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不是一切#

並非聖經所教導的一切都是「福音」,但所有聖經教義都是理解福音的必要背景。福音是關於我們如何從危難中被拯救的消息。「Gospel」一詞的背景是關於某個已經發生、改變生命之事件的新聞報導。

福音的三個核心特質#

  1. 福音是好消息,不是好建議——福音不是一種生活方式,不是我們做的事,而是已經為我們成就的事。D. A. Carson 指出,因為福音是新聞,它必須被宣告,它不是倫理守則、格言集或系統神學。

  2. 福音是關於拯救的好消息——我們被拯救脫離神的忿怒(帖前 1:10)。人與神關係的破裂是一切問題的根源——心理上的疏離(羞恥與恐懼)、社會上的疏離(人際衝突)、身體上的疏離(疾病與死亡)。所有人類問題最終都是症狀,與神隔絕才是病因。

  3. 福音是關於耶穌基督所做之事的消息——成為基督徒是一種身分的改變。如 Martyn Lloyd-Jones 所說,問題不在於「我是否夠好」,而在於「祂夠好,而我在祂裡面」。

J. I. Packer 的經典摘要:「神拯救罪人」——三位一體的神,父揀選、子救贖、靈更新,從始至終完成救恩的一切:計畫、成就、傳遞、呼召、保守、稱義、成聖、得榮耀。

福音不等於福音的果效#

福音不是我們做的事,但福音會產生全新的生活方式。恩典與隨之而來的善行必須既區分又連結——正如路德所說:「我們唯獨因信得救,但使人得救的信心不會獨自存在。」

Keller 強調幾個常見的混淆:

  • 不應將福音等同於「神正在醫治世界」這個事實——這混淆了因果關係,將果效當作了福音本身
  • 福音首先是關於替代性的救贖工作(accomplished substitutionary work),而非加入某個更新計畫
  • 公義的行動是福音的重要伴隨,但不能與福音的宣講混為一談

如果將福音描繪為「加入基督的國度計畫」而非「接受基督完成的工作」,福音就會從因信得救變成另一種靠行為得救。

福音有兩個對等的敵人#

據傳 Tertullian 說過:「正如耶穌被釘在兩個強盜之間,福音永遠被這兩種錯誤夾擊。」這兩個錯誤是:

  • 律法主義(Legalism):我們必須活出聖潔、良善的生活才能得救
  • 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因為我們已經得救,不需要活出聖潔的生活

福音的「矛尖」正在於清楚、銳利地區分這三者。如果我們的信息哪怕稍微偏向「你必須信並且活得好才能得救」或「神愛每個人、接納每個人的現狀」,就會失去聖靈改變生命的能力。

福音有章節#

福音雖然可以簡單呈現,但當我們追問「關於什麼的好消息?」和「為什麼是好消息?」時,福音的豐富與複雜性就會展現。Keller 提出福音的四個章節:

  1. 神與創造——三一神出於愛創造世界,使我們分享祂內在的愛與喜樂
  2. 墮落與罪——人類轉離神,活在自我中心中,帶來靈性的捆綁與定罪兩重後果
  3. 基督的救贖——透過道成肉身(incarnation)、替代(substitution)、復興(restoration)三個面向成就救恩
  4. 信心的回應——信心不是更努力地活,而是將信靠從自己身上轉移到基督身上

呈現福音時,將「個人如何與神和好」和「世界有什麼盼望」這兩個問題交織在一起會最為有效。敘事架構提出問題,命題式回答提供答案。

福音與一切事工的正確關係#

福音不只是成為基督徒的最低教義門檻,而是一切事工的泉源、中心動力與合一基礎。輔導、靈修指引、行公義、文化參與、教義教導甚至佈道本身——若取代了福音的中心地位,教會的歸信就會減少,講道就會淪為空洞的勸勉或資訊傳遞。

好比管弦樂團的樂器不能只是彼此調音,而必須都調準到同一個音源。福音就是那個音源——它不是先調整我們與特定問題的關係,而是先重新調準我們與神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