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蒙特不假裝自己什麼都懂——她坦言自己的寫作研究法很大一部分是「打電話問會的人」。這章鼓勵寫作者克服害羞,拿起電話

為什麼打電話有用#

  • 世界上有大量擁有寶貴知識的人,等你打給他們。
  • **被問「你最懂的事」**對被問的人來說是難得的快樂——多數時候別人問你的事你都記不起來,被問到自己的專業時,回答是一種享受
  • 如果你坐在電腦前打這個電話,這就算當天工作的一部分——不是偷懶。

寫作者的職業病:腦袋會自我發酵#

寫作者一個人待太久,腦袋會像 Dr. Caligari 的場景一樣脹縮:

  • 你會盯著一個字看到它變陌生、查不到字典、開始懷疑是自己編的。
  • 然後注意到嘴裡的小潰瘍、覺得自己得了口腔癌(像佛洛伊德那樣)、想像自己得罩著黑頭巾、再也沒人想吻你。

帶孩子的經驗教她兩件事:

  1. 每天孩子都需要紀律——所以給自己每天至少 300 字的下限。
  2. 每天孩子也需要一個小休息——把「四處打聽」當成你的休息。

案例一:那個「鐵絲頭」叫什麼?#

她在寫第二本小說,男方第一次約會帶來一瓶香檳。她描述他撕開錫箔,正要解開「那個包在軟木塞外的鐵絲玩意兒」——

  • 但這東西總有個正名吧?
  • 她打給 Christian Brothers 酒莊,接通後是占線
  • 等待時她盯著空中、回想自己曾無數次經過的葡萄園——「葡萄如此美麗,幾乎發光,覆蓋著一層像糖粉的霜」。
  • 她把這段風景描寫寫了下來,這已經是當天工作的一部分
  • 一個朋友來電想抱怨他自己的感情災難,她說:「不,跟我說葡萄的事。」朋友幫她補上:「大自然要動物被果實催眠、被誘惑去吃下種子,然後在別處拉屎讓她有更多葡萄。」她也寫進了卡片。
  • 最後接通酒莊接待員——對方也叫它「the wire thing」,把她轉給一位「聽起來像兩千歲的修士」(聲音細弱、像 Noah 走完路後的呼吸)。
  • 修士說:「啊,那叫 wire hood。」
  • 她有預感對方接完這通電話、笑了一下,就闔眼歸天。

成果:

  • 一段可以在故事其他地方使用的葡萄園描述。
  • 對「大自然如何完成她的工作」的領悟。
  • 把那個東西的正確名字寫進稿子。

蘭蒙特開玩笑說,書出版十年後有「三個」(誠實點,兩個+她媽媽)讀者跑來告訴她,他們很高興終於知道那東西叫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