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蒙特(Anne Lamott)在《Bird by Bird》的 Introduction 裡,以自傳式的敘述帶出整本書的立場:寫作的回報不在出版,而在寫作本身。這一篇也預先打破讀者對「成為作家」的浪漫幻想,為後續章節定調。

在作家家庭長大#

蘭蒙特的父親是專職作家,每天清晨 5:30 起床、進書房寫作,靠寫作維生。

  • 父親教她、也教聖昆汀州立監獄(San Quentin State Prison)寫作班的學員們三件事:
    • 每天放一點東西到紙上
    • 盡可能讀所有偉大的書與劇本
    • 大膽、原創,允許自己犯錯
  • 引用瑟伯(James Thurber):「與其過度後仰,不如往前撲倒。」
  • 但她也指出,最後所有人都得面對同一個現實:還是得真的坐下來寫

寫作如何成為她的避難所#

七、八歲開始寫作。她瘦小、奇怪、被嘲笑,先靠「變得好笑」自保,後來才靠寫作。

  • 二年級寫的詩〈Colonel John Glenn〉得了加州校級獎,第一次嘗到「在印刷品上看見自己」的興奮。
  • 她對這份興奮的詮釋:
    • 等同一種原始的存在驗證——你出現在印刷品上,所以你存在。
    • 寫作者的優勢:不必親身露面,也能公開地被聽見
  • 高中時她發現一個更關鍵的能力:她能把眾人共同經歷的事,講成有形狀、有意義的故事。這項能力,是她日後寫作的核心。

第一本書:意外得到的故事#

二十三歲那年,父親被診斷出腦癌(brain cancer)。父親要她「記錄你的版本,我來寫我的」。

  • 她把陪病期間的札記與此前累積的片段,編成五個相互連結的章節,最後由維京(Viking)出版。
  • 出版時她二十六歲,父親已離世一年。

出版不是救贖#

蘭蒙特用整本書最重要的提醒之一打破幻覺:出版不會帶來內心預期的解脫

出版前的等待期幾乎是人生最難熬的階段之一。早期書評可能毫不留情,出版後的高潮也短得超乎想像,並不會把你從低自尊或財務焦慮中拯救出來。

她寫道,自己的作家朋友臉上「幾乎沒有平靜滿足的表情,倒像是被測試體香劑的實驗犬」。

那麼,為什麼還要寫?#

她引用兩位作家的回答總結自己的動機:

  • 阿胥伯里(John Ashbery):「因為我想寫。」
  • 歐康納(Flannery O’Connor):「因為我擅長。」

她進一步用《火戰車》(Chariots of Fire)裡蘇格蘭跑者李德爾(Eric Liddell)的話作為比喻:神既然讓人在文字上跑得快,就該全力去跑。

寫作真正的回饋不在出版後的掌聲,而在「寫的過程本身」。就像茶道——你以為自己要的是咖啡因,後來才發現自己要的是茶道本身。

對學生(也對讀者)的最後提醒#

她在工作坊裡會誠實告訴學生「出版的天花病毯」(the smallpox-infected blankets of getting published)——多數人不會出版,更少人能靠它維生。

但她仍要他們繼續寫,因為:

  • 寫作好的時候,作家會感到自己「對得起某件事」——彷彿真實的字句早就在身體裡,作家只是幫它們出來。
  • 那種狀態「像擠牛奶——奶很濃郁,牛也鬆了一口氣」。

整本書的內容,就是她每一輪工作坊都會反覆告訴學生的東西:寫作不像其他寫作書那麼系統化,更接近她在課堂上會講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