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只有一種文體」是常見誤解#
關於聖經最普遍的誤解之一,是把它當作單一種類的寫作。誤解有其原因:
- 聖經是宗教書
- 是信仰的權威
- 我們接觸聖經多在「靈修閱讀、講道、查經」的宗教氛圍中
這些因素都使我們把聖經當作一本同質的書,遮蔽了它內裡的多樣性,於是我們很容易把聖經誤看成「附帶經文證據的神學大綱」(a theological outline with proof texts attached)。
只要我們以此眼光看聖經,我們對它的教導就會逆紋而行。
任何書寫文件都必須依其所是的種類來處理。
聖經是「為各種季節而存在」的書#
聖經內含豐富多樣的文學類型:
- 神學論述
- 歷史
- 敘事
- 史詩
- 悲劇
- 喜劇
- 戲劇
- 抒情詩
- 諷刺
- 情詩
- 箴言
- 演講
- 書信
- 比喻
- 異象
每個文體都有自己的慣例與「寫作規則」。要準確而完整地詮釋文本,必須知道對應文體的期待。
聖經文體概觀#
本章描述聖經中最廣的文體類型,後續章節再聚焦於子類型。
神學、歷史、文學三股動力#
聖經在世界文獻中獨樹一格——它的獨特之處之一是「結合了三股動力」:
| 動力 | 主要關懷 |
|---|---|
| 神學的 | 傳達關於神或道德的普遍性/命題真理 |
| 歷史的 | 記錄人物與事件的事實 |
| 文學的 | 描摹人類經驗 |
通常一段經文以某一股為主,但未必排除其他。
神學寫作#
例(羅馬書 3:21-25):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是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特徵:
- 直接而命題式地陳述神學真理
- 對讀者要求的特殊技能:掌握神學或道德概念
- 因為聖經神學是一致整體,把這類經文與處理相同概念的其他經文連結會有收穫
歷史寫作#
例(列王紀下 12:19-21):
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裏將他殺了。殺他的,那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他王就死了……
特徵:
- 主要目的是記錄事實
- 有時把事實放在道德框架(善惡)裡
- 有時放在神學框架(神在人事中的護理)裡
教學現場的考量#
純歷史的寫作給教學帶來特別的困難:
- 以「歷史」處理它,意味著被「準確性與驗證」問題糾纏
- 平信徒缺乏判斷此類問題所需的學術專業
- 多半只能複述專家的資訊與意見
實務上應把聖經歷史性的接受當作前設,而不是在課堂上試圖證明它。
聖經中歷史與其他文體交織,本身證明了它不是一連串虛構故事——它記錄真實事件。
引用一位威克理夫(Wycliffe)譯經員的見證:
在我向一群比努美利人(Binumerians)讀完馬太福音中的家譜後,一位男子舉手大聲說:「眾人聽著!這就是我們想知道的——這就是了!聖經是白人的神話或傳說,還是真的發生過?現在我們知道它發生了。哪有什麼神話或傳說會把家族的名字一代一代仔細記下來?」
大部分歷史以「文學形式」呈現#
純粹的歷史寫作在聖經中稀少。聖經中絕大多數的歷史寫作其實是文學形式——作者超越「記錄事實」的衝動,提供足夠的細節與具體性,讓我們能用想像力重歷事件。
文學寫作#
- 主題是人類經驗
- 以足夠生動的細節重現經驗,讓讀者能重歷
- 不主要傳達抽象事實,而是讓我們曝露於一個經驗
文學寫作比其他類型更複雜,下文獨立一節討論。
論述體 vs. 文學#
雖然神學與歷史寫作看似不同,它們都屬於論述體(expository writing)。
論述體的特徵:
- 訊息性或解釋性
- 我們在中學與大學寫作課所學的就是這種
- 用於日常生活的實務
- 訴諸理性智性
- 主要由命題式陳述構成
- 直接表達真理,所需詮釋最少
- 是指涉性的(referential)——指向自身之外的資訊體系
- 當它透明而隱形時做得最好——若它不引人注意自己,就完成了任務

Figure 2: 論述體寫作如何溝通——讀者透過文本指向資訊本身
文學「展示」而非「論說」#
文學則把真理**「呈像」**(image),而非抽象命題式地論說。
| 抽象智性 | 詩意想像 |
|---|---|
| 「不可殺人」 | 該隱與亞伯的故事——這個故事從頭到尾沒用「謀殺」這個抽象詞 |
| 書信描述敬虔人時用神學與道德的抽象 | 詩篇用意象描繪敬虔人:「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詩 1:3) |
