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徹底改變我們對自己的態度,正如它徹底改變我們對神的態度。
因此十字架的群體既是歡慶的群體,也是『自我認識』的群體。
這聽似回到個人主義——但其實不然,因為自我認識的目的是自我捨棄。
你怎能給出你還不知道自己擁有的東西?這就是為何認識自己是不可少的。」
兩種錯誤的自我態度#
1. 自我貶抑(low self-image)#
許多人有跛足般的自卑感,源於:
- 被剝奪的童年、未被愛的悲劇
- 競爭社會的壓力
- 政治、經濟壓迫
- 種族、性別歧視
- 「被裁員」的羞辱
- 科技把人「降為打洞卡上的編號」(Toynbee)
- 行為主義(Skinner):人不過是被刺激制約的機器
- 行為動物學(Desmond Morris):人不過是動物
2. 自我崇拜(self-deification)#
對上述的反向過度反應就是「人類潛能運動」:
- 「做你自己、表達你自己、成全你自己!」
- 「正向思考的力量」、「可能性思考」
- Vitz 在《Psychology as Religion》中分析 Fromm、Rogers、Maslow、May ——「自我神化」
- Psychology Today 的廣告:「我愛我。我不是自負——我只是自己的好朋友……」
「水仙之妖名 Narcissus,自以為極其美麗; 像個傻子盯著池水中的容顏—— 而他的愚行,至今猶存。」
「愛人如己」不是命令我們愛自己#
許多基督徒誤以為「愛人如己」隱含「也要愛自己」——這是誤解:
- 文法上:耶穌沒說「第三條是愛你自己」——只說「第一」與「像第一的第二」
- 語言上:agapē 是為他人服事而捨己——它不可能反向自指
- 神學上:「自愛是聖經對罪的核心理解——罪是路德所說的『自我蜷縮』」(curved in on oneself)
「自愛是要被認知的事實、要被使用的規則——不是要被推崇的美德。」
我們是誰?基督的死「代表」我們#
「基督的死必須同時被稱為『代表性的』(representative)和『替代性的』(substitutionary)。
替代者:代替我做、使我不必再做(如代役者代徵兵者) 代表者:代表我做、使我也涉入此事(如商務代理代表公司)
作為替代者,基督做了我們永遠做不到的事——擔當我們的罪與審判。 作為代表者,祂做了我們因與祂聯合而與祂一同做的事——我們已與祂同死、同復活。」
羅馬書 6:與基督同死同復活#
當基督徒問「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保羅回應:
- 我們已向罪死了(6:2)——什麼時候?在我們受洗時(6:3-4)
- 基督的死是「向罪而死」(6:10)——既已付了罪的工價,就向新生命復活
- 我們既與祂聯合,就也分享了這死和這復活
「我們不是要假裝向罪死了;而是因為事實上藉著與基督聯合已經死了——所以要『算自己』向罪死、向神在基督耶穌裡活(6:11)。
不是裝作如此,而是記住事實並照此而活。」
自我捨棄:「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跟從基督的入門#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 8:34)。
我們既像巴拉巴(Christ 替我們而死)、也像古利奈人西門(被命令背起十字架跟從祂)。
「捨己」是什麼意思?#
不是放棄一些奢侈(巧克力、香煙)——
「『捨己』就像彼得三次否認耶穌時那樣對待自己(同一個動詞 aparneomai)。
是不認自己、棄絕自己、背向自己,放棄『走自己的路』這所謂的權利。
『捨己就是從自我中心的偶像崇拜中轉身。』」
潘霍華(Bonhoeffer):「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祂就召他來而死。」
三種「死與復活」要分清#
保羅書信中提及三種死與復活,常被混淆:
| 種類 | 性質 | 何時發生 |
|---|---|---|
| 1. 法律性的死(向罪) | 與基督同死同復活 | 一次永遠(歸信/受洗時) |
| 2. 道德性的死(向自己) | 治死老我、背十字架、釘死肉體 | 每日不斷 |
| 3. 身體性的死(為事奉冒險) | 「我天天冒死」、忍受患難 | 持續一生 |
「第一種死是神學事實——已經完成、要『算定』; 第二種死是道德選擇——必須每日刻意去做; 第三種死是承受——出於跟隨基督的代價。」
自我肯定:基於創造、再造、呼召#
但僅強調「捨己」是片面的——耶穌也教導我們人有極大的價值:
1. 祂對人的教導:人在神眼中極其寶貴#
「你們比飛鳥(飛禽走獸)貴重得多」(太 6:26)——這基於創造論:人按神的形象造,人類是神創造的冠冕。
2. 祂對人的態度:尊重所有人#
- 公開恭敬地與婦女說話
- 邀請小孩到祂跟前
- 對撒馬利亞人與外邦人說盼望的話
