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宗教性的禁食高抬到遠超聖經與理性的程度;也有人完全不顧它。」——衛斯理(John Wesley)
在一個以速食與披薩店為地標的文化裡,禁食顯得格格不入。傅士德在研究時發現:從 1861 年到 1954 年,近一百年內竟找不到一本專論基督教禁食的書。這一章他要恢復禁食在聖經中該有的地位與操練方式。
禁食被冷落的兩個原因#
原因一:中世紀過度苦修的後遺症#
- 當信仰的內在實在消失,外在的形式就被放大。
- 於是禁食被套上極嚴格的規條、自我鞭打與苦修。
- 現代文化對這些過度作法的反彈,使人把「禁食」與「自我摧殘」混為一談。
原因二:消費文化的洗腦#
- 一天不吃三餐加零食,彷彿就要餓死。
- 加上「滿足每一個慾望是美德」的觀念,讓禁食顯得過時。
- 事實上,人不喝水最多撐幾天,但不吃東西可以撐很多天;禁食得法反而對身體有益。
禁食在聖經中的位置#
聖經中禁食的人物像一份「名人錄」:摩西(立法者)、大衛(君王)、以利亞(先知)、以斯帖(王后)、但以理(先見)、亞拿(女先知)、保羅(使徒)、甚至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
歷代偉大基督徒同樣見證禁食的價值:馬丁・路德、加爾文、諾克斯(John Knox)、衛斯理、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布萊納德、芬尼(Charles Finney)、中國的席勝魔。
聖經中的三種禁食形式#
| 類型 | 說明 | 例子 |
|---|---|---|
| 正常禁食 | 不吃固體或液體食物,但仍喝水 | 耶穌四十天(路 4:2) |
| 部分禁食 | 飲食有所限制,但非完全禁絕 | 但以理三週「不吃美食、不吃肉、不喝酒」(但 10:3) |
| 絕對禁食 | 連水也不喝 | 以斯帖三日(斯 4:16)、保羅歸主後三日(徒 9:9) |
絕對禁食是極例外的情況,只有在明確領受神的命令時才可進行,且不得超過三天。摩西與以利亞各四十天的絕對禁食屬於超自然事件,不能作為範例。
個人與群體的禁食#
- 個人禁食:大多是個人與神之間的事。
- 群體禁食:摩西律法每年一次的贖罪日(利 23:27);國家危機時的呼召(珥 2:15、代下 20:1–4)、尼尼微因約拿傳道而全城禁食。
- 歷史例證:1756 年英法戰爭威脅下,英國王室呼召全國禁食禱告。衛斯理在日記中寫道:「那是倫敦自王政復辟以來最榮耀的日子。神垂聽禱告,法國入侵的威脅因此解除。」
禁食是命令嗎?#
傅士德審慎地回答: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命令,但是耶穌清楚預期門徒會禁食。
耶穌的兩段關鍵話#
第一段:登山寶訓(太 6:16–18)
- 耶穌把禁食與施捨、禱告並列——這三樣都是門徒生命的一部分。
- 耶穌說的不是「若你們禁食」,而是「當你們禁食的時候……」(When you fast)——他假設人會禁食,只是教導如何正確進行。
- 馬丁・路德:「基督並非要廢除或輕視禁食,而是要恢復真正的禁食。」
第二段:新郎的比喻(太 9:15)
- 「新郎還與他們同在,陪伴之人豈能哀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
- 新郎已被取去——現今教會世代正是禁食的時代。
為什麼我們毫不質疑「奉獻金錢」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卻對禁食有這麼多遲疑?
聖經中支持禁食的篇幅不少於奉獻。
潘霍華:「廉價恩典是沒有門徒身分、沒有十架的恩典。」
禁食的首要目的:單單歸向神#
- 耶穌談禁食的第一句話就是談動機(太 6:16–18)。
- 利用好的事(如禁食)達到自己的目的,是假宗教的標記。
- 禁食必須完全以神為中心——像女先知亞拿「禁食事奉神」(路 2:37)、像安提阿的使徒們「禁食事奉主」(徒 13:2)。
- 不能愛「禁食的祝福」多過愛「賜福的神」。
撒迦利亞書 7:5 神問百姓:「你們禁食……豈是絲毫向我禁食嗎?」
禁食的次要益處#
一旦首要目的穩固,我們可以清楚看見禁食的副產物:
1. 禁食揭露轄制我們的東西#
More than any other Discipline, fasting reveals the things that control us.
