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算「改變想法」#

我們無時無刻不在談「改變想法」(changing minds)。這個再普通不過的比喻,意思似乎一目瞭然:心智原本朝著某個方向,經過某種操作,然後——瞧——它就轉向了另一個方向。然而,看似清楚的表面之下,「改變想法」其實是人類最熟悉、卻最少被檢視、也最不被理解的經驗之一。

加德納(Howard Gardner)要處理的,是重大的想法改變,而非瑣碎的變動。人清醒(甚至睡著)時,心智每一刻都在變,但那不算數。

「改變想法」在本書中特指:個人或群體放棄他們一向對某個重要議題的既有思考方式,從此改以全新的方式來理解它

把讀報順序換一換、午餐提早一小時,不算;但若一個長年投給民主黨的人決定改為自由黨積極助選,或一個法學院學生決定輟學去酒吧當鋼琴手,那就是重大的想法改變。

他鎖定的,是有意識地、由可辨識的力量促成的改變(而非潛移默化的操弄)。他考察的是一群以直接、透明的方式試圖改變他人想法的行動者——

  • 政治領袖:如在 1980 年代扭轉英國走向的首相柴契爾(Margaret Thatcher)。
  • 商業領袖:如 1990 年代改造英國石油巨頭 BP 營運方式的約翰·布朗(John Browne,後為布朗勳爵)。
  • 思想家:如徹底改變科學界(乃至大眾)對人類起源看法的生物學家達爾文(Charles Darwin)。
  • 以及間諜錢伯斯(Whittaker Chambers),還有那些改變周遭人的教師、家人、同事、治療師與愛人。

焦點主要放在成功的案例,但也會檢視失敗的努力。他刻意排除透過強迫、欺騙或操弄達成的改變。

延伸案例:巴克的公車之旅——兩種改變的樣態

小說家兼散文家尼可森·巴克(Nicholson Baker)記下一趟從紐約到羅徹斯特的公車旅程,途中兩件事的巧合,讓他開始思索「改變想法」的機制。

  • 突然的決斷:中途停靠時,司機發現一隻無主的鞋,問了沒人認領,便隨手扔進垃圾桶。後來一名可憐兮兮的乘客來問鞋子下落,司機告訴他太遲了,鞋子早在賓漢頓附近被丟掉了。
  • 緩慢的轉變:同一趟車上,巴克幻想用一排排黃色堆高機與橙色挖土機來佈置公寓,讓訪客坐在堆高機的吊索或挖土機的鏟斗上。五年後回想,他寫道:「我發現,在我不知不覺間,我改變了想法。我不再想住在堆高機和挖土機佈置的公寓裡。不知在哪一刻,我把這個興趣拋掉了,就像司機扔掉那個怪異可悲男人的右鞋一樣決絕。然而這段期間,我對挖土機竟沒有過一絲遲疑或沉吟。」

巴克由此體會:想法的改變,多半不是靠某個單一論證或突如其來的頓悟,而是觀點緩慢、幾乎難以察覺的漂移。那些所謂「震撼性的洞見」,往往是我們事後才指認出來、用來向自己和他人解釋轉變的故事。加德納認同這個現象學觀察:即使是戲劇性爆發於意識的改變,也常掩蓋著長期醞釀的細微過程。不過,巴克這種「自己改變自己」只是子類;許多時候,領袖、教師、媒體人物等外部行動者才是促成改變的關鍵。

為什麼要談「心智」,而不只談行為#

巴克與加德納談的雖是「改變想法」,最終指向的其實是行為的改變。發生在「心智之內」、卻不導致當下或未來行為改變的變化,本書不感興趣。

那為何不乾脆只談行為?因為改變一個心智的關鍵,在於促成個人心智表徵(mental representations)的轉變——也就是一個人感知、編碼、保存與提取資訊的特定方式。要回答「改變一個心智需要什麼」,就得先回到心理學的一段歷史。

一段心理學史:從行為主義到認知革命#

一世紀前科學心理學初創時,研究者大量倚賴自我報告(內省,introspection),毫不避諱談論觀念、思想、意象與「心智」。問題是,人未必能準確觀察自己的心智生活,內省無法滿足嚴格的科學標準。

  • 行為主義(behaviorism):作為反動,一整代心理學家決定把所有個人證詞、所有對心智現象的指涉,全部逐出這門新學科,只專注於可客觀觀察、記錄、量化的行為。這套取向在美國等地主宰了半個世紀。
  • 認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二十世紀下半葉,行為主義走向終結,主要的「行刑者」是電腦。1950、60 年代,電腦已能進行精密的問題解決——它需要資料,並依序執行各種運算,方式常與人類雷同。既然人造物能「思考」,否認建造它們的人類有心智活動便顯得荒謬。

