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領導人能單獨統治#
「君主制」(monarchy)這個詞在詞源上意味「一人統治」,但這種統治方式從來不曾、也不可能存在。即使是被稱作「太陽王」的法國路易十四(Louis XIV, 1638–1715),也不是孤家寡人在治理。
政治邏輯的第一個關鍵假設:沒有任何領導人——皇帝、國王、酋長、暴君、CEO、族長——能夠獨自統治。所有看似「絕對權力」的政權,背後都依賴一群核心支持者的忠誠。
路易十四的案例#
路易十四 4 歲即位、22 歲親政,當時法國因攝政期的胡作非為而瀕臨破產。
- 政治危機而非財政危機:國庫空虛意味著沒錢買通核心支持者的忠誠,保守派貴族與軍隊將領開始另尋靠山。
- 替換致勝聯盟:他迅速啟用「穿袍貴族」(noblesse de robe)這群法律與行政官員,繞過傳統「佩劍貴族」(noblesse d’épée)。
- 削弱舊貴族:要求老貴族長居凡爾賽宮(Palace of Versailles),把他們的年金與恩寵綁定到自己手上。
- 建立新軍隊:與陸軍大臣勒泰利耶(Michel Le Tellier)合作打造職業化軍隊,向平民開放軍階。
結果:路易十四在位 72 年壽終正寢,而他根本不需要愛戴他的法國人民——他只需要那一小群關鍵支持者願意保持忠誠。
政治的三個維度#
對任何領導人而言,治理的政治情勢都可分解成三類人群:
- 名義選民(nominal selectorate)/可相互替代者(interchangeables)
- 在選擇領導人時擁有某種法定發言權的人。
- 美國:所有合格選民。蘇聯:所有具投票權的成年公民(即使候選人是預先決定)。
- 實際選民(real selectorate)/有影響者(influentials)
- 真正在挑選領導人時具有實質影響力的人。
- 沙烏地阿拉伯:皇室高級成員。英國:支持多數黨議員的選民。
- 致勝聯盟(winning coalition)/不可或缺者(essentials)
- 領導人賴以維持權位的關鍵核心支持者,少了他們任何人都會失勢。
- 蘇聯:黨內能挑選候選人並控制政策的少數人。路易十四:少數法官、軍官與高級公務員。
這三個集團的相對規模決定了一切政治後果——領導人能做什麼、必須對誰負責、人民享有什麼樣的生活品質。
不同政體下的三個維度#
| 政體類型 | 名義選民 | 實際選民 | 致勝聯盟 |
|---|---|---|---|
| 民主國家(如美國) | 大 | 大 | 較大 |
| 軍事獨裁/君主制 | 小 | 小 | 小 |
| 偽選舉獨裁(如部分東北亞國家) | 龐大 | 小 | 極小(可能僅數百人) |
| 公開上市企業 | 數百萬小股東 | 機構投資者 | 真正能挑選董事會的人 |
加州貝爾市在 2009 年市議會選舉中:可相互替代者 9395 名登記選民、有影響者 2235 名實際投票者、不可或缺者僅 473 人。這個結構危險地接近某些「實質非民主」的國家。
改變維度規模就改變了世界:哈維·米爾克的故事#
舊金山在 1977 年將市議員選舉從「全市單一選區」改為「分區選舉」。
- 1975 年:候選人哈維·米爾克(Harvey Milk)需要全市有影響者支持,他得 52,996 票排第七,未當選。
- 1977 年改制後:他只需要在自己居住的卡斯楚區(Castro District)勝出,這裡同性戀居民密集;他得 5,925 票(29.42%)即當選,成為「歷史上第一位公開出櫃並當選重要政治職務的同性戀者」。
- 米爾克本人與其政見幾乎沒變——改變的是致勝聯盟的規模與構成。
這個原理同樣適用於辛巴威、古巴、俄羅斯、委內瑞拉、新加坡——選舉規則的細微改動就能徹底改寫權力結構。
統治者必須遵循的規則#
理解政治如何運作的第一步:領導人把錢花在哪裡?
