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論證?#
二元論者與物理主義者都同意身體存在,分歧只在是否還有靈魂。我們對日常物體的存在通常透過五官得知;但靈魂據說是非物質的,無法看、聽、摸、嘗、嗅。即使有人主張靠內省(inner sense)也能觀察到靈魂,卡根認為內省所能找到的只是各種思想、情緒與感覺,而非「靈魂」本身。
既然靈魂無法被直接觀察,要論證它存在,唯一可行的策略就是「最佳解釋推論」(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IBE)。
最佳解釋推論作為策略#
我們透過 IBE 接受許多看不見的事物的存在:
- 相信原子(atom),因為原子論能解釋物質世界的諸多現象
- 相信 X 光,因為它能解釋顯影底片的成像
- 相信遙遠的行星,因為它能解釋恆星光的擾動
但關鍵是:被相信的不是「任何一種解釋」,而是最佳的解釋。例如疾病可被「細菌理論」或「魔鬼附身」解釋,前者勝出,因此我們相信細菌而非魔鬼。
因此二元論者要論證靈魂存在,必須指出某項只有靈魂能(更好地)解釋的人類特徵 F。本章便是檢視一系列候選的 F。
一、日常現象:身體的「動」#
主張:屍體與活人都有相同的物理零件,差別在於活人有靈魂在「拉繩」。
物理主義回應:
- 沒有靈魂的物體也可以是「壞掉」的,就像被摔壞的音響——零件齊全卻無法運作
- 「動得有目的」也不需靈魂:熱導引飛彈、機器人、CPU 控制都能展示有目的的運動
- 即使要再追問「動作的程式從哪來」,可以訴諸演化、基因,或宗教故事,無須非物質實體
這個論證最終會滑向「自由意志」的版本,但那是另一個論證,本章稍後再處理。
二、信念、慾望與推理#
主張:機器無法擁有信念、慾望、推理;但人有,因此人不只是身體。
物理主義回應:
- 下棋程式為了「保護國王」、「想要將軍」而走子——以信念與慾望的詞彙描述它毫無違和
- 拒絕說機器有信念與慾望,更多是出於偏見而非有力的理由
純行為層面的「思考、推理、計畫」可以由物理系統實現,這個論證對二元論不利。
三、情緒與感受(質性經驗)#
把焦點從行為轉向內在感受,論證會更尖銳:機器再會下棋也不會「感到」恐懼或喜悅。
但卡根再給出反例:
- 《迷失太空》(Lost in Space)的機器人喊「危險,威爾·羅賓森!」
- 道格拉斯·亞當斯(Douglas Adams)筆下的憂鬱機器人馬文(Marvin),憂鬱到讓另一個機器人自殺
- 《2001 太空漫遊》(2001: A Space Odyssey)的電腦哈爾(Hal),在被關機時說「Dave,我害怕。」
這些科幻例子讓我們自然地將情緒歸於機器;不會因此假定它們有非物質部分。
真正困難的版本:質性經驗(qualia)#
二元論者可以強化主張:
機器可以有情緒的「行為面」,但沒有「感受面」——看見紅色是什麼感覺、被搔癢是什麼感覺、害怕時心臟怦怦跳的內在質地。沒有任何純物理物件能擁有這種質性經驗(qualia)。
卡根承認:
- 這是目前為止最有力的二元論論證
- 物理主義者目前無法明白如何把「意識」(consciousness)化約成物理過程
但他不接受結論:
- 「不知道怎麼解釋」≠「不可能解釋」
- 14 世紀的人也無法想像生命可以由純物質解釋(會以為植物是齒輪與滑輪做的),但「活物即非物質」的結論最後是錯的
- 二元論其實也沒給出真正的解釋——只是把問題搬家:「靈魂為什麼會有意識?」答案不過是「就是會」
雙方在意識上打成平手:物理主義者沒有完整解釋,二元論者也沒有真正的解釋。打平不足以支持「應引入靈魂」這個額外承諾。
四、創造力#
主張:機器只是執行程式,無法創造;人會寫詩、作曲、證明定理。
物理主義回應:
- 頂尖西洋棋程式做出設計者也料不到的走法
- 自動定理證明器找出前人未見的證明路徑
- 作曲程式寫出有旋律、有發展、有收束的新曲
僅憑「偏見」拒絕說它們有創造力是站不住的。
五、自由意志#
這是創造力論證的延伸,也最常被當成王牌。完整論證如下:
- 我們有自由意志
- 任何受決定論(determinism)支配的系統都沒有自由意志
- 所有純物理系統都受決定論支配
- ∴ 我們不是純物理系統
這個論證邏輯有效,三個前提缺一不可。但每一個前提都可以被合理挑戰。
對前提 1 的挑戰#
- 部分哲學家主張「自由意志只是錯覺」
- 卡根本人不傾向採取此回應,但提醒這是一條可能的路
對前提 3 的挑戰#
- 量子力學的標準詮釋顯示,基礎物理定律是機率性的,而非決定論的
- 放射性原子衰變只能說「80% 機率會衰變」,沒有更深的決定性原因
- 既然物理層面非決定論,純物理系統未必受決定論支配
對前提 2 的挑戰:相容論#
- 「相容論」(compatibilism)主張自由意志與決定論並不衝突
- 卡根本人是相容論者
- 若相容論為真,即使我們是純物理且受決定論支配,仍可擁有自由意志
卡根並未在此完整論證相容論,重點是:自由意志論證離「壓倒性證明靈魂」還很遠。
六、超自然現象#
也許日常特徵不夠用,超自然現象(如鬼魂、ESP、瀕死經驗、招魂術)會更有說服力?
瀕死經驗(near-death experience, NDE)#
典型敘述:飄離身體、穿過隧道見光、與已逝親人相會、感到喜樂,然後被「拉回」。
二元論解釋:「兩房間模型」——靈魂短暫進入另一個世界後又被拉回。
一個常見但無效的反駁#
「他們其實沒真的死,所以不算死後經驗」——卡根認為這個反駁站不住:
就算只是「站在邊界往內看」,仍可提供關於那邊的資訊——就像在法國邊境往裡瞥一眼,仍可說一點法國的事。
真正的問題:哪個解釋更好?#
- 二元論:靈魂暫離身體、進入另一世界
- 物理主義:「單房間模型」——生命是生物過程,瀕死時某些非常規的生理反應啟動
- 身體應激時釋放腦內啡(endorphin)→ 解釋喜樂感
- 視覺皮層異常激發 → 解釋白光與隧道感
科學的生物學解釋雖未完成,但已具雛形,比「靈魂出竅」這個僅靠斷言的解釋更可信。
招魂、靈媒、託夢#
- 靈媒「知道只有亡者才知道的事」其實常被職業魔術師揭穿手法
- 夢見過世母親,更自然的解釋是「你愛她,所以夢見她」
- 卡根承認自己沒能力一一解釋每種超自然現象,但檢視證據後,並未發現「只能訴諸靈魂」的案例
結論#
所有訴諸 IBE 的二元論論證——無論訴諸日常特徵或超自然現象——目前都不成功。
- 多數案例中,物理主義的解釋至少不亞於二元論
- 在意識/質性經驗這種真正困難的案例中,雙方打平,平手並不足以支持引入靈魂這個額外承諾
- 「不知道怎麼解釋」與「證明不可能解釋」之間,差距巨大
下一章將檢視另一條路線:笛卡兒(René Descartes)試圖直接論證靈魂存在的著名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