於是認知科學(cognitive science)興起。認知科學家重拾被行為主義封鎖的問題,並大量借用電腦時代的類比與術語:個人被視為接收資訊、加以處理、產生各種心智表徵的系統。

更進一步的**認知神經科學(cognitive neuroscience)**主張,有朝一日這些心智表徵能以純生理的語彙來解釋——我們或許能指出代表某個意象、觀念或概念的神經連結網路,並直接觀察其變化。倘若腦移植或基因工程的潛能得以實現,我們甚至可能透過直接操作神經元或核苷酸來改變心智(本書末章詳談)。

心智表徵的範例:80/20 法則#

從幼年起,多數人都在一個假設下運作:面對任務,應盡全力、並把時間平均分配到每個部分。這就是「50/50 法則」。

上世紀初,義大利經濟學家兼社會學家帕雷托(Vilfredo Pareto)提出後來所謂的「80/20 法則」:一般而言,你只需投入相對少量的努力(約 20%),就能達成大部分(約 80%)的目標。關鍵在於明智地選擇施力點,並警覺那些會突然讓目標近在咫尺(或遠不可及)的「引爆點」(tipping points)。理查·柯克(Richard Koch)在《80/20 法則》一書中對此有生動的闡述。

具體例證俯拾皆是:多數企業約 80% 的利潤來自 20% 的產品;頂尖員工創造的利潤遠超其人數比例;80% 的麻煩來自少數幾個麻煩製造者;最好的客戶貢獻了絕大多數的業績。就任何產品或專案而言,只需約五分之一的慣常努力就能達成基本規格,其餘努力多半只是為了追求完美或滿足自己的強迫傾向。於是每一次都得追問:我們真的需要這種完美嗎?把大量精力砸在眾多可能的努力中的某一項,機會成本是什麼?

圖表 1-1:80/20 法則

80/20 法則說起來容易,真正改變想法、據此行動卻難得多。「50/50 平等法則」是人類最根深柢固的思維習慣之一——演化心理學家甚至主張這種「公平原則」是人類心智架構的一部分。何況從最早的童年起,文化就不斷強化「該平均分配注意力」的觀念(「來,小朋友,糖果要分得一人一份一樣多」)。正因如此,即使真心想改用 80/20 的人,也會發現難以做到。

內容與形式#

80/20 法則最好被理解為一個概念(concept)。人以概念思考,而概念越熟悉,就越顯得具體,幾乎可以像觸摸、品嚐得到的東西一樣去把玩。

呈現同一概念的多種版本,是改變他人想法極其強大的方式。80/20 法則可以用文字、數字、圖表、卡通等多種符號形式表達——正是這種「可用多種形式表達」的可能性,往往能促成想法的改變。

即使是像下面這種戲謔的卡通,也能傳達同一個 80/20 語義:

圖表 1-5:「快速粗略法」流程圖

這帶出一個關於心智表徵的重要區分:它們同時具有內容形式

  • 內容(content):表徵所承載的基本觀念,語言學家稱之為訊息的語義(semantics)。
  • 形式(form / format):內容被呈現時所用的特定語言、符號或記號系統,即其語法(syntax)。

同樣的語義,可以用文字、數字、戲劇演繹、條列、直角座標或長條圖等不同形式來傳達。不同的人可能覺得某一種形式比其他更容易解讀——這正是「多種版本」之所以有力的原因。

延伸案例:用喝啤酒的人來看 80/20

柯克書中用三張關於啤酒消費的圖來呈現同一個 80/20 語義:

  • 排序清單:把 100 名喝酒者依每週杯數排序。前 20 名喝掉約 700 杯,其餘 80 名喝 300 杯,而其中最節制的 20 人加起來只喝 27 杯。
  • 座標分布圖:橫軸為每人每週杯數,縱軸為累計總量百分比,同時看得到個別杯數與各群體的累計佔比(曲線在左側陡升、再於頂端緩緩趨平)。
  • 長條圖:最簡潔,不含個別資訊,卻能一眼看出一小群人(20%)喝掉了大部分啤酒(約 70%)。

圖表 1-2:套用於啤酒飲用者的 80/20 法則(排序清單)

圖表 1-3:啤酒飲用者的 80/20 頻率分布圖

圖表 1-4:飲用人數與啤酒消耗量的比例

有趣的是,純就形式而言,這些圖表可以標示任何東西——從西雅圖九月的晴天數,到人一生每十年流失的腦細胞數。唯有貼上標籤後,才看得出繪圖者要傳達的具體意義。

改變想法的七根槓桿#

是什麼因素讓一個人轉換觀點、並據此行動?加德納辨識出七個因素(他有時稱之為槓桿,levers),巧的是每一個都以「RE」開頭。前五個是任何心智開放者都能觸及的:

