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垂直享樂主義到水平享樂主義#

前面幾章建立了「垂直方向」的基督徒享樂主義——人與神的關係:

  • 「無利害關係」(disinterested)地敬拜神是惡的
  • 真正榮耀神的方式,是因為「在祂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詩 16:11)而來到祂面前
  • 「人生的首要目的是榮耀神,藉著永遠以祂為樂」

但本章要處理的是水平方向的問題:人與人的關係。

本章主張:追求快樂是每一個善行不可或缺的動機。換句話說:若你決心放棄追求完滿持久的快樂,你就不能愛人,也不能討神喜悅。

愛是否「不求自己的益處」?#

很多基督徒會立刻反駁:林前 13:5 不是說「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嗎?保羅在林前 10:24, 33;羅 15:1–3 也說我們不該「求自己的喜悅」。是否該禁絕一切自利?

派博的回應是:這些經文不是反對「在愛中享受喜樂」,而是反對另一種錯誤。

我們應該以憐憫為樂嗎?#

彌迦書 6:8 命令我們「喜愛憐憫」(love kindness)——不只是行憐憫,而是要喜愛它。這怎麼能與林前 13:5 相容?

愛德華滋給出真正的解經:

林前 13:5 所反對的不是「愛自己的快樂」這件事本身,而是「把自己的快樂放錯位置」——把它限縮在自己的私人之好裡。有些人愛自己的快樂,但不把它放在受限的私人好處上,而是放在共同的好處中——也就是別人的好處中……所以「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應理解為:不求自己私人、受限的益處。

保羅自己也用「益處」來激勵真愛#

林前 13:3 警告:「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如果真愛根本不該以「益處」為動機,保羅怎能用「失去益處」來警告我們?

答案是:有一種錯誤的益處不該作為動機(因此「愛不求自己」),也有一種正當的益處該作為動機(因此「沒有愛,仍然無益」)。

愛德華滋說,正當的動機,是從「愛的行動本身」與「所成就的善」中所得的快樂

愛不是冷漠的——它「為真理喜樂」#

林前 13:6 說:「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涉及情感——它不只是選擇真理,而是「為真理喜樂」。所以彌迦書 6:8 的命令並不矛盾。

既然愛在它所做的選擇中喜樂,愛就不可能是「無利害關係」的,它不可能對自己的喜樂漠不關心。一個從「愛的可能性」中得喜樂的好人,反而正是真正在愛。

愛比「行為」更多#

林前 13:3 說一個人即使捨己身被火燒,仍可能「沒有愛」。這怎麼可能?

這指出一個重要的真理:愛不能被簡單等同於某種行為——

  • 流行的教導說「愛不是你感受到什麼,而是你做了什麼」
  • 這話有部分是對的(光有溫情而無實際行動是空的)
  • 但「愛只是行為而非情感」是過度簡化

林前 13 對愛的描述本身就反駁這種化約:愛不嫉妒、不輕易發怒、為真理喜樂、凡事盼望——這些全都是情感!

是的,愛不只是情感;但愛也不少於情感。

一個行動之所以是愛,是因為它含有「正確的動機與情感」——而這動機根植於對神的愛。

愛是在神裡之喜樂的滿溢#

林後 8:1–4, 8 中的馬其頓教會給了我們一個鮮明的例子。他們在「患難中」「極窮」之時,卻為耶路撒冷的窮聖徒慷慨奉獻——而保羅以此作為「愛是否真實」的試金石。

派博歸納馬其頓人慷慨的四個特徵:

  • 是神恩典的工作:「神所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典」(v. 1)
  • 這恩典使他們充滿喜樂:「他們在極大患難中,仍有滿足的快樂」(v. 2)——他們的喜樂不是因環境順遂,而是在神的恩典裡
  • 他們在神裡的喜樂滿溢為對人的慷慨:喜樂「滿溢出來……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v. 2)
  • 他們苦苦哀求參與這捐獻:「他們力量過了,不但自己甘心,還多多地求我們」(v. 3–4)——他們渴望付出

馬其頓人不是出於責任而捐——他們懇求參與。這份喜樂的滿溢,正是「基督徒享樂主義的勞苦」。

這就解釋了為何「捨身被燒」仍可能無愛——若那行動不是出於「在神恩典中得喜樂」的滿溢,它就不是愛。

神愛樂意的捐贈者#

林後 9:7 說:「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神愛樂意(cheerful)捐贈的人。」