- 容讓痲瘋病人靠近、妓女抹祂的腳
- 與被棄者結友、服事貧困飢餓者
3. 祂的使命:祂為人捨命#
「我的價值,是我對神而言的價值——而那是何等寶貴啊:因為基督為我而死」(William Temple)
如何同時「肯定自我」與「捨棄自我」?#
我們不能在尚未定義「自我」之前就討論對自我的態度。
「自我」不是單純的實體——它是「創造(God’s image)+ 墮落(the image defaced)」的複合體。
我們要否認、捨棄、釘死的,是墮落的自我——一切與基督不相容之物; 我們要肯定、珍視的,是受造的自我——一切與基督相容之物。
受造之我:值得肯定的#
- 理性
- 道德責任感
- 性別(陽剛或陰柔)
- 家庭生活
- 美感欣賞、藝術創造
- 對地球的管家責任
- 對愛與群體的渴慕
- 對神超然威嚴的覺察
- 內建的敬拜本能
這些雖被罪沾染、扭曲,但基督來是要救贖它們,不是要毀滅它們。所以我們要感恩、肯定地承認它們。
墮落之我:必須捨棄的#
- 不理性
- 道德的偏曲
- 性別錯亂、缺乏自制
- 破壞家庭的自私
- 醜陋的迷戀
- 懶於發展神給的恩賜
- 污染地球
- 反社會傾向
- 驕傲的自主
- 拒絕敬拜真神
「再造」帶來更多的肯定 + 更多的捨棄#
歸信後我們不只是「受造、墮落」,而是「受造、墮落、被救贖」。
更多要肯定的#
- 「新造的人」(林後 5:17)
- 「按著神的樣式所造,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4:24)
- 「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按著創造主的形像而成」(西 3:10)
- 神的兒女、基督的門徒、聖靈的殿
- 將承受神國的後嗣
Hoekema 對某詩歌的反對:「從我破碎的心,我帶淚承認——祂榮耀之愛的奇妙,與我自己的『無價值』」——
「不! 『我的不配』可以;但『我自己的無價值』不行。
怎能宣告基督已宣告為『有價值』的人為『無價值』? 作神的兒女、基督的肢體、天國的後嗣——這怎會是『無價值』?」
更多要捨棄的#
不只是墮落部分——有時神也要我們捨棄本來不屬於墮落的東西,因為它們妨礙我們行祂的特別旨意。
- 耶穌雖完美無瑕,仍須捨己——「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腓 2:6-7)。祂不是因不配才放下,而是為要成全父的旨意
- 保羅自願放棄結婚的權利、財務支持的權利
- 今日有些信徒被呼召放棄婚姻、穩定工作、職業晉升、舒適郊區——並非這些不好,而是與神對個人的呼召不相容
站在十字架前:兩個視角#
「站在十字架前,我們同時看見自己的價值與不配——
因為我們既看見祂愛之偉大、為我們而死; 又看見我們的罪之深、致祂於死。」
自我捨棄性的愛:不是自我中心的死胡同#
「捨己(拒絕罪)和肯定自我(感謝神的恩賜)都不是自我陶醉的死胡同——兩者都是通往捨己之愛。
自我認識應導向自我給予。
十字架的群體,本質上是自我給予之愛的群體——表現於對神的敬拜(前一章)、對他人的服事(本章末)。」
雅各與約翰的請求 vs. 人子之路(可 10:35-45)#
「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你右邊、一個坐你左邊」——這個請求展現了世界與十字架之間三個對立的選擇:
1. 自私的野心 vs. 犧牲#
兄弟倆「我們無論求你什麼,願你給我們做」——這幾乎是有史以來最自我中心的禱告。
真禱告的目的「從不是把神的旨意彎成我們的,而總是把我們的旨意彎成祂的」。
世界與教會中,雅各約翰的繁多——「衝勁十足、追求地位的人,渴望榮譽與聲望,以成就度量人生」。
但人子的方式是「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祂的目標是神的榮耀、人的好處,為此甘願受十字架的羞辱。
2. 權力 vs. 服事#
兄弟倆顯然想要的不是地板上的位置——是寶座。
世界愛權力——「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v. 42)。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耶穌堅決地說。
祂的新群體要按不同的原則、不同的模型組織—— 謙卑的服事,不是壓迫的權力。
領導與主宰是兩回事。
真正的基督徒領導之記號不是皇帝的紫袍,而是奴僕的粗圍裙; 不是象牙與黃金的寶座,而是一盆洗腳的水。」
3. 安舒 vs. 受苦#
兄弟倆把彌賽亞的杯與洗,誤想成宴會的酒杯與宴前奢華沐浴。
「在富裕中被軟化的我們仍然如此——把安全當作天賦人權,把『安全第一』當作謹慎座右銘。
冒險的精神在哪裡?對被剝奪者那種不計算的同理在哪裡? 準備將服事置於安全之前、慈悲置於安舒之前、艱辛置於輕省之前的基督徒在哪裡?
