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腔濫調(Clichés)#
陳腔濫調是我們已見過太多次的場景、行為與台詞——聽到演員開口之前就能背出來的那種話。
它們為何存在?因為它們曾經管用。每個今日的濫語,昔日都曾是有創意的選擇——「圍捕慣常嫌疑犯」(Round up the usual suspects)在 1942 年的《北非諜影》是神來之筆,今天已是陳腔濫調的典範。
對抗陳腔濫調的方法不是謹慎,而是大膽嘗試:先把明顯的選擇寫下來,然後繼續即興、實驗、瘋狂發揮,傾瀉所有可能性。也許那個看似荒唐的選擇,才是真正的神來之筆。最後再從中挑出最好的,其餘一律刪除。
角色中性的語言(Character-Neutral Language)#
用普通的日常語言代替角色特有的表達方式,就等於浪費角色化的機會。
「Oh my God!」是任何人驚訝時都會脫口而出的話——它沒有角色特性。但一個來自阿拉巴馬的女人可能會說 “Sweet, bleeding Jesus”;一個底特律人可能抬頭懇求 “Lord have mercy”;一個紐約人可能詛咒 “Well, damn me to hell”。
每一句台詞都是機會:找到只有這個角色、在這個時刻才會說出的話。
賣弄文采(Ostentatious Language)#
優秀的對白讓讀者忘記有個作者存在——台詞完全是角色自己在說話。賣弄文采則相反:它讓讀者突然意識到有個作者在炫耀,那道「虛構現實」的薄膜瞬間破裂。
James Joyce 在《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中描述了理想的作者狀態:像上帝一樣隱形,「精煉到消失於存在之外」。
一旦讀者察覺到「技術」本身,對白就失真了,角色的可信度就崩塌了。不確定時,調低一格。
枯燥語言(Arid Language)#
與賣弄相反的是乾澀、拉丁文式、多音節、長句堆疊的語言。McKee 提供以下幾條書寫原則:
具體優於抽象#
用 “home” 而非 “domicile”,用 “car” 而非 “vehicle”——除非角色個性本就如此正式。
熟悉優於罕見#
除非角色本來就是那樣的人,否則不要用奇異的詞彙。
短字優於長字#
“He lies” 遠比 “His fabrications are falsifications of factuality” 更有力量。
英語詞彙豐富,可以善用以下規律:
- 情緒越強烈、行動越直接 → 字越短、句越短
- 越理性、越反思 → 字越長、句越長
- 越聰明 → 句子越複雜;越不識字 → 句子越短
《Justified》中的 Boyd Crowder 刻意用極度繁複的多音節語言說話,卻是完全合理的角色設計——那正是他渴望權力與地位的外在展現。原則永遠服從於角色。
直接優於迂迴#
「Broke my fist on his jaw. Hurt like hell.」遠勝過用一整段描述如何打人的累贅說明。
電影尤甚:銀幕對白說完即逝,觀眾沒有機會重聽。清晰高於一切。
主動語態優於被動語態#
被動語態(is, are, was, were)描述靜態狀態;主動語態描述動態變化。衝突場景中,被動語態像在拖錨行船。
注意隱藏在動名詞片語中的被動:「She is playing around」能量遠不如「She plays around」。
短台詞優於長篇大論#
裝腔作勢的人喜歡加音節、加字、加句——用量代替質,用冗長代替精煉。這往往帶來意外的喜劇效果。
除非你像 Woody Allen 一樣刻意諷刺,否則請用最少最真實的字,說最多的事。
表達優於模仿#
不要把現實生活的對話照單全抄。紀錄片中的真實對話聽起來笨拙而業餘——因為小說對白需要比現實生活更精煉、更有層次、更具角色特性。語言是原材料,作者是雕刻家。
刪除枝節(Eliminate Clutter)#
「嗨,你好嗎?」「還好。」「孩子呢?」「也很好。」——這類寒暄讓角色顯得空洞,更糟的是它誤導讀者:讀者被訓練成每句話都有潛在意義,一旦找不到,就感到困惑和不耐。
如果你的對白沒有在字面之下暗示未說出的想法與感受,那就豐富它或刪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