神不喜悅那些「行善卻不甘心樂意」的人。我們在服事中若沒有快樂,神在我們的服事中也沒有快樂。

因此,水平面的基督徒享樂主義不是可選項

  • 若愛是「在神裡的喜樂滿溢去滿足他人需要」,那麼放棄追求這喜樂就是放棄追求愛
  • 若神喜悅樂意的捐贈者,那麼放棄追求這份樂意就是與神喜悅的事為敵
  • 對自己「行善時是否樂意」抱持冷漠,就是對「神喜悅什麼」抱持冷漠

愛以對方的喜樂為自己的喜樂#

林後 1:23–2:4 揭示愛的另一個面向。保羅解釋他為何沒有再去訪問哥林多教會:

我若叫你們憂愁,除了我叫他憂愁的那人以外,還有誰能叫我快樂呢?……因為我深信,我的快樂就是你們眾人的快樂。

派博點出兩個對稱的命題:

  • 2 節:他們的喜樂是保羅的喜樂——當他們快樂,他也快樂
  • 3 節:保羅的喜樂是他們的喜樂——當他快樂,他們也快樂

然後 4 節把這一切連到「愛」上:「我寫信……要叫你們知道我格外的疼愛你們。」

愛在我們之間滿溢,是當你的喜樂成為我的喜樂、我的喜樂成為你的喜樂。我之所以是在愛你,不只是因為我尋求你的喜樂——而是因為我把它當作我自己的喜樂來尋求。

派博舉例:若哥哥被命令幫弟弟整理房間,他幫了,卻整個過程嘟著嘴抱怨——這不是愛,這是律法主義。他沒有在「為弟弟的快樂」中找到自己的快樂

愛延展為兩種喜悅:使他人喜樂、看他人喜樂#

把林後 8 與林後 2 放在一起看,可看見愛的兩個面向:

  • 林後 8:愛是在神裡的喜樂滿溢去滿足空乏者的需要
  • 林後 2:愛是與滿足者共享他們的喜樂

兩者並不矛盾——愛既「樂於使空乏的人喜樂」,也「樂於默想已得喜樂的人」。神的恩典樂於使罪人悔改(提後 2:25),也為一個悔改的罪人歡喜(路 15:7)。

愛也會哭泣#

但林後 2:4 也說保羅是「大大地受患難,心裡愁苦,多多流淚」寫信給他們——這是愛嗎?

基督徒享樂主義者的「滿足」不是佛陀式的寧靜——它是「不滿足的滿足」(dissatisfied contentment)。它持續飢渴於更多神恩典的盛宴,且總有一股將自己延展到他人身上的衝動。

愛在看見人需要時即啟動延展;但從感知需要到對方真正得喜樂之間有一段時間差——這時間差中,淚水有它的位置。憐憫的淚水,正是「喜樂在向他人延伸途中受阻」的眼淚。

愛持守愛的賞賜在心#

使徒行傳 20:35,保羅在米利都向以弗所長老告別: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關鍵在「記念」(remember)這個字。流行的基督教智慧說:賞賜會作為奉獻的結果而來,但若你以它為動機,就會把自己變成傭兵(mercenary)。但保羅卻明明叫長老們要記念這賞賜!

魯益師釐清了「賞賜」的不同種類:

不要因不信者說「賞賜的應許讓基督徒生活成了傭兵之事」就感到困擾。賞賜有不同的種類——

  • 有些賞賜與所做之事無自然關聯(如為了女人的錢而結婚——這是傭兵)
  • 婚姻是真情人合適的賞賜,他渴望婚姻並不是傭兵
  • 將軍為了爵位而戰是傭兵;為了勝利而戰不是——勝利是戰鬥的恰當賞賜

真正合適的賞賜,不是被附加在活動上的東西,而是那活動的「圓滿」(consummation)本身

派博無法理解:怎麼有人能尊重使徒行傳 20:35 的「記念」一字,卻仍然認為「在事奉中追求喜樂的賞賜」是錯的?

愛享受事奉#

彼前 5:1–2,彼得也對長老說相同的話:

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的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彼得譴責兩種動機:

  • 勉強——壓力應從內裡湧出而非從外在強加
  • 貪財——若金錢是動機,喜樂就來自薪水能買到的東西,而非事奉本身

「神愛樂意的牧者。」事奉中的喜樂不是可選項,是責任——是輕鬆的擔子、容易的軛。

約翰也說:「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約三 4)。

愛不是太容易被滿足#

水平面愛人最大的障礙,與垂直面敬拜最大的障礙是同一個:

我們不相信耶穌——祂說在「為服事他人而活」的生命中,有比「為自己物質享受而活」更大的福氣、喜樂、與持久的快樂。

該對華爾街高樓喊話:

