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苦的事實,無疑是基督教信仰所面對的最大挑戰——歷世歷代皆然。

它的分配與程度看似完全隨機、因此不公; 敏銳的心靈會問:這怎能與神的公義與愛調和?

兩個經典詰問#

1755 年里斯本大地震#

當天是諸聖日,教堂滿座——三十座教堂被毀。六分鐘內 15,000 人喪生,再 15,000 人垂死。

伏爾泰(Voltaire)為此痛苦地長期通信質問:「若神是自由、公義、仁慈的,我們為何在祂治下受苦?」這是「神不是良善的、就是不全能的」這個古老兩難的重述。他甚至寫了諷刺小說《憨第德》(Candide):「『若這是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個,其他世界究竟有多糟?』」

個人的苦難#

哲學家不是唯一面對的人——幾乎我們每個人都會被苦難波及:童年的剝奪、先天的缺陷、突發的疾病、失業、貧窮、喪親、無奈的單身、失戀、不快樂的婚姻、離婚、憂鬱、孤單。

Joseph Parker(1874-1902 任倫敦 City Temple 牧師):他活到 68 歲從未有過宗教懷疑——直到妻子過世,信心瓦解。

「在那黑暗時刻,我幾乎成了無神論者。神踐踏了我的禱告、輕蔑我的祈求……若我見一條狗如我這般受苦,必憐憫並幫助這啞巴牲畜——但神向我吐了口水,把我逐出,逐進無星的曠野黑夜。」

聖經對受苦的基本認識#

「聖經並未提供苦難這問題的徹底解答——無論『自然之惡』還是『道德之惡』。

它的目的是實踐性的,不是哲學性的——其關切不在解釋苦難的源起,而在幫助我們勝過它。」

四個基本前提:

  • 苦難是對神良善世界的入侵——撒但毀滅性的攻擊
  • 苦難常因罪而起——他人的罪、我們自己的罪——但不可推到「業力」這種錯誤教義
  • 苦難因我們對痛覺的敏感——但這也是寶貴的警告系統(漢生病讓肢體失感而潰瘍)
  • 苦難因我們所處的環境——「全能者也無法既創造自由的靈魂、又同時不創造一個相對獨立、不可違逆的自然」(C. S. Lewis)

十字架與我們的苦難:六個關係#

「耶穌將苦難視為**『為著神的榮耀』、『叫神兒子因此得榮耀』、『叫神的作為顯明』**(約 11:4, 9:3)——

這意味著神某種程度地透過苦難啟示祂的榮耀,正如祂藉著基督的苦難所做的。

那麼基督的苦難與我們的苦難是什麼關係?十字架在我們的苦楚中向我們說了什麼?」

1. 耐心忍耐的激勵#

惡的存在當然要拒絕、要抵抗——但有時必須現實地接受它。在那時刻,耶穌的榜樣便成為激勵:

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 2:21)。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輕看羞辱」(來 12:1-3)。

例:Joni Eareckson 因跳水意外四肢癱瘓——多年後才意識到「耶穌也是癱瘓的——祂在十字架上動彈不得,與我相似的痛苦」。她從中得到深切安慰。

2. 通往成熟聖潔的路#

「**祂雖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並且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 5:8-9)。

不是說耶穌曾犯罪、不完全——而是「祂的順服在受苦中變得成熟」。

既然苦難是無罪的基督達到完全的方式——對有罪的我們來說就更必要了。

聖經中三個用以說明的意象:

  • 父親管教兒女(來 12:5-11)——出於愛、為叫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
  • 金匠精煉金銀(賽 48:10、彼前 1:6-7)——「在苦難的爐中」試驗信心
  • 園丁修剪葡萄樹(約 15:1-8)——剪到光禿,但結出更多果實

苦難之前我走迷了路,如今卻遵守你的話」(詩 119:67)。

對我們渴慕聖潔的真實考驗,是否在於我們願意忍受任何程度的苦難——只要藉此神能使我們聖潔?

警告:避免「贖罪式受苦」(redemptive suffering)這詞#

天主教傳統中「贖罪式受苦」概念,意指我們的苦難有贖罪的功效——這對更正教良心是冒犯的。

創造性的受苦」(creative suffering,Tournier 用語)較好——只要不誤以為苦難自身在創造什麼。

不是苦難使人成熟,而是人不會在沒有苦難中成熟。」

3. 受苦事奉的記號#

「以賽亞的僕人之歌」描繪「受苦的耶和華僕人」——溫柔、不喧嚷、不折斷壓傷的蘆葦——卻被打、被吐口水、像羔羊被牽到宰殺之地,擔當多人的罪,因此使多人得稱為義。

不只是受苦屬於事奉,而是受苦對於有結果的事奉是不可或缺的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 12:24)——

死亡不只是通往生命的方式——它是結果之祕。」

保羅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 「為你們外邦人受苦」(弗 3:1, 13)
  • 「為祂的身體就是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 1:24)
  • 「為選民忍受一切」(提後 2:8-10)

