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dialogue)是讀者最享受的段落,也是最容易毀掉一篇好作品的地方。蘭蒙特這章談「該怎麼讓對白聽起來像活人說的話」。

對話為什麼重要#

  • 從敘述、解說切換到對白,讀者瞬間步調加快。
  • 對白讓我們有「偷聽(voyeurism)」的快感——角色不知道我們在聽。
  • 我們得以瞥見角色的內在運作,又不必聽他們不停地想。蘭蒙特說:「我自己已經要一直想了,沒空再被別人的偏執強迫思考淋一遍。」

壞對話會毀掉一切#

沒有什麼比糟糕的對白更能瓦解一篇好故事。一段紫色又像在解釋劇情的對白,會讓整篇變得情緒失聰、毫無共鳴。讀者一抬頭就發現自己掉出去了。

她說那種對白「讀起來像 Gabor 姊妹童年劇本」,或是從印度語劣譯過來的台詞。問題在於:作者只是逐字寫下,沒有節奏

對白不是「複製真人說話」#

  • 在非虛構裡,目標是這個人真的講過這句話。
  • 在小說裡:對白是耳朵的活,不是嘴巴的活
  • 你不是「複製真實語音」,你是把角色說話的「聲響與節奏」翻譯成文字。
  •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之前的小說對白都更花俏、更研究過,現實中沒人那樣講話。海明威之後,好的對白變得銳利精瘦

寫對白的三個提醒#

1. 出聲讀#

  • 寫完後讀出來——做不到也至少嘴形比劃過。
  • 練多了之後,平時聽人講話會自動編輯——「這五分鐘的話,能不能濃縮成一句?」
  • 寫作者的日常就是聽、觀察、收存——把孤獨變成黃金。

2. 每個角色都該被「認得出來」#

  • 每個角色的話該與其他人不同。
  • 他們不能聽起來都像你;每個人要有自己
  • 把語言習慣抓對,你就會「同時」知道他們穿什麼、開什麼車、怎麼長大、感受如何。
  • 信任自己的耳朵——聽角色說的話,可能會反過來告訴你他們真正是誰。「等等——他們其實不會結婚!她是同志!你完全沒料到!」

3. 把彼此最想避開的兩人關進同一個電梯#

把你筆下兩個最想躲開彼此的角色塞進電梯裡,然後讓電梯卡住。緊張氛圍會逼出最多東西

他們會有很多話想說,也會害怕失控、害怕引爆。 好的對白同時包含「說出口的」與「沒說出口的」——沒說的會像老鼠一樣在電梯裡角色腳邊跑來跑去。

對白的最高境界#

如果寫順了,角色甚至會對你(這個記速度太慢的打字員)感到不耐煩。當這發生時,你就走在對的路上。

角色聲音怎麼來:看見他、跟著他#

她描述自己怎麼孵出對白——

  • 給某個男人一件皮大衣(你一直想要的那種)。
  • 跟著他走在路上,描述你看見的,用心聽。
  • 他遇到一個有兔唇拿 Gucci 包的女孩,他不能直接說「Hey,我們結婚吧!」事情得發生:他們得認識、聊天,互相和朋友提起對方。
  • 寫一陣子後,他們開始聽起來像他們自己——這時你可能發現:那件皮大衣其實很俗,要回頭重寫早期的對白。先別停,讓他們再多相處一段,最後再回來改。

為「壞人」也找出他的心#

  • 反派也要有心。英雄也要有大缺陷。
  • 動漫和公式電影裡那些被「系統性去人格化」的純惡角色除外——那不是文學
  • 你必須在自己心裡的人物社群中找到反派。
  • 她舉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演《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的萊克特(Hannibal Lecter)為例——霍普金斯肯定對萊克特的某種內在有同理理解,他的姿態才那麼真、那麼可怕。她說自己第一次看時「焦慮到脖子像要長出自己的意志、自行去大廳等我」。

演不來怎麼辦:去你自己裡找#

  • 如果某個角色的人格你抓不住,返回到你自己——你心裡其實住著各種人。
  • 寫一個爛初稿,唸出來,留下聽起來真實的句子,刪掉其餘
  • 沒有更省力的捷徑:好的寫作就是邊走邊發現。

潛意識:地下室裡的小男孩#

她借朋友 Carpenter 的比喻:對白真正的創造發生在「潛意識的地下室」——

  • 那裡有個小男孩,把角色像剪紙娃娃一樣遞上來。
  • 你不能用意志逼他,也買不到鑰匙。
  • 你要做的是:放鬆、放空、把內在批評者趕走、在某種半自我催眠的狀態裡坐下,然後練習
  • 動筆,動鍵盤。前一陣子寫得很爛沒關係。
  • 多少程度上,你只是個打字員。好的打字員會聽。

她有時把那個小男孩想成一個 Dr. Seuss 風格的長頸角色——專注又同時帶著玩心地伸長脖子聽角色講話,像鄰桌不想偷聽但想全部錄下來的人

最後一條:別輕易用方言#

不過在超市排隊聽到有人邊拍額頭邊用德式英文說「Oh, vat vader」(指雨),她說那種瞬間誘惑她寫一整本方言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