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與「治理」的差別#
「主權屬於雅威,祂治理列國」(詩 22:28)。
「神的主權」在基督教神學中有穩固地位,但它可能指一種太「全面包含」的觀念,以致失去抓力:
雖然「萬有最終在神掌控之下、未經神允許無事發生」很重要,但**「神的統治」(
malkût,basileia)這觀念更具動態性**。
聖經強調:神主動「宣告主權」、「實施其治理」。在這意義上,神的主權「太少被當作基督教神學的關鍵範疇」。
「神的國」意思是「神帶著能力來治理」。 在「反國度」(anti-Kingdom)存在的背景下,神不時對「曾經宣告其權柄」的其他權勢宣告主權 ──神的統治意味著一位王「對抗反對勢力,成功宣告其權柄與能力」。
本部的安排#
| 章節 | 主題 |
|---|---|
| 4.1 | 神的統治在以色列 |
| 4.2 | 神的統治在耶穌身上被宣告 |
| 4.3 | 對此宣告與統治的抵抗 |
| 4.4 | 神把這份抵抗轉為達致其旨意的途徑 ──「神的秘密計畫:以色列的擴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