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讀法(lectio divina)是一種與聖經本質相稱的讀經方式——聖經作為上帝向我們啟示自己的見證,這種讀法便順著它服事基督群體的方向而行。它是歷世歷代虔敬讀經所累積出來的智慧引導,目的是操練我們這些讀者,進入正確理解與領受這文本的方式,好讓聖經塑造我們的生活,而不只是在頭腦或情感上留個印象。它要的,是讓上帝的啟示滲透我們的整個人生。
聖經是一種「科技」#
讀經若讀得不對,會惹出一大堆麻煩。基督群體所關切的,不只是「我們有沒有讀經」,更是「我們怎麼讀經」。把一本聖經塞到人手裡、命令他「讀吧」,這樣做並不足夠——那就像把一串車鑰匙丟給青少年、給他一台本田汽車,說一句「開吧」一樣愚蠢,也一樣危險。
危險之處在於:當我們手上握著一件科技產品,很可能因無知而誤用,危及自己與周遭人的性命;或因這科技所賦予的能力而陶醉,於是冷酷而暴力地濫用它。
印刷術正是一種科技。我們拿起聖經,發現上帝的話就在我們自己的手中——於是很容易以為自己掌控了它、可以隨意使用它,不論對象、時機、場合是否合宜,都逕自「應用」一番。
一台本田汽車,絕不只是機械科技那麼簡單;一本聖經,也絕不只是印刷科技那麼簡單。不懂得聖經這門「科技」背後隱含條件的人,同樣會危害自己與別人。所以,當我們發送聖經、催促人去讀時,務必同時說一句:caveat lector——讀者自己要當心。
延伸類比:開車遠不只是轉動鑰匙
環繞著本田汽車的機械科技之外,還有一整個世界:重力與慣性、價值與速度、路面與障礙、雪佛蘭與福特、交通規則與公路警察、或醉或醒的其他駕駛、雪與冰與雨。開一台車,遠不只是把鑰匙插進點火開關、踩下油門那麼簡單。不明白這一點的人,很快就會喪命或殘廢。讀經亦然。
Caveat emptor 與 caveat lector#
在市場裡買菜、買肉、買地毯、買馬匹汽車的人,歷來都會被有經驗的父母祖輩提醒:caveat emptor——買家自己要當心。市場往往不如表面所見,賣家與買家鮮少擁有一致的價值與目標,賣家也向來不以替買家著想著稱。
同樣地,讀者也要當心。單單頁面上有印刷字、單單認得名詞與動詞的分別,並不足夠。我或許花五十美元買了一本摩洛哥皮面精裝聖經,但我並不因此就「擁有」上帝的話、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置它——上帝是主權者,上帝的話不是我的財產。印在我聖經頁面上的文字,是為那位又活又有功效的啟示作見證,見證那位創造與拯救的上帝、那位在耶穌裡成了肉身之道的慈愛上帝。
若我在讀經時與這「活生生」脫了節,不聆聽這位又活著的耶穌、不順服這主權、不回應這慈愛,我就會在知識上驕傲自大、在行為上不近人情。奉基督徒生活之名、卻因拙劣讀經所造成的傷害,數量驚人。
「你怎麼讀呢?」——律法師的教訓#
有一天,一位律法師(原文 nomikos,宗教學者)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遇見耶穌,開始盤問他。耶穌拋回的一個問題,正好聚焦了我們此刻關心的事:「你怎麼讀呢?」(路 10:26)——注意,是「你怎麼讀」,不是「你剛讀到什麼」。
律法師先問耶穌:「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表面上這是個完全正當的問題。但講這故事的路加,看穿了表面底下的東西:他讓我們知道這問題帶著敵意,是為了「試探耶穌」而發(原文 ekpeiradzōn,路加稍早正用同一個動詞描述魔鬼在曠野對耶穌所做的,路 4:12)。這人不是真心求問,而是想抓耶穌的把柄,還要用聖經來下手。
耶穌的問題引出了律法師一個正確的回答——他準確地引用了申命記 6:5 與利未記 19:18 合成的「愛的雙重誡命」,耶穌也爽快蓋章:「你回答的是。」這人對聖經的知識毫無錯誤,但他讀經的方式卻大錯特錯。這一點在他「要顯明自己有理」而挑剔追問時暴露無遺:「誰是我的鄰舍呢?」
