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基督徒享樂主義的孕床#
婚姻中之所以有如此多的痛苦,不是因為丈夫與妻子追求自己的快樂,而是因為他們沒有在配偶的快樂中尋求自己的快樂。
聖經對丈夫與妻子的命令是:在你配偶的喜樂中尋求你自己的喜樂。讓婚姻成為基督徒享樂主義的孕床(matrix)。
「呈獻一個榮美的妻子」#
聖經中很難找到比這段更「享樂主義」的婚姻經文(弗 5:25–30):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好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
派博點明這個邏輯鏈:
- 丈夫應該按基督愛教會的方式愛妻子
- 基督怎樣愛教會?「為她捨己」
- 為什麼?「為要使她成聖、得潔淨」
- 為什麼想這麼做?「好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
這正呼應希伯來書 12:2:「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那喜樂是什麼?是與祂新婦——教會——成婚的喜樂。
在所愛者的喜樂中追求自己的喜樂#
基督所追求的,正是教會的至高喜樂:被洗淨、被成聖,然後被獻為新婦給至高榮耀的基督。所以基督確實是在尋求自己的喜樂——但祂是在教會的喜樂中尋求。
弗 5:29–30 進一步推動:基督愛護、保養教會「因為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人未曾恨惡自己的肉體。
按照某些定義,這「不能算是愛」——他們說愛必須擺脫一切自利。但派博說:讓經文自己定義愛吧。
自利(self-interest)不等於自私(selfishness):
- 自私:以他人為代價尋求自己的私利
- 愛:在所愛者的快樂中尋求自己的快樂——它甚至願意為所愛者受苦、捨命,好讓自己的喜樂可以在所愛者的生命與聖潔中得以滿足
但耶穌不是說「恨自己的生命」嗎?#
約 12:25:「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這與「沒有人恨惡自己肉體」矛盾嗎?
答案是「不矛盾,反而吻合」——
- 耶穌限定範圍是「在這世上」——不是終極的恨
- 因為那麼做的結果,是永遠保守生命
- 這種「恨惡」其實是對生命終極的愛
耶穌「為教會捨己」就是這種「恨惡今生」——但祂是「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這麼做的。恨自己今生的生命,是為了愛自己永遠的生命,也愛教會。
啟 12:11 也是如此:「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他們因此勝過了撒但,得了榮耀的冠冕。
人人都追求快樂#
派博引用一系列思想家,指出「人人皆求快樂」是普遍真理:
- 帕斯卡爾:「所有人都尋求快樂,無一例外……連上吊的人也是出於同一動機。」
- 愛德華滋:「耶穌知道全人類都在追求快樂;祂指引他們真正的道路。」
- 卡內爾:「基督教倫理建立在自我對自我的愛之上。除非訴諸我們的利益,沒有任何事能驅動我們。」
- 巴特(Karl Barth):「對生命的意願,就是對喜樂、滿足、快樂的意願……一個人若試圖剝奪自己這份喜樂,肯定不是順服神的人。」
「愛人如己」的真意#
弗 5:28:「丈夫該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體;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這是耶穌「愛人如己」誡命的婚姻應用。
流行的誤解是:這誡命教我們「先學會自尊,才能去愛他人」。但這不是它的意思。
耶穌不是命令我們去「愛自己」——祂假設我們已經愛自己。然後祂以我們對自己的愛為衡量標準,作為我們愛他人的責任。
派博說:保羅不是用大壩堵住「享樂主義」的河,而是給它建一條河道——
丈夫和妻子,認知你們在婚姻中已成為一體:若你以配偶的代價追求自己的私樂,你就是在敵對自己、毀壞自己的喜樂;但若你全心投入配偶聖潔的喜樂,你就是在為自己的喜樂而活,並且建造一個按基督與教會形像的婚姻。
婚姻的「奧祕」#
弗 5:31 引用創 2:24 後加上 5:32:「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為什麼派博稱這是「極大的奧祕」?
