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尋求建立十字架在基督的心思中、在聖經中、在歷史中的中心地位。
末章——我們將思考它如何從那中心向外擴散,直到它瀰漫整個基督教信仰與生活。」
全書回顧#
| 部分 | 主題 |
|---|---|
| 第一部 | 十字架是中心、是神所定意、是耶穌主動接受的 |
| 第二部 | 十字架的核心:藉自我替代而自我滿足(self-satisfaction by self-substitution) |
| 第三部 | 十字架的成就:救恩、啟示、得勝 |
| 第四部 | 活在十字架下:歡慶、自我認識、愛仇敵、受苦中的盼望 |
整本書的核心命題:
「為了滿足祂自己,神在基督裡替代了我們。
這就是十字架的核心。」
加拉太書中關於十字架的七個宣告#
斯托得選擇加拉太書作為總結,原因有二:
- 它可能是保羅最早的書信(約 AD 48,距耶穌死後不到 15 年)
- 它整本以十字架為焦點——保羅在其中為福音與使徒權柄辯護
「合起來看,這七個宣告給我們對十字架瀰漫性影響的驚人全面掌握。」
1. 十字架與救恩(加 1:3-5)#
「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五個重點:
- 耶穌的死既是自願的、又是受神所定的——「祂捨了自己」&「照父神的旨意」
- 耶穌的死為我們的罪——罪人是我們,但死的是基督
- 耶穌的死的目的是救贖我們——救出脫離「現今這邪惡的世代」、進入新世代
- 耶穌之死現今的結果是恩典與平安
- 耶穌之死永恆的結果是神得榮耀
2. 十字架與經歷(加 2:19-21)#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律法既要求我這違法者死、我何能稱義?**只能透過律法的要求被滿足、亦即受了律法所定的死。
若我自己受死——那將是我的終結。所以神為此提供了另一條路:基督已承擔了我違法的刑罰——而我與祂聯合,這事的好處便是我的。」
「死了」、「與基督同釘」——同時也「祂在我裡面活著」。舊我(罪、悖逆、有罪)已不再活著;新我(已稱義、不被定罪)藉信主神兒子而活。
3. 十字架與傳福音(加 3:1-3)#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
關於福音傳講:
- 傳福音 = 宣講十字架
- 以視覺化方式宣講——「畫」(prographō)出來的圖像,「公開展示」(如海報)
- 作為現今的真實——把過去的事件帶進現在
- 作為持續永遠的真實(完成式 Christos estaurōmenos)——「十字架永不停止為神拯救信徒的能力」
- 作為個人信心的對象——不只觀看,還必須來投靠
4. 十字架與替代(加 3:10-14)#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這可能是新約中最直接論替代的陳述——
律法的咒詛本應落在我們身上; 基督藉著替我們成為咒詛,將我們從這咒詛中贖出。
那本應落在我們身上的咒詛轉移到了祂身上——祂承擔之、使我們得脫**。**」
路德對此的論述:
「我們最慈悲的父,看見我們被律法的咒詛所壓、無法靠自己的力量脫離——便差遣祂的獨生子進入世界,將所有人類的所有罪都加在祂身上:
『你就是那不認主的彼得,那逼迫者、褻瀆者、殘暴的保羅,那姦淫的大衛,那在樂園吃禁果的罪人,那被掛在十字架上的盜賊;簡言之,你就是那人——犯了眾人眾罪的那人。所以你看:你必須償還、你必須滿足這一切。』」
5. 十字架與受逼迫(加 5:11; 6:12)#
「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的絆腳石就沒有了……」 「凡希望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兩種傳道的選擇:
- 傳割禮 = 傳藉律法(人的成就)得救——這除掉十字架的絆腳石、免於逼迫
- 傳十字架 = 傳神白白的恩典——這是絆腳石、招致逼迫
「今日當然沒有猶太化派——但有許多假教師(教會內外)在傳『靠行為得救』的假福音。
傳『行為得救』是奉承人、避開反對; 傳『恩典得救』是冒犯人、招致反對。
忠心與受歡迎不可能同時兼得。
『所有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有禍了!』(路 6:26)」
6. 十字架與聖潔(加 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加拉太書 5 章的張力:
- 肉體(我們生來的墮落之性)vs. 聖靈(重生時內住於我們)
- 兩者彼此相敵
如何處理?保羅的答案:
- 對「肉體」要「釘十字架」(v.24)
- 對「聖靈」要「順著聖靈而行」(v.25)
「『釘十字架』——對肉體要的態度是何等令人震驚的隱喻!