數以千計的開拓性服事在等待——它們挑戰我們的自滿,呼喚我們冒險。」
三個服事領域#
1. 家庭#
夫妻、親子、兄弟姊妹之間——「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 5:21)。但對丈夫的命令尤其尖銳: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 5:25-27)。
這是各各他之愛——既是自我犧牲(為她捨己)、又是建造性的(使她聖潔、煥然光彩)、又是關懷與保護的。
2. 教會#
牧者的權柄與軟弱#
保羅在權柄與溫柔間感到張力。他可以用「責打的杖」來,但寧願以父親探望愛子的態度而來——
「祂雖因軟弱被釘十字架,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林後 13:4)
「我保羅以基督的溫柔和好意勸你們」(林後 10:1)——
若牧者更緊地連結於那因軟弱被釘的基督,預備接受軟弱所帶來的羞辱,而非堅持運用權柄——教會將少有不和、多有和諧。
弟兄姊妹之間的彼此相愛#
「不可貪圖虛榮,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 2:3)—— 牢記他們是「基督為他死的弟兄/姊妹」,就不會輕忽,總會服事他們的最高福利。
3. 世界#
教會容易自我中心——「忙於自己的事務、瑣碎、地方主義」——但有需要的世界在外面等待。
「祂的降生呼喚我們以同樣昂貴的代價認同他人; 祂的死提醒我們:受苦是教會增長的關鍵; 祂的復活賜祂宇宙性的主權,使祂能差遣教會使萬國作門徒。」
「Mission sooner or later leads into passion. ……每一種宣教都通向某種十字架。宣教的形狀是十字形(cruciform)。」(Douglas Webster)
福音派時代的兩個錯誤替代#
- 「成功神學」——保證個人富裕的福音
- 「凱旋主義式的宣教」——使用軍事意象、不適合受苦僕人的形象
對比之下,保羅敢這樣寫:「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 4:12)。
跨文化宣教士的代價——個人與家庭犧牲、放棄經濟保障與專業晉升、與貧困者站在一起、悔改文化優越感的傲慢、謙卑接受本地領導之下的事奉……每一個都是某種死,但這死帶來別人的生。
對社會行動的呼召#
「這就是我們知道何為愛——主為我們捨命……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 3:16-18)
「愛為飢餓者準備食物、為無家者提供居所、為孤單者建立友誼、為憂傷者帶來安慰;
但給予的時候必須自己也在裡面——僅僅給食物、金錢、時間、體力,仍可能保留自己。
但基督給了祂自己——祂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林後 8:9)。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愛中有一種幾乎魯莽的奢侈——這挑戰了我們冷靜計算式的愛。」
從「憐憫」到「公義」#
「十字架啟示神的公義,正如它啟示祂的愛——
因此十字架的群體必須同時關心社會公義與愛心慈善。
對不公義的受害者哀憐永遠不夠——若我們不去改變那不公義的處境本身。
撒馬利亞人總是需要救助被搶劫的——但讓那條路上不再有強盜更好。」
摩拉維亞弟兄會:以十字架為中心的群體之例#
由親岑多夫伯爵(Count Nikolaus von Zinzendorf, 1700-60)創辦。摩拉維亞弟兄會以「十字架的宗教」與「心的宗教」為基調:
- 印章寫著「我們的羔羊已得勝;讓我們跟從祂」
- 自定義為基督徒「與被殺羔羊有不可分割之友誼」的人
- 既是歡慶的群體,也是自我認識的群體(同時帶有真實謙卑與堅實的得救確據)
- 1732-36 年間在加勒比海、格陵蘭、拉普蘭、南北美洲、南非開設宣教站
親岑多夫的歸信源於某次在杜塞多夫畫廊,他站在 Domenico Feti 的《Ecce Homo》前,畫下方寫著:
「這一切,我為你而做。你為我做了什麼?」
親岑多夫在當下求被釘的基督把他拉入「祂受苦的團契」——他從未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