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對應原書第 16 章中關於反趨勢系統的討論。反趨勢系統(Counter-Trend System)目標是低買高賣,這令很多交易員著迷——但也伴隨明確的風險。
反趨勢系統的吸引力與陷阱#
吸引力:低買高賣的夢想#
反趨勢系統通常吸引引很多交易員,因為它們的最終目標是低買高賣。不幸的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難度和它目標的吸引人之處反向相關。
關鍵警告:無限損失的可能#
趨勢跟蹤系統基本上是自我修正的,但反趨勢系統隱含了無限的損失。
- 在趨勢中做空可能持續很久才得到修正,期間價格可能再創新高並造成無限損失
- 因此,任何反趨勢系統裡包含止損條件是必不可少的(除非與趨勢跟蹤系統同時交易)
- 止損條件是為了防止單次交易摧毀整個系統
反趨勢 + 趨勢跟蹤的組合優勢#
使用反趨勢系統的一個重要優勢:它提供了在使用趨勢跟蹤系統同時絕佳的多樣化機會。
- 即使反趨勢系統會導致適當的淨亏損,它仍可能有價值
- 如果反趨勢系統與同時交易的趨勢跟蹤系統反向相關,那麼兩個系統合用的風險可能比單純使用趨勢跟蹤系統更低
- 即使單獨使用反趨勢系統會虧錢,兩個系統合併完全可能在相同風險水平上產生更高的百分比收益
反趨勢系統類型#
類型 1:減弱的最小運動(Damped Minimum Move)#
最直接的反趨勢方法:
- 每當市場上漲到前一個反趨勢買入信號以來的低點上方確定最小量時 → 顯示賣出信號
- 每當市場下跌到前一個反趨勢賣出信號以來的高點下方確定最小量時 → 顯示買入信號
- 最小運動可表示為名義形式或百分比形式
範例:2015 年 1–9 月天然氣市場以 7.5% 閾值水平的反趨勢系統,反趨勢方法在該期間產生多次虧損,但若在趨勢跟蹤系統之外同步使用,互補關係使整體風險下降。
類型 2:帶有確認推遲的減退最小運動#
- 與類型 1 相似,但在反趨勢交易發起前需要趨勢反轉的某個最小指示
- 例如:為了證實基於減弱給定百分比的反趨勢信號,需要確認一個沖日(convicting day)
類型 3:震蕩器(Oscillator)#
- 使用技術指標(如隨機指標、RSI)產生反趨勢信號
- 陷阱:在橫盤整理市場中表現極佳,但在趨勢市場中此類方法可能是災難性的(詳見第 11 章)
震蕩器的致命問題:無法預先得知未來是交易區間市場還是趨勢市場主導。這意味著使用震蕩器之前,必須有充足理由相信橫盤市場可能主導——並以嚴格的風險管理來控制預測錯誤的損失。
類型 4:相反觀點(Contrarian Opinion)#
- 市場情緒指標(contrarian opinion)作為擇時交易的一個輸入變量
- 例:一旦相反觀點上升至特定水平以上,一個做空頭寸會被提示,但需要一個非常靈敏的技術指標的確認
- 相反觀點在第 14 章討論
反趨勢系統的適用環境#
反趨勢系統傾向於在趨勢跟蹤系統表現差的市場狀況下表現優異。這種反相關性正是它們作為組合多樣化工具的價值所在。
具體而言:
- 橫盤市場:反趨勢系統能把握區間內的高低點震盪;趨勢系統會陷入「雙重損失」
- 強趨勢市場:反趨勢系統連續虧損;趨勢系統貢獻主要盈利
- 轉折點:反趨勢可能早於趨勢系統捕捉到反轉,但也可能過早建倉而承受深度回撤
使用反趨勢系統的實務建議#
1. 必須有止損條件#
除非與趨勢跟蹤系統同時交易(互為對沖),反趨勢系統必須內建止損規則——而不是等反向信號出現才退出。
2. 作為多樣化組件使用#
不要把反趨勢系統當作獨立策略——淨預期收益可能為負。它的價值在於:
- 在趨勢系統虧損時期提供正收益
- 降低整體組合的權益回撤
- 平滑長期資金曲線
3. 控制部位比例#
反趨勢系統通常應佔組合中較小的部位比例(如總資金的 20–30%),以防單一反趨勢交易的極端虧損拖累整體績效。
4. 搭配更寬的參數#
- 震盪器類型的反趨勢系統應避免使用「教科書式」短期參數(14 日 RSI 等)
- 偏好較長回溯期 + 更極端的閾值(如 RSI 要求 > 85 或 < 15,而非 > 70 或 < 30)
- 目標:降低入場頻率,只在極端位置啟動反趨勢交易
反趨勢系統最大的誤用是「當作獨立策略」。它的真正定位是組合工具——少數機敏的系統交易員能成功把它融入整體策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