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賢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本書中,不斷提醒牧者在牧養事奉中,應當善用信義宗的傳承與資產,尤其是路德(Martin Luther)神學及信義宗信條。因為無論是路德神學或信義宗信條,都是在處境中為了面對牧養的需要而產生,這正也是信義宗傳承之重要精神:「神學乃是為了牧養」。以下嘗試由信義宗神學的角度,回應潘霍華的靈性關顧。
靈性關顧:上帝基於聖道的中介行動#
首先,潘霍華指出靈性關顧既是上帝親自的作為,同時也是上帝藉由設置靈性關顧職分來實施。並且,他特別強調此職分源自於「信徒皆祭司」,所以,此職務不僅是由教會牧者實施,平信徒也同樣可以擔任。
然而,潘霍華在此所強調的,恐怕不是靈性關顧職分的「普遍性」,而是靈性關顧必須基於**「上帝的聖道」**。路德在《論牧職》一文中指出,所有基督徒承擔之祭司職責,其中最重要、也是其他一切靠之而立的,就是宣講上帝的道:
這第一件職事,即道的職事,是所有基督徒共有的。
這也正是潘霍華主張靈性關顧職分源自於信徒祭司職的根據。雖然他強調傳道職的基礎是按立,但對於信義宗教會而言,牧者乃是被稱為「上帝話語的僕人」,因為「牧師是上帝的口和聲音,牧師不是在說自己的意思,而是在說基督命令他所要說的事情。」路德也指出:教會乃是根據上帝聖道召請和任免牧職。所以,由教會所召請及按立的牧職,同樣是基於上帝聖道。
因此,潘霍華強調靈性關顧源自於「信徒皆祭司」、由牧職與信徒共同承擔,正是要重申靈性關顧必須建基於上帝的聖道。
施恩具:上帝以聖道臨在的行動#
其次,潘霍華強調在靈性關顧中使用施恩具(means of grace,或譯「恩典的媒介」),這確立了靈性關顧是上帝親自的作為。對信義宗而言,「施恩具」是上帝藉其話語所設立之施恩途徑,乃是上帝以聖道臨在的行動,因此運用施恩具的靈性關顧,正是表明此乃上帝親自的行動。
此外,施恩具也反映出信義宗神學的特色:「有限可以承載無限」(finitum capax infiniti),提醒受關顧者應聚焦於施恩具所承載的福音,亦即上帝所賜之「罪得赦免」的應許。正如潘霍華所言:
我們不是倚靠經驗而得救,乃是藉由恩典;不是藉由經驗恩典而得救,而是單單恩典。(第五講)
藉此強調靈性關顧乃是上帝中介(mediated)的施恩行動。
「有限可以承載無限」這一神學主張,不僅指出靈性關顧是上帝親自的行動,同時也表明靈性關顧者(牧者或信徒)作為上帝所使用之施恩具,並未凌駕於受關顧者之上。
正如潘霍華所言,關顧者與受關顧者兩者在上帝面前都是「領受者」(第二講)。不僅如此,作為施恩具的關顧者,其靈性同樣需要被關顧,亦需要接受上帝透過其他靈性關顧者的施恩行動。
再思靈性關顧中的律法與福音#
潘霍華在第二講中,針對律法與福音在靈性關顧中的運用加以說明。首先,他特別強調律法的目的是:使受關顧者從「自身的困境」轉向「罪的困境」,亦即對自己絕望。在此潘霍華不僅準確地表達信義宗神學中關於律法的神學功用(theological use)——使人因知罪而對自己絕望,並且提醒我們律法的神學功用是為了牧養。
其次,潘霍華在第二講中提出靈性關顧的原則是:「福音必須包含律法,律法也必須包含福音。」這似乎與路德及信義宗所重視之「正確分別律法與福音」有所衝突。
從上下文來看,潘霍華並非意圖混淆律法與福音,而是要指出:在靈性關顧中,靈性關顧者並非機械式地遵循「律法先行,然後福音」之原則。
潘霍華真正的關切
靈性關顧者需要持續關注受關顧者在律法與福音中,究竟是經歷上帝親自的作為,抑或是經歷受關顧者自以為的感受(無論是錯誤的安全感或絕望),以至於「不偏廢福音或律法……才能領人在信靠中順服,以及在順服中信靠」(第二講)。
作為神學家的靈性關顧者#
潘霍華指出靈性關顧者所需具備的另一身分——「神學家」。在第九講〈對牧者的靈性關顧〉中,潘霍華強調:
靈性關顧者的生活是在誦讀、默想、禱告以及憂慮(Anfechtung,本書譯為「試煉」)的過程中開展。
首先,潘霍華承襲路德提出正確學習神學的三項守則:禱告、默想和憂慮,藉此強調「靈性關顧」與「神學學習」乃是不可分的。再者,他重拾中世紀的靈修傳統,將誦讀從默想中分別出來,指出靈性關顧者的神學學習,和其自身的靈修操練不僅並行不悖,更是相輔相成。
此外,正如路德所言神學乃是「歷程的智慧」(sapientia experimentalis),並強調靈修不是一種為己的刻苦操練,而是本於福音、為鄰舍的每日生活。同樣地,潘霍華也強調靈性關顧者的神學學習及靈修操練,兩者乃是持續進行及深化,並且與靈性關顧服事息息相關。
潘霍華所指出靈性關顧者的另一身分「神學家」,並非現今所謂的專業神學工作者,而是重拾改教傳統,重視神學、靈修與牧養的整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