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 14:26)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第一部的最後一章揭示一個常被忽略的真相:耶穌的呼召把人從一切「直接關係」中拉出,使他成為與基督單獨相對的個體(individual)——不是因為孤立可貴,而是因為基督要做唯一的中保

蒙召即成為個體#

「藉著耶穌的呼召,人成為個體。」

耶穌的呼召把每一個人單獨領出來:

  • 不論願不願意,他必須抉擇——而這抉擇只能由他自己做出。
  • 不是個體的「自選」造就了個體,而是基督的呼召造就了他。
  • 每一個人是被分別呼召的,每一個人必須單獨跟從。

但人懼怕孤獨,於是用各種方式逃避:

  • 把自己融入社群、融入物質環境。
  • 突然「意識到」許多責任與義務,捨不得放下。
  • 這些都是逃避抉擇的外衣——不願意眼目單單注視耶穌、單獨站在祂面前

父母、妻子、兒女、民族、傳統,都不能在耶穌呼召的時刻保護一個人——基督就是要他被分離出來。

與「直接關係」的決裂:不是門徒選的,是基督做的#

當人蒙召時,他已經與一切自然關係斷裂——這不是門徒的決定,而是基督的工作:

  • 基督已經把他從「與世界的直接關係」(immediacy with the world)中救出來。
  • 把他帶入「與基督的直接關係」。
  • 跟從基督就是要接受、肯定這個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

這個斷裂不是門徒的任意選擇,而是基督本人迫使他與過去斷裂。

為什麼這個斷裂是必須的?#

潘霍華預先處理一個質疑:為什麼不能漸進地、從自然秩序「成長」進入基督的相交?這「斷裂」豈不是律法主義、輕看神所賜的美好嗎?

他的回答層層展開:

  • 確實,基督的呼召在人與其自然生命之間設了一道屏障。
  • 但這屏障本身就是真生命——是福音、是耶穌基督本人。
  • 基督藉著祂的道成肉身,已經站在人與其自然生命之間。
  • 沒有回頭路——基督堵住了。

中保(Mediator):唯一的中保#

「祂不只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也是人與人、人與一切實在之間的中保。」

潘霍華從基督論推出極為徹底的結論:

  • 萬物因祂而造、為祂而造(約 1:3;林前 8:6;來 1:2)——祂是世上唯一的中保。
  • 自從祂來,人與任何事物(不論神或世界)都不再有「自己的直接關係」。
  • 「世上有許多神祇樂意提供人直接的通路,世界也用盡一切方法保住對人的直接掌控——這正是它如此痛恨基督這位中保的原因。」

與直接關係的決裂 ≠ 為理想棄絕世界#

這個決裂不是為了某個更高理想而棄絕世界:

  • 那種棄絕仍是「狂熱」(enthusiasm)與「自我意志」,又是另一種與世界的直接關係。
  • 唯有承認「基督已成為中保」這個既成事實,才能使門徒與人事的世界分離。
  • 這不是理想對理想的權衡——理想之間總會找到妥協。
  • 這是「中保的位格」與「世界」之間的決裂。

我們以為的「直接關係」其實是幻覺#

「耶穌的呼召教導我們:我們與世界的關係本是建立在一個幻覺之上。」

  • 父子之間、夫妻之間、個體與民族之間,基督這位中保都站在中間——不論他們認不認得祂。
  • 我們無法「直接」接觸自己以外的事物,唯有透過祂、透過祂的話語、透過跟從祂。
  • 想要繞過祂建立直接關係,就是自欺。

為基督的緣故「恨」一切阻擋我們的關係#

每當一個群體(無論大小)阻擋我們單獨站在基督面前、要求一種「直接性」,為基督的緣故必須恨它

  • 「直接性」(immediacy)本身——不論我們意識與否——就是對基督的恨。
  • 在那些自稱以「基督教原則」為基礎的關係上,這尤其真實。

把「基督是中保」的教義扭曲成「祂已擔當我們直接關係之罪、所以我們可以良心無虧地享受與世界的直接關係」——這是把神的愛等同於愛世界,又一次把罪人的稱義變成罪的稱義。