大腦兩半球的研究#
現代腦科學研究提供了一個良好框架:
| 半球 | 對應內容 |
|---|---|
| 左腦 | 語言、抽象概念、分析、理性、邏輯 |
| 右腦 | 視覺與感官、整體—部分關係、情感、幽默、隱喻 |
- 論述體寫作訴諸左腦
- 文學寫作訴諸右腦
有效的聖經教導需要尊重這兩種論述的差異。
引用 H. Richard Niebuhr:
我們比自己以為的更是「製造影像、使用影像」的生物……我們的心被各樣影像引導與塑形……人是一種藉著偉大影像、隱喻、類比來把握並塑造現實的存有。
聖經作為文學#
聖經主要是「右腦書」。從它呈現材料的方式來看,聖經更像文學選集,而非神學或歷史教科書。
引用 C. S. Lewis:
聖經終究是文學——若不作為文學來讀,就無法讀對;而其不同部分,也必須依其所是的不同文類來讀。
聖經中至少四分之三屬文學而非論述體。
有效的聖經教導,取決於我們尊重所教材料的文學性質。
文學如同「道成肉身」#
關於文學首先要知道的:它把自己的意義「具現」或「具體化」於影像與例證之中。
- 它把現實或人類經驗的某一面向呈像出來
- 給的是例證,而不是訓誡
- 即便包含訓誡,抽象命題也永遠無法取代作品本身——它只是一面讓我們更精準看見經驗的鏡片
意義在於:文學帶給的真理或知識,是「我們親身走過一段經驗」——它對讀者與教師的對應要求是:以想像力進入文本世界。
例:創世記 3 章人類墮落#
整段經文中沒有任何命題式陳述:
- 不給抽象真理
- 而是讓我們跟著角色走過一連串事件親歷
- 詮釋這故事時常用的神學術語(「罪、墮落、悖逆」)沒有出現在文本中
- 說故事的人沒有論題要證明——只有故事要說
- 透過場景、角色、行動告訴我們關於現實的事
例:詩 91:1-2#
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我要論到耶和華說:他是我的避難所,是我的山寨,是我的神,是我所倚靠的。
詩人把神可信靠的保護「呈像」:
- 第一個任務是為意象繪圖
- 文學寫作的基本原則:「展示而非告知」(show rather than tell)——以具體形式表現觀念,而不是抽象概括
詮釋的責任#
文學給「例」而不給「訓」,因此需要讀者與教師詮釋:
- 墮落故事——讀者要自己得出「罪性的圖像、悖逆神的後果、罪疚的因果」這些結論
- 詩 23——沒有明說論題「安息於神足夠供應之安全感」,需我們自己詮釋
對現實與經驗的「真實」#
文學的主題是人類經驗而非抽象思想。讀文學經文時,我們首要感受不是「得到新資訊」,而是「被引入接觸現實」。
這對我們如何看「聖經的真理」有重大涵義。
我們被馴化為把真理主要想成「觀念或命題」——但還有另一整類真理:對現實或人類經驗的真實。
- 這類真理不必說成言語就成立
- 只要認出它即可
- 認出好撒馬利亞人的「鄰舍式行動」並回應它,便已掌握該比喻的真理
「歷史書與報紙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文學告訴我們什麼會發生」——這也是任何好講道或好查經的前提。
引用 James A. Fischer:
故事、比喻、先知講論、智者的省思、未來世代的畫面、對往事的詮釋——多半以「生發於經驗的影像」表達,而非抽象的技術語言……
我們做決定多基於影像。我們的決定不是基於事實,而是基於我們如何看自己在那些事實之中——這就是「呈像」(imaging)。文學作者也以影像呈現我們生活中的真正關口。
讀聖經應該以**「描繪正在發生什麼」**起步。聖經作者的天才在於:看見具體事件,並把它們描繪出來,即便他們看似在用技術人員的命題式語言對我們說話。
例:辨識熟悉的人類經驗#
創世記 3 章中可辨識的道德與心理經驗:
- 試探(1-5 節)
- 對禁果合理化(夏娃斟酌三個理由,6 節)——為犯罪選擇尋找合理化的常見經驗
- 因罪疚而生的羞恥與自我意識(7 節)
- 害怕被發現、本能地想躲藏(8、10 節)
- 推諉責任——亞當把責任推給神與夏娃(12 節)
文學就是生命。
聖經的文學部分是一面鏡子——我們看見自己與自己的經驗。
表述真理時用「對我們今日的意涵」#
因為聖經不僅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也告訴我們繼續會發生什麼:
- 創世記 3 章——不只要說「罪如何臨到亞當與夏娃」
- 也要說「罪如何臨到我們」——當我們被撒但的詭詐試探、不必要地延長試探的機會、不順服神所命令的、容讓自己被欺哄、罪性地渴望神所禁止的
透過「形式」傳達意義#
