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本章把「教會」奠定在「基督的身體」這個徹底的肉身性概念之上——這是道成肉身的延續,是門徒今日仍能與主有「肉身之相交」的唯一根據。

我們今天如何與耶穌肉身相交?#

「最初的門徒活在耶穌肉身的同在與相交中。**我們今天如何能有這樣的相交?**保羅的回答是:藉洗禮,我們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

潘霍華堅持這個張力:

  • 雖然耶穌已死、已復活——受洗者仍能活在祂的肉身同在中、與祂相交
  • 祂的離開不是貧乏化,反而帶來新禮物。
  • 「我們今日的相交與當年門徒所享的同樣豐富,甚至更豐富、更穩固——因為這是『得榮的主』的相交。」

道成肉身:從話語到身體#

人墮落後,神不斷差遣祂的道:

  • 道成為應許,也成為律法。
  • 但人拒絕道——獻祭、做工以為可以「替代自己」買通神。

然後神蹟降臨:

神兒子成為人。道成肉身——從永恆中與父同在的那位、創造的中保(受造世界唯有藉祂、在祂之中才能被認識)、那位本是神的(林前 8:6;約 1:1 等),披戴人性、披戴『有罪的肉身』、披戴人的形體。神接納人——不再僅藉所講的話,而是在耶穌的身體中。」

教父的關鍵分辨#

潘霍華引用早期教父對道成肉身的辯論:

  • 錯誤的說法:神「揀選了一個完美的個別人,與他聯合」。
  • 正確的說法「神成為人」——祂取了我們整個人性,包括其軟弱、罪性、墮落——是「整個叛逆的人類」。
  • 「祂取的不是『耶穌這個個體』,而是『全人類』——若不作此分辨,我們將誤解整個福音。」

那含全人類在其中的耶穌基督的身體,現今成了我們救恩的根基。」

基督的身體擔當一切#

  • 祂擔當有罪的肉身,自己卻無罪(林後 5:21;來 4:15)。
  • 「祂擔當我們的憂患、揹負我們的痛苦」——祂能醫治疾病,正因為祂在自己身體上擔當了一切(太 8:15-17)。
  • 祂擔當罪、能赦免罪——因為祂在身體中「取了」我們的罪性肉身。
  • 祂接納罪人到自己這裡(路 15:2)——因為祂在自己身體中擔當了他們

第二亞當:兩種身分中的同一位#

「道成肉身的神兒子以兩種能力存在——以祂自己的位格、也作為新人類的代表。祂所行的每件事,都是為祂在身體中所擔當的新人類所行。所以祂被稱為第二亞當、末後亞當(林前 15:45)。」

  • 第一亞當:個人,也是全人類的代表——他失敗,全人類在他裡面墮落(羅 5:19)。
  • 基督——第二人(林前 15:47)——在祂裡面新人被造、是「新人」。

為何「跟從」必然是肉身的相交#

「跟從祂意味著肉身依附祂」——這不是巧合,是道成肉身的自然結果

  • 若祂只是先知或教師,祂只需要學生與聽眾。
  • 但祂是道成肉身的神兒子——祂需要一個跟從者的群體,他們不只分擔祂的教導,更分擔祂的身體。
  • 「門徒在基督的身體中相交——他們在肉身的相交中與祂同生同苦——所以必須背十字架。在祂裡面,他們都被擔當、被舉起。」

十字架、復活、得榮——同一身體#

  • 耶穌地上的身體被釘十字架——新人類也在那死中受刑、死亡。
  • 祂的身體經過死亡,卻復活為「不朽壞、得榮的身體」。
  • 同一個身體——墳墓是空的——卻是新的身體。」
  • 在祂得榮的身體中,祂永遠擔當著祂在地上所取的人性。

兩個聖禮:洗禮與聖餐——進入基督身體之路#

「除了藉祂的身體,沒有其他與祂相交的途徑——因為唯有藉這身體我們找到接納與救恩。那麼我們如何分享祂的身體?答案是兩個聖禮:洗禮與聖餐。

  • 約翰福音 19:34-35 記載被釘者身體流出血與水——這正是兩個聖禮的元素。
  • 保羅把「我們作基督身體的肢體」完全建立在兩個聖禮上
  • 「兩個聖禮始於基督的身體、終於基督的身體——唯有那身體的同在使它們成為它們所是。單靠講道不足以使我們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聖禮也必須加入。」

具體角色:

  • 洗禮:把我們接入基督身體的合一——我們被洗「歸入基督」、「歸入一個身體」(加 3:27;羅 6:3;林前 12:13)。
  • 聖餐滋養與維繫我們在這身體中的相交。

