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多夫案說起#
2008 年 12 月,馬多夫(Bernard Madoff)詐騙案爆發——史上最大金融詐騙案,約 650 億美元蒸發。緊接著陸續傳出類似騙局:
- 史丹佛(R. Allen Stanford)涉嫌約 80 億美元的龐氏騙局
- 之後 2009–2010 還持續傳出規模較小但類似的案件
對受害者來說,金額大小不重要——多數受害者的損失是「全部」。
普遍的疑問是:「這怎麼可能?」這些人看起來都是社區裡受人尊敬的成員、企業家、慈善家,受害者中既有人脈相近的朋友與機構,也有不少只投了幾千美元的小投資人。
詐騙犯不在乎你錢多錢少。他們只想要你能交出來的最大金額——人人都是潛在受害者。
五個警訊#
費雪 2009 年在《How to Smell a Rat》中歸納所有典型詐騙都至少符合以下五個訊號中的三個,多半更多:
- 顧問同時擁有資產的保管權(custody)
- 報酬數字長期都「太穩、太好」——好到不像真的
- 投資策略含糊、花俏、或複雜到顧問無法清楚說明
- 顧問把自己包裝成「專屬會員」、用名牌、社交圈、人脈分散你的注意力——這些都和投資績效無關
- 你是透過推薦或中介才認識的,自己沒有做真正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第 1 項是所有案例都出現的訊號。當第 1 項成立,再加任何一項其他訊號,就立刻把錢拿回來——能多快多快。
為什麼「保管權(custody)」是頭號警訊#
「保管權」是指誰物理上拿著你的錢、誰能直接動用:
- 馬多夫的客戶把錢交給「Madoff Securities」這個由他自己控制的保管機構
- 一旦錢進了他的保管機構,他就能輕易地把錢從後門搬到自己帳戶
- 然後偽造對帳單,可能持續數十年
- 客戶要贖回時,他用新進客戶的錢支付——這是龐氏騙局的標準結構
費雪認為許多龐氏騙局的起點並非預謀詐騙:
- 顧問遇到個人財務問題,動用了客戶資金
- 想拼一把賺回來——通常輸更多
- 再拚更大、風險更高的——再輸
- 最後放棄誠實,只能用新客戶的錢付舊客戶贖回
- 一直撐到下一次空頭,贖回潮把騙局打回原形
空頭底部,是揭發詐騙犯的最佳時機。 因為新進資金不夠快補上贖回缺口,騙局自動瓦解。
解方:把「決策」與「保管」分開#
費雪的解方非常簡單:
把資產的保管和決策權分給兩個彼此無關的機構。
- 保管機構:選擇大型、聲譽良好、全國性的第三方保管行(例如 Pershing、Bank of America、Morgan Stanley Smith Barney、Charles Schwab、Fidelity、UBS 等)
- 顧問:給予書面授權「做決定與下單」,但不能從帳戶中提錢
- 帳戶名稱應為你(或你和配偶)——不要任何資金混合(commingling)
幾個關鍵原則:
- 即使是規模較大的「區域型」保管機構也可以,前提是已建立、知名、可受監管監督
- 匯款或開支票的對象應該是你自己名下的帳戶
- 多數正派顧問本來就如此設立——這是保護客戶、也保護顧問自己
費雪自陳,他從一開始就把公司設成這個結構,理由有三:
- 防止流氓員工
- 防止他自己——「永遠不可能變成下一個馬多夫」
- 整體上提升正直性與監管彈性
結論#
詐騙犯不一定每個都長得像詐騙犯,看起來反而通常正派、慷慨、有人脈。但他們必然有一個共通點:
每一位被揭穿的龐氏騙局者,都直接握有客戶資金的保管權。 不要把保管權給任何人,這一條原則就能擋掉幾乎所有大型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