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指出,多數人最大的恐懼其實不是「接著機器死去」,而是死於漫長無解的身體劇痛。正是這種對「無法控制的身體痛苦」的恐懼,最強烈地驅動著安樂死運動。這種恐懼是否成立,取決於我們對疼痛本質及其治療困境的理解。
疼痛:祝福與詛咒#
作者以痲瘋病(leprosy)說明疼痛的價值。痲瘋桿菌(漢生氏桿菌)會破壞傳遞痛覺的神經,使患者失去痛感——傳教士外科醫師布蘭德(Paul Brand)發現,痲瘋造成的可怕變形,多半源自「局部痛覺的缺失」:病人踩斷腳踝卻渾然不覺、把手放在火爐上還以為聞到烤肉香。
急性、短期的疼痛幾乎總是一種祝福——它是身體出問題的訊號。但疼痛只在「作為訊號」時有用;一旦問題已診斷並適當治療,疼痛若仍持續,祝福就變成了詛咒。
作者將疼痛分為四級,並提出對應原則:
- 輕度(mild):可忍受,或以阿斯匹靈、普拿疼等成藥緩解。
- 中度(moderate):可忍數小時或數日,但通常不該忍,應使用可待因(codeine)等較弱的鴉片類。
- 嚴重(severe)/劇烈(excruciating):通常只能靠嗎啡(morphine)緩解,屬於醫療急症。
急性、原因未明的劇痛,在查出病因前不應先止痛(以免掩蓋如盲腸破裂等疾病)。但對於原因已知的中重度疼痛,未予充分止痛,就是醫療疏失。讓病人的劇痛被不必要地拖延,等同於施加酷刑。
醫學中最普遍的罪行#
作者直言:未充分為疼痛給藥,是當今醫學中最普遍的罪行。 此刻全國仍有無數可被迅速、安全緩解的痛苦被醫護人員背對著。他並非要警察或律師進駐醫院,而是希望像「拔管」議題那樣,靠氛圍的改變來終止這項罪行。他逐一剖析五大成因:
一、對成癮的誤解#
所有強效鴉片類都會成癮(addiction),但其危險被大眾與醫護嚴重誇大。
- 成癮是「多重決定」的:1970–71 年約半數駐越美軍曾試過海洛因,多數人離開越南後再未尋求——光是接觸藥物並不足以造就成癮者。
- 內視鏡(endoscopy)的對照:充分給藥的病人舒適度過、毫不畏懼下次;而「X 醫師」只給一半劑量,病人全程痛苦,事後覺得像被侵犯,甚至拖到疾病無法治療才肯再就醫。
- 因醫療接觸而上癮的機率微乎其微。
病人自控止痛機(patient-controlled analgesia, PCA,即「嗎啡幫浦」)的發明是氛圍轉變的最大功臣。研究顯示,能自行按鈕給藥的病人反而用得「更少」——因為恐懼與疼痛會相互增強,而消除了「看時鐘等下一劑」的恐慌,疼痛就減輕,用藥也隨之減少。
二、其他副作用#
可待因便秘、抑制咳嗽反射;腹部手術後的腸麻痺(ileus)等都需權衡,但作者認為醫師常錯誤地犧牲止痛。最受醫師擔心的其實不算副作用——止痛藥會「掩蓋」(masking)新疾病的症狀,使病人短暫成為「痲瘋者」;此問題真實但罕見,且多半後果輕微。為避免「雙重效應」(double effect,充分止痛可能間接加速死亡)而讓末期病人痛苦掙扎,最多只能延命一兩週,作者視之為荒謬。
三、公式與排程#
醫師腦中充滿關於疼痛的公式,且許多是錯的。典型醫囑如「每三小時、必要時給藥」,但個別病人的疾病、藥物反應、止痛持續時間往往不符公式——代謝快的病人被當成「壞病人」。加上醫護過勞、偶爾粗心,使病人淪為「無助的乞討者」。作者也坦承一個沉重事實:約 1% 至 10% 的醫護人員帶有不同程度的虐待狂(sadism)傾向,而控制是否給予止痛,正是他們行使支配的隱蔽手段。
四、詐病(malingering)#
作者以自己十一歲盲腸破裂、母親不信他真的痛為例,得出兩條教訓:人確實會詐病;但也很容易誤以為沒詐病的人在詐病。
偽裝嚴重劇痛其實極為罕見(不到 1%),但醫護卻常懷疑多達四分之一的病人在裝。對「疼痛閾值」(pain threshold)的假設,往往成了判定「壞病人」的委婉說辭。作者建議:忘掉閾值,給疼痛中的病人「疑點利益」;除非懷疑已成為有精神科診斷依據的結論,否則不可以詐病為由扣留止痛藥。
五、同理心的缺乏#
作者認為,比起前述各因,同理心(empathy)的不足才是更大的成因。他舉空軍士官華倫(Warren)長年背痛、X 光卻正常、屢被當成詐病,最後因作者親身罹患同樣的退化性椎間盤疾病而獲得正確用藥(NSAIDs)為例。
- 在他的演講聽眾中,至少 70% 從未親身經歷過嚴重或劇烈的疼痛。
- 由此推估,至少 70% 的醫護也從未體會過這種痛——他們面對的是全然陌生的經驗。
- 同理心極少數例外地,只能來自親身的經歷;這就是為何醫護常對劇痛病人說出「你不可能那麼痛」這類話。
對嗎啡的「過敏」與安寧療護#
少數病人自稱對嗎啡「過敏」,但作者估計過半其實是純心理因素——害怕「失控」、害怕睡著(嗎啡 morphine 之名源自希臘夢神 Morpheus)。透過耐心引導,多能化解;這類照護自然會延伸為靈性層面的諮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過敏」有時更存在於家屬身上——他們希望臨終者「清醒地」陪在身邊。
真正的嗎啡過敏(病人會因藥物亢奮、產生幻覺)確實存在但罕見。此時可改用其他鴉片類,並搭配鎮靜劑、抗發炎藥、類固醇,乃至催眠、針灸、神經手術、放射治療等,量身調配出一套「雞尾酒」。作者強調:在他有限的經驗中,從沒有人「非得」在嚴重慢性身體痛中死去。
針對末期病人,現代醫院重「治療」而輕「照顧」,因此以「照顧」為優先的安寧療護(hospice,由桑德絲(Cicely Saunders)醫師於 1967 年在倫敦創立)應運而生,其宗旨不是延命,而是讓人有尊嚴地善終,並充分提供所需的止痛。
身體痛與安樂死的關係#
作者以兩個理由深談身體痛苦:
- 理論上:若真遇到毫無緩解希望的嚴重慢性身體痛,他會認為安樂死(醫師協助自殺)是合理選項——因為一旦病因確定,無法緩解的身體痛毫無救贖意義,純粹是酷刑,人人終將崩潰。
- 但實務上:這純屬理論,因為他從未遇過這樣的病人。許多人因「恐懼自然死亡將伴隨的痛苦」而尋求安樂死,但這份恐懼其實沒有必要——以現有的止痛手段、日益改善的氛圍,以及轉往安寧療護的選項,沒有人需要在無解的痛苦中死去。
對於那些仍痛苦死去的人,答案不是安樂死,而是持續改善現有的疼痛治療實務。作者期待身體痛苦也能盡快淪為一條「轉移焦點的紅鯡魚」——因為身體的痛從來不是核心議題,真正的議題是情緒的痛苦(emotional suff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