「與基督」、「在基督裡」、「基督在我裡面」#

潘霍華打開保羅的這套用語:

  • 因道成肉身,所有人都「與基督」——祂的生死復活關涉所有人(羅 5:18 以下)。
  • 但基督徒「與基督」是特殊意義的——對其他人是死亡,對基督徒是恩典。
  • 洗禮是他們的確據:與基督同死、同釘、同葬、同種、同活(羅 6 章;西 2 章;弗 2:5)。
  • 我們與基督」——因為基督是 Emmanuel,「神與我們同在」。

每一個人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整個受洗者的群體成為一個身體,與基督的身體相同。基督徒「在基督裡」、「基督在他們裡面」——不再「在律法之下」、「在肉體中」、「在亞當裡」,而是全然「在基督裡」。

教會 = 基督的身體 = 新人#

基督的身體就是祂所取的新人類,就是教會。耶穌基督既是祂自己,也是祂的教會(林前 12:12)。自第一個五旬節以來,基督的生命以祂身體——教會——的形式在地上延續。」

  • 受洗就是成為教會的肢體、基督身體的肢體(加 3:28;林前 12:13)。
  • 「在基督裡」就是「在教會裡」;在教會裡就是「真實地、肉身地在基督裡」。

升天後,基督在地上的位置由祂的身體——教會——所取代。教會是基督的真實同在

「我們應視教會為一個『位格』——當然是獨特意義上的位格——而非僅是制度。」

一個新人 vs. 多個肢體#

教會是「一個人」(加 3:28;羅 12:5;林前 10:17):

  • 是「新人」——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被造。
  • 在十字架上,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仇恨被廢除——「使兩下歸為一個新人」(弗 2:15)。
  • 「除了教會這個新人之外,世界仍是分裂的舊人類。」

但這「一個人」也是多個肢體的相交(羅 12:5;林前 12:12 以下):

  • 手不能取代眼、眼不能取代耳——各保有獨特身分與功能。
  • 但這獨特性只在「合一身體」中作為服事的相交才能保有
  • 聖靈把基督帶到每一肢體(弗 3:17;林前 12:3),建造教會(雖然整個建築在基督裡已完成)。

在基督的身體中受苦:「為基督」受苦#

「在被釘且得榮的基督身體相交中,我們分擔祂的受苦與榮耀。祂的十字架是放在祂身體(教會)上的擔子——一切在這十字架下擔當的苦,都是基督本身的受苦。」

潘霍華描繪這受苦的層次:

  • 第一層:洗禮死,與其後每天的死(林前 15:31)——藉洗禮的能力。
  • 第二層:「為祂」受苦——基督把這「不可言喻的恩典與特權」賜給某些不以與祂身體相交為恥的人。
  • 沒有比這更高的榮耀、沒有比這更大的特權——基督徒能享有的最高福樂,就是『為基督受苦』。」

潘霍華的神學深度在此最為震撼:

「按律法,人只能為自己的罪受刑——但基督的身體被賜給我們、為我們的罪受罰,使我們得自由地『為基督』受苦。基督已成全一切替代性的救贖之苦——但祂在地上的受苦尚未完成。祂在恩典中『為祂的教會留下殘餘的受苦』,待祂第二次再來之前完成(西 1:24)。」

我們未必有權說這受苦能贖罪(參彼前 4:1)——但我們確知:以基督身體之能力受苦的人,是「教會、基督的身體」代表性地承受——他承受別人本來該承受的。

教會 = 神的真聖殿#

潘霍華以「聖殿應許」總結基督身體的教義:

  • 大衛想為神建殿——神反過來說「祂要為大衛建一個家」。
  • 應許指向「大衛苗裔」所建的永遠之殿(撒下 7:5,11-14)。
  • 所羅門建殿,但那殿被毀——明證它不是應許之殿。
  • 基督把這預言應用在祂自己的身體上:「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他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約 2:20-21)。

「猶太人所等候的殿,就是基督的身體——舊約的殿不過是它的影兒(西 2:17;來 10:1)。耶穌指祂的肉身為殿——這殿要被毀,但祂要復活,新的、永遠的殿就是祂復活得榮的身體。」

啟示錄論新耶路撒冷說:「城內沒有殿——因為主神全能者和羔羊就是城的殿**」(啟 21:22)。

「**基督的身體是接納的地方、是神與人和好之地、是和平之地。神在基督的身體中找到人,人在這同一身體中發現自己被神接納。**基督的身體是用活石所建的屬靈聖殿(彼前 2:5)——基督是其唯一根基與房角石,而祂自己以位格成為這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