創世記中婚姻的設立#
創世記 2 的記載:
- 神先造亞當,獨自放在伊甸園
- 「那人獨居不好」——但這不是責備亞當與神的相交
- 重點是:神造人是要分享的。我們不是神慷慨之恩的「死巷」,而是「導管」(conduits)
神帶各種動物到亞當面前,是要證明動物無法成為「合適的幫手」。只有「人」能作生命之恩的同得者。亞當看見夏娃時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神不造另一個男人,造的是女人——祂創造了「異性互補」的可能性。
當所有人唱同一個旋律,叫做「齊唱」(unison)——一個聲音; 當女高、女低、男高、男低各自不同卻合在一起,叫做「和聲」(harmony)——這比齊唱觸動心靈更深。
婚姻是模仿基督與教會#
派博的結論是:神不是按人類婚姻的模式創造基督與教會的聯合——而是反過來。神是按祂兒子與教會的關係,創造了人類婚姻。
因此婚姻是「奧祕」——它包含並隱藏了一個遠大於外在所見的意義。
神創造男女、設立婚姻,為要讓基督與教會永恆的盟約關係,在婚姻中被「形象化」。
如布羅麥利(Geoffrey Bromiley)所言:「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神也按祂與祂百姓永恆的婚姻形像造婚姻。」
由此可推:婚姻中丈夫與妻子的角色不是任意分配的,而是根植於基督與教會各自的角色。
妻子:從教會取得特殊提示#
弗 5:22–24 給妻子的指引: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要理解妻子的順服,必須先理解丈夫的「頭」(headship)。希臘文「頭」(kephalē)一詞在希臘文化中常含「至高、權威」之意——亞里斯多德的同代人費羅(Philo)把它描述為「以王者地位被擱置在最高位,下方框架從脖到腳如雕像基座」。
派博辯駁某些當代解經家試圖把「頭」解作「源頭」(source)——但即使接受這意思,丈夫作為頭仍是「妻子的引導、餵養、警覺與保護的源頭」(眼、耳、口都在頭上),結論仍然是:丈夫被神呼召承擔「僕人式領導、供應、保護」的首要責任。
妻子的順服:傾向與心態#
妻子的順服不是絕對的。丈夫不能取代基督成為妻子的最高權威——她絕不可順服丈夫進入罪中。
但即使必須與基督一同抵擋丈夫的罪意,妻子仍可保持「順服的心」——藉態度與行為顯明她不喜歡抵擋他、渴望他離棄罪、回到能讓她以順服尊榮他的義路。
這就是為什麼派博強調的是「順服的傾向與心態」,而非具體的特定行為——後者因婚姻、文化而異甚大。
丈夫:從基督取得特殊提示#
對丈夫,保羅說:「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 5:25)。
若丈夫是頭,這「頭」最主要的含義是:領頭去進入「願意捨命給她生命」的愛。
像耶穌所說:「至於你們的領袖,要服事人」(路 22:26)。那個賴在電視機前像奴隸主一樣使喚妻子的丈夫,已經背棄了基督的道。
耶穌束上手巾為門徒洗腳——若你想作基督徒丈夫,你要作僕人,不是老闆。
派博澄清弗 5:21「彼此順服」這節:
- 教會順服基督:傾向跟隨祂的領導
- 基督「順服」教會:傾向以謙卑服事的方式行使祂的領導
連耶穌跪著洗門徒腳時,也沒有人懷疑誰是領袖。基督徒丈夫不該推卸神所託的責任——作謙卑僕人,提供道德視野與屬靈領導。
派博直接對男人說:
你應感受到一份更大的責任:
- 在屬靈事務上領頭
- 帶領家庭禱告、查經、敬拜
- 為家庭提供意義與使命的視野
- 塑造家庭的道德品格、治理它的平安
「香煙廣告告訴你『男人應該在這裡』(叼著煙的健壯硬漢)——那是謊言。男人該在的地方,是孩子床邊帶他們禱告;是清晨獨自尋求神面、為家庭尋求方向。」
不同的順服形式#
對妻子:
- 若丈夫是敬虔的領袖:你會像門徒喜悅耶穌的領導一樣喜悅丈夫的領導
- 若丈夫的視野扭曲、方向不合聖經:不要默不作聲,要以謙卑的心質問——你常會救他的腳免於跌倒
- 若丈夫不信、不提供任何屬靈方向:彼前 3:1 仍說順服是神的旨意;但形式會不同——你不可隨他犯罪,但可以在良心允許的範圍內盡可能支持他、與他做他喜歡做的事;以「安靜溫柔的順服與犧牲之愛」感化他(彼前 3:1–6)
妻子在某些方面總會勝過丈夫,反之亦然。但以「妻子更有能力」為由忽視神所定的領導模式,是錯的。只要丈夫有遵行神話語的熱心,他就能領導,無論妻子的才能比他高出多少。
派博舉例:若丈夫不善讀經,妻子是出色的讀經者,領導未必是「丈夫做所有的讀」——領導可以是丈夫宣告:「孩子們,到客廳來,該家庭崇拜了。媽媽會為我們讀。」 即便丈夫是病人,他仍可被認可為領袖——關鍵在「主動性與責任感的精神」與妻子對這精神的「公開支持」。
救贖墮落的「頭」與墮落的「順服」#
墮落把人類角色扭曲了:
- 男人愛的頭 → 扭曲為敵意的霸道或懶惰的漠不關心
- 女人智慧、自願的順服 → 扭曲為操弄式的諂媚或厚顏的不順服
我們在基督再來時所盼望的救贖,不是拆毀「愛的領導」與「自願順服」這個受造秩序,而是將它恢復。
弗 5:21–33 的呼召是:
- 妻子們,按照神對教會的旨意救贖你墮落的順服
- 丈夫們,按照神對基督的旨意救贖你墮落的領導
派博的個人見證#
派博 1968 年結婚那年也發現了基督徒享樂主義。從那時起,他與妻子諾艾爾(Noël)盡可能熱切地追求最深、最持久的喜樂——彼此在對方的喜樂中尋求自己的喜樂。
「對於進入婚姻的人,這是通向心之所願的路。對我們而言,婚姻是基督徒享樂主義的孕床。當每個人在對方的喜樂中尋求喜樂、各自履行神所定的角色——婚姻作為基督與教會比喻的奧祕就會彰顯,為了祂的大榮耀,也為了我們的大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