釘十字架是極其可怕、殘忍的處死方式。 但保羅以此圖像說明我們對自己墮落之性的態度應是什麼——
不是寵著它、抱著它、慣著它、讓它有絲毫機會或容忍—— 而是極其決絕地拒絕它,連同它的慾望一起。
我們若不準備這樣決絕地『釘自己的十字架』, 不久就會發現自己反過來『重釘神的兒子在十字架上』—— 背道的本質正是『從被釘者那邊改變到釘人者那邊』。」
7. 十字架與誇口(加 6:1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在英文裡沒有與 kauchaomai 完全對應的字。
它意指 boast in、glory in、trust in、rejoice in、revel in、live for——
我們所『誇』之物充滿我們的視野、佔據我們的注意力、消耗我們的時間與精力。
一言以蔽之,我們的『誇』就是我們的執迷。」
世人各有所執——名利、地位、權勢;加拉太的假教師執迷於信徒人數。保羅的執迷是基督和祂的十字架——羅馬公民眼中的羞恥、噁心,是保羅的驕傲、誇口、榮耀。
從七個宣告到四個主題的重組#
將七個按照經文順序的宣告,重組為四個神學主題——以更牢固地把握「十字架在基督徒生活每個層面的中心性」:
一、十字架是我們稱義的根基#
- 從「現今這罪惡世代」中救出(1:4)
- 從「律法的咒詛」中贖出(3:13)
- 結果:我們可以坦然站在神面前,被宣告為義、被祂的靈所內住,作神的兒女
二、十字架是我們成聖的方式#
「成聖」涉及三場進一步的釘十字架:
- 我們與基督同被釘(2:20)——脫離律法的定罪
- 我們將自己的肉體釘了十字架(5:24)——脫離肉體的權勢
- 世界已對我們釘了十字架,我們也對世界釘了十字架(6:14)——脫離世俗的轄制
「十字架不僅指基督的釘十字架——也包括我們的釘十字架、我們肉體的釘十字架、世界的釘十字架」。
三、十字架是我們見證的主題#
- 「將基督釘十字架公開描繪在人眼前」(3:1)——叫人見而信
- 不可改造福音、把它對人類驕傲的冒犯刪去——付任何代價也要傳「十字架」(基督的功勞),不傳「割禮」(人的功勞)(5:11; 6:12)
- 這是唯一的得救之路
四、十字架是我們誇口的對象#
「斷不要誇別的——只誇十字架(6:14)。
保羅整個世界繞著十字架旋轉——它充滿他的視野、照亮他的人生、溫暖他的靈裡。他『誇』在其中。
它對他來說比一切都重要。
我們的視角應當與他相同。」
「十字架的敵人」與「十字架的友人」#
「若十字架在以上四方面對我們不是中心—— 那麼我們配得最可怕的稱呼:『十字架的仇敵』(腓 3:18)。
作十字架的仇敵,就是反對它的目的——
- 自義(不以十字架為稱義之根基)
- 自縱(不背起十字架跟隨基督)
- 自我推銷(不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 自我榮耀(不以十字架誇口)
——這些扭曲使我們成為基督十字架的『仇敵』。」
保羅是十字架的「忠誠之友」#
「保羅與十字架完全認同——以至於他為它身受逼迫。
『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 6:17)——這些是他傳釘十字架基督所受的傷痕、疤痕——是『烙印 stigmata』,標誌他作為基督真正奴僕的身分。」
對所有基督徒的呼召#
Campbell Morgan:
「『唯有被釘的人才能傳十字架』。
多馬曾說:『除非我看見祂手上的釘痕……我才會相信。』
倫敦的 Parker 博士說,世界對教會說的,正是多馬對基督所說的—— 世界對每個傳道者說:『除非我看見你手上的釘痕,否則我不信。』
這是真的。只有死了與基督同死的人——才能傳基督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