  • 理性(Reason):辨識相關因素、逐一權衡、做出整體評估。可以是純邏輯、類比或建立分類。
  • 研究(Research):蒐集相關資料。可以是嚴謹的統計檢驗,也可以只是找出相關案例、判斷是否值得改變想法。研究越能印證某主張,就越可能引導行為與思考。
  • 共鳴(Resonance):訴諸情感層面。當一個觀點「感覺對」、契合當下情境,讓人覺得無需再多考慮,它就產生了共鳴。共鳴常源於對改變者感到有「關係」(relation)、覺得對方「可靠」(reliable)或「尊重」(respect)對方——又是三個「re」。
  • 表徵再描述(Representational Redescriptions):一個想法若能以多種彼此強化的形式來表徵,就更具說服力(正如 80/20 法則可用語言、數字、圖像多重呈現)。在教學場合尤其關鍵。
  • 資源與獎賞(Resources and Rewards):有時投入可觀資源能讓天平傾斜——例如贊助者出資讓機構全面採行某原則。從心理學看,這是一種正增強(另一個「re」)。但若新方向與理性、共鳴、研究等其他標準不合,效果通常撐不過資源停止的那一刻。

另外兩個因素運作方式略有不同:

  • 真實世界事件(Real World Events):發生在更廣大社會、影響眾人的事件,如戰爭、颶風、恐怖攻擊、經濟蕭條,或和平繁榮、良善領袖的崛起、立法的推動等。
  • 抗拒(Resistances):前六個因素都在促成改變,但只有促進因素是不切實際的。人會發展出強烈而抗拒改變的觀點與立場;任何理解「改變想法」的努力,都必須正視各種抗拒的力量。

當前六個因素協同運作、而抗拒相對薄弱時,改變想法最可能發生;反之,當抗拒強大、其他因素又未明確指向同一方向時,改變便難以成真。

加德納也順帶點出:**修辭(rhetoric)**是改變想法的主要載具,它在兼具嚴密邏輯、相關研究與聽眾共鳴時最有效——只可惜它的第二個字母是「th」而非「re」。

改變發生的六個場域#

同樣這七個因素,會作用在從單一個人到整個國家的不同層次。本書後續章節檢視六個場域(arenas):

  1. 大規模、異質群體:如一整個國家的人口。
  2. 大規模、同質群體:如一家企業或一所大學。
  3. 透過藝術、科學或學術作品:如馬克思與佛洛伊德的著作、達爾文與愛因斯坦的理論、瑪莎·葛蘭姆(Martha Graham)與畢卡索(Pablo Picasso)的創作。
  4. 正式教學場域:如學校或訓練研習營。
  5. 親密的少數人之間:如家庭成員。
  6. 自己的內心:如巴克對公寓家具的那番沉思。

心智的內容:概念、故事、理論、技能#

多數人用「觀念(idea)」泛指一切心智內容,這無可厚非。但加德納特別聚焦於對研究「改變想法」格外重要的四種內容:

  • 概念(concept):最基本的單位,是涵蓋一組密切相關事物的統稱。把所有四腳、多毛、會吠的家庭寵物叫做「狗」,就顯露了我們對犬類的概念。幼兒已懂數百個概念,但成人才有重力、民主、光合作用、驕傲這類更抽象的概念。
  • 故事(story):描述隨時間展開之事件的敘事,至少包含主角、朝向目標的行動、危機,以及一個(嘗試性的)解決。人愛聽也天生會說故事。
  • 理論(theory):對世界運作過程相對正式的解釋,形式如「X 之所以發生,是因為 A、B、C」或「Y 有三種,彼此差異如下」。帕雷托法則就是一套關於如何高效生活的理論。
  • 技能(skill / practice):個人知道如何執行的程序,無論他能否、願不願意把它訴諸言語。從吃香蕉、接球,到拉巴哈奏鳴曲、手算微分方程皆是。

技能的「內容與形式」關係則不同:你無法像 80/20 法則那樣,把它的內容從一個符號系統原封不動搬到另一個。實踐當下的狀態,同時就是它的形式與內容——正如詩人葉慈(William Butler Yeats)的名句:「我們如何分辨舞者與舞蹈?」兩者大體是一起改變的。

至於能否窮舉一個人心智中的所有內容?這問題本身是個陷阱:人不斷創造新的心智表徵,心智內容本質上是開放、可無限擴充的類別(不過字典、百科、黃頁與搜尋引擎,都是認真的分類嘗試)。

認知科學家激烈爭論:我們是天生就帶著這些內容(存在「天賦觀念」,那麼人一出生就懂 50/50 法則),還是同樣有能力學會任何可想像的觀念(那就能設計出讓 77/23 和 50/50 一樣好學的文化),抑或某些觀念因我們天生傾向於習得而學來特別容易(那麼人學 50/50 就比學 80/20 容易得多)。加德納坦言,他傾向最後這個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