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章開始進入小說的構件。蘭蒙特認為角色(character)是一切的根——情節、戲劇、對話都從角色長出來。她在這章拆解「如何認識角色」。
用「情緒土地」想像每個角色#
她引用一位朋友的比喻:每個人出生時都被分到一畝(acre)情緒土地。
- 你有一畝、你討厭的菲爾叔叔有一畝、人人都有。
- 只要不傷別人,這一畝你想種什麼都行——果樹、花、整齊的菜畦、什麼都不種,甚至堆滿廢車也可以。
- 土地外有圍籬與門。有人闖進來踩你的地、想叫你照他們的方式做,你有權趕他們出去。
她說,你的每個角色也有自己的一畝情緒土地。寫作前要先去探勘那一畝:他在種什麼?土壤的狀態如何?這些不一定會直接寫進稿子,但你必須對角色內在生活有最大限度的理解。
認識角色的問題清單#
開始寫之前,問自己這些問題:
- 他怎麼站?他口袋/皮包裡裝什麼?
- 他思考、無聊、害怕時,臉部和姿勢有什麼變化?
- 上次選舉他投給誰?
- 我們為什麼該關心他?
- 如果他知道自己只剩六個月可活,他第一件停下來不做的事是什麼?會重新抽菸嗎?還會繼續用牙線嗎?
不要保護你的角色#
你會愛上某些角色(因為他們是你的某個切面),也會討厭某些角色(同樣因為他們是你)。但你必須讓壞事發生在你愛的角色身上,否則你沒有故事可講。
- 行為有後果,沒有人時時刻刻完美。
- 一旦你開始保護角色不讓他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故事就會像現實一樣——平淡無意義。
- 她的 Al-Anon 朋友轉述一位南方老黑人女士的話:「Honey? Leave him lay where Jesus flang him.」(讓他躺在耶穌摔他的地方。)她說自己也在學這件事——慢慢學。
從「外殼」到「本質」需要時間#
「證據都在了,你就是判決。」
這句話會適用於每個角色:他們都會「成為自己的判決」。但起初你可能只認識他們的外表,不懂本質。別著急,更多東西會慢慢顯露。在那之前可以先觀察:
- 他們的第一印象?
- 他們最在乎、最想要什麼?
- 他們的祕密、氣味、動作是什麼?
- 「每個人走在路上都是自己的廣告」——那這個人是誰?把他展示給我們看。
兩個切入角度#
- 向內看自己心裡的不同切面——騙子、孤兒、護士、國王、妓女、傳道人、失敗者、孩子、老婦人。進入這些自己內在的人物,捕捉他們的感受、想法、語言、生存方式。
- 向外取材——把現實生活中認識的人改造、組合(你愛德加叔叔,加上你在郵局排隊時觀察的某個有怪味抽搐的男人)。
角色透過細節揭露:不要用三頁敘述#
一句鏗鏘有力的對白,能比好幾頁的描寫更精準揭露角色。
她舉自己的例子:兒子兩歲時,她正值波斯灣戰爭期間有點生氣,於是教兒子和平口號:
- 「我們要什麼?」「Peace!」
- 「什麼時候要?」「Now!」
文字對兒子毫無意義(換成「Spoos!」「August!」效果一樣),但這個小情節透露出母親的:政治立場、討好他人的習慣、用幽默稀釋憤怒、對和平與歸屬的渴望、把孩子當工具。比三頁敘述更立體。
某天她又問:「我們要什麼?」三歲半的兒子哀怨地回答:「Lunch.」
Ethan Canin 的金句:可愛的敘事者最重要#
她引用作家 Ethan Canin:「沒有什麼比一個討人喜歡的敘事者更重要。沒什麼比這個更能撐起整個故事。」
什麼樣的敘事者讓人想跟下去?
- 缺點是讓人喜歡的關鍵:自我中心、拖延、自欺、嫉妒、貪婪、上癮——這些都好。
- 帶一點病態的幽默感、關心政治/心理/靈性議題。
- 像有個朋友說:「我如果想討厭海洋,我也辦得到。」她說她喜歡這種人。
- 要有「希望」。如果敘事者太早顯露無望,讀者會抽離。
她進一步引用 Abigail Thomas 的小說片段為「interesting」下了最終定義——一個女人不關心男人是否「有趣」,「Robbie 走進房間,慢慢解開腰帶。『躺下吧。』Robbie 說。」這對她而言夠有趣了。
我們希望敘事者「可信」#
讀者進入小說是來被「按摩」的,不是來被「打地毯棒」打的。
- 角色不能是耍小聰明、操縱我們的。
- 作家寫小說的弔詭是:你一邊說謊(虛構),一邊追求真實。
- 你編造角色,但你必須對「他是誰」說出最確切的真實。
- 道德基礎其實就是黃金律:你不希望被欺騙,所以你也認真地告訴讀者真相。
給角色自由:別牽他們走得太整齊#
她引 Buechner 的話作結:
不要強迫角色按照你的藝術目的整齊行軍。讓他們有真實的自由做自己。如果次要角色顯露出想成為主要角色的傾向(他們經常這樣),至少讓他們有機會試一試。
「下午茶時間,所有的玩偶都坐到桌邊了。聽就好。」(It’s teatime and all the dolls are at the table. Listen.)這就是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