- 食物常常是我們掩蓋內在黑暗的遮蓋物。
- 當食物被拿走,驕傲、怒氣、苦毒、嫉妒、紛爭、恐懼都會浮現出來。
- 起初我們以為「生氣是因為餓」;接著才認出怒氣的靈本來就在我們裡面。
- 這不是壞消息——因為能認出的東西才能被基督的大能醫治。
2. 禁食提醒我們生命源頭在神#
-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 4:4)。
- 禁食即是享宴(Fasting is feasting)——在禁食中我們飽享神的話。
-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約 4:34)——這不是比喻,是真實。
3. 禁食幫助我們保持生命的平衡#
- 保羅:「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 6:12)。
- 人的慾望像河流,容易氾濫;禁食幫助它們回到應有的河道。
- 四世紀的 Asterius:禁食確保胃不會「像鍋爐一樣翻騰」,妨礙靈魂。
4. 其他祝福#
- 代禱更有效、決策中有引導、更能專注、屬靈綑綁得釋放、身體健康、得啟示——神賞賜那些尋求他的人。
實際操作:漸進的禁食操練#
入門階段:24 小時的部分禁食#
- 從午餐到午餐(省略兩餐),可飲用鮮果汁。
- 每週一次,連續數週。
- 最重要的不是身體感受,而是內心態度——表面做日常事務,內心卻在禱告、敬拜、歌唱。
- 以少量的新鮮水果與蔬菜結束禁食。
進階:24 小時的正常禁食#
- 兩、三週後可嘗試只喝水的正常禁食。
- 蒸餾水最佳,或加少許檸檬汁。
- 初期的飢餓感只是習慣性反應,不是真的飢餓。馬丁・路德形容「肉體會抱怨不停」。
- 「你是胃的主人,不是它的奴僕」。
- 按耶穌的教導,除了必要之人,不讓別人知道你在禁食。
更深階段:36 小時 → 3 至 7 天#
長期禁食的身體過程:
- 第 1–3 天:最不舒服;身體排毒、舌苔、口臭、頭痛(戒斷咖啡因)。
- 第 4 天:飢餓感開始減弱,但會感到虛弱、偶爾暈眩——慢動作即可。
- 第 6–7 天:開始感到強壯、清醒。
- 第 9–10 天後:專注力銳利,身體進入最舒適的狀態。
- 第 21–40 天之後:飢餓感回來——這是身體進入「飢餓」的警訊,必須立刻停止禁食。
身體條件上的警告#
糖尿病患者、孕婦、心臟病患者等不應禁食。若不確定是否適合,請先諮詢醫師。
復食的原則#
- 切忌禁食前暴飲暴食「儲備」,反而應稍吃清淡。
- 停止禁食時:先喝果汁或蔬菜汁,少量多次;第二天吃水果、優格;再來是沙拉和蔬菜;嚴禁油膩、澱粉、沙拉醬,更不可一次吃太多。
- 復食時是重新檢視自己飲食習慣的絕佳時機。
一位實驗兩年「每週禁食一日」者的心路#
- 起初以為「一整天不吃東西」是一件了不起的成就。
- 開始體會飢餓,也開始看見這並不是禁食真正的目的。
- 把「對食物的執著」連結到生活其他層面的執著——不一定要有座位、不一定要涼爽/溫暖。
- 開始思想基督的受苦、飢餓之人和他們飢餓的嬰孩。
- 半年後才真正體會為何需要兩年:飢餓感變得強烈,試探也變強;開始在禁食日尋求神對自己生命的旨意。
- 如今我知道:禱告與禁食必須緊密相連——雖然我還沒完全做到。
本章的總收尾#
- 禁食是聖靈裡的「公義、和平、喜樂」(羅 14:17)——不全是屬靈的苦戰。
- 禁食可以帶來其他途徑無法帶來的屬靈突破。
- 衛斯理:「古時神的百姓被引導去禁食,這不僅是理性的光,更是神親自的啟示。那使古人熱切操練的理由,對今天的我們同樣有效。」
「聽見基督聲音的人,此刻就當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