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Solutions)#
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可以透過所謂的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流程上市。這代表公司首次向所有投資人發行其股份。一家投資銀行(或一群投資銀行)擔任本次發行的承銷商(underwriter),意即由其向發行人保證股份的銷售。IPO 流程完成後,股票即在交易所掛牌,並可供交易。私人公司上市的另一種方式是直接上市(direct listing, DL),這個流程不涉及承銷商,也不涉及新股的發行。
私人公司也可以間接上市,例如被一家已經上市的公司收購,或透過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 SPAC)。SPAC 是一家公開掛牌的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其唯一的設立目的是收購一家私人公司。
上市公司轉為私人公司的兩種常見方式是槓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 LBO)與管理層收購(management buyout, MBO)。LBO 是指外部投資人或投資人團體借入資金,購買該上市公司全部股權。為了說服所有股東同意 LBO,必須支付高於市價的溢價。投資人通常會以該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
MBO 與 LBO 類似,差別在於投資人是公司管理團隊的成員。另一種使上市公司轉為私人公司的方式是被一家私人公司收購。一旦公司轉為私人,其股票即不再於交易所掛牌。上市公司也可能被另一家上市公司收購,此時被收購公司的股票會從交易所下市;然而,收購公司的股票仍然繼續掛牌交易。
B and C are correct.
- A 不正確。若經營得當,非營利組織(nonprofits)也可以產生利潤;然而,所有利潤都必須再投資於推動該組織的使命。
- B 正確。相較於上市公司,私人公司的股份不在交易所交易,因此沒有可見的估值或價格透明度。私人公司股份缺乏流動性(liquidity),這代表所有權從賣方轉移到買方比上市公司更為困難。
- C 正確。在許多國家,如果股東人數眾多(通常超過 50 人),無論公司是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都會被歸類為上市公司,並受到更嚴格的監管要求。
B is correct. 從發行人的角度來看,債券比股票更具風險,理由與債券對投資人而言比股票更安全的理由相同。債券會藉由提高槓桿(leverage)而增加公司的風險。如果公司經營困難而無法履行對債券持有人的承諾義務,債券持有人在法律上有權對公司強制採取某些行動,例如破產與清算。
A is correct. 此敘述為真。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對債券持有人的義務,最終需要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相較於資產清算,業務重組(business reorganization)是一個可能的替代方案,能為償債最大化收益。透過法律程序走業務重組這條路,而非透過私人市場或公開市場交易,公司可以被重組,股東權益遭到清空,債券持有人則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從投資人的角度來看,債務比股權風險更低,因為公司有契約義務償還債務,但對股權資本(equity capital)並無償還義務。此外,債權人(debtholders)僅有權收取承諾的利息支付與本金返還。因此,債權人會偏好公司投資於相對安全、能產生足夠報酬以支付債務的專案。對他們而言,承擔可能產生更高報酬的較大風險,並沒有額外的好處。然而,股東(equityholders)的獲利是無上限的。因此,股東偏好公司投資於風險可能較高、但有潛力產生更大報酬的專案。
原因一:併購(mergers and acquisitions)是部分原因。當一家上市公司被私人公司或另一家上市公司收購時,上市公司就會少一家。
原因二:LBO 與 MBO 也是原因之一,因為它們的設計目的就是讓上市公司轉為私人公司。
原因三:許多私人公司選擇保持私人身分。在私人市場(創投、私募股權與私募債)取得資金的便利性提升,使公司得以取得所需資金,並避免上市所伴隨的監管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