「今日幾乎沒人教導『受苦在事奉中、苦難在使命中』的位置。

福音佈道與宣教最有效的單一秘訣,就是甘願受苦並死—— 死於受歡迎(忠心傳不討喜的福音)、 死於驕傲(謙卑使用方法、靠聖靈)、 死於種族與民族偏見(認同另一文化)、 死於物質安舒(採取簡樸生活)。

僕人若要將光帶給萬國,就必須受苦;種子若要繁衍,就必須死。」

4. 終極榮耀的盼望#

「我們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 8:18)。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 4:17)。

那「榮耀」是什麼?不是一個獎品、獎章,而是「模成神兒子的形像」(羅 8:29)——基督自己的形像在我們裡面被完美地再造。

我們可能希望我們對神而言是如此微不足道,以致於祂任憑我們、放任我們的本性衝動—— 但這等於要求更少的愛,不是更多的愛。

要求神的愛滿足於我們現有的樣子就是要求神不再是神。」(C. S. Lewis)

警告:不可普遍化#

我們不可把「受苦通向榮耀」應用到所有受苦——

  • 1983 WCC 大會 John Poulton 把所有人類經驗都視為「聖餐式」——這不是新約福音
  • Ulrich Simon《Auschwitz 的神學》把納粹大屠殺解釋為「為德國人擔罪」、「現在已從塵土中復活」——這是猜想,不是聖經

「聖經沒有授權我們宣告所有人類受苦都導向榮耀。」

5. 合理信心的根基(約伯記)#

「一切苦難——肉身與情緒的——都嚴峻地試煉我們的信心。

當災難淹沒我們時,繼續信靠神怎麼會合理

約伯記給出最佳答案。」

約伯記中四個對受苦的態度#

角色對自己的態度
約伯自憐 + 自我堅持(並指控神不公)
三位安慰者自我控告(一切苦都是因罪)
以利戶自律(神藉苦痛管教、矯正我們)
耶和華引向自我降服

約伯為何最後降服?#

神沒有正面回答約伯的指控——卻邀請他重新看創造:海洋、雪雹、星辰、動物、河馬、鱷魚——

神給約伯的不是答案——而是一場對自己作為造物主天才的全面導覽。這使約伯靜默——他撤回控告,在他持續的喪親、苦楚、痛苦中,謙卑、悔改、再次信靠神

從約伯到十字架:信心的根基#

「若約伯**因『神在創造中所啟示的智慧與大能』而信靠神是合理的——

那麼我們因『神在十字架上所啟示的愛與公義』而信靠祂,豈不更加合理

信靠的合理性,在於信靠對象的可信賴性——而沒有人比『十字架的神』更可信賴。

祂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 8:32)」

「我們必須學會爬上加略山這座山,從那觀察點俯瞰生命中所有的悲劇。

十字架不解開受苦的問題——但它提供了我們看待這問題的必要視野

既然神已在歷史事件(十字架)中彰顯了祂的聖潔之愛與慈愛公義——就沒有任何其他歷史事件能推翻或反駁這啟示

這必然是為何那書卷(歷史與命運的書卷)如今握在被殺羔羊的手中——唯有祂配開這書卷的封印。」

6. 神「同苦的愛」的證據#

這是整個系列中最重要的一個——

苦難真正的『毒鈎』不是不幸本身、不是痛苦本身、甚至不是不公本身——而是它『看似被神離棄』的感覺

痛苦本身可以承受,但神彷彿漠不關心,是無法承受的

我們有時想像神坐在天上的躺椅上、可能在打盹——而下面成千上萬的人在飢餓中死去。」

「不感性」(impassibility)的傳統教義之失#

希臘哲學家用 apathēs(不受感動、無情)形容神。早期希臘教父接過此觀念,主張神不能受苦——苦在基督裡,但「神」自身不能受苦。

William Temple:「在某種高度技術性的意義下,神確實是『無情』的——祂是創造者、至高者,從不被動受外界事件影響、也不被內在情緒搖擺。

但若用『不感性』來指『無法受苦』——這對神的描述幾乎完全是錯的。」

「若神不能受苦,就不能愛」#

這從來都是對神的問題:『一份對愛者沒有代價的愛,能有什麼意義?』(William Vanstone)

既然愛是自我給予,它就必然脆弱於痛苦——它向被拒、被辱的可能性敞開自己。

「『神就是愛』這個基督教的根本主張,原則上打破了亞里斯多德的『不受感』神觀的咒語。

若神無法受苦……祂也就無法愛——能愛的也能受苦,因為祂向愛所涉及的痛苦敞開自己。」(Moltmann)

唯有受苦的神能幫助我們。」(潘霍華)

北森一夫(Kazoh Kitamori):「神之痛的神學」#

日本路德宗神學家北森一夫於 1945 年(廣島、長崎原爆不久後)寫成《神之痛的神學》(Theology of the Pain of God):

神對罪的怒給祂帶來痛——但祂卻愛著祂所怒的對象。

所以『神的痛』反映了祂愛祂所怒對象的意志。

神的痛——是祂的愛與祂的怒共同產生的。

這裡是路德所言『神與神搏鬥』的處境——而這正是十字架。

神的痛是祂的怒與祂的愛的綜合』,是『祂的本質』,並『最高彰顯於十字架』——『神的痛源於那位攔阻並截擋祂自己對我們之忿怒的『一位』,這『一位』也正是被祂的忿怒所打擊的『一位』』。」

十字架對全球苦難的回應#

1. 全球的飢餓與貧窮#

巴西作家想像里約一名貧民爬上柯科瓦多山的基督像,對基督說:「走下來吧——別待在天上的榮耀中——下到我們的貧民窟住在我們中間吧!

