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的本質是「學習注意,並把所見傳達出去」。蘭蒙特在這章主張:寫作者必須先學會「敬重」(reverence),否則文字無從生根。

寫作者站在外面,但要看得近#

她借用「The Farmer in the Dell」兒歌裡那塊「孤零零站著的起司」——

  • 寫作者像那塊起司:站開一點,但決定動筆寫下幾筆。
  • 你在外面,但你有望遠鏡可以看得近
  • 你的工作是清楚呈現自己的視角、自己的視線。

看見別人,要先有自我同情#

引用她的 Ben 舅舅二十年前的信:

「有時候你遇見某個人,不分年齡性別,你絕對知道他是你內在那個一直運轉的整體中、一個獨立運作的部分——目光對上的那一刻會 click 一聲,你聽見部落式的語調共鳴,你『認得』他了。」

她說,這就是寫作的目標——讓讀者讀著讀著就 click 一下,認出某個角色。

沒辦法呈現一個讓讀者「認得」的角色,除非你先對自己有同情

從花栗鼠到警察:練習「認得」#

她說,溫柔地看一個孩子或花栗鼠不難——困難的是看一個警察:

  • 真正看見他——他是一個會呼吸、像所有人一樣痛苦得要命的人。
  • 不要把暴力、混亂、危險的圖層蓋在他身上。
  • 把他當成平等的人接受

對自己也一樣難——她說自己的腦袋像彈珠台,但她正慢慢學著用「友善的抽離」回到自己:

把你的腦想像成一隻還在學習用報紙便溺的小狗。每次牠尿在地板上,你不會把牠踢到鄰居院子,你只是把牠抱回報紙上。對自己的心也是這樣。

寫作必須學會敬重#

「我真心相信,要當作家就必須學會敬重。否則你為什麼要寫?你為什麼在這裡?」

她把敬重定義為:敬畏(awe)、臨在於世界、對世界保持開放

  • 替代品是「窒息地關起來」。
  • 你讀到一段優美的文字,瞬間被啟發、被瞥見的某人靈魂震一下——「所有東西似乎吻合在一起、有了意義」。
  • 寫作的目標就是讓讀者也獲得這種「驚奇感」——讓他們狹小邊界的世界被打開。

她引用波斯神祕詩人魯米(Rumi)的詩貼在書桌上方:

神的喜悅在無記號的盒子間移動,從一格到一格。 化為雨水,落入花圃。 化為玫瑰,從地上升起。 此刻看像一盤魚與飯, 此刻又像一面藤蔓覆蓋的懸崖, 此刻又是一匹被裝上馬鞍的馬。 它藏身於這些之中, 直到某天它一一裂開了它們。

「Wow!」式的注意力#

她描述和孩子在一起時:

  • 孩子會喊:「Wow!Wow!看那隻髒狗!看那棟燒毀的房子!看那紅色的天空!」
  • 你跟著看,跟著喊:「Wow!看那超大的瘋籬笆!看那超小的嬰兒!看那嚇人的烏雲!」
  • 她相信,這就是人應有的活法——臨在、敬畏

細節之中的神聖#

她引用蓋瑞·史耐德(Gary Snyder)只有不到二十個字的詩:

水面的漣漪—— 是銀鮭從下方游過——不同於 微風所造成的漣漪

她形容這幾個字「讓漣漪重新變得清晰、明亮、有區別」。

全心被自己之外的某物吸引,是對抗理性心智的強力解毒劑——那種總把頭塞進自己屁股裡、用狹隘自戀視角看世界、提供著毫無希望的『直腸神學』的理性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