:把細節彙整得華麗有餘,卻未從故事走到意義——只對門徒在湖上發生的事感興趣,卻不問它如何應用於我們的生命。「未經詮釋的敘事」是常見的失敗。
解方:跨越鴻溝#
主要解方是「跨越鴻溝」(見第 7 章):
- 接受聖經世界的陌生——亞伯拉罕騎駱駝而非搭飛機
- 同時意識到:事件本身對應於我們世界中的事件
跨橋的三種途徑#
- 把細節翻譯為現代對應物
- 辨識故事中可辨識的人類經驗
- 應用聖經故事的原則於我們的生命
例:亞伯拉罕與撒拉的跨橋#
他們在美索不達米亞起步得不錯。郊區的好房子、雙車庫、彩色電視、烤肉爐。他們已為將來的孩子裝好房間……亞伯拉罕是一位收入優渥、福利豐厚的年輕人……
然後他們得了「宗教」,或者說「宗教」得了他們——亞伯拉罕被說服:神要他們拔起樁子,前往迦南……他們把房子掛上市場,把彩色電視捐給醫院,把搖籃與嬰兒床賣了個好價錢——畢竟從未使用過,跟新的一樣……他們就這樣開車、後面拖著搬家拖車、帶著一小群朋友與親戚出發了……
這段評論示範了教導敘事不可少的雙重傾向:
- 重歷故事中角色的經歷
- 在我們的生命中感受這些經歷是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