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綜合原書第 36 章「計劃交易法」中關於倉位大小、波動率調整、本金調整的內容,以及第 37、38 章對資金管理的補充。
在期貨市場,倉位規模(position sizing)比進場點更能決定最終收益。同一個系統、同一個進場信號,只要倉位規模不同,長期績效可能天差地遠。
原書施瓦格(Jack D. Schwager)的核心訊息:「用來定盤量的規則,比用來決定做多做空的規則還重要。」
從「最大單筆風險」反推合約數#
核心公式#
原書第 36 章「步驟三:明確提出風險控制計劃」指出:
最大交易風險可以通過某一市場裡的最大合約開倉數量來確定。
最大合約數 = (本金 × 最大單筆風險 %) / (每張合約的止損金額)其中:
- 最大單筆風險 %:理想 ≤ 1%,上限 2%
- 每張合約的止損金額:進場價到止損價的距離 × 合約乘數
完整範例#
假設:
- 交易員帳戶 = 20 萬美元
- 最大單筆風險 = 1% = 2,000 美元
- 原油期貨(1,000 桶/合約)→ 每 1 美元變動 = 每張 1,000 美元
- 計劃止損距離:1 美元/桶
計算:最大合約數 = 2,000 / 1,000 = 2 張合約
小帳戶的特殊限制#
- 對小帳戶,此規則將限制交易只能在較低波動市場或**微小點差(ticks)**的合約中進行
- 若任一交易都無法滿足 1% 規則 → 該帳戶其實不適合進行期貨交易
「那些拿超過本金 3% 的資金在一筆交易上冒險的投機者,必須慎重考慮他們財務上是否合適進行期貨交易。」
根據波動率調整合約數#
原則一:高波動市場用較少合約#
- 對任意給定本金規模,每個市場中的交易合約數量應根據波動率不同而進行調整
- 高波動率 → 較少合約
- 高波動率將會導致相對較大的價格波動、更大金額的合約,或者兼而有之
原則二:單一市場的波動率變化也需調整#
- 甚至對於單一市場,合約數量也需要根據波動率的變化進行調整
- 然而合約不能分割 → 這對小帳戶難以執行
波動率調整的實務做法#
- 以 ATR(Average True Range,平均真實區間)為波動率代理
- 市場波動率上升 → 相應縮減合約數,使「每日預期風險金額」保持穩定
跨指數/跨市場的比例調整#
不同市場合約價值與波動率都不同時,需要同時做合約價值比例與波動率比例的雙重調整。
詳見 Inter-Exchange Spreads 中跨股指合約比例的計算範例。
根據本金變化調整倉位#
動態倉位大小#
倉位大小需要根據本金變化來進行調整。
範例:
- 本金 20 萬美元 → 玉米市場倉位 = 4 合約
- 若本金下降 5 萬美元 → 玉米倉位應減為 3 合約
- (若本金增加,倉位同步增加)
與虧損期調整結合#
本金調整有兩個層次:
- 被動層次:本金因虧損而下降 → 倉位自動等比縮減(永遠保持 X% 規則)
- 主動層次(僅自主交易者):信心動搖時,進一步將倉位再減半,甚至暫停交易
系統交易者不應在虧損期主動縮倉——因為可行系統往往在虧損後出現強勢反彈,此時縮倉會錯失恢復的機會。
多元化與杠杆#
多元化是化解風險的最有效方法#
- 不同市場會在不同時間經歷相反變化 → 多市場交易降低整體風險
- 若能選擇不相關市場,則效果更佳
高度相關市場的杠杆調整#
在組合中加入一個市場允許交易員增加杠杆,但對高度相關的市場進行調整非常重要。
反例:一個貨幣組合包含 8 個最活躍貨幣期貨(歐元、日元、英鎊、澳元、加元、美元指數、墨西哥披索、瑞士法郎)——和一個「更分散的 8 市場」組合相比,將承受較大風險。
調整方法:將該全貨幣組合的風險水平(通過保證金/本金比例或其他風險指標衡量),調整至與一個更分散的 8 個具有相當波動率的市場組合相當。
多元化的額外好處#
- 風險面:降低回撤深度
- 收益面:允許交易員增加每個市場倉位而不增加總體風險
- 現實面:確保參與主要趨勢、降低因錯過某市場而導致的「壞運氣」
加倉與金字塔交易法#
原書第 12 章「趨勢中建倉和金字塔交易法」提供的加倉原則,在倉位規模語境下的要點:
盈利時可以加倉,虧損時絕不加倉#
- 「盈利之後對改變交易模式要保持高度警惕」
- 可以接受:隨盈利增加逐漸增倉
- 絕對禁止:突然大幅增加持倉數量
金字塔原則#
- 每次加倉,加倉量 ≤ 前一次倉位(愈加愈少)
- 每次加倉後整體倉位的平均成本仍需遠離當前止損
- 若加倉後整體風險超過 1% 原則 → 不加
價差(Spread)倉位同樣需要資金管理#
原書第 37 章明確指出:
「將相同的資金管理原則應用於單邊和價差。常見的誤解是,價差是逐漸變化的、不必擔心止損保護。」
換句話說:
- 價差交易不是風險免疫策略
- 價差倉位也必須納入最大單筆風險的計算
- 價差也需要止損保護
快速檢核清單#
建倉前,針對每一筆新交易回答以下 5 個問題:
- 計算「最大單筆風險金額」不超過本金 1%–2%
- 計算「最大合約數」,據此決定實際倉位大小
- 確認當前波動率水平,並據此進一步縮減合約數
- 檢查組合中是否已有高度相關市場 → 若有,相應減少杠杆
- 若本金近期下降 → 按新本金重新計算倉位大小
小結#
- 倉位規模由止損反推,不是由主觀感覺決定
- 波動率、相關性、本金變化三大變量都需要即時調整倉位
- 盈利可加倉,但要金字塔;虧損絕不加倉
- 價差交易同樣需要資金管理
- 「盤量規則 > 方向規則」——倉位大小決定你能不能活到下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