基督會回應什麼?難道不是「我已經下來,住在你們中間了——而我至今仍住在你們中間」?

拉美神學家 Jon Sobrino:「神自己——父神——就在耶穌的十字架上。神也在被壓迫者的十字架上。在這終極的人類連帶中,神顯出祂作為愛的神。」

2. 納粹大屠殺#

「奧斯威辛之後神已死」?#

「奧斯威辛之後,相信神是不可能的」(Richard Rubinstein)。集中營一群拉比審判神——一致認定神「為怠忽祂的選民有罪」。

Elie Wiesel 的見證:「神在哪裡?」#

15 歲的 Wiesel 親見一個「美麗、悲傷的天使般」男孩被吊死。幾千名囚犯被迫看著他半小時的死亡掙扎

Wiesel 身後有人問:「神在哪裡?」

「我裡面有個聲音回答:『祂在哪裡?祂就在那裡——掛在那絞架上。』」

但 Wiesel 不是基督徒——他在每根纖維中都因神容讓人受苦而反叛。

「我獨自一人——可怕地獨自一人——在一個沒有神、沒有人、沒有愛、沒有憐憫的世界。」

若他在耶穌裡看見神在絞架上呢?

神不是一個遙遠的旁觀者#

聖經明確支持:神不只在基督裡受苦,而且如今在祂的子民中持續同苦——

  • 出 3:7:神不只「看見」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痛苦、「聽見」他們的哀號——「祂與他們的苦難同苦」(賽 63:9)
  • 耶穌在大馬色路上問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祂與祂教會合一地受苦
  • 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 25:40)

「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名字,真實到底。

斯托得個人的見證#

若不是因為十字架,我永遠無法相信神

我所信的唯一的神,是尼采嘲諷為『十字架上的神』的那位。

在這真實的痛苦世界中,我怎能敬拜一位不受痛苦影響的神?

我曾敬重地站在多座亞洲佛教廟宇的佛像前——盤腿、合手、閉眼、嘴邊有一絲遠遠的微笑——超然於世間的苦楚。

但我每次站了一會兒,都不得不轉身走開。

在想像中,我轉向那位孤獨、扭曲、被折磨的、十字架上的人—— 釘子穿手穿足,背破皮、四肢被拉、額角因荊棘流血、口乾極渴、被拋入神離棄的黑暗。

這就是我的神!

祂放下祂對痛苦的免疫權。祂進入我們血肉、淚水、死亡的世界。祂為我們受了苦

我們的苦,在祂的苦的光中,變得可以承受。

人的苦難仍是個問號——但在它之上,我們大膽地蓋上另一個記號:象徵著神聖之苦的十字架。」

戲劇〈漫長的沈默〉#

在時間的盡頭,億萬人聚集在神的寶座前。

大多數人在那耀眼的光中退卻——但前面有些人卻怒氣騰騰:

「神怎能審判我們?祂怎麼知道苦難是什麼?」 一個年輕女子撕破袖子,露出集中營的編號——「我們經歷過恐怖、毆打、酷刑、死亡!」 另一群中一名黑人男孩拉下衣領,露出醜陋的繩痕:「沒有犯罪——只因身為黑人就被吊死!」 一個面色憂鬱的少女懷著孩子嘟囔:「我為什麼要受苦?這不是我的錯。」

每個群體選出一位代表——一個猶太人、一個黑人、一個廣島來的人、一個嚴重畸形的關節炎患者、一個沙利度胺受害的孩子——他們聚在一起商議。

他們的方案非常聰明:

「在神可以資格作我們的審判者之前,祂必須先親自承受我們所承受的。 我們判決神——應當被判為人,活在地上。

讓祂生為猶太人,讓祂出生的合法性受到質疑,給祂如此艱難的工作,連家人都以為祂瘋了。 讓祂被最親近的朋友出賣,被假指控、被有偏見的陪審團審判、被怯懦的法官定罪、被折磨。 最後讓祂見識完全孤獨意味著什麼——然後讓祂死。 讓祂的死毫無疑問——讓有大量見證者驗證之。」

隨著每位代表宣讀自己的判決,群眾中響起愈大的贊同聲。

然後,當最後一位也宣讀完畢,漫長的沈默降臨

沒有人再說一句話,沒有人動一下。因為他們突然全都明白:神早已執行了這判決

Edward Shillito:「Jesus of the Scars」#

第一次世界大戰大屠殺後,Edward Shillito 從「主能向門徒展示祂受釘十字架的傷痕」這事中得了安慰:

別的神都剛強,唯獨你軟弱; 他們騎乘,但你蹣跚走向寶座; 唯有神的傷口,能向我們的傷口說話—— 唯有你——除了你,沒有別的神有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