文學寫作往往自我引人注意,這與論述體很不同。我們必須分析其形式。
「形式」應廣義理解為「作者如何表達內容」的一切。任何文本所溝通的意義,都透過形式而傳遞——從語言本身開始。
例:
- 故事——透過場景、角色、事件溝通真理
- 詩歌——透過意象與比喻語言傳達意義;不公平地對待詩 23 的羊與牧人,就無法吸收詩篇的真理
文學以「間接」溝通意義#
- 創世記 3 章只告訴我們人物在園中說了什麼、做了什麼——意義要我們自己決定
- 詩 23 講「羊與牧人」,我們必須把牧人對羊的作為翻譯為「神對人的作為」
引用 Gordon D. Fee 與 Douglas Stuart:
本書的基本關懷是理解構成聖經的不同文學類型(文體)。雖然我們也談其他議題,這種文體取徑掌控了一切。
我們堅信,詩篇與書信之間有真實的差異……這些差異至關重要,會影響我們閱讀它們的方式以及我們今天該如何理解其信息。
文學形式不是「次要關懷」#
不必擔心談「看似不屬靈」的文本面向——這是聖經詮釋必經之路。文學批評者主張:「整個故事或整首詩本身就是意義」。詩 23 大半的意義是透過讀者與「牧人—羊」這隱喻互動而傳遞的——這些意義一旦被化約為抽象命題就會消失。
文體期待#
| 文體 | 基本單位 | 對應期待 |
|---|---|---|
| 論述體 | 段落 | 「以段落思考」 |
| 故事 | 場景/片段 | 切割並重組 |
| 詩 | 意象 | 留意意象的邏輯 |
藝術性與美感#
傳道書作者在書末告訴我們,他「心裡仔細考量」、「用心尋找可喜悅的言語」(傳 12:9-10)——整本聖經也是。文體越文學的,藝術性也越多。
是否在課堂上談這方面,取決於聽眾與場合:
- 多數人對聖經作者的技藝感興趣
- 顯示「聖經是有趣而非沉悶的書」對教學是巨大資產
- 文學藝術性是欣賞我們所教書本的另一條進路
原型(archetypes)#
文學以主導性影像呈現內容——這些影像被稱為「文學原型」。
引用 Northrop Frye:
原型是把一首詩與另一首詩連結、藉此統合並整合我們文學經驗的象徵……有些象徵是「所有人類共有事物」的影像,因而擁有可溝通的力量——其潛能無限。
這些象徵包括飲食、追尋或旅程、光與暗……
原型可分三類:
- 意象(如:光、麵包)
- 人物類型(如:英雄、流浪者)
- 情節模式(如:追尋、試探)
論述體中我們鮮少察覺這些主導影像;文學中我們則不斷察覺——其存在是判斷一段經文是否屬文學、是否需要文學分析的試金石之一。
例:創世記 22 章獻以撒#
- 主導原型:試煉母題
- 追尋目標的旅程也是組織原型
- 還有「獻祭的替代品」與「山頂上與神相遇」的模式
例:詩篇 23 篇#
- 理想化的牧人——文學主導影像之一
- 羊——人類想像中純真的象徵
- 沿路而行(含經過低暗山谷)——組織此詩的原型
- 個別意象本身也是原型——青草地、可安歇的水邊、預備的桌、滿溢的杯
為何要談原型#
- 它們是個別經文與整本聖經的組織原則
- 識別原型幫助我們看見故事、詩或異象的統一
- 也能把當前經文與我們既有的文學庫中的相似經文連結(聖經內外皆然)
- 命名與探索原型,讓我們感受到聖經的普遍性——原型是可向任何時代、任何地方的人溝通的普世象徵
文學如何溝通#
論述體像鏡頭:直接、指涉性的引導讀者到文本之外的資訊體系。
文學則先把讀者「包覆」在一個想像的世界之中:
- 期望讀者分享經驗,而不只是抓住事實
- 進入並體驗這世界後
- 才能透過它看到我們自己的世界
- 「先看見文本世界,再透過它看人生」

Figure 3: 文學寫作如何溝通——讀者先進入文本的世界,再透過該世界看見自身的經驗
兩種類型的權衡#
| 文學文本 | 論述體文本 |
|---|---|
| 必須懂得「如何進入它的世界」 | 通常較容易接近 |
| 使用「間接」技巧 | 內容直接 |
| 更需詮釋,更易誤詮 | 不需精緻詮釋 |
| 「密度厚實」,可探索的層面多 | 內容直陳,很快用盡,幾乎只剩下「應用」可做 |
| 觸及多個層面的我們 | 觸及單一向度 |
我們不必在兩者間「二選一」——聖經兼有兩者。
但要記住:聖經中文學文體以壓倒性比例佔多數。
文學進路的相關推薦資源:
- Leland Ryken, How to Read the Bible as Literature (Zondervan, 1984)
- Leland Ryken, Words of Delight: A Literary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 (Baker,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