「世俗人哪,你不夠享樂主義!」

  •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太 6:19–20)——別滿足於 5% 的快樂收益,被通貨膨脹的蛀蟲與死亡的鐵鏽吞噬
  • 「投資天上的藍籌、高息、有神保險的證券」(路 12:33)

愛為喜樂受苦#

愛是有代價的,常常涉及自我否定與苦難。但基督徒享樂主義堅信:得勝過於損失。有些喜樂只在「受苦的雨水中」才能茁壯。

「若眼裡沒有淚水,靈魂就沒有彩虹。」

派博舉希伯來書三段經文為例:

來 10:32–35#

早期信徒因信仰被囚,其他人面對艱難抉擇:地下化保命,或冒險探監陪受苦的弟兄?

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

他們不是輸家——他們失去財產,得著喜樂。「甘心忍受」(joyfully accepted)是關鍵詞。他們在神裡的喜樂滿溢成對受囚弟兄的愛。

來 11:24–26#

摩西「因為他想望那將來的賞賜」,「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

這不是終極的自我否定。摩西被開了眼睛——他看見埃及的快樂是「短暫的」,他看見為基督受苦是「更大的財富」。在這看見中,他被吸引去從事愛的勞苦。

來 12:1–2#

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

「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耶穌沒有違反基督徒享樂主義的原則,反而是它最完滿的體現。

客西馬尼園的反證?#

有人會問:客西馬尼園的耶穌「毫無喜樂」可言,這是否反駁了你的論點?多蘿西·戴(Dorothy Day)也說過:「行動中的愛,是嚴峻可怕的事。」

派博的回應:

對於耶穌#

「毫無樂趣」(no fun)不等於「毫無喜樂」(no joy)。希伯來書 12:2 明白告訴我們,耶穌正是被「那擺在前面的喜樂」所托住——這份對未來喜樂的盼望流回現在。

客西馬尼園裡確實有喜樂——不是娛樂、不是肉體之樂、不是笑聲,而是耶穌心底深處**「我所做的事討父喜悅,將來的賞賜遠超目前的痛苦」這份篤定的好感受**。

對於登山者#

登山者描述他們的經歷時也常說「嚴峻可怕」。但他們仍然去做,因為「靈魂裡有一種狂喜,那感覺好得抵得過所有的痛苦」。愛何嘗不是?

我們對「攀登花崗岩之山」感到狂喜,卻對「靠神恩典征服自己內心驕傲之山」感到平淡——這正控訴著我們的世俗。

愛的行動與賞賜是有機相連的#

那麼,「以未來賞賜為動機」會不會讓愛淪為傭兵?派博的回答是:賞賜必須與行動「有機相連」(organically related)。

我們所盼望的賞賜——是「成為像基督的樣式、看見基督」(羅 8:29;約一 3:2)。

若我們真被「成為聖潔如祂聖潔」這賞賜吸引,我們就會被「分有祂聖潔」的行動吸引。我們不是用我們所鄙視的,去換我們所享受的。命令是「愛」,賞賜是「成為愛的人」——它們是同一塊布。

愛渴望恩典的能力#

最後,這個過程在心理上如何運作?派博給出兩個圖像:

第一個圖像:對神聖之美的飢渴必然渴望「成為」#

當聖靈喚醒一顆心去享受神的聖潔,這顆心就生出一種無可滿足的渴望——不只是看見那聖潔,更是要成為聖潔,如神是聖潔。

  • 我不只想看見神的恩典救贖罪人、聖化聖徒
  • 我也想經歷那恩典的能力——勝過我心中的試探,藉我去拯救他人
  • 因為「我在神裡的喜樂」是飢渴的——得到越多,想要越多

第二個圖像:高低氣壓區的氣流#

當一個人從「對神恩典的喜樂」中得滿足,他必然渴望在更多人身上看見這恩典的彰顯。我的喜樂在你的喜樂中加倍

  • 當基督徒享樂主義者看見一個無望、無喜樂的人,那人的需要就成為低氣壓區
  • 享樂主義者裡面對神恩典的喜樂則是高氣壓區
  • 兩者之間自然形成氣流——這氣流就叫做「愛」

這滿溢在意識中的經驗就是:在他人的喜樂中追求自己的喜樂。我們在自己擴展神的恩典到別人生命中時,加倍了自己在神裡的喜樂。

若我們的終極目標低於「在神裡的喜樂」,我們就成了偶像崇拜者,對任何人都沒有永恆的幫助。

追求快樂是每一個善行不可或缺的動機。若你決心放棄追求完滿持久的快樂,你就不能愛人,也不能討神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