律法師為什麼要一個定義?因為他需要替自己築一道防線,好躲開親身回應這文本。
- 為「鄰舍」下定義,會把鄰舍去位格化,變成一個物件、一件他能掌控、能任意處置的東西。
- 同時也把聖經文本去位格化——他想「談論」文本,把文本當成一件東西來解剖、分析、沒完沒了地討論。
但耶穌不陪他玩這場遊戲。律法師剛引用的,是為上帝活的話作見證的經文,那是要人去聆聽、順服、遵行、活出來的話。於是耶穌沒有邀他到橡樹蔭下一同查考申命記與利未記,而是給他講了一個最著名的故事——好撒瑪利亞人,並且一如開場,以問題作結:「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的鄰舍呢?」
律法師被這問題釘住了:聖經的話再也不能靠「誰是我的鄰舍」這種定義來把玩,因為文本堅持的是參與——「你願意去做鄰舍嗎?」耶穌最後用一道命令打發他:「你去照樣做吧。」把你所讀的活出來。我們讀經,是為了活出上帝的話。
禱讀法所培養的,正是這種具位格、參與式的專注,藉此把我們操練成正確讀經的人。每翻一頁,它都對我們拋出耶穌的問題:「你怎麼讀呢?」
死的字句,等候復活#
還有一個必須張貼的警語:**寫下來的字,是死的字。**它們裡面沒有生命——「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林後 3:6)。單單閱讀,即使讀的是聖經(也許尤其是讀聖經),可能不過是一趟虔敬的墓園散步,在古老墓碑上拓印碑文而已。世上一切寫下的字,都被裝進書本、埋進圖書館,是死的字。
但情況沒那麼糟:這些不只是死的字,而是等候復活的死字——「惟有靈性是叫人活」(林後 3:6)。禱讀法所做的轉換,就是刻意、有意地從一種「處理已死之耶穌」的讀法(無論多麼虔敬),過渡到一種讀法——常與那群正在聆聽、陪伴、跟隨那位活著的耶穌的朋友為伴。
加利利婦女:不要在死人中找活人
禱讀法與那群加利利婦女作伴——她們在耶穌被釘之後「預備了香料香膏」(路 23:56),打算次日去尊崇那位成了肉身之道、剛過世的身體。她們到了墳墓,卻沒找到預期的東西(「不見主耶穌的身體」),反而從天使那裡驚訝地得知:她們面對的不是死的耶穌,而是活的耶穌——「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她們把香料香膏留在墳墓那裡,因為用不上了;她們動身去迎見、跟隨、聆聽那位活著的道,預備加入以馬忤斯路上那群同行者,聽耶穌「把聖經裡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 24:27)。
話語脫離了它的原生處境#
再來一個 caveat lector:寫下來的字,被徹底地從它的原生處境——那活生生的聲音——當中抽離了出來。聆聽一個活的聲音,遠比閱讀一個寫下的字要豐富得多。
話語先被說、被聽,然後才被寫、被讀。語言被說出來,遠遠早於它被寫下來;至今仍有群體沒有文字卻活得好好的,卻沒有任何群體能不靠言語而存活。話語首先是一種「口說/耳聽」的現象。我們聖經裡絕大多數的話,並不是先以文字成形的——它們是被說、被聽的。
我們所謂的「聖經世界」,大部分時候並沒有一本聖經可讀。許多許多世代的信仰先祖,是在沒有經卷的情況下相信、順服、敬拜上帝的。他們的確擁有上帝的話——但他們是聽見它、聆聽它。上帝的話是藉著一個聲音臨到的。我們需要一再被提醒這一點,免得失落了上帝的話在我們生命中最基本的「口說性」。
寫下的一刻,消失的不只是說話者聲音的音色、語調與節奏,還有背景中那一整套錯綜複雜的其他聲音:孩子插嘴的追問、畫眉的鳴唱、雨打屋頂的聲響、壁爐裡杜松燃燒的香氣、佐著餐桌談話的酒香與麵包的口感。一個字或一句話一旦寫下,就脫離了它的源頭,像博物館裡孤立的文物、實驗室裡的標本那樣落在紙頁上。
對石頭、骨頭、陶片、血液尿液這些東西而言,脫離處境反倒是優點——我們可以貼標籤、測量、精確描述;處境愈少,愈能精準。但對話語卻不然。
話語天生就是模稜兩可的,從來不精確:
