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意外的特徵:聖經中有「不提神」的書#

聖經有一個令人意外的特徵:

聖經包含一些書卷,讀起來像是對人類經驗的反省,沒有提及神對以色列的特別介入── 甚至沒有提到神。

它們的入選預設一個信念:神的洞察體現在世界與人類經驗中,眾人都可看見,即使並非眾人都看得見。這份洞察寫進了世界的本質、寫進了生命運作的方式 ── 包括對神的基本認識,以及對是非的基本意識,都已內建於人性中

洞察寫進了物質實在#

太初的智慧#

「智慧豈不呼叫嗎?」(箴 8:1)為什麼她要呼叫?因為她是「神的呼叫」,迴響著創造主在祂受造之物中向我們表達的旨意。

既然「道」(耶穌)的根源可追溯至創造,那麼這同樣的「心意 / 信息」自然也表現在神創造之物與其結果中。世界的本質反映著心意(道)的本質。

世界本身是恩典與信實的體現#

  • 世界向不認識神與尋求神的人,同樣顯出神的愛與慷慨(太 5:45)
  • 它顯明神的信實與委身,不論世界如何抗拒祂
  • 耶穌的降臨與受死,是這位以世界與之相連的神「邏輯上的終局」
  • 因此**「在受造的事物中,已存赦罪的奧秘」**── 創造本身就是恩典之舉

「從基督十架的光看,從無而造(creatio ex nihilo)意味著藉基督受苦而來的赦罪。」

道帶來生命與光#

藉著「道」所造成的,就是生命:「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 1:3-4):

  • 從太初開始,「道」就是賜生命的
  • 耶穌透過說話帶給人光照與生命,正如神在創世時藉著說話與光照賜生命
  • 「主有永生之道」(約 6:68)
  • 在創 1:3「神說,要有光」之前只有黑暗 ── 神一說話,光便存在,生命便可能、黑暗便終結

人類能由創造認識神#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 1:19-20)。

耶穌也呼籲人向受造世界學習:

  •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太 6:26)
  • 「想想野地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太 6:28)
  • 比喻取材於自然(種子、無花果樹、麥子)或人類經驗(無知財主、牧人、丟錢的婦人)

保羅同時也認為,受造界對神性的體現,並未真把人帶到正確的方向。當人被啟示了什麼,關鍵在於他如何回應 ── 而人類選擇了忽略,於是「思念變為虛妄」,更加無能與平庸。

洞察寫進了生命的運作#

智慧書的前提#

被稱為智慧書的箴言、約伯記、傳道書,加上雅歌,都共享一個前提:

我們可以從世界本身與人生經驗本身學習。 箴言以經驗法則的方式教導生活;雅歌則對男女關係作同樣的經驗性觀察。

箴言展現了「合一的本能」(ecumenical instinct):

  • 包含亞古珥與利慕伊勒的話(箴 30:1;31:1)── 聽起來不像以色列人
  • 箴 22:17–24:22 與更早的埃及《亞曼尼摩比訓誨》(Amenemope)的三十單元結構互相對應
  • 約伯記中的人物似乎住在以東 ── 另一個以智慧著稱的中東文化

神設計生命,使「人若用神所賜的常識,就會合理運作」── 即便人尚未完全認識神是誰。

智慧與敬畏的交織#

與許多古今所謂的「智慧」不同:

  • 箴言與約伯記強調神與倫理是內建於它們所處理的經驗實在
  • 「敬畏神」與「正直」被編織入它們關於智慧的觀察(伯 28:28;箴 1:1-7)
  • 箴言主體中,經驗觀察、倫理勸勉、神的介入隨機交織

智慧書內部的張力#

書卷強調的面向
箴言生命運作的邏輯、可預測性、合宜性
約伯記、傳道書生命運作的不合邏輯、不可預測、不合宜、錯誤
雅歌既歌頌愛的喜悅,也指出關係中的威脅與焦慮

「箴言似乎在說:『這就是生命的規則,試試看,它們會奏效。』約伯記與傳道書卻說:『我們試過了,它們不奏效。』」

約伯記「不是答覆一個問題,而是質疑一個答案」── 傳道書亦然。

認識世界的同時,也認識自己的有限#

  • 受造的世界不繞著人類的需要運轉── 它有自己的生態(伯 28;38–39)
  • 神將「理解整體實在」的渴望植入人心,卻沒有提供路徑滿足這渴望
  • 我們無法明白為什麼人生在生死、戰平、悲喜之間擺盪(傳 3:1-11)

受造世界足以呈現神的信實、委身,與祂約束惡的能力,使我們能在信靠中過日子;但這信靠也包含「與奧秘共處」。我們的喜樂與平安,部分在於是否願意如此而活。

約伯記提供的多重解釋#

苦難可以被部分理解為:

  • 對我們正直的試驗
  • 因我們的過犯所致
  • 為了拉我們更近於神
  • 純粹的奧秘 ── 無解

合宜的回應可能是:

  • 抗議
  • 悔改
  • 順服
  • 期盼神終將糾正
  • 接受我們認知的極限 ── 這反而讓「信靠地而活」更顯重要

對與錯:寫進創造的倫理覺察#

妥拉與其他文化法典的相似性#

如同智慧書與其他文化的智慧文獻相似,妥拉的條例也與鄰近民族的法典相通:

  • 經典例證:與摩西年代之前數百年漢摩拉比法典的重疊
  • 妥拉在某些方面確實更為提升 ── 較平等主義、債務年限為七年而非三年
  • 但兩者在精神與內容上多有交集

神學上的含義是:其他民族並非缺乏「妥拉所表達」的那種是非意識。人不需被告知「殺人或姦淫是錯的」── 這已寫進他們的受造本性中。他們可以放棄這份意識,但這意味著他們放棄了自身受造的一個面向。

保羅的呼應#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羅 2:14-15)。這段話可應用於:

  • 像甘地(Gandhi)這樣有尊嚴的非基督徒
  • 忠於婚姻、用心養育子女的普通人
  • 像路得這樣依雅威之道而活的外邦人
  • 知道何謂「鄰舍」的撒馬利亞人
  • 那些雖未直接守妥拉、卻在某些面向(如信靠、寬恕、抗命於不義)已活出妥拉精神的信徒

對列國的期待#

先知們也假設萬國「大致知道」神對人類的期待:

  • 巴比倫王為毀滅、屠殺自己百姓而有罪
  • 巴比倫雖是雅威審判的代理者,卻因不憐恤猶大而有罪(賽 14:20;47:6)
  • 阿摩司書 1:3–2:3 列舉敘利亞、非利士、推羅、以東、亞捫、摩押的「戰爭罪行」── 視他們本應知道得更好

山上寶訓的普世基礎#

期待萬國按山上寶訓的內容行事並不荒謬 ── 因為這些期待根基於神創造人與群體的方式

寬恕不只是「放手」── 它渴望加害者的福祉,因此為和好而努力。即便是非信徒,有時也與信徒一樣能認出這個事實。對人、對國家呼籲他們做「對的、無私的事」是有意義的,即使在過程中不適合直接訴諸耶穌或聖經 ── 因為我們所訴諸的,是人之為人本就知道的

「然而即便他是再敬虔的人,他仍然是、且只能是亞當的後代 ── 塵土之人,活在罪與死之下。」