「神所賜的實在」必須透過基督#

「對基督徒而言,唯一神所賜的實在,是他從基督領受的。沒有藉道成肉身的兒子賜給我們的,就不是神賜的。」

實踐上的具體含意:

  • 任何我不能為基督的緣故向神感謝的禮物,我就不該感謝——那會是罪。
  • 通向「神所賜的弟兄、配偶」的路,唯有經過基督才不是死巷
  • 我們之間隔著無法跨越的「他者性」——心理學再準、開放再徹底,都無法穿透他人的隱蔽。
  • 因此代禱是觸及鄰舍最有指望的方式;奉基督名的共同禱告是最純淨的相交形式。

真實的世界之愛:透過基督的愛#

潘霍華把約翰兩節經文並列:

  • 「不要愛世界」(約壹 2:15)
  •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 3:16)

沒有真正的世界之愛,除非那是「神在基督裡愛世界的那個愛」。沒有真正擔當創造的責任,除非我們先承認那已將我們與世界分開的決裂。

亞伯拉罕:明顯的決裂與隱密的決裂#

亞伯拉罕(Abraham)是「成為個體」這條道路的兩段範例:

第一次召喚:明顯的決裂#

  • 神呼召他離開親族父家——基督這位中保已站在他與親人之間。
  • 這個決裂是看得見的。
  • 他成為寄居者,為的是得著應許之地。

第二次召喚:獻以撒(Isaac)#

  • 基督要站在「信心之父」與「應許之子」之間。
  • 不只是血緣,連屬靈的直接關係都必須斷裂。
  • 沒人聽見這召喚——連跟到摩利亞山的僕人也不知道。
  • 亞伯拉罕再次成為一個孤獨的個體,順服神的話。

但結果:

  • 神把以撒還給他——但現在是透過中保、為中保的緣故擁有他
  • 「亞伯拉罕從山上下來,外表一切如常,但整個處境已經改變。」
  • 這就是**「擁有,卻像沒有擁有的」**之道——必須先順服字面的呼召,才能獲得這種「悖論式」的擁有。

兩種「成為個體」#

第一種:明顯地與過去決裂(如最初的門徒、修道士);第二種:在社群與所擁有的世界之中作門徒(如返回世界後的亞伯拉罕、路德)。

但潘霍華警告:

  • 隱藏的決裂往往比外在的決裂更困難
  • 我們很容易把亞伯拉罕的特例普遍化為自己的權利——以為自己可以擁有一切又是基督的門徒。
  • 若不從聖經與經驗中學會這點,我們就是在自欺,會退回直接關係,失去與基督的相交。

這不是我們選擇的——基督的旨意決定我們走哪一條。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以這種或那種方式,我們都必須離開世界的直接性,成為個體

個體之上的新群體:透過中保的相交#

這位使我們成為個體的中保,也是新群體的奠基者。祂站在我與鄰舍之間:

  • 祂分離,也合一。
  • 通往鄰舍的「直接路徑」雖被堵住,但透過中保的真實路徑被打開。

百倍的應許:跟從基督的群體#

「彼得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可 10:28-31)

耶穌的回應:

  • 為祂、為福音的緣故撇下家人、產業者,「在今世必得百倍」——但「並要受逼迫」。
  • 這個「百倍」就是教會——基督在祂裡面所建立的群體。
  • 我們各自走上作門徒之路時必是孤獨的,但不會繼續孤獨——失去的一切,將在十字架下的群體中以新的方式得回。
  • 這群體是「中保之民、十字架下之民」(the People under the cross)。

結語:上耶路撒冷的路#

「他們在路上,要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驚奇,跟從的人也害怕。」(可 10:32)

耶穌走在前頭、上耶路撒冷、走向十字架,正是要讓門徒明白:跟從祂的呼召是何等嚴肅,靠己力跟從是何等不可能,而依附祂必然帶來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