- 說話者的品格——影響我們如何詮釋這些話。
- 聆聽者的專注與理解力——影響這些話如何被領會。
- 地點、天氣與環境——在「說」與「聽」兩端都起作用。
我們愈是「身處其境」,就愈可能真正聽懂。壓抑不住的惱怒、不耐的手指敲擊、遲疑與沉默、手勢與笑容與扮鬼臉,全都是其中一部分。可是字一旦寫下,這一切(至少大部分)就沒了。即使把處境描述出來,那種同時交織的複雜互動仍舊喪失。這意味著:寫下的字,是被縮減了的;寫下的字少於說出的字,有時甚至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脫水的豬排:把聖經重新泡開#
正因如此,許多人偏愛寫下的字勝過說出的字:它更單純、我們更能掌控,不必應付那些難搞、神經質或無聊透頂的人。不喜歡讀到的東西,闔上書換一本就好——或去逛街、散步、在園子裡消磨一小時。
但讀者要當心:我們讀經,不是為了把生命縮減成我們方便、可掌控的樣子。我們要的是進入三一上帝那些偉大而不可見的深處、天使高昂的敬拜、先知那古怪嶙峋的稜角,以及……耶穌。
耶穌在前三卷福音書中打頭陣的比喻都強調:上帝的話在我們生命中的核心地位,關乎的不是閱讀,而是聆聽——「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參太 13:3-9;可 4:3-9;路 8:5-8)。拔摩島上約翰寫給七教會的每篇信息,結尾也如出一轍:「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 2:7 等)。聆聽,是有人對我們說話時我們所做的事;閱讀,是有人寫給我們時我們所做的事。說在先,寫是從說衍生出來的。若要領受上帝話語的全副能力,我們就得恢復它「被說出來」的那份氛圍。
脫水豬排的教訓
多年前我帶一個青年團契去夏令營野炊。營地主任低價買進了大量軍用剩餘的脫水食品。某晚的野炊,我從食品櫃挑了豬排——紙一般薄的脫水豬排,份量足夠餵飽一群食量驚人的十四歲男孩,重量卻只有幾盎司。說明書要我們把它們泡在一桶水裡一小時,我們照做了,驚奇地看著它們吸飽水、在桶裡變成又大又多汁的豬排。我們架好了炭火,把六塊豬排放進大煎鍋擱在炭上。熱一透進鍋子,豬排幾乎瞬間消失——兩分鐘內水分蒸乾,剩下的又是我們一開始那幾片紙薄的豬肉。
聖經在某種意義上,就是脫水的上帝之話:一切原生處境都被抽掉了——活的聲音、城裡的喧鬧、馱著示巴香料與俄斐黃金在市集裡打響鼻的駱駝、廚房裡燉著的紅豆湯香氣——如今全被縮減成薄薄聖經紙上的墨痕。我們努力把它「重新泡開」:花一小時與朋友查經,或獨自禱讀。可是五分鐘後,一投入當天的工作,剩下的就不多了,只有印度紙上的墨跡。我們手上握著聖經的文字,卻沒有了聖經的世界。文字本身沒有問題,只是少了那個世界——交織的故事、迴響的詩歌與禱告、以賽亞的雷霆、約翰的奇異異象——這些話就像比喻裡落在石地、砂礫或荊棘中的種子,沒能在我們生命裡扎根。
禱讀法是一種生活方式#
禱讀法,就是基督群體所付出的那份艱鉅努力(用法瑞爾〔Austin Farrer〕的話說,是一種「令人敬畏的操練」),要把聖經重新泡開,使它們在白日的熱氣中仍能保有自己原初的力量與形狀,讓它們的處境維持得夠久,好與我們所居住之世界的處境融合、被吸收進來——融入我們每日天氣與工作中那嘈雜的眾聲。但這遠不是泡一小時桶就能成的事。
禱讀法是一種「照著聖經」而展開的生活方式。它不只是我們攤開聖經時才操練的一項技能,而是一個與「成了肉身之道」相稱的生命——聖經所見證的,正是這道。
希伯來書告訴我們,上帝的話起初是「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來 1:1-2;2:1)。這些是被說出的話,由「如此大群的見證人」(來 12:1)傳遞給我們,如今寫在我們的聖經裡。禱讀法的任務,就是讓那些話被聽見、被聆聽——那些以墨水寫下的字,如今在血肉中被重新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