- 大致勝聯盟(民主政體):私人回報太貴、會被攤薄,因此偏好提供公共財(消防、治安、國防、教育)。
- 小致勝聯盟(獨裁/企業):私人回報效率高,於是大量資金流向核心圈,犧牲廣大納稅人或小股東。
稅收#
- 大聯盟政權:人民只願為自己無法私下購買的公共物品納稅 → 稅率較低。
- 小聯盟政權:可瘋狂徵稅,再透過私人回報重新分配給核心支持者 → 稅率高。
- 貝爾市的房產稅率(1.55%)幾乎是周邊地區的兩倍,但里佐及其黨羽從中拿到的私人回報遠超過他們繳的稅。
對核心支持者重新洗牌#
- 在位者的優勢:能可靠兌現對核心支持者的承諾;對手只能空口許願。
- 新領導人的策略:常會撤換最初幫助自己上台的支持者,換上更容易掌控的人。
- 古巴 1959 年政變後,當年任命的 21 名部長到年底就有 12 人辭職或被撤換;1960 年又有 4 人遭整肅,部分人被流放、部分人被處決。
- 替代者池的影響:當潛在替代者眾多(津巴布韦、阿富汗),現任者只需付極少代價就能維持忠誠;當替代者稀少(民主國家或極小的軍事獨裁),則必須花更多錢。
五條統治法則#
這五條法則對任何領導人——獨裁者、CEO、民選總統——都適用。差別只在於各自面對的限制條件不同。
法則一:讓你的致勝聯盟越小越好
- 越少的不可或缺者 → 越大的支配權與支出自由裁量權。
法則二:讓你的名義選民集團越大越好
- 替代支持者池越大 → 不可或缺者越不敢造反,因為隨時可被替換。
法則三:掌控收入的分配
- 與其有更大的餅給人民吃,不如能決定誰來吃這張餅。
- 巴基斯坦總統扎爾達里(Asif Ali Zardari)個人財富估計達 40 億美元,國家卻是全球人均收入最低之列。
法則四:支付給核心支持者剛好足夠的錢
- 給少了會被取代,給多了浪費自己的權力。
- 辛巴威的穆加貝(Robert Mugabe)面對軍事政變威脅時,總有辦法湊到錢買通軍隊。
法則五:不要從支持者口袋裡挪錢去改善人民生活
- 法則四的反面:對核心圈太小氣,「朋友們」就會找你麻煩。
- 緬甸丹瑞將軍(Than Shwe)在 2008 年納吉斯氣旋(Cyclone Nargis)後,把外援糧食交給軍方支持者去黑市倒賣,造成至少 13.8 萬人死亡。
民主國家也適用嗎?#
民主領導人受法律與選舉規模約束,因此遵守法則一比較吃力,但他們仍會盡力遵循:
- 為何國會要劃分選區(gerrymandering)? → 法則一:縮小致勝聯盟。
- 為何某些政黨支持移民? → 法則二:擴大可相互替代者。
- 為何稅收法規爭鬥不休? → 法則三:控制收入來源。
- 為何民主黨投入大量稅金在指定用途的福利支出? → 法則四:回報核心支持者。
- 為何共和黨反對全國性醫保並要求降低最高稅率? → 法則五:別把支持者的錢挪給對手。
民主領導人面對更嚴的限制條件,必須更具創造性,但動機與獨裁者並無不同。即便如此,他們通常為人民提供較高的生活水準,且任期較短——因為大致勝聯盟讓他們難以無止盡掠奪。
「獨裁制」與「民主制」只是方便的標籤#
「民主」與「獨裁」是光譜兩端的近似描述,並非互斥分類:
- 歷史上有些「國王」其實是選舉產生的。
- 有些「民主領導人」用獨裁君主的方式統治。
- 同一套統治法則適用於海珊(Saddam Hussein)與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
真正決定政治結果的,是可相互替代者、有影響者、不可或缺者三個集團的絕對與相對規模——而不是「民主」或「獨裁」這種粗略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