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限的定義#

界限(Boundaries) 是認知到自己與他人是不同個體的能力。在心理層面上,界限是我們對「自己這個人有別於他人」的認識。它定義了:

  • 我們是什麼不是什麼
  • 我們會選擇什麼不會選擇什麼
  • 我們能忍受什麼不能忍受什麼
  • 我們感受什麼喜歡什麼想要什麼

缺乏界限會導致:混亂、怨恨、驚慌、沮喪,最後失控。最具破壞性的後果是身體和情感上的虐待——無法設立界限的人允許自己被反覆控制甚至傷害。

神如何展現界限#

神在聖經中不斷定義自己——祂是誰、不是誰;祂愛什麼、恨什麼。正如神清楚自己的身分,我們也需要用同樣的方式定義自己。

  • 祂定義自己是誰:「我是你的盾牌」「我是聖潔的」「我是憐憫的」
  • 祂定義自己的感受:「我心在我裡面跳動」「我厭煩了後悔」
  • 祂定義自己的選擇:「要有光」「我要與你立約」
  • 祂定義自己所恨惡的: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箴 6:16-19)

我們所要負責的#

1. 身體(Physical Appearance)#

皮膚是最清楚的界限圖像——它定義了我們從哪裡開始、在哪裡結束。它把好的留在裡面,把壞的擋在外面。侵犯他人的身體是最基本的越界行為。

2. 態度(Attitudes)#

我們的態度——對事物的意見和立場——存在於我們的「產權範圍」之內。當我們為自己的態度負責時,就能過井井有條的生活。

3. 感覺(Feelings)#

感覺是我們狀態的信號,告訴我們什麼事進行得好、什麼需要改變。忽視自己的感受是最具破壞力的事之一。

如果我們覺得要為別人的感覺負責,就無法根據「什麼是對的」來做決定——我們只會根據「別人對我們的選擇有什麼感覺」來做決定。這是基本的界限混亂。

4. 行為(Behaviors)#

行為是我們是否能到達目的地的關鍵。我們必須為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好的行為帶來好的結果,壞的行為帶來壞的結果。

5. 思想(Thoughts)#

思想對發展自我非常重要。我們需要擁有自己的思想、成長自己的智力,而不只是接受別人告訴我們的。

6. 能力(Abilities)#

我們要為自己的才幹負責——發展它、操練它,而不是把它埋在地下。同時也要認識自己的局限,在需要時尋求幫助。

7. 願望(Desires)#

表達我們的願望,使我們對人和事的立場更清楚。願望讓我們追求、尋找、叩門——這些都是主動的、有方向的行動。

8. 選擇(Choices)#

選擇決定我們要成為什麼樣的人。當我們認知到自己有選擇權,就不再是受害者。

9. 有限(Limits)#

認識自己的限制——時間、精力、金錢——使別人對我們的影響力減少。設立限制不是自私,而是負責任地管理神所託付給我們的。

界限讓我們「擁有」自我,然後才能選擇將自我給出去。擁有自己的生命是自由的本質,而沒有自由就沒有愛。在真正自由地擁有自己之前的給予,不是僕人的心志,而是奴隸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